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孙大伟的请求

村酒旗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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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室里,五个人正在紧锣密鼓地排练着。

    《追梦赤子心》这首歌的旋律走向并不复杂,但演唱的难度,确实很大。

    因为原曲key太高,就算是GALA乐队自己开演唱会的时候,也不敢轻易把这首歌给拿出来。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副歌的时候,肯定是会破音的。

    要唱好,并不容易。

    陈久强在唱这首歌的时候,也稍显吃力,最后没办法,只能降一调。

    改变一番之后,气息终于可以给足了,即便唱到副歌的“向前跑……”,也能得心应手。

    陈久强不甘心,想要再试一次原调。

    可结果还是一样,根本唱不上去。

    最后,别长安给了他一个建议,不论降调与否,只要把歌词中所写的那种执着,给演绎了出来,就可以了。

    因为音乐的本质,就是如何触动听众的内心深处,而不是一味地去炫技。

    追梦赤子心,突出的是“追梦”二字,这是精髓所在。

    只要做到了这一点,歌曲就能深入人心,听众自然就会买账。

    调整片刻,大家又合作了一遍。

    相比之下,舒服了许多,在配合上,五人也进步不小。

    看得出来,在这次比赛的过程中,他们是用了心的。

    不然,不会配合得这么默契。

    ……

    ……

    ……

    一曲终了。

    站在别长安旁边的大胡子,一脸的享受,完全沉浸在了歌曲热血滂湃的旋律之中。

    “这歌写的好……”大胡子意犹未尽地说道。

    别长安笑着说:“是他们唱得好。”

    “不光是唱得好,这曲子才是整个乐队的灵魂,没有原创的乐队,还叫乐队吗?我以前也很喜欢摇滚,尤其喜欢现场的那种氛围。可最近这几年,我却很少能听到这么有摇滚味道的歌了,这首歌是其中之一,真的不简单。这首歌,如果演绎得好,很有可能成为经典。”

    别长安说:“哪有那么多经典,我就是随便写的。”

    大胡子震惊了!

    随手一写,就能写出质量这么高的作品?

    他猜不透别长安。

    其实,这歌的确不错。

    别长安也觉得如此正能量满满的作品,一定会被传唱,但要说经典,他还真没往那方面想。

    当摇滚胡同唱完第三遍的时候,大胡子又开了口:“老弟,哥求你个事行不?”

    “哦,您说。”

    别长安目不转睛地盯着台上的四人道。

    大胡子想了想,说:“这歌正式进棚的时候,能不能由我来录?后期,混音,录音,我全包了,等将来出正式版的时候,在制作者一栏上,也把我的名加上去,您看行吗?”

    别长安终于把目光转了过来。

    大胡子虽然只是个幕后,没唱过歌,可在工作室干活的这几年,也着实积累了不少经验,再加上他自身的职业素养,眼力是绝对过关的。

    当他看到《追梦赤子心》歌词的时候,就觉得十分惊艳。

    而后,当听到乐队把这首歌给演绎出来的时候,大胡子已经可以确定,这首作品的前景,绝对一片大好。

    他对别长安的作曲能力,是真的服了。

    合作了这么多次,别长安写的每首歌,几乎都有潜力成为传唱度高的好歌。

    大胡子也想从这首歌中捞点名誉,这可是摆在眼前的机会,怎么能不珍惜?

    别长安不知道大胡子的潜在用意,他只是觉得,有人帮忙,那再好不过了,自己也不用另外去找录音棚了,南音的设备完全够用。

    能少花一分,是一分,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老弟,我叫孙大伟。”

    大胡子伸出手跟别长安握了握。

    从那天开始,别长安才知道,大胡子叫孙大伟。

    11月20日。

    时光飞逝,新生入学已经两个多月了。

    系学生会为了增进新老同学之间的友谊,开了一场联谊晚会。

    说是晚会,其实连礼堂都没去。

    大家只是在一个大教室里,闹腾了一整个晚上。

    女生们精心准备节目,男生们则把目光都放在了新来的学妹身上。

    姑娘们的质量,良莠不齐。

    别长安看了一圈,发现还是节目比较好看。

    联谊晚会开得还算成功,给大家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女主持,长得美,声音甜。

    整个晚上,联谊晚会节目不是唱歌,就是跳舞,再不就是男女互动。

    陈久强清唱了一首《倔强》,引来了很多掌声。

    期间,有不少学妹认出了他,场面差点就没控制住。

    叶凯为了助兴,也来了一首。

    可他一开嗓,本来气氛很好的会场,瞬间就鸦雀无声了。

    一曲唱完的时候,女主持过场,把词都忘了了。

    这时,台下有男生起哄,小学妹红着脸,笑了好一会儿。

    晚会的时候,别长安什么也没干,只是坐在最后一排看节目。

    表情不温不火。

    该鼓掌的时候,就响两声,该互动的时候,就动两下。

    林琳坐在他旁边,说想听他唱歌。

    别长安说:“嗓子疼。”

    林琳撇着嘴道:“借口。”

    别长安笑呵呵地看着她,也不说话。

    之后的几天,别长安又给家里汇了一次钱。

    别爸的身体好多了,但依然下不了床,伤筋动骨一百天。

    医院的费用,是关子君一个人付的。

    上次,别长安存下了她的号码,但是没打过。

    倒是关子君,给他打过两次电话。

    第一次是为车祸的事道歉,第二次是说钱的事。

    听的她的声音,年龄应该不大。

    该说都说了,其余的事,别长安也没问。

    ……

    ……

    ……

    这天,别长安去图书馆写论文的时候,碰到了图书馆外组织活动的明媚。

    看横幅,应该是新生的课外活动,别长安只扫了一眼,也没怎么看清,只见到里里外外全是人。

    明媚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台子上,第一眼就看到了别长安。

    前一阵子,林琳在明媚那里帮别长安查到了尹航的信息。

    别长安知道,这忙是明媚帮的。

    他心里也一直记着呢,想着有机会,一定跟她说声谢谢。

    只是,明媚对别长安的印象不太好。

    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林琳的花痴,另一部分原因是,她自己对寡言的男生,都没什么好感。

    课外活动结束之后,别长安坐在图书馆里写论文,一抬头,正好看见明媚坐在自己的对面。

    “写什么呢?”

    明媚拧开了一瓶矿泉水,盯着别长安问。

    别长安看了她一眼,说:“论文。”

    “论文?什么论文?老师布置的吗?”

    别长安说:“嗯。”

    “有关什么的?”

    “计算机,你在外面忙什么呢?”

    “新生,课外活动。”

    别长安点了点头,笑着说:“上次的事,谢谢你。”

    明媚张了张眼睛,问:“什么事?”

    “就是找人的那个事。”

    她笑着说:“不用谢,林琳找到我了,举手之劳而已。”

    “行,改天有空,出去坐坐,我请客。”

    “好,那我去忙了。”

    明媚晃了晃手里的水瓶,笑着对别长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