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青春期的兵荒马乱(1)

饶雪漫 主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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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想要的结果,可是我没想到这么容易就拆散了他们,觉得可能要付出很多努力的事情一旦轻易成功,不仅没有成就感,而且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想要。

    文/丛平平

    @CY故事

    卖故事的小女孩

    在我十四岁之前,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心情不好和忧伤。我住的那个大杂院的孩子大部分都跟我一样,所以孟凡竺在跟我们解释这两件事的时候,说了半天大家都没有明白。最后孟凡竺灵机一动,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包装得特别美好的糖果,小心翼翼地剥开,放在嘴里舔了舔,对我们说:“很甜啊!”然后一口吞了那块糖。

    他无比陶醉地把那块糖吃了,然后问我们:“你们是不是特别想吃那块糖?”

    我们点点头。

    他一本正经地说:“但是你们吃不到。”

    我们恨不得揍他。

    接着他说:“你们现在肯定心情不好,这就是忧伤。”

    那年孟凡竺已经十九岁了,十九岁的人还跟小孩子玩这样的把戏,可以看出来这个人有多幼稚。

    不过这个幼稚的人一扭脸考上了一所二流大学,让他全家都嘚瑟得不行,这可是我们住的那个大杂院走出去的第一个大学生,用现在的话说,屌丝逆袭了。

    他也从一直欺负我们的小混蛋变为父母口中优秀的“别人家孩子”。

    “你看看别人家孩子整天玩还考上大学了,你们玩玩玩,看能玩出个什么来!”

    在这种转变下,我们这些小屁孩都开始崇拜他,尤其是他穿着泥土色的老头衫拖着箱子去上大学的那个早上,全院的人都来送行,觉得那身打扮真是洋气极了。孟凡竺就那样骄傲地昂首挺胸地拖着箱子走出了大杂院。九月的早上,阳光里散发着肥皂水的味道,有个男孩,走出了大杂院。

    几天之后,我从孟凡竺的家人那里要到了他学校的地址,开始偷偷给他写信。

    当年我家是卖饺子的,但不是饺子店,是到了傍晚才出的路边摊,摆几张桌子在夜市,三轮车推着煤气罐的那种。所幸生意还可以,便宜的东西总是有人光顾,更何况味道也说得过去。

    我爸妈白天在家包饺子,到了傍晚出去卖,中午的时候也有熟识的人会来家里买。我爸妈会在大杂院里摆几张桌子,有人来吃饺子就坐下吧唧吧唧吃完就走,他们都吃得很快,一盘半斤的饺子最多不超过十分钟,来吃的也基本都是固定的人。

    我就是坐在那些人吃饺子的油腻腻的桌子上假装写作业,其实是给孟凡竺写信。我想那些信纸到达孟凡竺手中的时候说不定都带着不一样的味道,可能是韭菜味,或者白菜味,芹菜味,三鲜味,还有可能是醋味……但这没什么不好,孟凡竺一样是吃着我家的饺子长大的。

    我从小就在饺子摊看着大家飞快地吃饭,吃完就走,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人吃饭都应该是这样子的。以至于很久之后,我跟一个叫汪浩博的男人一起吃的第一顿饭,他足足吃了两个小时,我十分钟吃完之后就坐在那儿看着他,终于等他也吃完走人的时候,感觉自己都快腰椎间盘突出了。

    我给孟凡竺写的信内容十分杂乱也没有水准,但大部分都是人物传记和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说,院子里的小胖又胖了,还暗恋他们班的班花,因为我有一次去找他玩,看到他在写情书;又比如说我们班主任,是个刚毕业的年轻女老师,笑起来很好看,但是好像有狐臭;再比如班上有哪个男生喜欢哪个女生,两个人见面会脸红,还互相传纸条,放学后磨磨蹭蹭等对方一起走,不害臊;还有家旁边那条巷子里的栀子花开了,不出门就能闻到花香,把前面那条臭水沟的味道彻底盖住了……

    其实写这些只是为了凑字数,然后引出每封信的最后一句话:小凡哥哥,你在学校过得好吗?我很想念你。

    一定是“想念你”,而不是“想你”。

    别觉得没差别,在我心里,是有着很大差别的,“想你”暧昧不矜持,而“想念你”则端庄又大方!

    孟凡竺很少给我回信,一般情况下,我写四封他才会回一封,有时候一个月都不会回。就算是回信,也是寥寥数语,什么好好学习考上好的高中到时候考好大学之类的。后来想想,这不是敷衍嘛,可惜当年的我根本没看出来,还觉得小凡哥哥的回信高端大气上档次!

    唯一的一次回信有温度的,在信里夹了几张照片,是他跟同学出去郊游拍的。照片上的孟凡竺穿着格子衬衫,没有扣扣子,里面穿着白色的T恤,当时的我看到他这身打扮时觉得小伙帅呆了,暗暗发誓以后找男朋友一定要找一个穿格子衬衫里面配着白色T恤的人。几年之后等我遇到汪浩博的时候,突然觉得这种想法跟神经病没什么差别了!

    但我却一直保存着孟凡竺的照片,寄回来的一共有四张,三张给了他家人,自己留了一张。我把那张照片夹在日记本里,每天拿本子出来的时候都要看上一分钟,跟遗体告别似的。

    我想这应该是暗恋吧,我暗恋着同一个大杂院里一起长大并比我大五岁平时很混蛋关键时刻精神抖擞考上大学的少年孟凡竺。他不知道从哪天开始住在我心里的,总之后来的很多年,我都用着各种方式,企图得到他,让他成为我的男朋友。

    他是在我的整个少女时代,一想起来就会觉得世界那么不一样的人。

    我十八岁那年,孟凡竺大学毕业后回省城工作,周末经常回来。那时候我住校,但是确定他回来的那几天我都要变着法儿请假回家,要不然喊肚子痛,要不然喊胃痛,要不然说大姨妈来了难受得头昏四肢无力之类的。后来有一次我忘记才用过大姨妈来的借口了,隔了两周用了同样的理由。班主任是个挺热心的妇女,特地打电话给我妈,说你家沈露露半个月来了两次大姨妈,你得带她去看下医生。我妈吓得立刻带我去了中医院,接着我吃了两个月中药,本来正常的生理期,从此不正常了。

    但为了能见小凡哥哥一面,可以在进院门的瞬间看到他站在水池边上洗裤衩,听见他给院子里更小的孩子讲笑话,还有他在阳光里贱贱地跟我打声招呼:“哟,咱家露露又逃学啦!”我觉得做什么都是值得的。

    可十八岁的我仍然在一天一天混日子,不知道自己未来要干什么,如果考不上大学,也许就在家包饺子吧,这是我唯一能够想到的宏伟蓝图。直到有一天,我被吓着了。

    那天不是我逃学,是个正儿八经的周末。我听到孟凡竺的爸爸在院子里跟我爸寒暄:“让你家露露也加把劲,要是考到省城去上大学,咱家小凡在那儿,也好有个照应。”

    我爸垂着头毫无兴趣地答道:“我家这倒霉丫头哪里考得上省城的大学,随便上个什么职大不得了了,反正是女孩子,到时让小凡妈给说个好人家也就罢了!”

    我爸的样子,就好像我把祖宗八代的脸都丢尽了似的,两个中年男人站在院子里一脸沉痛。我默默地从窗帘后面把脑袋缩了回去,心里有一种电视里爱国青年喊“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的羞愤和激昂。

    在孟凡竺的爸爸面前被鄙视,对于我来说,是一种巨大的屈辱。我突然觉得如果考不上省城的大学,这辈子就不能在孟凡竺和他家人面前抬起头来了。如果我考上了省城的大学……我眼前渐渐浮现了美好的画面,孟凡竺率领整个大杂院的大人小孩向我祝贺,我爸在孟凡竺爸妈面前昂起了头,一副“我家姑娘也考上了省城的大学,跟你家算是门当户对了”的过硬气质。而我跟孟凡竺,以大杂院唯一一对考上了省城大学的男女为单位,理所当然成了一对……

    我趴在作业本上笑得口水直流,那些讨厌的公式和字母突然变得无比可爱起来。我豁出去了,不就好好学习嘛,又不是挨枪子,为了能够跟孟凡竺门当户对,忍一忍也就过去了。

    我把这段话写在孟凡竺那张照片的背面,每次觉得看书很讨厌作业很讨厌老师都是神经病考试就是满清十大酷刑之一的时候拿出来看看,可以缓解疲劳生津止渴活血化瘀美容养颜。

    在那个少女怀春的时代,爱情的力量是无比强大的。大概整整一年半的时间,我将班上的几个学霸都快折磨哭了。各科要怎么提高我都计划得好好的,语文最厉害的是谁,数学最厉害的是谁,英语最厉害的是谁,一个个都分配了任务,分摊到几个人头上,总比缠住一个人靠谱且效率高,更能吸收各科精华。虽然他们到后来谁都不待见我,但我以我的实战经验得出结论:只要脸皮厚,铁杵磨成针!

    那一年半,我不再频繁请假回去装作与孟凡竺巧遇,我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这是你唯一翻身的机会,考上省城的大学,就有机会永远跟他在一起了。”

    事实证明,这句话对于一个不到二十岁的怀春少女来说,比任何建设祖国啦找到好工作啦扬名立万啦出人头地啦成为富婆啦都要有用百倍。

    在高三下学期的一次模拟考上,我第一次冲进了班上前二十名。也许你会说,切,二十名有什么了不起的,也值得一说?但是,凡事要有个参照物,我们班有六十几个同学,之前我从来没有进过前四十名。

    所以,这样的成绩,已经惊为天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