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迎亲

佚之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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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默不想让我看到宅子的真面目,我就更加怀疑了,拽住他问:“这宅子到底怎么回事?为什么不让我看?”

    叶默无奈的说:“宅子比较脏,我担心你看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勇气走进去了。”

    我听叶默这么说,顿时就不想走了。

    不过王寡妇一直在前面召唤我们,我只要迎着头皮跟上了。好在黄鼠狼的幻术很厉害,至少在我眼中看来,这宅子很干净。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了大厅中,王寡妇请我们坐下了,然后又去招呼其他的人。

    我坐在椅子上,在大厅中张望了一下,发现这里只有十来个人,在巨大的宅院中,显得有些空落落的。

    而这十来个人中,只有我们三个身上穿着普通人的衣服,其余的人都披着黄袍子。

    我小声的对叶默说:“那些披着黄袍子的人,是不是黄鼠狼啊。”

    叶默嗯了一声。

    我紧张的说:“那咱们是不是到了黄鼠狼的窝里面来了?”

    叶默笑了笑:“好像还真是这样。别着急,咱们再看看,他们到底要干什么。”

    那些黄袍子的人互相交谈,似乎根本没有看到我和叶默,始终没有人上来搭话。这样也好,我也不想和一群黄鼠狼交朋友。

    在椅子上休息了十几分钟之后,大厅里面忽然一阵喧哗,有两个人并肩走进来了。

    其中一个是男人,身上穿着黄袍子,另外一个是女人,身上穿着红嫁衣。

    我皱着眉头想:“这个女人就是今晚的新娘子?”

    不过我仔细看了看,又感觉不是。因为这两个人都没有肉身,是以魂魄的形式存在的,而且女人身上的红嫁衣已经有很多地方都磨损了,似乎穿了很多年一样。

    我听到那些黄鼠狼纷纷走过去,对着黄袍子的男人叫大哥,然后向他打听娶媳妇的经验。

    在交谈的过程中,我不断地听到有人说“小离”,我注意观察了一下,发现穿红嫁衣的女人就是小离。

    我扭头看了看叶默,叶默显然也注意到这一点了。

    我对叶默说:“原来小离死后,和黄鼠狼生活在一块了。咱们要不要把她救下来?”

    叶默皱着眉头说:“你确定要救她吗?她会跟我们走吗?”

    我看了看小离,她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似乎早就已经习惯这种生活了。

    我正在感慨的时候,忽然看到王寡妇向我们这里走来了。

    我主动套她的话:“那个穿嫁衣的女人,就是新娘子吗?”

    王寡妇摇了摇头:“她不是新娘子,她早就嫁过来了。新娘子还在娘家呢,过一会咱们去迎亲。”

    她指了指其中一个黄袍子:“你们看,他就是今天的新郎官。”

    我看到新郎官尖嘴猴腮的,虽然化身为人形,但是还保留着黄鼠狼的一些特征。他身上仍然披着黄袍子,并没有换上新郎官的衣服,不过胸前倒绑了一朵大红花。

    王寡妇和我们不冷不热的聊了两句,就对我们说:“你们去后院搬两坛酒来吧,我们过一会要用。”

    我心想:我们两个不是给你保驾护航来了吗?怎么一转眼变成小工了?

    不过能够在这宅子里面转一下,我们也挺乐意的,于是马上答应了王寡妇,向后院走去了。

    我们在后院东张西望,四下打量这座宅子。这时候,有两个黄袍子问我们:“你们是来搬酒的吗?”

    叶默答应了一声,就向他们走去了。

    这两个黄袍子看起来很年轻,正站在十几个酒坛子旁边。我弯腰搬起来了其中一个,然后奇怪的说:“这坛子好像有点轻……是空的?”

    我刚刚嘀咕了这么一会,就感觉有人在我脸上吹了一口冷气,随后,我的身子摇晃了一下,有点不听使唤了。

    我听到啪的一声,酒坛子掉在地上,碎掉了。可是这声音似乎距离我很遥远,模模糊糊的,要仔细听才能听到。

    我心里明白,不是声音太遥远,而是我的神智开始模糊了。

    我使劲咬了咬舌尖,忽然一阵清凉的感觉从心底里冒出来,把我叫醒了。

    我看了看叶默,他目光澄澈,显然没有中招,我松了口气:“看来咬舌尖是一个好办法,救了我一命。”

    叶默一脸无奈:“是我救了你好不好。”

    我看到地上躺着两只黄鼠狼,他们脑门上都贴着黄色的道符。

    我有些尴尬的说:“刚才他们两个想上我们的身?”

    叶默点了点头,随手把黄鼠狼塞进了空酒坛里面,然后倒扣在墙角了。

    他递给我一个黄色的纸包:“把这个放在衣兜里,别丢了。”

    我奇怪的接过来:“这是什么?”

    叶默说:“黄鼠狼一旦开了灵智,就会在尾巴上长一根白毛,所会的法术越多,白毛就越多。这黄纸里面就裹着一根白毛。放在身上,可以制造出被上身的假象来。”

    我眼前一亮:“我们是要去骗那些黄鼠狼吗?”

    叶默微笑着点了点头。

    我们把黄纸揣在身上,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客厅。

    王寡妇正等在那里,她看到我们来了,先是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问:“顺利吗?”

    我们很含糊的说:“顺利。”

    王寡妇点了点头:“过一会你们两个去迎亲,彩礼钱我们已经准备好了。”

    我和叶默答应了一声,就坐在了椅子上,继续等待。

    时间不长,一阵婚乐响起,大家整了整衣服,开始出发了。

    我和叶默紧跟在新郎官后面。我手里捧了一束野花,虽然不如玫瑰鲜艳,但是也挺好看。而叶默手里捧了一只托盘,里面放了很多金锭子。只不过,这些金锭子是真正的金子,还是用石头变成的,那我们就不知道了。

    我现在终于明白王寡妇为什么把我们给骗过来了,或者说,上王寡妇身的黄鼠狼为什么把我们骗过来。

    原来他们需要我和叶默扮演童男童女,帮着他们去迎亲。

    队伍走了没多久,前面又出现了一个村子。这村子比王寡妇的村庄更小,更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