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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思语这小丫头说道:“馨雅,秦风好厉害啊,竟然有人主动要做他小弟。”
“这有什么厉害的?”玉馨雅摇了摇头,“你这个小丫头,还是关心关心自己吧,别没事就那么八卦。”
沈思语崛起了嘴,道:“我哪里八卦了,如果事情不是和秦风有关,我才不管呢?”
“恩?”玉馨雅一听沈思语这话,竖起了眼睛,“小语,你什么意思?为什么秦风的事情就要关心?”
“当然要关心啊,他是馨雅姐的保镖,也是我们的朋友,自然要关心一下。”
玉馨雅见沈思语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顿时感觉自己想歪了,转过身故作轻松的说道:“你说的对,不过这家伙那么厉害,你就不用担心他了。”
玉馨雅有些脸红,为什么一说到秦风,她就不淡定了呢?
玉馨雅转过身去,没有注意到沈思语眼神中的狡黠。
这丫头,哪里会那么纯洁,之前说的理所当然,可都是有目的的。
就在沈思语还要继续和玉馨雅说什么的时候,教室的门突然打开了。
走进来两个人,其中一人手拿一大捧的玫瑰花。
“沈思语,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求你答应我!”
哗!
虽然大学不限制谈恋爱,但是竟然有人冲进班级里求爱,还是狠狠的冲击了大家的眼球。
特别是这家伙求爱的对象,还是“南阳七校花”之一的沈思语,这就更加的劲爆了。
沈思语没想到,竟然有人冲进来和自己求爱,而且还抱着那么一大束的玫瑰花,下意识的看了看玉馨雅,又看了看秦风,小脸通红。
走进教室的人叫郑思成,他身边站着的那个瘦高的家伙人称吕小瘦。
这郑思成是沈思语的忠实追求者,今年大二,在看见沈思语第一眼起,就喜欢上了,发誓要追求到沈思语。
可是沈思语这丫头,一天天疯疯癫癫的,说话根本就没有个条理,沈思语不喜欢郑思成,自然也就不会搭理他。
只是没想到这家伙会如此的“给力”,竟然来班级求爱了。
抱着一大束玫瑰花的郑思成,看见沈思语小脸通红,也兴奋的笑了,顺势从衣兜里拿出来一件东西。
竟然是,一张血书!
这家伙竟然用鲜血写了一封情书,准备告白。
“沈思语,我爱你,这是我用自己的鲜血写下的血书,希望你可以接受我。”
说到血书的时候,郑思成一脸的骄傲。
这可是他最新的创意,至少在南阳大学,还没有听说谁为了追女孩,用鲜血写血书的。
……
前几天,郑思成又一次被沈思语拒绝,心情有些低落,一直持续到今天。
半个小时之前,郑思成的好友兼智囊,人送外号的吕小瘦的瘦子对他说道:“成哥,你怎么了?愁眉苦脸的?”
郑思成说道:“哎,还不是因为沈思语,又被拒绝了,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吕小瘦摆了摆手,说道:“我又不是女孩,我哪里知道,按理说,成哥你可是标准的高富帅,沈思语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郑思成的确是高富帅,一米八的身高,长相比较帅气,而且家里也很有钱。
可感情这种事情,并不是说你是高富帅就可以的,要看感觉。
郑思成说道:“别说那些没用的,现在关键问题是,我怎么能打动沈思语呢?我为她做了那多么的事情,可是她好像对我没什么感觉啊?她怎么就不动心呢?”
“这个……”吕小瘦犹豫了一下,说道:“成哥,沈思语可不是一般人,你看她的衣着,还有平时的行为,全都是有钱人才能做得。”
“所以,一般的方法,我觉得恐怕对她没有什么用,要是想打动她,就得用特殊一点儿的手段了。虽然你是高富帅,可沈思语也是白富美,所以一般的办法,对她肯定是无效的。”
“小瘦,你说得对,那你有没有好主意?我是实在没什么办法了,就靠你了!”郑思成眼睛一亮,似乎觉得吕小瘦说的有些道理。
“这个……”吕小瘦迟疑了一下。
他作为郑思成的智囊,是郑思成所有小弟中最有地位的,可是他也知道,如果没能帮郑思成想出什么好办法,郑思成也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谁让郑思成就是这么一个人呢!
突然,吕小瘦想到一件事情,立刻说道:“我想起来了,成哥,有好办法了,不如咱们来一个震撼点的表白,你拿着玫瑰花,直接冲到沈思语的教室对她表白。”
郑思成一听,眼睛一亮,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
可是下一刻,他就又萎靡了,说道:“冲进教室的确是一个好办法,可玫瑰花实在是太俗气了,能不能换一个更好的。”
“更好的?”吕小瘦眼睛乱转,想了想,突然想到,“成哥,不如,你写一张血书吧!”
“血书?”郑思成一愣。
“是啊,血书,我记得在哪本小说里看见过,一个男主角为了爱情,给女主角写了一张血书表白,最后女主角感动得同意了,并且当晚就献身了。”
“什么?不仅同意了,还当晚就献身了?”郑思成瞪大了眼睛。
“没错,我当然不会骗你。”吕小瘦信誓旦旦的说道。
献身!
一想到献身,郑思成一阵的激动。
如果他写了血书,沈思语就能献身的话,郑思成肯定同意啊!
不过郑思成还装作很镇定,说道:“写血书?这个倒是一个好主意!”
“是啊,成哥,你再写几句真心的话,我想沈思语一心动,就会答应你了,到时候,你就可抱得美人归了。”吕小瘦点了点头说道。
说做就做,郑思成当即拿出了一把刀,一张纸,做好了准备。
可是,当真的行动的时候,郑思成又退缩了。
这家伙手里拿着一把小刀,犹豫着是不是要割破自己的手指。
郑思成怕疼,而且是非常怕的那种,况且还是自己割破自己的手指,这也有点儿太吓人了吧?
这相当于自残,不是每个人都有自残的勇气的。
而且十指连心,那种痛苦可不小。
“小瘦,你来帮帮我吧,我自己下不去手。”郑思成将小刀递给了吕小瘦。
“哦,好,我来帮你!”吕小瘦倒是不含糊,反正割的不是自己的手:“那我开始了啊,成哥,你可得忍着点儿,有点疼。”
“行……唉……等一下……”
郑思成拿回自己的手指,有些无奈,他是真的不想割破自己的手指,他怕疼啊。
“成哥,你想想,疼一下,以后就不疼了。而且你对沈思语可是真爱,为了真爱付出一些,也不是什么问题,刚好可以让沈思语看看你的真心。”吕小瘦在一旁劝说。
“好,就听你的。”
郑思成下定了决心,吕小瘦突然动手。
郑思成一哆嗦,手指上的鲜血就溢了出来。
手指尖上没有什么大血管,出血也就是一些,并不会出现特别严重的问题。
可是这点疼,郑思成有些忍不了,抱着手指疼的直喘气。
“成哥,快点写吧,不然一会儿伤口封住了,我还得再割一次。”吕小瘦说道。
对于郑思成这样,连这点疼痛都忍不了的,吕小瘦也非常的看不起,不过他也不敢说什么。
“你说的对!”郑思成连忙在早已准备好的白纸上,开始写字……
“思语,我对你的心,天地可证,日月可鉴,我的真心,就如同钻石一般晶莹;我的真情,就如太阳一样永恒,我的真爱,就像烈火一样炙热。”
“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我爱你,就像熊瞎子爱玉米,我爱你,就像老猫爱小鱼。”
“思语,答应我吧,做我的女朋友吧!我会一辈子对你好,我会爱你一辈子的。”
郑思成单膝跪地。
一手玫瑰花,一手血书。
这一下子,所有人全都震惊了。
整个班级的人全都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