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老耿(1)

刘麦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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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耿是我表姐。也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偶像。

    是要远远早于林青霞伊丽莎白·泰勒布兰妮宫崎葵落落的,第一个偶像。

    老耿大我三岁,我出生时她已经和家人混得很熟很熟了,而我初来乍到,相当于在别人的地盘上讨生活,所以我一直对老耿言听计从。不光我,连同我们整个小区的家伙们都对老耿马首是瞻。小时候热衷于玩各种角色扮演,老耿得到的一定是戏份最多的女一号,比如最经常被我们糟践的《新白娘子传奇》,白素贞如果不是老耿出演,不管是制片方还是出品人都不会满意。

    而身为老耿唯一的表妹,我无法沾光得到女二的角色,甚至连白福都轮不到我,最多就是法海身边的一个小沙弥。我站在舞台的最外围,镁光灯的盲点处,看着老耿身披一件白色的长毛毯在小伙伴们的簇拥下翩翩起舞。

    跟在老耿身后借着她的光芒耀武扬威地当一个不起眼的小尾巴,是我儿时扮演的最重要的角色。

    老耿能够得到万般宠爱,我把这总结为她的个人魅力。首先,老耿在进入青春期发福之前,是个正宗的大美人,其次,老耿学习成绩非常棒,而更重要的一点,老耿是个好人。

    我从来都不觉得小孩子有传说中那么天真单纯,他们其实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他们知道怎样可以让你难堪难过,然后利用自己的优势直击要害,最后他们有未成年保护法和外婆这两个加持又让你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所以我对小孩子通常都敬而远之,但老耿不同,在我只有两三岁老耿只有五六岁的时候我就发现,老耿的内心深处有一处柔软,她把我轻轻地置于那里,曾一度让我误以为世界本就这样。

    我把这处柔软称为,善良。

    老耿上高中之前的所有岁月都是和我一起度过的,我们像所有姐妹一样会打闹会争吵,会抢夺一切不是偶数的东西。同样都是我们最喜欢吃的菜花炒肉,外婆为了避免我们的斗争,要分成两个盘子来装,一样大的鸡腿要买一对儿,同样款式的裙子要买两件,相同造型的玩具要买两个。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外婆一样深谙中庸之道,冲突一定会有的,为了一个已经不记得是什么东西的玩意儿我们总是争得昏天暗地。而每每,我因为少吃了三年饭,体力和耐力总不是老耿的对手,胜率几乎小于等于零。但又是每一次,老耿在得胜之后,会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和我分享。

    楼上李阿姨从美国带回来的一瓶外国香水,爸爸出差带回来的一块手帕,小舅的一件名牌衬衫,隔壁王奶奶随手丢掉的一块破布,我们热衷于通过一场场战争来划分所有东西的归属,然后老耿在标上自己的专属记号之后对我说,我的就是你的。

    后来仔细想想,这些东西一定是我喜欢到不能放手所以才去跟老耿争的吗,我知道这瓶香水的意义吗,爸爸送给我的衣服明明比手帕更好看啊小舅的名牌衬衫真的是被他穿得都臭死了,所以我真的很想要拥有它们吗?

    其实并不是,只是觉得,表姐喜欢的,肯定都是好的。

    耿家的大人是奉行棍棒教育的,虽然我大舅和我妈现在极力为自己洗白曾经对我们实施过的暴行,但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历史是公正的,真相是无法被抹杀的。最害怕的是小学时候暑假前的最后一次家长会,老妈回来一定会把家里搞得天翻地覆。虽然我成绩从来都没的说,但是在校表现实在太差,估摸当时班主任又没太给老妈留情面,当着全班同学家长的面儿说了些我调皮捣蛋的事件为反例,老妈回家拿我出出气也情有可原。

    可是有一次,应该是四年级的期末家长会,那一年我完成我人生的第一次逃课,被老师逮到,然后在家长会上点名批评。那天晚上大家一起在外婆家吃晚饭,老妈气急败坏地说不要我了,要把我扔进河里。从外婆家回我自己家的路上确实要过一座桥经过一条河。老耿听到这话,饭都没吃完就拉着我的手要偷偷把我带去她家。她紧紧地拉着我的手走在小区楼下的林荫道上,表情严肃神情紧张。我倒是很轻松,沉溺在逃课的欢愉和刺激中,而我也知道,我妈只有20%概率会把我扔到河里……后来家人在老耿家找到了我,老耿哭喊着不让我妈带走我,妥协之后让我妈保证把我平安带回家之后给她打电话。

    后来我想,她当时是真的非常害怕我被扔到河里吧,这个淘气任性总是跟她争东西让她心塞不懂事的小表妹,老耿应该是非常害怕失去的吧。

    家长会的阴影很快就会过去,漫长的暑假才是人生的主题。我和表姐一起被置放在外婆家,可是外婆不能时时刻刻待在家里照看我们,外婆有自己的姐妹和娱乐活动,她们会相约一起去山上念经吃素。外婆在庙里的时候,我和表姐就待在家里,小舅当时还没有上班,他会带着我们去对面街的录像厅租录像带。小舅二十岁的时候身高一米八腰围一尺九,玉树临风器宇轩昂,把对面一条街的小姑娘迷得七荤八素。当年四大天王和《逃学威龙》系列刚刚流行起来,几乎所有最红的电影里都能看到他们的影子。老耿最喜欢黎明,她说黎明长得像她大表哥,温柔又儒雅,小舅的床前贴了一张关之琳的海报,我不喜欢四大天王里任何一个,我喜欢周星星,因为周星星没有别的,就是帅。

    我们三个人窝在沙发里看录像带看到很晚,可是租约有限,如果不能在当晚十二点之前还回去就要多收五毛钱,我们猜拳决定谁去还带子,结果不管谁输了,都是三个人一起去。

    暑假的夜就是这么神秘而静谧,它蕴藏了我太多没有触摸无法理解的情绪。我走在老耿和小舅身后,透过梧桐树看到墨蓝色的天空,猛然想到了刚才在电影里看到的情节。好像也是这样一条路,有满天的繁星,和路边的树,却不知道为什么故事里的女生转身离开后,突然哭了起来。

    总是会在走回家的路上开始犯困,明明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可小孩子总是说来事儿就来事儿,等我再次有意识的时候已经在小舅的背上了。我低头看到老耿跟在小舅旁边,透过墨色看见她的头顶。那大概是我十六岁之前,第一次居高临下看着她,发现原来她并没有比我想象中高大很多。

    午睡的习惯是从幼儿园就培养好的,就算中午有再好看的动画片也不能阻止我和老耿的午睡。也记不得那天是不是传说中徐州百年一遇的高温天气,但我清楚记得那天中午家里的空调坏了,我在床上辗转反侧无法入睡,一头热汗地坐在床上发呆,老耿仗着表姐的气势勒令我入睡,我说太热睡不着,老耿说心静自然凉。

    我总是能在我少不更事时从老耿嘴里听到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新名词,这恐怕也是我崇拜老耿的原因之一。然后我似懂非懂地揣着这句“心静自然凉”睡了,睡得蒙蒙眬眬中感觉到一直有风吹过来,我以为是空调好修了,翻了个身,沉沉地睡去。应该过了好久,等我再次从深眠中苏醒,半睁开了眼,从眼缝中,赫然看到老耿侧卧在我身边,抬着胳膊,手里拿着一把蒲扇,徐徐有序地,在给我扇风。

    在我出生十六年之后,小舅的女儿出生,届时小舅的腰围已经宽达二尺八了,我也终于升格做了表姐,走到了老耿十六年前就到达的高度。我自认为我这个表姐做得非常不够格,我没有耐心,做不到谦让,不能容忍尖叫和吵闹,而童年时期的我似乎要比我现在的表妹更加无理取闹任性蛮横,于是就更加佩服老耿当年的耐心和宽容。

    我和老耿上了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很多老师都同时教过我们,不管我日后在成绩上如何超越了老耿曾经创下的辉煌,但是在表姐这个称谓上,论及称职程度,我望其项背,怕是一生都无法企及了。

    老耿有写日记的习惯,我对她的这个习惯真的是忍不住拍手称好,因为我有偷看老耿日记的习惯。我上学之前能认识这么多的生字都是拜老耿的日记所赐,老耿的日记算是我人生读到的第一本言情小说,比同期的《儿童文学》《少年文艺》《少男少女》《童话大王》精彩不知道多少倍,其煽情程度写实程度内心戏的纠结程度堪比席绢胜似琼瑶,而她日记里出现的王先生、于先生、杨先生、陈先生等诸多男性,绝对是海纳百川平分秋色,各具特色各有特长,各种款式任君挑选,总有一个适合你。

    我不得不强调一下,老耿之所以能为老耿,表姐之所以能为表姐,偶像之所以能为偶像,那不是随便说说的,是要她用一个个辉煌事例一个个残酷现实扑向我砸向我在我眼前上演才造就的。而老耿那一段段跌宕的感情史,以及和她纠缠过的一众肤白美男,还有老耿最后急流勇退的选择和归宿,必须是我对她五体投地的最重要因素。

    王先生是老耿的初恋,如果她的日记没有说谎的话,这段初恋发生在小学三年级。早恋是我们家小孩子的传统美德,由于我的太过努力把早恋的年限提前到了四岁半,由此给我表妹表弟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困扰先在这里说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