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中场的小休息

北地的极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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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信的内容不多,通篇充满了对情敌的诅咒和对情郎的爱意,最后还稍微文艺的讨论了一下当前某个流行诗人的作品。不过,却让卡尔看的大开眼界,顿时明白了洛莉丝夫人一听说他要来这里做抄写员的时候,就表情暧昧的原因。

    感情这里的抄写员,除了工作之外,还借着抄书还书的机会夹带一些字条,勾搭撩拨那些深藏在修道院中的姑娘们啊!这些年轻人真会玩!

    卡尔不禁摇了摇头,把把这张信纸折好放在一边,又取出一张空白手稿摊开放平,拿起鹅毛笔,蘸上墨水,开始起了自己的抄写工作。

    一开始,鹅毛笔还用的微微有些不习惯,毕竟卡尔一直习惯了用钢笔或中性笔写字,对细小的鹅毛笔掌握的还不太好。但是可能是因为灵魂与身体融合的比较好的缘故,他略略写了几行之后,很快就适应了用鹅毛笔写字的技巧,行云流水一般的书写起来。

    笔尖微凝,轻重由心,不假思索的一个个优美的花体文字就如行云流水一般自然的流淌出来,这种随心所欲的控制身体,随意书写的畅快感,是卡尔以前从来没有体验过的。他敏锐的感觉到,自己现在对身体的控制能力比原来提高了一大截。

    这种心到手到,随心所欲感觉,让他不禁有些迷醉,顿时觉得抄书不是一件苦差事,而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情了。

    当沉浸于一件事情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卡尔感觉自己还没有感觉到过了多久,就忽然听到了一道响彻整个修道院的悠扬钟声。

    “铛!铛!铛……”

    连续的十二道钟声,在修道院的最高最大最宏伟的教堂钟楼上响起。顿时,打破了整个修道院的宁静。

    原本安安静静的抄写室顿时变得喧闹起来,原本伏案疾书的抄写员,像是得到了下课信号的学生一般,纷纷放下笔,抬起头,或是长长的伸了个懒腰,又然后站起来到院子里放松,或是活动着有些酸痛手腕,一边捶着脊背一边摇晃着脖颈。

    几个穿着保守的老修女推着一辆大车走了,大车上装着几只又高又大的木桶,一个木桶里装着又粗又黑、像圆木棍子一样的长条状很面包,又一个木桶里装着满满的、看不出什么材料的浓汤。

    烤面包特有的发酵麦芽的味道,与不知名的浓汤香气,顿时弥漫到整个广场,勾起了原本就忙碌了一上午,饥肠辘辘的抄写员们的食欲。

    “开饭了,开饭了!”

    修女们敲着清脆的小钟,像是主妇们呼唤着喂养的鸡鸭一般,呼唤着一个个抄写员,道:“每人一个黑面包,一碗浓汤!不要急,不要乱,一人只能拿一次!”

    饥肠辘辘的抄写员们,顿时纷纷放下手中的纸笔,一窝蜂的围了上去。很快,发放食物的餐车面前,就里三层外三层的围了一圈。

    早已经习惯了打饭买东西都要排队的卡尔,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餐车面前围得水泄不通,一个个抄写员踮着脚尖、伸长了手,像是抢食的鸭子一般,吵闹个不停。

    “这真是……”

    卡尔不禁摇头不已,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种事情。毕竟,别说现在这种类似于中世纪的时代,就算是现代社会,也有很多时候很多地方,没法有秩序的排队。

    “真是太不体面了!”

    就在这时,卡尔旁边也有人和他一样发出了类似的感叹。

    “哈哈,乔吉,你是不是因为身体太胖,跑得太慢,每次都被挤在最后面,所以才觉得不体面啊!”

    卡尔转头看去,看到那个先发出感叹的,是一个头戴圆顶绅士帽,看起来胖乎乎,有一张十分讨喜的小圆脸的年轻人,他穿着高筒长裤和白色缀花衬衫,正一脸正色的抗议着同伴的污蔑:“我们是拿着鹅毛笔书写经卷的体体面人,要有风度,有体面,怎么能跟那些不懂文化、没有风度的粗鲁下等人一样,一听到开饭的钟声,就跟抢食的鸡鸭一样乱糟糟的挤成一团呢?”

    而和他拌嘴的,是一位穿着皮革小马甲与黑绸长裤,看起来有点懒散的年轻人。他有着一头微微卷曲的黑色短发,眼眸湛蓝,鼻梁硬挺,正微微伸着懒腰,以一种漫不经心的口气和同伴说道:“喔,如果风度能当饭吃,那我确实理解为何你的体重会比我重了!”

    小胖子乔吉也立刻反唇相讥:“弗朗哥,现在我也明白了令尊为何一定要把你送到西凡纳提斯修道院做苦修士了!”

    “哈哈,做苦修士?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做苦修士的!”

    叫做弗朗哥的英俊年轻人哈哈一笑,轻快的说道:“世间如此美好,美丽的小姐们如此可爱,人生还有那么多的美好等待着我的邂逅,我又怎么可能去做苦修士——除非,是让我在圣-苏拉梅尔修道院内做修士!”

    说着,他还张开双臂,以一种朗诵赞美诗一样的语调说道:“啊,圣-苏拉梅尔,舌尖上顶,第三声,你是生命之火,你是救赎之光,你是失落人间的六翼天使,羽翼高贵,眼眸辉煌……”

    《光明礼赞》第二卷第一章第三小节,卡尔脑海中自然而然的发现出了这段颂词的来历。同时想到了夹在《光明礼赞》中的那一张纸条上,少女写信的对象就是似乎弗朗哥。

    本着基本的职业道德,卡尔还是主动询问了一下,问道:“你好,您就是弗朗哥?我抄写的原本中,就夹着一封写给弗朗哥的纸信,不知道是不是您的?”

    “喔?是哪一位小姐的?”

    名叫弗朗哥的年轻人似乎不怎么惊讶,反而笑着向卡尔问道:“是拉法家的贝蒂小姐,还是司汤达家的艾琳娜小姐?或者是塞尔金家的薇拉小姐?”

    “……”

    卡尔表示无语,敢情这位勾搭撩拨的妹子不止一个。要知道,偷偷用书籍夹带情书可不是邮寄书信,没法指名道姓的送到对方手里,基本上都是碰运气,谁捡到谁先看。哪位小姐的情书能送到卡尔手中,同样弗朗哥的情书也说不定会送到另一位小姐手中。

    对于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一拖三不翻船的强人,卡尔只能表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