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要命的喜欢

壶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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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还早,可采莲姑娘已经醒了。

    见柳小凡的屋子里灯还没亮,采莲姑娘不由撇了撇嘴小声骂了句懒猪。

    在厨房忙活许久,有阵阵香味扑鼻而来。

    不得不说,采莲姑娘手真的很巧。

    才不大一会儿功夫,便熬好了一锅稀粥,蒸好了白面馒头。

    最后,又清炒了两样小菜,这才满意拍了拍手收工。

    “柳小凡,起床了!”

    小跑着来到柳小凡房间前,采莲姑娘很不客气的踹了踹门。

    也不怕踹坏了,反正这间酒肆都是自己的。

    “掌柜的这才几点,你就不能让我多睡会儿!”房间里,柳小凡睁开眼,从床上一跃而起,无奈笑了笑,打趣道:“起这么早,就这么急着要去见那赢公子?”

    “对啊!对啊!”采莲姑娘撇撇嘴,用力踹了一脚门板,故意大声道:“饭在厨房里,你自己先吃啊!不用等我了!”

    也不等屋内那混蛋有所回应,采莲姑娘便是风风火火冲回厨房端起那锅熬了一夜的药液倒入瓷碗中,小心翼翼封好碗盖,端着出了门。

    这药,是要送去给赢公子的。

    赢公子是听雨轩的常客,也是采莲姑娘的病人。

    这两年,采莲姑娘一直在为他医治眼疾。

    赢公子的府邸在南枝城另一边,与听雨轩隔着两条长街。

    一路上,采莲姑娘银牙紧咬,嘟嘟囔囔将柳小凡那混蛋数落个遍。

    这混蛋,总能一句话就让自己恨得牙痒痒!

    采莲姑娘不知道,在她身后不远处,跟着个影子。

    不紧不慢,不远不近。

    说起来,赢公子和采莲姑娘算是同病相怜。

    两个人,都是两年前苍月湖畔那场动乱受害者。

    他的眼睛,便是在那时与大敌争锋时被伤着的。

    若非如此,以他的身份也不可能在南枝城停留这么久。

    后来,兴许是听人说起南枝城里出了个‘小医仙’,便被家中老仆搀扶着寻来了听雨轩。

    比起柳小凡这个蹭吃蹭喝又蹭住的混蛋来,赢公子倒是豪气不少。

    每次来听雨轩说是一掷千金也不为过。

    原价不过半钱银子的绿蚁酒,在赢公子这儿总能卖出个十多两银子。

    一锅药,不过值十两白银。

    可送到赢府,那就能换来十两黄金。

    这买***卖酒划算!

    采莲姑娘虽然善良,可终归是一店掌柜不是。

    这样的冤大头,换做是谁,都不会放过。

    不知道是不是失忆前的天性使然。

    对于银财,采莲姑娘有种莫名的执着。

    赢公子生的很白净,手里随时都捧着一卷古册,身上有一股书生气。

    按照柳小凡的话说,这姓嬴的就是一小白脸!

    总之,若是不说出来,根本看不出赢公子竟然会是北域至尊一族的子弟。

    而且,竟然还是嫡系。

    上回,跟随在赢公子身侧的老仆说漏了嘴。

    采莲姑娘隐隐约听见,这个赢公子的爷爷似乎是北域的大人物,坐镇万里龙城,只手遮天。

    偏偏,这样一个最该目空一切的至尊子弟,身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傲气。

    就算是如今眼睛受了伤看不见,也依旧没有任何幽怨。

    反而在喝了一年的汤药依旧不见好后,依旧能笑着安慰采莲姑娘,说:“没事,不是小医仙医术不好,是我这伤啊太重!就算治不好也没关系!”

    每当这个时候,采莲姑娘看着赢公子紧闭的眼睛,想起两人都是当年的受害者,总会豪气道:“放心!有我在!能治好的!”

    说起来,比起柳小凡那个白眼狼来,赢公子对于采莲姑娘是一直非常感激的。

    毕竟,没有谁真的愿意当冤大头。

    每次到赢府,采莲姑娘都觉着这赢公子有些热情过了头,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今天,一如往常一般。

    当到了赢府门前时,那个总是跟随在赢公子身侧的年迈老仆早早便等在了门外。

    “采莲姑娘,你终于来了!”见到采莲姑娘端药走来,连忙迎了上去,接过药,一张老脸都乐开了花,道“你若再不来,我家公子可真要望穿秋水了!”

    采莲姑娘愣了愣,然后十分认真道:“可是,现在明明都已经是冬天了呀?”

    “都一样,都一样!”老仆呵呵直笑,讨好的将采莲姑娘引入府里。

    “姓嬴的这混蛋,醉翁之意不在酒啊!”等两人走进了府邸,不远处的一处角落里缓缓走出一道人影,双眼微微眯起看着那道书有古朴‘赢府’两个大字的宅院,轻声开口。

    这说话的,可不就是那个让采莲姑娘恨得牙痒痒的柳小凡。

    话音才落,人便消失了身影。

    柳小凡衣袍鼓荡,化作一团雾气,凭空不见,向着赢府飘飘荡去。

    采莲姑娘入了赢府,便瞧见那坐在软塌上等候多时了的赢公子。

    赢公子今天气色很好,明明眼睛看不见,可听见脚步声竟是一下从软塌上站了起来,嘴角微微扬起道:“采莲姑娘,我知道,是你来了!”

    说着,便是抬手去捉采莲姑娘的双手。

    “赢公子,你这是做什么?”

    采莲姑娘有些心不在焉,反倒是被吓了一跳,如同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般,向后躲去。

    兴许是赢公子误会了什么,觉得采莲姑娘上山采药,埋在柴火堆中煎药,都是为了他一个人。

    因而,今天才会这般表现的有些不正常,一把扯下裹在眼睛上的纱布,双目清明,看着惶惶有些不知所措的采莲姑娘,和煦一笑,眨巴着眼睛,深情道:“采莲姑娘,原谅我骗了你许久。”

    采莲姑娘回过神,盯着面前那一袭白衣,目瞪口呆道:“赢……赢公子,你的眼睛没事了?”

    姓嬴的公子如沐春风,风姿卓越,轻轻点头,“嗯,早在半年前便已无大碍!”

    “那你为何?”采莲姑娘眨巴着大眼睛,迷迷糊糊。

    赢公子笑的愈发温柔,轻声开口,嗓音醇厚,“采莲姑娘,我总觉着咱们似曾相识,不是在南枝城,而是上辈子。”

    微微一顿,他看着身前采莲姑娘那双澄澈如湖水一般的大眼睛,说:“所以,采莲姑娘,我想娶你!”

    那守候在一旁的老仆看着自家公子微微一笑,很识趣的退出门外去。

    “你说什么?”采莲姑娘吓了一大跳,仿佛是自己听错了,不可置信道:“你想娶我?”

    这当真是一个晴天霹雳,采莲姑娘没有任何一点准备。

    自己不过是个失了忆的小厨娘,还贪财。

    要娶自己?

    这赢公子莫不是眼疾没痊愈,传染到了脑子!

    再说,自己又不喜欢他!

    南枝城里,但凡是听雨轩的常客,有谁不知道采莲姑娘早就是心有所属,满脑子全都是那个在自己酒肆吃白食的无赖……

    赢公子突如其来的表白让采莲姑娘猝不及防,慌了手脚。

    “那个……我要走了!”采莲姑娘微微后退,目光左躲右闪。

    最后,紧紧捏住腰间的那只香囊,低着脑袋。

    那只香囊值不了多少钱,但是是柳小凡送的,绣着一只火红的大鸟。

    采莲姑娘说是鸭子,柳小凡偏偏要说那火红大鸟是朱雀。

    那一天,也不知这个天天吃白食的家伙从哪儿顺来的这只香囊,执意要亲手为自己系上,还一个劲夸漂亮。

    明明不过几个铜板便能买来的香囊,在这家伙嘴里硬是变成了天底下最珍贵的宝物。

    柳小凡这无赖那么小气,难得送件礼物,采莲姑娘觉着拿着抵房钱饭钱也很不错。

    虽不值钱,可自那天开始采莲姑娘却一直系在身上,再没解下来过。

    静默中,赢公子向前一步,追问道:“采莲,难道,你不愿意么?”

    其实,这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

    而是能与不能的问题。

    捏着那道香囊,有很好闻的花香在鼻尖滑过。

    采莲姑娘很固执的认为那就该是柳小凡身上的味道,不禁脸颊发烫,埋着脑袋脑海中忽然晃过那双好看的桃花眼,还有柳小凡那笑起来总是很欠揍的可恶脸庞,小声道:“那个,我…我有喜欢的人了。”

    说完,采莲姑娘不禁常常舒了一口气。

    她一直都很喜欢柳小凡,从第一眼开始。

    可惜,自己实在有点傲娇,便一直羞于承认。

    赢公子虽然不是柳小凡。

    可如今,当着赢公子终是说出来,让采莲姑娘有一点小欢喜。

    更多的,却是忧虑。

    因为采莲姑娘被老天嫉妒了,已经活不了多久。

    两年前,苍月湖畔有神王遗藏出世,引得江湖龙蟒血拼。

    那一天,赢公子被不世大敌伤了眼睛。

    也是在那天,采莲姑娘失了记忆。

    等醒来时,便是被陌离姑娘救了下来。

    来南枝城的路上,她们遇见了一个老道士。

    那道人是陌离姑娘的师父,是世外高人。

    据传,都快要成仙了。

    在他见到采莲姑娘后,只是怅然一叹,说采莲姑娘身上本该痊愈的道伤,不知为何竟然是复发了。

    采莲姑娘不知道道伤是什么,但有一件事却是听懂了。

    那就是若是没有奇迹,自己怕是没多久好活了。

    那道人既然是陌离姑娘的师父,自然没理由骗自己,

    或许两年,或许三年。

    或许,只剩下一年。

    总之,采莲姑娘身体那抹道伤愈而复发,世间少有药石能医。

    后来,老道人离开了,说是不能见死不救,要去域外寻药。

    后来,陌离姑娘也走了。

    采莲姑娘知道,陌离姑娘一定是去了北海。

    传说,北海国有一件宝药即将出世,能起死人,肉白骨。

    服之,能让血肉重生。

    就算是先天道伤,那也算不得什么!

    可如今又是一年过去了,依旧不曾听闻陌离姑娘回来的消息。

    采莲姑娘倒没觉得死有什么好怕的,反倒是有些担心陌离姑娘的安危来。

    九州如今不太平,宝药出世,北海更是多纷争。

    像是陌离那么善良的姑娘,可得要平安才是。

    老道人当初说自己最多还有三年好活。

    如今,是在南枝城的第二年。

    第一年,和陌离姑娘朝夕作伴。

    再算上孤苦伶仃的半年,还有有柳小凡陪伴的这半年。

    最多,也就只剩下区区一年了。

    这一年里,等着柳小凡开口说喜欢自己,太难。

    毕竟,柳小凡这惫懒混蛋说起过,他在等一个人,等一个他喜欢的人。

    有多喜欢?

    怕是不要命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