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chapter 37

月照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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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当当当当~  村里的老把式们瞧着这一场小雨, 乐得牙齿都露出来了, 直道这一场雨下得好。村民们赶在这场春雨前将农作物都种下了, 这一场雨滋润, 今年看来收成一定不错的。

    沈绯披着蓑衣戴着斗笠去田那边看了一眼, 田里的秧苗葱郁一片,绿油油的, 长势十分好, 就是村里的老把式瞧见了, 都忍不住咋舌——这稻苗长得也太好了些。

    按照这稻苗的长势,沈绯估摸着要不了多久就能插秧了。

    她戴着斗笠从田坎上走过,脚下野草沾着水将裤脚全部打湿了,沈绯走到河边, 看见一个人影站在河沟里,她定睛一看, 愣道:“福宝?大下雨天的,你在这里做什么?”

    河沟里福宝抬起头来, 圆圆的脸蛋上是两个小酒窝, 一脸的福相,让人看了就喜欢, 尤其是年长的人, 看着她这小模样简直心都要化了。

    看见沈绯,福宝双眼一亮, 高兴道:“沈绯姐, 我牵牛出来吃草了。”

    她伸手指了一边的大水牛, 这水牛是村里的公共财产,一共就两头,下地打田的时候需要它犁地,因此专门让人负责照顾,福宝就是负责喂牛的。

    说着,福宝神秘兮兮的朝着沈绯招了招手,道:“沈绯姐,你下来。”

    沈绯看了四周一眼,一边往河沟里走,一边无奈道:“什么事啊……”

    福宝拉着沈绯的手,指着一处水洼道:“沈绯姐,你看,鱼!”

    沈绯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然后就是一愣。

    百香村四面环山,一条河流蜿蜿蜒蜒的穿过村子,这条河的水是从村里的那个大水塘流出来的,河中乱石堆积,偶尔也能看见鱼,但是很多都是不过巴掌大小的银鱼,小得很,大鱼却不常见,只有在发大水的时候才看得见。

    而现在在沈绯眼前的却是两条脊背灰色、活蹦乱跳的大鱼,河里石块多,会形成一个天然的水洼,四周都是石头,也不知道这些鱼到底是怎么进去,正甩着尾巴慢悠悠的游动着,一点都不着急的样子。

    福宝蹲在地上,伸手戳着一条鱼道:“两条鱼,沈绯姐你一条,我一条,刚刚好。”

    沈绯挠了挠脸颊,道:“我也有啊……”

    福宝理所当然的点头道:“见者有份嘛,沈绯姐,这是我们两的秘密啊,我们偷偷的带回去,不要被人家看见了。”

    小姑娘笑起来嘴边的酒窝甜甜的,明明都是村里的人,可是她和其他人就是不一样,皮肤又白又嫩,就像是城里的姑娘一样,这果然就是主角待遇啊。

    沈绯心里感叹着,在口袋里掏了一颗糖,剥了糖纸塞到了她的嘴里,道:“这鱼越下越大了,先回去吧。”

    福宝抿着嘴里的糖,笑眯眯的点了点头,两人在旁边找了茅草,茅草穿过鱼鳃,就这么提拎着就回去了。在路上,两人还遇到了一处野菌菇,灰色的菌菇还沾着水,算是他们这里的土特产了,用来煮汤最是鲜美,刚好可以用来和鱼一起煮。

    福宝拿着镰刀挖,一边和越溪说着这菌菇的特点:“这菌子一般发现一处,就还会有三处,等下我们再找找,肯定还有两处的。这菌子,一朵菌子用来煮汤就很香了……我们摘的时候,要留一点根,这样第二年它还会长,下次就找这个地方来看,肯定有的。”

    她小心翼翼的将菌子完整的挖了起来,这菌菇埋在土里的根很长,福宝挖得手上都是泥。

    两人把这一处挖完了,又在附近找了找,果然又找到了两处,位置还很隐蔽,完全没有被人发现,全部两人给挖了。

    沈绯本来就是出来看一眼田里的稻苗,没想到回去的时候倒是抱了一堆东西。

    “在路上遇到了福宝,得了她一条鱼,然后回来的时候,我们又碰到了一些野菌子,刚好我们今天就熬鱼汤喝。”将鱼和菌子递给许鸿煊,沈绯一边将身上的蓑衣斗笠拿下来,一边说道。

    福宝……

    许鸿煊想了一下,脑海里还真有这小姑娘的印象,他想了想道:“她的运气一直很好。”

    沈绯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若有所思的道:“你倒是知道得很清楚啊,说起来,很少听你提起村里的姑娘啊。”

    许鸿煊:“……”

    他不说话了,转身把鱼提到了井边,打水将东西给处理了。

    沈绯趁着这时间去屋里换了身衣裳,屋里桌上折来的那支桃花还不见衰败,相反,倒是越长越好了,枝丫上甚至还打了小花苞,粉嫩嫩的,再过不久大概又会开一片了。

    换完衣服,沈绯顺手摘了两个西红柿,屋里西红柿越长越多,沉甸甸的挂在枝丫上,一个个滋味酸甜,口感十分好。

    沈绯拿了个篮子摘了一些,打算等会儿给福宝送过去,好歹今天还承了她一条鱼一些菌子了。

    院子里许鸿煊已经把鱼杀了,这鱼长得很肥,是当地很常见的一种鱼,刺虽然多了一些,但是味道很好,而且腥味不大,拿来煎炸炖煮什么的都很不错。

    烧了火,沈绯往锅里倒了少少的一点油,待锅烧热了,将去了腥味的鱼下锅慢慢煎。油在这时候还算是稀罕物,一家人可能一年四季能见油腥的时间都极为有限,像沈绯这样拿油来煎东西,那更是奢侈了。

    不过有油水才有力气,自从由沈绯接管厨房之后,许鸿煊就再也没有感受到那种无力的感觉,甚至他觉得自己好像长得有点胖了。

    前两天村长瞅见他,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锅里的鱼传来了淡淡的香味,等煎了一会儿,鱼肉两面都被煎得两面金黄,那种色泽看起来十分的有食欲。

    “可惜没有植物油,用植物油拿来煎鱼比较好……村里种了花生,过年的时候,应该也会分我们一点花生吧?”沈绯问。

    许鸿煊点头,道:“会分。”

    沈绯满意的点头,道:“那等花生收上来了,可以弄点花生油。”

    锅里的鱼煎得金黄,沈绯夹了一块鱼肚子上的肉,鱼皮被煎得焦脆金黄,底下的肉却还是雪白软嫩的,放进口里有种很自然的香味。

    沈绯被嘴里的鱼烫了一下,嘴里嘶嘶的抽了一口冷气,她又夹了一块给许鸿煊,让他也尝尝,含糊不清的道:“这鱼味道不错,说起来你家里有多余的豆子吗?要是有,倒是可以做点豆瓣酱。”

    许多食物要是有豆瓣酱,那滋味就大不相同了。

    许鸿煊想了想道:“豆子?黄豆吗,要是黄豆,我记得好像是有一些,还是去年剩下来来的,等下我去找找看。”

    说到豆子,其实黄豆也可以炼油,而且豆油营养价值也很高。

    锅中倒入水慢慢的熬,沈绯在厨房外边种了点葱蒜,现在都已经长得老高了,她随手掐了两根,用来煮汤。鱼汤煮到沸腾,汤色也慢慢的变成了乳白色,沈绯往里边加了撕成条的菌菇,没过一会儿,那汤的香味就更浓了。

    沈绯尝了一下,双眼瞬间就亮了起来,这汤鲜得让人惊讶了,味道十分的好。不管是菌菇还是鱼,都是极为鲜美的东西,组合在一起,原以为味道会有所重装,没想到竟然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倒是更加的鲜香了。

    奶白色的鱼汤可以说是十分补人了,给老太太舀了一碗出来凉着,沈绯又做了两个菜,蒸了米饭。米饭不完全是大米饭,还有磨碎了的玉米粉掺着,只能被成为苞谷饭了。

    玉米许鸿煊拿了家里的小石磨磨了好几遍,磨得细细的,一点都不会磨嗓子。他自己倒是无所谓,再粗的粮食他也能吃得下去,可是沈绯却不是,她这人其实很娇气的,虽然不吭声,但是许鸿煊倒是注意到了食物的不和胃口,倒是把这点上了心。

    当然,他这个举动沈绯还是很受用的,当时就奖励了他两颗奶糖,让许鸿煊哭笑不得。

    吃完饭,沈绯去给福宝送番茄,这时候番茄还没有长成,她这一篮子番茄可以说是十分稀罕了,红艳艳的看着就让人喜欢。

    送了番茄,沈绯也没多待,不管福宝怎么挽留,还是走了。

    福宝看着她离开,拎着一篮子番茄回去,她奶问:“是谁来了?”

    福宝回答道:“是沈绯姐,就我跟奶您提起过的那位知青,她给我送了一些番茄,是她自己种的。”

    “番茄?嘿,这个季节,还能种出番茄来?”易家老太太惊讶。

    福宝无奈道:“我都说了不要了,沈绯姐硬是要塞给我。”

    “这沈小姐沾了福宝的福气,得了一条鱼,送些番茄来,也是应该的。”福宝二婶怀了孩子,挺着一个肚子走过来,伸手拿了一个番茄就往嘴里塞,道:“福宝这个缺心眼的,两条鱼竟然还分出去一条,要是她都拿回来,我们就有两条鱼可以吃了。”

    易奶奶白了她一眼,看她怀着孩子不和她计较,只道:“你这婆娘眼皮子就是浅,那沈小姐是什么人啊?能瞧上你家这点东西?没看她每次上街都大包小包的回来吗?上次还买了一辆自行车,诶呦,那车,我们村里也只有村长才有一辆,宝贵得跟什么似的。”

    当时沈绯那自行车,可是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到许家来围观,就连村长都没忍住来看了一眼,直道那车比他的好。

    这季节难得见到番茄,易二婶怀孕了就有点贪嘴,没忍住拿了一个番茄来吃,吃了第一口她就惊讶了。

    “这番茄,也太好吃了吧……”

    灶膛里没了火,只有明亮的火星还在闪动,偶尔发出爆裂开来的一道声音。

    沈绯拿了两个红薯塞在里边,用白色的灰烬埋上,上边铺上红红的火星,靠着最后的这点火气,将红薯给闷熟。

    蒸好的灌汤□□薄馅大,咬一口,鲜美的汤汁便流了出来,许鸿煊正在出神,一个没留意,被烫了一下,下意识的嘶了一声。

    “我不是说了吃灌汤包要小心点,免得被烫着吗?你这是在想什么啊?”沈绯凑过来看他嘴上的伤势。

    这汤包才刚从灶台上拿下来,里边的汤汁还是滚烫着的,烫着了可不好受。

    仔细看了他的伤,沈绯皱眉,道:“红了,不过还好没起泡,你舌头感觉怎么样?”

    许鸿煊定定的看着她,思绪不知道飘到了哪里去,回答道:“没啥感觉,就是有点麻。”

    闻言,沈绯倒是放心了,道:“应该没事,你下次得注意点了。”

    她坐回位置上,许鸿煊也回过神来,慢慢的吃着碗里的面。

    许鸿煊力气大,面条揉得十分劲道,再配上番茄鸡蛋,滋味自是不用多说的。只是许鸿煊心里有事,吃进嘴里的面条竟然也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沈绯特意给许鸿煊多煮了些,俗话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他这个年纪正好是饭量最大的时候,她就怕许鸿煊吃不饱。

    “迟早有一天你要离开这里,是要回城里去吗?”

    沈绯正低头吃面,便听见许鸿煊突然开口。

    她笑了一下,道:“看你神思不属的,原来是在想这个啊。我当然是要回城里去的,这里又不是我家。不过要回去,也得七八年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