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老陈(1)

刘麦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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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陈是我高中时候的绯闻男友。

    他是我所有绯闻中最莫名其妙的一段,但他确实是我众多绯闻男友中唯一获得校草资格认证的男生。

    学校里的女生对老陈抱着三种看法,第一种是真的对他没有什么兴趣,第二种是光明正大地表达对他的兴趣,第三种是嘴上说不喜欢身体却很诚实。我一直都认为我是第一种,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执意要把我归结到第三种。

    我从来都不否认我的花痴,可花痴也要找准对象,高一刚入学我就把全年级的男生编排了一遍,老陈绝对排不到前十名。因为老陈缺少我审美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项指标,那就是白。我喜欢肤白美男,我四岁半的初恋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见过的最白的男生,后来他被诊断出白化病便从幼儿园退学了。只要一个男生很白,哪怕他长成一块白板我都能给他一个及格分,而如果一个男生不白,就算长成了天仙我也只能说太遗憾了。很遗憾,说实话,老陈一点都不白,所以大家传言我和老陈之间的种种对我一直贯彻的审美观的否定是彻底性的,坚决性的,毁灭性的,是极不富人道主义关怀色彩兼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

    每次说到这件事,当我据理力争的时候他们说我狡辩,当我置之不理的时候他们说我默认,那大概是我第一次认识到人言可畏。

    高中三年我都没有和老陈在同一个班过,按理说应该是个只能在别人口中听说的彼此,但他却是我高一入学认识的第一个陌生人。

    那年夏天,八月,整个城市已经连续一个月没有降雨,天热得惨绝人寰。高中报到的第一天,上午完成了各种入学手续,下午休息,便和友人约在学校门口见面去逛书店,结果友人迟到了,正午一点半的光景,正是太阳蒸腾的时候,街上行人寥寥,学校门口的梧桐树荫下只有两个傻瓜,一个是我,另一个是也在等人的老陈。

    他先跑来问我有没有纸巾,擦汗用。我把纸巾拿出来递给他,结果他把一包都拿走了。随后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说起话来,可天气太热放个屁都让人疲惫,我闲闲地回答着,不想日后他告诉我其实他对我的第一印象是还蛮傲慢无礼的。

    我一包纸巾都让你拿走了到底是谁无礼啊。

    二十分钟后,他的友人来了,刚好是我初中时候认识的一个朋友,而我的朋友已经确定放我鸽子,所以我决定和他们一起逛一逛。一下午的时间,了解了他的姓名年龄,知道了他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算是和老陈熟识起来。

    当时对老陈最深刻的印象是他手上戴的一块劳力士手表。那块手表我暑假去青岛玩的时候在劳力士专卖店见到过,是唯一一款不镶钻的男士手表也是我长到十五岁见到的第一件超五位数的东西。

    在我第一眼见到老陈手上的那块劳力士时,第一想法是,那一定是个大赝品。

    老陈名声大噪是在高一的校园文化艺术节上。我们学校有一个亘古不变的传统习俗就是每年一次的校园文化艺术节,每年初春的时候就看一群小妖精小妖怪们折腾吧,尤其是高一新生,学业还不算忙,刚刚找到心仪的男生或者女生迫不及待地要在他或她面前丢人现眼一番,所以气氛尤其活跃,场面特别热烈。

    那一年文化艺术节上,老陈带着一群还算颇有姿色的男生跳了一段杰克逊的舞蹈,忘记了是《dangerous》还是其他,我当时喜欢的是周杰伦嘛,杰克逊什么的根本不熟呀。我比全校同学要早知道这件事情是源于我亲眼观看了他们整个排练过程,因为我也带着一群人和他在同一个地下室 排练我自编自导的话剧。

    春天还没开始的时候,老陈带着他的男生在教学楼的地下车库 里练习杰克逊,我带着我的男生女生在车库的另一端练习“你为什么不爱我你说啊你说啊你说啊你说啊”的话剧,大概连续一个月的活动课我们都能碰到。可是杰克逊的音乐太轻快节奏感太强了,而我们的话剧是一个悲剧,在那样的音乐背景下我的演员完全无法入戏,台词背得滚瓜烂熟可是说出来的时候就像黑人说唱,所以在艺术节初审就被刷了下来。这件事对我打击很大,之后我对学校的所有社团活动都意兴阑珊,连那一年最终的闭幕汇演都没有去看,老陈他们究竟在艺术节的高潮之际出了怎样的风头造成了怎样的轰动我无从得知。

    仔细想想他们的舞蹈我并不是没有看过。有一次话剧排练,我跟演员在艺术认识上产生了分歧发生了冲突,因为我的固执己见所有人都生气走出了车库。

    我一个人坐在地上修改剧本时老陈过来让我当观众看看他们的表演效果,表演完毕他问我意见,我说怎么一点都不优美,一个个都跟骨头断了几节似的,排舞太浮夸走位太绚烂效果太出格,我不喜欢。

    一众男生被我批评得灰头土脸,老陈说你怎么老是这么不合群啊,从行为到思想,跟个右派似的。我说你怎么知道的,我是学京剧起家的啊。老陈哈哈大笑一声。

    那天放学我有点不敢回教室面对刚刚起过冲突的同学,是老陈去帮我把书包拿了出来。之后老陈给我推荐了很多首MJ的歌也借了我很多张MJ的CD,可是我有着复古的审美和规则,对这种pop king完全不来电,几乎没有一首歌能听进去。

    我问老陈为什么这么喜欢MJ。他说,才华,人格,爱世界。

    老陈问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周杰伦,我说,因为他帅啊。

    2009年5月,麦克尔·杰克逊在家中去世,我在周游世界的时候从电视上得知这个消息,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老陈。那时我们已经大概三四年没有联络了,第一时间我跑到人人网到老陈的主页留言说节哀,五秒后,老陈回复我,麦克不死,青春不息。

    我一直认为我和老陈的那些不知从何而来的传闻,大概就是艺术节老陈名扬内外之后学校里的女生急于搜集关于他的八卦之际不小心看到我们在楼梯口的偶遇或者走廊上有一茬没一茬攀谈起来的画面然后脑洞大开自己意淫了一些完全没有来由的来龙去脉传播一下,就成了大家课间的谈资。

    对他们来说最具爆炸性的一件事情发生在高一学期末。我刚学会逃课,技巧还不娴熟,心智也不成熟,对于所有离经叛道的事情尚处于摸索阶段,终于有一天鼓足勇气整整一天都没有去上课,谁知道第二天,刚来到教室门口就被大家的哄闹声给震聋了。所有人看到我都像看到台湾回归一样激动又热切地慰问我,关心我,带着那溢于言表的喜悦告诉我,知道吗,老陈昨天来教室找你了,从早上到晚上,整个一天来了四次呢,这是想闹哪样啊!

    我觉得,一个人是否具备校草的资格,只要看他突然间出现在一个班级门口,是不是能得到所有人瞬间缄默的致敬,在他离开后,能不能得到班上女生长达十几分钟不得停歇的窃窃私语。从这一点来看,老陈这个校草还是挺当之无愧的。

    其实那天老陈来找我不过是为了给我送他写的小说。两天前,我们在图书馆里遇见,我怀里抱着一摞金庸的书,那时我刚开始痴迷武侠,经常像个宅男一样在桌子上放一大杯水然后坐在座位上一动不动用一下午看完一部武侠小说。老陈看到我手中的书说你也喜欢武侠啊,我说是啊恨不得背着一把剑抱着一壶酒闯荡江湖去。老陈说,我自己也写武侠啊你要不要看一下。其实我当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但是碍于同学情面不好意思当面拒绝就装作兴致很高的样子答应了,但是很快这件事就着我的晚饭便忘记了,心心念念我的逃课计划,全然不记得第二天老陈会给我来送他的小说,更加不曾估计到因为我的不在和老陈的执着造成的重大后果。

    老师说逃课没有好处,是有一定道理的啊。

    我到现在都还对老陈的武侠小说印象深刻,因为那真是个大长篇,写满了整个本子,而且全是手写,少说也得有十几万字,他的字儿太难看了,要不然我一定印象更深刻。对于里面的情节我无法回忆得太清晰,只记得有一群少年组队各种闯关打怪,有很多玄幻色彩,与其说是武侠,反倒更像修真小说。

    在我阅读老陈的小说的那段时间内,我和他之间的传闻愈演愈烈而且越发真切,终于有一天,有个隔壁班上的陌生女生来找我谈了一次话,自称从初中就对老陈芳心默许,跟着老陈的中考志愿一起来到同一所高中共同学习一起进步,对老陈痴心一片日月可鉴,希望我能退出这场纷争。说到最后还声泪俱下,当着很多人的面言下之意竟有指责我横刀夺爱的意思。高中时候的我节操还在三观还正,不管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被人无缘无故地扣上了小三的帽子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绯闻是绯闻,大家随便说说我就随便听听,一笑了之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嘛,可是跟道德和名誉扯上了关系这就不能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