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牙刷

雪凤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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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餐非常简单,米饭、炒韭菜和红烧螺蛳,以及一碗只属于欢喜的蒸蛋。

    ——当然,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这顿饭已经称得上是丰盛了。

    “螺蛳是我前两天去河里摸的,在水里养了两天,这会泥沙都吐干净了。爱国他们也去了,不过他和敬业两个才摸了一点点。我分了一半给他们,小婶娘看了可高兴了。”饭桌上,宋为民颇为得意道。

    见着侄子这般,宋二柱也笑:“为民可能干了,居然能自己把螺蛳屁股给剪了。”

    螺蛳做之前是要将屁股用剪刀剪掉的,这个活可不简单,宋为民一个孩子能做到也确实了不起。

    “那是,我力气可大了。”宋为民得意得扬了扬下巴,转头又盯着欢喜道:“别磨蹭,把蒸蛋都给吃了。”

    欢喜眨了眨眼睛。

    说实话,眼前的饭菜除了油少了一点,滋味是真不差,关键新鲜。最让她庆幸的是自己重生到了南方而不是北方,哪怕作为北方人的她习惯以面为主食,但让她选的话也不乐意重生到这会的北方。

    土豪爹跟她说过,他小时候在乡下,一年都吃不到几次白面,平日里吃的多是割嗓子的粗粮。虽说北方以面食为主,但那年代,吃的不是苞米饼就是野菜窝窝头,面条和饺子一年也吃不上几回。

    欢喜上辈子也看过很多重生的年代文,一般只要是六七十年代的背景,基本上都是以粗粮为主,白面大米那都是稀罕东西。

    也是因此,她一直以为六七十年代大家都是这样的,但接收了小欢喜的记忆之后她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一回事。宋家庄虽然只是个小村庄,总共才百来户人家,比起土豪爹跟她说过的老家那动辄上万人的村子,宋家庄简直就是个小虾米。

    但是,宋家庄所处的位置却是地地道道的江南,这里本来就是鱼米之乡,农民种地从来就只种稻米和麦子,旁的粗粮他们根本就没有种过——倒也会在自留地里种些番薯,那种甜糯的黄心番薯,偶尔若是年景不好,地里干的话,生产队里也会让大家种那种产量高的白心番薯,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

    也是因此,欢喜这会才能吃到白米饭。

    宋二柱给欢喜盛了满满一碗饭,欢喜吃得都发撑,好不容易才就着蒸蛋将一碗饭给塞进了肚子里。

    “还要给你添吗?”一旁的宋卫国问道。

    欢喜连忙摇头,那边宋为民第二碗饭已经吃到一半了,宋二柱和宋卫国更是已经吃到第三碗饭了。这种情况她倒是不意外,土豪爹曾说过,这年代的人因为肚子里油水少,饭量都特别大,据说他年轻那会能吃上十碗饭,真实性不可考。

    她正在一旁发着呆,就有人来了。

    “二哥,在吃饭呢?”宋三柱进门就笑道。

    在她身后,冯淑华手里抱着才两岁的宋凤贞,后面跟着七岁的宋爱国,五岁的宋敬业和四岁的宋美贞。

    “吃过饭了吗?”宋二柱开口问道。

    “吃过了,也是吃的红烧螺蛳,多亏为民,几个小的今天吃了荤。”宋三柱回答道。

    “三叔、小婶娘!”宋卫国和宋为民喊道。

    欢喜愣了下也连忙喊人,等她喊完,以宋爱国为首的四个小萝卜头也在大人的示意下开始喊人。

    “二叔、卫国哥、为民哥、欢喜姐姐。”大点的宋爱国和宋敬业还好,下面两个女孩磕磕绊绊跟着,让人看着都觉得可爱。

    “欢喜怎么样了?”冯淑华坐到欢喜身边,抓着她的手,一边打量着她的气色一边道:“周家那小子是在是太不像话了,小小年纪就把人推到河里,那会可正是春寒料峭的时候,欢喜被捞出来的时候,可是差点没气了。”

    可不是没气了吗。

    欢喜微微垂眸。

    闻言,一旁的宋二柱脸色也有些不好,宋三柱不由开口对着冯淑华道:“你少说两句。”

    “我说什么了?难道不是事实嘛?”冯淑华气道:“你又不是没看到,老周家那是什么做派?知道他们家困难,但再困难也不能这样颠倒黑白啊?他们还说是咱教爱国敬业他们说是周小宝推的欢喜,为的就是能敲他们家一笔,这种话居然还真有人信了!儿子闺女被人这样编排,你就不生气?”

    宋三柱叹了口气,“这事说不清,当时又没有大人在旁边,一个村的,总不好撕破脸皮。”他如何不气,但就是知道这事没法有个交代,所以才让媳妇别提这事,也免得二哥心里不好受。

    欢喜观察了一下周围人的反应,四个大人包括宋卫国都沉着脸不太高兴的样子,几个小的一脸懵懂,美贞还爱娇地靠在她腿边,指着她脑袋上用纱布包扎的伤口问她疼不疼了。

    倒是宋为民……这小子眼睛滴溜溜转着,明显是在打坏主意。

    大人们说着一些闲话,欢喜则应付着几个孩子,等到天色微微暗下来的时候,宋三柱一家就告辞了。离开之前,冯淑华还烧了热水帮欢喜把脚给洗了。

    “这一家子没个女人就是不方便,以后要是欢喜这有什么事,卫国你就来叫小婶娘。”临走的时候,冯淑华还交代道。

    宋卫国憨厚地点了点头。

    第二天,欢喜很早就醒了,她估摸着自己大概是这屋里最早醒的那个,果然,不知过了多久,外面才传来脚步声。

    天色越来越亮,宋卫国端着一脸盆热水和一个空盆和牙刷水杯走了进来。

    欢喜松了口气,昨儿个没注意,刚刚她就想到牙刷的问题了,听她土豪爹说,他小时候虽然有牙刷,但大家都舍不得花钱买,都是用柳枝凑合着用的,还好还好……

    等她洗漱完,宋卫国又将早饭端了过来。

    看他一个大男人这么服侍她,欢喜心里怪不是滋味的。只是她虽然自认不是她土豪爹嘴里的矫情人,但自己的身体还是注重的,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她可不想给自己留点后遗症啥的。

    目前看来,短时间内也只能做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