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再世为人

挽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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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

    在三伏天的火辣日头下,秦挽月赶了小半月路,裹一身官道上的黄尘回到京中。

    前门的街道上挤满了人,都是远近的老百姓,个个表情精彩,像是在等着看什么好戏。

    她只好绕道,从后门进了院子。

    一落脚,还来不及叫口茶喝,就见丫鬟婆子们嘴里念着“阿弥陀佛”扑上来,喜气洋洋将她拖进房中,扒下她一身小厮装束,将一件新味刺鼻的大红喜袍罩在她身上。

    簇新的衣料擦过身上的汗尘时,说不出的腻歪难受……

    丫鬟们手脚不停,为她涂脂抹粉。嘴皮很干,胭脂擦上去就像是往凹凸不平的土墙上刷红漆,她一张嘴,涂红了半颗门牙,被丫鬟映花狠狠瞪了一眼。

    待她们开始将她那五指一探就能抓出一把砂粒儿的黑发盘成髻,她终于找到机会弱弱问了句:“什么情况?”

    ……

    原来在她外出的时候,皇帝一道圣旨赐了婚。今儿正是大喜的日子,接亲的队伍已经等在了外头,她再迟回一时半刻,就要错过吉时。

    而她要嫁的男人,正是十七年前,和她同归于尽的那个。真没想到,这么快就要见面了。

    丫鬟婆子们喜气洋洋地催促她,杨嬷嬷和映花一人一边搀着,她只好半推半就上了花轿。

    鞭炮声炸得她头疼,喜乐混在看好戏人群乱哄哄的嘈杂声浪里,像是断气前的呻吟。

    “状元郎娶丑女喽!”

    花轿颤巍巍悬在半空,她一颗心也跟着吊得老高,浑身不自觉地紧绷起来。她总有不好的预感,会遇着什么事,让轿夫把她扔下,摔一屁股。

    再世为人,又要结婚了。哦,如今叫成亲。

    那些事过去太久太久,久到她以为自己早已经不记得了。那是上辈子的事情。

    人们形容从前的事,很爱说“上辈子”。但她的上辈子,是真正的上辈子。那是二十一世纪的华夏,她嫁给了他,那时候他叫高书远,她叫张媛。

    他们做了十多年夫妻,他的官越做越大,生活却很清苦。

    虽说清苦,但她一直以为自己的人生几乎算是完美。

    她是官二代,从小是老师同学眼中的好学生,毕业后顺利考进事业单位做闲职,嫁给了初恋高书远。

    高书远勤奋上进,在岳丈的助力下,仕途走得又快又稳。

    唯一的瑕疵,就是刚结婚时他出轨过。那个女人叫秋白。她发现后想离婚,高书远不同意,又是发誓又是下跪,还写了保证书,终于没离成。他当着她的面给秋白打电话,断得一干二净。

    后来秋白傍了个大款,开起大酒店。

    直到高书远东窗事发,她才知道原来他贪污受贿,正是包养秋白的那位“大款”!在外一掷千金,在家和老婆苦守清贫,这是怎样一朵奇葩!

    那一天,反贪局的人上门来捉他,他缩头乌龟一般反锁了门,窝在门后瑟瑟发抖。他的脸皮耷拉着,像是老了二十岁。

    结婚后,头六年还车贷,后面十年还房贷。压得她十年没添过新衣的房贷……

    房产证上落的是却高书远父母的大名!他当初怎么骗自己来着?是了,最初自己是不赞成多买一套房的,平白拉低了生活质量,他是怎样一步一步忽悠自己的?他压榨完爸爸的人脉资源,再压榨光自己的青春…

    她被气得神志不清。耳朵嗡嗡响着,跌跌撞撞坐到沙发上,手一伸,正好摸到那块刚买回来准备给老爸贺寿的天外陨石,头脑一热就向着面如槁枯的高书远砸了过去。

    当时她想着:这要是一枚手榴弹就好了!和他同归于尽!

    不想一念成真,那陨石爆炸了。

    身体被撕裂的时候,她怔怔地想着:哪来的手榴弹?还好没送给老爸。

    她竟然没死,被一股大力吸扯着,旋转着不知去向何方,像是在坐云宵飞车,但眼前漆黑一片。伸手想抓住些什么,发现自己没有手,也没有身体,只剩一缕残存的意识飘飘荡荡,连恐惧都无着无落。幸好她能感觉到高书远就在附近,满腔恨意支撑着她,一心想要扒出他的心肝来看看究竟是什么颜色!

    不知过了多久,停在一处温暖柔和的地界,她惊恐地乱抓,听到一个仿佛远在天际,又仿佛从身上响起的声音:“儿又踢我了!”

    投胎了?!这么快?!找到高书远,狠狠报复他!胎儿如是想着。

    这一世的父亲不喜欢她。来到这世上的第二天,她睁开了眼睛打量着四周,眼里还燃着对高书远的仇恨。

    大红的云锦缎被比她婴儿肌肤还要柔滑,桔红锦帐上绣着花团簇簇,雕花大木床,床头立着细长的烛台,烛上罩着一层纱罩,把烛光均匀地撒满内室。像是古代。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明崇山正好夜起,对上婴儿秦挽月恨意盈然的眼神,生生打了个冷颤,以为婴孩看透了他隐秘的心事,便不喜她。

    后来几乎再没见过这个爹。他参加武举,中了武状元。

    明崇山年轻时穷困潦倒,是入赘的女婿,所以秦挽月随了母姓。他中状元后,秦氏省时度势,主动提出和离,待明崇山安稳下来,再娶她入府。不料第二年,他娶了兵部尚书的独女孙氏,秦氏哀伤过度,一病不起,隔年就去了。

    明崇山本就不喜秦挽月,加上新夫人跋扈,干脆直接断了往来,只当没生过这个女儿。

    十几年来,在孙家鼎力相助下,明崇山成功剿了几次匪平了几次叛,官拜兵部侍郎,生了一子一女。

    看看这些男人呵!

    矫子稳稳落地,思绪戛然而止。

    秦挽月一惊:这么快。怎么会顺顺当当就到了?

    茫然地被人牵着拜了堂,送进洞房独自坐着,那些喧嚣终于远远地离开了。

    她的脑袋清醒了几分——这事不对。

    高书远,不,他现在叫沈辰,他也来到了这个时代,是丞相沈平焕独子,名满京城的天才少年郎,三五岁时开始吟诗作赋,让中华民族璀璨的诗词文化在这个世界大放异彩。他深知自身的长处,苦读数十载,披荆斩棘考了个新科状元,正准备入仕。眼下正是踌躇满志,脚踏青云时。他还是京城第一美男子,据说眉目如画,连公主也有意招他为驸马。说好的恶人有恶报,现世不报来世报呢?

    她秦挽月是什么人?身份尴尬,随母姓的明侍郎女儿,入的是秦家族谱。丑名在外,不会吟诗,也不会唱曲,身无所长平平无奇,平日里扮成小厮走街串巷,旁人也不知道她就是秦家那位倒霉的大小姐。

    她的存在时时刻刻提醒着众人,兵部侍郎明崇山曾经做过上门女婿,兵部尚书独女孙氏的夫君曾经做过别家的上门女婿,兵部尚书孙有光的女婿曾经是人家的上门女婿……她秦挽月能平平安安活到十七岁,简直是个奇迹。

    沈辰秦挽月,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样两个人,为什么皇帝要赐婚生生硬拉在一起?这京城里谁不知道娶秦挽月就是把兵部两巨头的脸往地上踩?这门亲事沈相也是头痛得要死吧?难道沈相得罪了皇帝,被穿小鞋?不然怎么解释这神奇的赐婚?这一发乱点鸳鸯谱倒是正中红心,生凑了一对前世有缘人,只不过是恶缘。

    这一世,敌明我暗。秦挽月细长的手指轻轻敲在腿上,一颗心慢慢沉静下来。

    沈辰近两年几乎没有新作问世,一众翰林和名士正痛心疾首,呼吁改革科举制度,莫要扼杀了人才。当真是冤枉了大昭国的科举,沈辰江郎才尽,确实不是科举害的,只是抄完了。由此可见他还是急功近利的性子。

    年前,他看中淮河画舫上的一名清倌人,不管不顾抬进府做了妾,气得沈相病了一场。人说三岁看到老,这一位倒好,两世为人依旧不忘初心,始终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秦挽月醍醐灌顶。难不成公主真的看中了他,偏生他闹了这一出未娶先纳,才故意整他?

    听闻近些年,京城里那些老不正经的王公贵族吓唬自己家不成器的纨绔公子哥儿,用的就是“这次春闱/秋闱若是还不中,便替你求娶秦家大小姐去!”

    说到秦家大小姐的丑名,还是秦挽月自己整出来的。再世为人,她很珍惜,不愿像上一世一样虚度光阴。女子行事不便,于是扮成小厮,走街串巷日日在三教九流各色人群中厮混着细细体验生活。

    那些寂寞的老姑婆子见她眉清目秀,得闲就调戏道:“小二哥,你们家大小姐也不收了你用去?”

    挽月笑着应道:“呸呸呸,咱家大小姐,别的没有,就一个丑字。啧啧,我是能走多远便走多远,你这老婆子可别瞎咒我,得口疮!”

    成就了自己一世丑名。

    说起来,经过这十几年多姿多彩的生活,对人性的理解早已入木三分,高书远的行径虽令人不齿,却也能够理解。

    偏生皇帝此时一纸赐婚,这是老天看不过眼,逼她复仇的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