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1 明妃、玄女、女君

半山先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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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五岳之首,自夏族帝王三皇五帝在泰山筑土为坛以祭天,历朝历代君王无一不想在泰山封禅。

    商朝开国君王成汤,周朝初定实现大治的周成王,结束华夏数百年分裂一统中华的秦始皇,为大汉建立民族自信心的汉武帝。

    这四位青史所载的帝王哪一个不是功盖千秋名垂千古?身披一身缟素头戴斗笠的老者,竟然堂而皇之的坐在‘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之功’的泰山封禅碑顶端,当真是胆大包天。

    才情更是包天。

    不怕天打雷劈的缟素老者,睁开双眼的一霎那,身侧如春雪初融,再无一片冬雪。

    山碑斗笠翁,右手轻抬,如云端并排而坐的仙人,垂钓人间气运。

    我有一线,可钓江湖儿女,我有一竿,可挑五岳四渎,我有一舟,可载世间春秋。

    不知是不是错觉,刘辩眼里这位坐忘碑顶的斗笠老者,竟有几分泰山东威沧海西镇大河的巍峨之势。

    再无天地一白,天地间只剩下了那么一点地方。

    “都说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斗笠老者的双眼如热血少年郎,熠熠生辉:“三十年不见了,可愿与我酣饮几杯。”

    说来也怪,三十年前的昆仑一战白衣剑神王越身临九死无生的险境,那些承蒙他指点过迷津的江湖大侠无一人仗义出手,倒是这位可以说是死敌的于吉,御剑上昆仑。

    那些江湖大侠不是不想救,而是不能救,那一袭白衣的风流实在是太浩荡了,王越在江湖一日,江湖一日没有生气。

    一个人的江湖,哪有百舸争流来的生气勃勃。

    他在一日,他们一日无法冒头,为了父辈兄弟为了儿女子侄,王越不得不死。

    于吉比任何人都想要王越去死,但只能死在自己手上,如果死在了别人手中他还怎么一雪前耻,殚精竭虑的去练剑也就没了意义。

    不能去救,却又不得不救。

    甭管两人之间有什么恩怨,于吉对自己有多大的仇恨,昆仑山那件事始终是欠了他一个人情,别说喝上几杯水酒,就算是让他捅上几剑也是应该的:“好。”

    离开仙掌峰的这几年,于吉哪都没有去一直盘膝坐在泰山封禅碑,坐忘抱璞。

    亲眼见识过昆仑山一战的他,太清楚后来被追封为麻衣剑尊的王越究竟有多强,强到自己无法找到言语去形容。

    要是非得找个标榜去衡量剑断昆仑的王越,用秦始皇和霸王项羽的两句话来形容最是熨帖不过了。

    秦始皇,朕开古往今来之最强帝国,始为尊。

    而他是开创古往今来之最强剑仙,始为尊,成为江湖庙堂千百年来第一个以尊为称号的江湖剑者。

    霸王项羽那句话就更加直观多了,天下天上剑仙百余万,见我也需尽低眉。

    这句话并非无的放矢一纸空谈,霸王项羽兵败垓下没有选择放弃世间的一切进入天门,而是自刎于乌江,其中肯定少不了紫微大帝勾陈大帝等几位云端君王的算计。

    毕竟霸王项羽的无敌于世已经可以称作继真武大帝以后,又一个夏族真无敌,当年由于他们只顾着争权夺势的疏忽,让夏族的真武大帝称霸云端已是弥天大错了,可不想再造就一位夏族真无敌。

    钉死天门的秦始皇,乌江自刎的霸王项羽,下达罪己诏的汉武帝,全是他们趁着真武大帝不知所踪的这段时间,算计夏族这几位雄主失去了天时地利人和的结果。

    王越的落幕一战,牵扯的蝇营狗苟阴谋诡计同样也与那几位脱不了干系,既然无法招揽他不能为我所用,那么就弄死他好了。

    对于这些埋藏极深的隐秘多少有些了解的于吉,即使早已是陆地神仙以下无敌手独占指玄八斗风流的大指玄,还是没有十足的把握能够战胜剑尊王越。

    大金刚张让能以金刚杀天象,自己也能以大指玄斩杀一般的天象老怪物,可昆仑一战的剑尊王越却是实打实的陆地剑仙。

    天下和天上皆是止境。

    止境便是到头了,紫薇大帝勾陈大帝这等云端最强者也只是陆地神仙罢了,只不过有强有弱。

    就像真武大帝与淮南王刘安这等借助三教气运举霞飞升的三教陆地神仙,不能相提并论。

    同样是超一流猛将,关羽能够一刀劈死华雄,同样是汉人,有人是手握江山社稷的帝王,有人是手持农田耙子的庄稼汉子。

    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就要是胜负手。

    于吉提前来到泰山,盘膝坐忘,抱璞山碑,目的只有一个,借助泰山封禅碑里面流传千古的浩荡气运,借来秦皇汉武遗留的帝王意志。

    君临天下。

    为了打败一人一江湖的剑尊王越,孤注一掷的于吉也终于达成了目的,成就青史上从来没有记载过的壮举,以肉体凡胎承载天地气运,以庶民身份继承帝王意志。

    此时的他外表看似与常人没什么两样,实际上五脏六腑早已粉碎,只剩下一个躯壳,体内全是斑驳流窜的各种气机气运。

    却也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

    刘辩听完老酒鬼对于眼前形势的叙述,赶忙扯住了老酒鬼的衣襟,目光坚定的看着他,轻轻摇头。

    余光瞥见身旁一股股战马喘息出的白气,心安不少:难怪刚到青州的时候,收到舅父诏书的一支八百幽州突骑来到我的身边,戏志才想的可真是周到。

    王越淡然一笑,前踏一步:“辩小子你记住,剑意当直。”

    煮酒有声,唯在江上最雅,剑意有声,唯在我手最鸣。

    前踏一步。

    山水皆静。

    不复有煮酒声,不复有飞雪声,不复有剑气声。

    轻轻一步,不曾掷地有声,却比弹指叩长生振聋发聩。

    步步如惊雷。

    九步过后,本以为足够了解自己了解王越的于吉,失魂落魄,道心几乎失守。

    第一步,风花雪月化明妃。

    第四步,良辰美景作玄女。

    第七步,诗酒花茶成女君。

    佛教三头六臂手持莲花、宝剑、净瓶法器的金刚明妃。

    道教头绾飞凤髻、身穿金缕衣、白玉圭璋袖的九天玄女。

    儒教唯有对国家有卓越贡献才可册封享受祠堂供奉的女君。

    漫天风雪凝结而成。

    低眉顺眼,素手托举,结成莲花印托在王越脚下。

    明妃、玄女、女君,三三飞天相送。

    竟是三教合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