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衣锦还乡

野蛮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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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天嗤之以鼻道:“什么大神?网站肯捧,他才是大神,没有网站力捧,他顶多也就是个不错的作者,离大神远着呢。”

    睡不着觉沉默了下去,知道霸天说的不无道理,酒香也怕巷子深,没有网站的推荐和宣传,一本书很难出现在广大读者的面前,自然也就没多少人知道。

    这就好比电视广告,比如你要去买一瓶洗发水,你是会选一个经常在电视上见到的牌子呢?还是会选一个无人问津的品牌?

    睡不着觉的新书《魔仙传》之所以能取得现在的成绩,长期蝉联新书榜第一,和霸天给他安排的推荐有脱不开的关系。

    霸天和睡不着觉关系很好,也乐得跟他聊天,继续道:“那本书本来应该由编辑叮咚负责,叮咚是个新编辑,上班才第二天,我一句话就镇住她了,吓得她大气都不敢出,哈哈。”言语中充满了得意。

    叮咚愁眉苦脸的坐在位子上,心不在焉的审视着书库中的新书,发生了那件事情,让她干活都没心情。

    司徒看在眼里,也不知如何劝她。

    扬声器里传出两声咳咳,叮咚打开一看,QQ系统消息:“益歌已经同意了您的好友申请。”

    “他加我了!”

    叮咚双目一亮,立刻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整个人变得容光焕发,看到对方发来消息:“抱歉,一直在上课,现在才看到,你是?”

    上课?难道他还是学生?

    叮咚小小的吃了一惊,本来以为能写出《诛仙》那种文字的人,应该是个已经工作几年的成年人,或许还带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

    “我是读书网编辑叮咚,你的新书《诛仙》写的很好,如果你同意签约的话,以后我就是你的责任编辑了。”

    虽然霸天不让签这本书,但叮咚岂是轻易认输的人,你不让签,本姑娘偏偏要签,你能拿我怎么样?

    吴益早就料到会有编辑找自己签约,因此丝毫也不意外,开玩笑,诛仙这样的好书,哪个网站不签,那他绝逼是傻子。

    “签签签,怎么签?”

    叮咚偷偷看了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自己,赶紧把几份文档通过QQ传给了吴益:“你把这几份合同填好,打印出来,然后签名,填好日期,按照合同上的地址邮寄过来。”

    没想到自己经手的第一份合同,居然要在偷偷摸摸的情况下进行,叮咚心中苦笑了一下,一边指导吴益签约,一边和他聊天,这个作者是个香饽饽,一定要和他打好关系。

    “你说你还要上课,现在大几了?读什么专业?让我猜猜,你文笔这么好,肯定是文学系,对不对?”

    “我高三。”

    “高三!你在逗我?”叮咚掩饰不住自己的惊讶,不自禁啊!了一声。

    司徒转头看向她:“怎么了?”

    “没什么。”

    看到司徒探头过来,叮咚连忙将聊天窗口最小化,佯怒道:“女孩子有隐私的懂不懂?没事不要乱看。”

    司徒呵呵笑了笑,看到叮咚恢复了活泼,他也觉得轻松了不少,转头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叮咚这才重新打开聊天窗口,这件事她不打算告诉司徒,司徒虽然是个经验丰富的编辑,但是稍显胆小了一些,不敢得罪霸天,告诉他可能会拖累他。

    稳妥起见,还是谁都不要告诉,等吴益把合同寄来,生米煮成熟饭,就算霸天不同意也没办法了。

    从这件事就能看出叮咚这个女生,胆大包天,敢想敢干,敢于冒险,颇有心机,外表是女神,但内心绝对是女汉子。

    吴益在第二天将合同打印好,按照地址邮寄了出去,与此同时《诛仙》在新书榜上的排名也是节节攀高,此时已经到了第五的位置。

    任何榜单,一旦进了前几名,想再前进就变得非常困难,因为前几名都是十分优秀的作品,都是从书海中打拼出来的佼佼者,《诛仙》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能稳稳进入前五的位置,已经足以吓坏一大批人了。

    此时读书网的几个QQ群里就有不少人热火朝天的讨论这匹突然杀出的黑马,与网文有关的论坛中也有了不少与之相关的讨论。

    但吴益却没有关注这些,今天是周六,学校放学了,他要回家了。

    吴益的家位于青阳县青田镇的一个小村子里,典型的穷人家孩子,他父亲早逝,是母亲将他抚养成人,家里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妹妹,名叫吴倩,今年上初三。

    “妈!我回来了!”

    吴益回到破旧的家中,习惯性的喊了一声,喊完之后才想起来自己是个穿越者啊,这声妈应该喊的有些别扭才对。

    但他完全没有这样的感觉,也许是因为他已经适应了这个身份,也许是因为血浓于水,骨肉深情,哪怕穿越者也无法割舍。

    “哥!”

    老房子里响起一道欢快的声音,一个青春活泼的倩影,宛如出笼小鸟一般扑了出来,一双大眼睛里充满了喜悦的神采。

    这是一个十四五岁的青春少女,身材稍显纤瘦,但是皮肤白皙,出落的异常水灵,娇嫩的仿佛能掐出水来,完全不像农民家的孩子。

    吴益愣了一下,立刻意识到这是自己的亲妹妹吴倩。

    “呀,你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哥,你哪来的钱?”吴倩停住脚步,充满怀疑的看着自己这个哥哥。

    吴益家的穷在村里也是出了名的,吴倩每个月只有二十块钱生活费,吴益还好,在酒吧兼职还能够自给自足,以前吴益也往家里买过东西,但是都没有这次买的多。

    眼前的吴益,不但穿了一身崭新的衣服裤子,手里还提满了大包小包,稍一打眼就能够看出,里面不仅有衣服鞋帽,还有很多保健品和生活用品。

    这些少说也得好几百块钱吧!

    正当吴倩怀疑哥哥是不是中大奖的时候,看到门口居然停着一辆崭新的电动车,火红的颜色异常的显眼,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电动车刚才还没在这里,只能是哥哥骑回来的!

    “哥,你抢银行啦?”吴倩几乎叫了出来。

    “嘘!咋呼什么,哥被你吓的心脏病都要犯了!”

    吴益老实不客气的瞪了她一眼,也不管她提不提得动,把手里的大包小包统统塞到妹妹手中,然后去电动车的车筐里取出一个黑色的笔记本电脑包,向房间内走去:“妈呢?”

    “妈没在家,你真是我亲哥,这么多东西,我怎么提得动!”吴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东西搬回屋里,这么欺负一个如花似玉的小美女,也只有亲哥办得到。

    吴益给自己倒了杯凉开水,打量着屋里的摆设,老房子了,屋里随处可见岁月的痕迹,泛黄的墙壁上还能看到吴益小时候和妹妹的涂鸦,上面写着,妹妹是丑小鸭,又用另一种字迹写着,哥哥是大坏蛋!

    吴益露出会心的笑容,把电脑放在一边,不动声色的问道:“妈去哪里了?”

    “还能去哪里,去镇上摆地摊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吴倩翻了翻他带来的东西,洗面奶,洗头膏,牙膏牙刷,茶叶,保健品,还有很多吃的,水果,两箱饮料,最重要的是两套衣服,两双鞋子。

    吴倩愣了一下:“哥,你这是给谁买的?”

    “还能给谁买的,一套给你,一套给咱妈。”

    吴益一边看着墙上的老照片,一边漫不经心的说道,却听到身后响起轻微的呜咽声,他惊讶的转头看去,却见吴倩正守着那两套衣服,双眸泛红,眼中隐有泪光闪动。

    吴益不禁笑了起来:“一套衣服而已,看把你感动的,没出息。”

    岂料这句话一出,吴倩的眼泪就止不住了,啪嗒啪嗒的往下掉,都说女人的眼泪是最厉害的武器,这话真是不假,吴益顿时慌了神:“那啥,你哭什么?”

    吴倩哽咽道:“妈已经半年没给我买新衣服了,哥,还是你对我好。”

    吴益帮她擦了擦脸上的眼泪:“咱家穷你又不是不知道,行行行,别哭了,以后你的衣服哥都给你包了,你想买几件就买几件,好不好?”

    吴倩娇哼了一声:“吹牛,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你少来骗我。”她自己抹了抹眼泪:“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钱哪来的?还有,你那电动车是跟谁借的?”

    “哥辛辛苦苦挣来的,绝对是放心钱,血汗钱,不是抢银行抢来的,行了吧?”

    吴益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还有,那电动车也是我买的,合着你哥我只能借别人的车骑,我自己买不起吗?”

    “你能买得起才怪!”吴倩丝毫不给面子。

    吴益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少罗嗦了,快试试这件衣服合不合身,不合身的话,我们赶紧回去换,现在还来得及。”

    吴倩拆开包装,看到里面是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她的双眸中亮起异样的神采,这种衣服她从电视上见过,她见班上的女同学穿过,她也曾幻想自己拥有过,很漂亮,很美丽。

    但是拮据的家庭情况让她明白,这种美丽注定与自己无缘,穿在她身上的,只能是宽大的校服,和洗得发白、缀满补丁的旧衣服,自己的幻想只能是一种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