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第 29 章

施定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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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鱼稷以最快的速度冲到唐晚荻的城南公寓, 敲了几下无人回应, 于是一脚踹开大门。

    毕竟是租来的, 唐晚荻也很节省,客厅、卧室都只有最基本的家具。他看了一眼沙发旁边的茶几,记忆中晚荻只要一进屋, 就会把钥匙扔在茶盘上,手袋放到茶几边, 然后换上拖鞋。

    拖鞋整齐地摆在门口,鞋头朝外, 说明她出去了。如果是在屋内遭到绑架,拖鞋不是这种摆法。

    卧室的床单铺得笔直, 没有皱纹。被子叠成方块,旁边摆着一只灰太郎的抱枕。

    昨夜她多半没有到家。

    在咖啡店分手后, 她说要逛商场买点东西,于是打车走了。他后悔为什么没有坚持送她回去。不过唐晚荻也不会允许他这么做, 她自己会开车,独来独往惯了, 不喜欢被男人周到地呵护,总觉得这中间会有什么阴险的目的。

    他走进浴室,洗衣篮里扔着两件未洗的内衣。拾起来送到鼻尖深深地吸吮, 记忆着她的味道。然后他关掉门, 走出屋外, 开始了长达二十个小时的地毯式搜寻。

    咖啡店就在常青花园楼下不远处。分手时她叫了出租, 停在哪里不知道。

    满大街什么气味都有就是没有她的。

    他不识汉字, 想起对街小卖部有个送货的男生叫小卫,曾经给他们送过啤酒,于是请他检查唐晚荻的手机。

    “嗯,她叫了滴滴打车,”小卫的左耳戴着一只银色耳钉,说话半男不女,纤细的食指在手机屏幕上熟练地划着,进入一个又一个的菜单,“昨晚八点二十三分,停在莲花百货。”

    他呆呆地听着。

    “九点三十她在莲花百货附近又叫了车,这一次是去临江街的夜兰酒吧。”

    “夜兰酒吧?”他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

    “前面左传,坐车的话三站路,临江街21号。全名是‘夜晚兰花’,简称‘夜兰’。是这里著名的夜店,因为靠近音乐学院,晚上有摇滚歌手驻唱。人蛮多的,挺热闹的。”

    估计他自己也常去,说到这里,整个身子好像听到摇滚金曲一般晃悠了起来。

    “然后呢?”他问。

    “然后就没有了。这是她最后的打车记录。”

    手机显示,昨晚分手后,唐晚荻除了用手机打过车,再也没有留下任何记录。没打电话,没发短信,没拍照,有可能购物,但没有信用卡、微信的消费记录。

    他郑重地道了谢,接过手机,坐着出租来到夜兰酒吧。

    车一停就听见哗哗的涛声。

    这辈子除了想起自己倒霉的母亲,修鱼稷的心从没有像此时此刻那样堵得厉害。一阵猛烈的江风吹来,他的鼻子一阵发酸,心一点一点地变冷。

    天渐渐地阴了,乌云四伏,一切都在向他暗示着什么。

    临江街之所以叫作临江街,因为它就在江边。

    酒吧的前面是停车场,背后就是大江,中间只隔着一道护栏。如果修鱼靖是在这里遇到了唐晚荻,趁她不备突然袭击,再把她扔进江里,前后只需要几秒,而且不会弄出任何声响。以他的武功和体力在狼族中不算是厉害的,但对付一个龙族的小姑娘绰绰有余。

    他俯身看着湍急的江水,上面除了回旋的波浪和漂浮的白沫什么也没有。两岸是高高堆积的巨石和水泥墩,被江水冲刷得很干净,上面没有任何血迹。附近也没有她的味道。

    推门而入,十一点刚过,酒吧开门不久,客人不多,服务生们聚在门边的一角闲聊。他找到调酒师,塞给他两百块,从手机里调出唐晚荻的照片。调酒师自称小赵,三十出头,染一头亮眼的白发,脖子以下满满的刺青。

    “嗯,她昨晚在这。大概九点多的样子。”

    “几点离开的?”

    “不清楚。九点到凌晨两点是这里最热闹的时间,几乎是人挤人,什么时候走的就不知道了。哦,帮你问一下门卫,或许他知道。”

    两百块钱这么灵验,他还是第一次知道。

    调酒师一口气帮他找来了两个门卫三个保安。夜里涉及过一次交接班,有一个门卫说,他看见唐晚荻十点半左右离开了,另一个保安也证实了。

    “她是一个人离开的?”修鱼稷问。

    “对。”

    这就奇怪了。按理说这么晚回家,距离又这么远,她不可能走路回去。夜里下过雨,打车的人多,而且是郊区方向,估计打不到车。公交的话,选择的方案很多:可以坐公汽转两趟车回家,也可以坐地铁再转公汽回家。这一带是市中心又是老城区,交通便利、四通八达……

    这么一想,可能性顿时增加了几十倍。唐晚荻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女孩,早出晚归,不爱宅在家中。在与狼族的交往中她似乎刻意地保持着自己的神秘,从不谈及私事,有什么亲朋好友他也不大知道。但从她从事大客司机、售票员、以及保险经纪这一类职业来看,她喜欢与人交往、爱跟陌生人打交道,在C城应当有不少熟人。

    见他一愁莫展,调酒师忽然灵机一动,找来了酒吧的监控录相。录相显示唐晚荻进酒吧后一直坐在吧台附近听摇滚歌手唱歌,十点三十五分时起身离开。

    她前脚走出大门,一个高个子男人立即从人群中钻出来,尾随而去。

    修鱼稷不用认真看,就凭走路的姿势和发型就认出那人是修鱼靖。

    从另一个监控镜头上看,修鱼稷九点十分就到了夜兰酒吧,很显然,他发现了唐晚荻,吧内灯光昏暗、人数众多又加上音乐嘈杂,唐晚荻并未意识到他的存在。

    不知为何,修鱼稷悄悄地松了一口气。两人一前一后从酒吧的正门离开,而面朝大江的是后门。从录相上看他们是向大街的方向走去,消失在了树影之下。

    那么唐晚荻死于江中的设想……证据不足。

    但紧接着,那口气又提了起来。用修鱼靖的脑袋来想,既然已经决定动手,只是把晚荻扔进江里也太便宜她了,这不是三叔的风格。

    狼族等级森严。他不敢想象三叔会在他的眼皮底下做这种事,这么肆无忌惮地挑战他。明知他是修鱼堡的老二,明知他喜欢这个女人,明知父王不在的时候他对身边人有处置权。

    但他也知道三叔跟修鱼彬很不一样,三叔很冲动,同时又狂妄,认为自己是狼王的弟弟,大巫师的父亲,修鱼稷最多冲他发顿火,绝对不敢动他。

    门卫说只看见这两人先后出了门,当时很多人进进出出,不知道他们互相认识。门外还排着长队,他忙于维持次序,就没有留意唐晚荻是往街东走坐公汽,还是往街西走坐地铁。

    他在大街上茫然地转悠着。

    唐晚荻在乎钱,绝不会轻易地交出银行卡,脾气又烈,三叔早就看不惯她了。

    理智告诉他,晚荻多半已经不在世了。

    他咬了咬牙,就算不在世,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至少要按龙族的规矩把她送到土里,或是按照狼族的规矩,塞一片树叶进她的嘴中,不然这事没完。

    一辆笨重的垃圾车从他面前驶过,卷起一团烟雾。

    他忽然想到了什么。

    ***

    从安平桂遗体中取出足够研究的血液和组织样本后,在原庆的坚持下,进行了火葬。就在处理后事的这段时间,北山千门的一个妹妹又进入弥留状态。隔离室的五位病人,几乎是排着队地等待死亡。

    原庆和另外五位医生连同一群护士都忙到无法脱身,病房内一片狼藉。地上的血都擦干净了,床单换掉了。但喷到墙上、天花板上的血液一时间无暇顾及,看上去就像个人间地狱。

    毫无疑问,北山家的这拨病人以其迅雷不及掩耳的病情给大家心头送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以至于事后贺兰觿提出要带皮皮去三楼做个产检也遭到强烈拒绝。

    “这里安全吗?有希望找到疫苗吗?”皮皮环视四周,原本人满为患的千美医院今天的病人少得可怜,“北山家的病会不会传染给我们的孩子?甚至传染到整座城市?”

    “我只是想在走之前看一下小波……”

    “没什么可看的,原庆说过了,头两年他都没有成形。但这不是重点。”皮皮神经紧张地看着他,“你没看见原庆都穿起了太空服么?这可是生物危害BSL4级别的装备!实话实说千美医院不具备这个级别的隔离条件。”

    贺兰觿打量了她一眼,叹道:“关皮皮,说你不懂吧,你懂得还真不少。”

    皮皮白眼一翻:“那当然!好歹我也做过记者,埃博拉病毒流行那阵,报纸上整版整版地报道,我不可能不知道。当然这个也不是重点。”

    他一脸懵圈:“那究竟什么是你的重点?”

    “重点是恐惧,以及因恐惧产生的疑心病,以及因疑心病产生的神经质和不安全感。”她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比如现在的我。”

    “那我就跟你普及一下知识,消除你的疑虑。”贺兰觿淡淡地说,“你所说的隔离条件,千美医院都有。”

    “Come on,这只是一家整容医院。”

    “对外是整容医院,但它有大型综合医院所有的医疗设备和实验条件。比如说这个隔离病房——”

    “临时弄的吧?最多也就能防个甲肝乙肝什么的。”

    “不是临时的。里面有双重门,空调系统与外界隔离。”

    “……”

    “废气废水在排放之前,会用高性能的过滤设备过滤,再用紫外线杀菌。”

    “……”

    “实验室是负压隔离的。防护衣是独立供氧的。”

    “好吧,算你们厉害。”

    “现在你可以跟我去做产检了吗?”

    “不去!”皮皮不由分说地将贺兰觿拉出医院,一路上各种保证,“不过你放一百个心:孕妇维生素、叶酸这些我都不会忘记吃。每天都听交响乐,胎教都开始了呢。”

    “交响乐?你会喜欢听吗?”他笑了,“以前我想听降E调小夜曲都快被你骂死了。”

    “不喜欢,但为了孩子的全面成长,我也得提高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是吧?”皮皮忽然停下来,转身看着他,“但这也不是重点。”

    “你又有什么重点?”

    “重点是: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爸爸不能缺席。”

    两人互相凝视着,目光一下子沉重了。

    “那边有个餐馆,吃点东西吧。”贺兰觿开始转移话题。

    那顿饭吃了一个小时,但皮皮磨磨蹭蹭地只吃了几口菜。她本来有点饿,无奈心情差,一下子就没有了胃口。

    贺兰觿明天就要出发去北关,同行的有以花霖为主的花家以及北山兄弟。他们先在鹆门酒吧与明鹬汇合,再和四处赶来救援的人马一起出关。据说北关狐族在青阳、子阳以及一众豢灵师的带领下,将沙澜狼族赶进了南北交界的峻锾山一带。南岳这边则由柳灯明家挑头,带着大部人马守关,坚决不让狼族南下。三方势力都在峻锾山集结,已经互相苦斗了多日。如若南北狐族联手,狼族只怕早已经消灭。可是北关非旦拒绝合作,而且指挥大批灵鸦袭击南岳的队伍,致使南岳与狼族均是伤亡惨重。

    去过一趟沙澜的皮皮深知以狼王修鱼亮的功力,当年狐帝都不能把他怎样,不得不割让沙澜,贺兰此去凶多吉少。就算没落在修鱼亮的手上,撞上青阳和子阳也很麻烦。可以说是腹背受敌,自投罗网。

    算来算去,贺兰觿活着回来的几率真心不大。

    皮皮越想越怕,担心到胃疼,不禁心事重重,一言不发,贺兰觿也没有多问。

    回到闲庭街时,天已经黑了。

    “明天……你什么时候出发?”一进屋,皮皮问道,声音都哆嗦了。

    “上午十点。”

    她忽然紧紧地抱住了他:“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他用力地搂了她一下,拖出行李箱,开始收拾衣物,“太危险。”

    “我能打!”皮皮双臂环着他的颈子,急切地说,“让我和你一起战斗!”

    “皮皮你留在这里也是有任务的。”他说。

    “啊?”

    “我问过原庆关于‘千途’的事,他说不知道。你得帮我调查一下。”

    “等你回来再调查不行吗?”

    “同时进行比较节省时间。”贺兰觿摸了摸她的脸,“我对沙澜的疫情不乐观,总觉得早晚要传播给狐族与人类。如果真有‘千途’这么个地方,可以轻易地解除疫情,那就太好了。”

    “……行。”

    “皮皮,”他看了看手表,“ 你心跳太快了。”

    “对不起,我太担心了。”她忍不住哭了,“你刚跟修鱼稷打过架,又被我洒过雄黄狗血,你一身都是伤,万一……万一……”

    她的眼泪浸湿了他的衣裳。

    他握着她的手,忽然道:“跟我来,给你看一样东西。”

    他带着她去了后山的山顶。从井中的一个抽屉里拿出一个灰色的布囊,放到六角亭的石桌上。

    皮皮一头雾水地看着他解开布囊的绳索,从里面掏出了一团白茸茸的东西。

    他“哗”地一下将那物事展开,皮皮吓了一跳。

    居然是一张完整的白狐皮!

    狐皮的头部保存完好,双眸亮晶晶的,仿佛还活着。皮皮轻轻摸了摸,确定这只是一块狐皮,跟她以前去峰林农场收到的“礼物”一模一样。

    “你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她皱起眉头。

    “这是属于我的遗产。”他苦笑了一下,将那只狐皮戴在自己的头上。

    就在这一瞬间,狐皮上的双眸忽然亮了,发出微微的金光。

    “本来我不想接受,也不想碰它。但戴上它练功,可以精进百倍。”他抽出长剑对着月光比划了一下,“今晚就用它一用吧。”

    皮皮听见自己的心砰砰乱跳。

    这狐族究竟还有哪些东西、哪些巫术是她不知道的?

    “它一定是你的哪位前辈吧?”皮皮好奇地看着贺兰觿,发现他戴着这顶白花花“狐狸帽”,尖尖的耳朵竖起来,长长的嘴搭在他的鼻梁上,仿佛《阴阳师》里的漫画人物。

    “他是我父亲。”

    皮皮嘴张得大大的,半天也合不拢。

    “你父亲……赵松……不是用马脑石……”皮皮一下子结巴了。

    “他是被赵松杀的,不过长老会的人保存了他的遗体,然后托人交给我了。在狐族,父子之间的功力是可以互相传授的。办法很多,这是其中的一种,也是最快的一种,叫作‘受灵’。”

    皮皮呆呆地看着他。

    “现在,我就让你观摩一下受灵的仪式。”他拍了拍她的脑袋,“关皮皮,你坐好了吗?”

    “坐,坐好了。”

    他穿着一袭白色的睡衣,身子轻轻一纵,向山谷跃去……

    月光下他的身影迅速成了一道白点,而剑光却是雪亮的。皮皮只看见贺兰觿在山谷的树尖上跳跃、飘荡、挥剑如风、如一位舞蹈的精灵。他的身法快而优雅,仿佛沉醉其中。身影翩跹,却充满了力量。耳旁龙吟虎啸,剑气破空,而他千姿百态,如一道轻烟在山谷间流动——

    皮皮只觉自己生活在远古的神话,而贺兰觿则是一位远古的战神。

    那她是什么?

    是行到中庭数花朵的姬妾,还是一舞剑器动四方的公孙大娘?

    倏忽间,贺兰觿已经回到了她的身边,而皮皮仍在目瞪口呆……

    他笑着推了她一下。

    “呃?剑这么快就舞完了?”

    “嗯。现在你可以放心了吗?”贺兰觿取下头顶上狐皮,轻轻地抚摸着光滑的狐毛,“皮皮我会活着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