第4章 获得造化金页之地书

薇风晨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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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侥幸恢复自由的胡不归,重新出现在快餐店的镜子前,手拄着洗手台,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情绪。

    刚才是做梦吗?最后那道声音是什么?

    所有的细节都历历在目清晰可见,符纸鹤也附在手机旁边,翅膀微微扇动,提醒他刚才的一切不是梦境。

    只可惜平白去了一趟仙界,他疲惫地将手抄兜向椅背上一靠,指尖却触到了一样冰凉而粗糙的草根。

    掏出来一看,正是刚才兔子精啃食的根茎,他仔细端详了一下,这是?人参!

    人参讲究四肢俱全,他这棵半截残参足有萝卜粗细,就是两条参腿也有山药粗细,凌乱的参须都十分粗壮。

    照度娘的说法估算,就这两株参腿的品相和粗细,都能卖出不菲的价格。

    而且这可是仙界的人参,化形期兔子精都看得上的食物,绝对是好东西!

    胡不归选择在老柳树鬼市试卖,残参太扎眼,被他藏了起来,只掰下来两条参腿,原因很简单,他不懂行,一说话怕露怯,反正鬼市铺张报纸,把货品往上面一摆就行,自有那懂行的人前来问价开价。

    说起这鬼市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末民初,当时很多贵族家道中落,不得已变卖家中古董为生。

    但王爷,贝勒总不能摆地摊吧,于是便在深夜借着朦胧月色做买卖,所以这鬼市凌晨天黑前开市,天亮即散,形如鬼魅。

    老京北人说去“鬼市”,不能说去,亦不能说上,更不能说逛,得说“趟鬼市”。

    意思就是这鬼神水深,得摸着石头过河,货品龙蛇混杂,鱼目混珠,淘不淘得着好东西,全得看你的眼力价儿。

    既然是鬼市,规矩也多,讲究一手钱,一手货,两清之后,再无纠缠,有没有看走眼,那是您自个的事。

    选这个地方卖这株不知道是不是人参的草药,对胡不归来说,再合适不过,货物出售概不退换,哪怕只卖了一笔小钱,对目前一穷二白的他来说,也是有用的。

    退一步来说,卖不掉,总有那眼毒的买家,能告诉他这大概值多少钱。

    无论男女老少,来‘趟’鬼市的都会带着手电筒,远远望去有如鬼火,这也是检验买家是否新丁的方式。

    这地方胡不归来过几次,还淘过一把旧吉他。他找一好心的老奶奶要了几张报纸,直接找个旮旯铺在地上,把那两小棵人参摆好。

    一般摊主都是拿蛇皮袋子或者粗帆布铺在地上,卖的东西五花八门,留声机,录音带,小人书,瓷器,应有尽有,琳琅满目。

    他这中草药也不大打眼,就是乏人问津,没什么顾客看得上。

    胡不归也不急,掏出手机来打开手电筒照着亮,自己上网恶补野山参的知识。

    这时一个满脸精明相的中年人,戴着一盏头灯,逛到他的摊位时,嘿嘿一乐,说道:“行啊,小伙子,你这两棵参是趴货还是园参啊。”

    胡不归暗道这估计是几百年的野山参,他也不多话,只说:“你懂眼,开价就行,合适就卖。”

    那中年人拿出个放大镜,仔仔细细的观察两株人参,嘴里啧啧连声,说道:“这也看不出有没有芦,不知道你这假造的是什么路数,这还没干化处理还是鲜参,须子倒是稠密,但太杂乱。”

    胡不归不理会他那些门道,只等着他开价,摊位前不知道什么时候又站了一位黑棉袄老头,神情沉稳,站在那里虽然一言不发,却自有一股威严的气势。

    中年人还在喋喋不休大放厥词,好方便一会给个低价,老头微微皱眉,仍是很有涵养的关了手电筒等着。

    这是鬼市的规矩之一,买家货没离手,别人不能询问,免得起争执。

    胡不归打断中年人的吐槽,说道:“大叔,你开价就行,货的品相你自己心里有数。”

    那中年人噎了一下,说道:“你这参我回去还要好生摆弄,才能在卖,一口价四千两棵,不能再多了。”

    “不卖。”这个价格一准是拿他当外行糊弄,胡不归会卖才有鬼。

    “嘿,你这小子,我告诉这鬼市可不比从前了,你不卖,等下根本找不到下一个识货的买主!”中年人有些不甘心的说着。

    “您走吧。”胡不归懒得废话,客客气气的下了逐客令。

    那中年人有些愤然地离开,这时那黑棉袄老头缓缓蹲下身来,戴上老花镜,察看那两棵人参,良久才说:“真是可惜了啊。”

    “你这两棵参来头不凡啊,参体灵秀、五形俱佳,珍珠点累累,就是没有芦,也难怪刚才那人看走了眼,这茬口都是新的,肯定是从一棵大参上掰下来的,照这两根参的粗细看来,那根大参应该是几百年的参王级别。”

    老爷子眼光真毒,胡不归心悦诚服的点头。

    黑棉袄老头淡淡一笑,继续说道:“人参这东西要整枝的才好,你这么一瞎弄,把好好一株参毁了,老头子看着心疼,这两棵参,我给你十五万,你看可以不,如果上面那只大参还有,我一并买了。”

    十五万!

    胡不归差点高呼一句人生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而且大参就在自己风衣口袋里,完全可以一起拿出来卖掉。

    “仙尊不可将残参卖掉,需要修炼时自己服用,不然将无仙力重返通天仙宗。”他脑海里响起了一道陌生而苍老的声音。

    “你是谁?你在哪?”胡不归被这道声音整懵了,在脑海中回问。

    “吾乃造化金页之地书书中仙,通晓天地万物之理,是仙尊在分宝崖所得的先天灵宝,就在你的右手腕上。”那道声音回答说。

    胡不归一伸右手,竟然发现自己的手腕上不知何时多了条红绳,上面穿着一枚宛如碧玉雕成的竹简,只有花生大小,精镂细琢巧夺天工,而且翠色欲滴莹润如碧,一看就不是凡品。

    他来不及细想,风衣袖子一耷拉盖住玉竹简,跟黑棉袄老头儿说道:“对不住您,只有这两棵人参可卖,您看怎么把钱给我?”

    黑棉袄老头儿深深看了他一眼,问明了他的账户进行转账,又互加了微信,临走回头叮嘱道:“再有这样好东西,想着先知会我金六爷一声,保证不会亏待你。”

    这金六爷买的不光是参,还有这年轻人的友情,这样百年难得一遇的鲜参,在鬼市上瞧见,那这卖主的实力,深不可测,值得他高看一眼。

    胡不归漫不经心的点头答应下来,心思则完全没放在轻轻松松十五万到手这桩事上。

    他拿到了先天灵宝!而且还是个老爷爷!

    有老爷爷代表着什么?

    被上天青睐,被真正的大小姐钟情,有温柔美丽的红颜知己,从一无是处的废柴逆袭,无数的天材地宝任我所用,还能炼出极品丹药!

    洪荒流里的造化金页之地书,又名地衣和山海图鉴,为与世同君——镇元大仙所有,有说是大地胎膜,因此防御力极高,乃顶级防御类灵宝,防护能力不下于接引的十二品功德金莲。

    现在谁要说通天仙宗的镇元子不是他的幕后推手,他都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