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蓝星牧场

龙骑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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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翔的牧场位于西海岸俄勒冈州西南部的林恩县,一个叫作霍尔西的小镇,距离县治奥尔巴尼有三十公里,距离俄勒冈州最大城市波特兰大都市圈,则有两百六十余公里。

    沿着风光迤逦的九十七号公路离开玫瑰城,开车急弛的丁翔,脸上的表情有些焦急。刚刚跟老兰斯通过电话,得悉他已经与奥尔巴尼的屠宰场达成了新的协议,请求延迟肉牛出栏的时间。为此,牧场要赔付给屠宰场两万七千美元的违约金。

    这些钱,对于此刻的丁翔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话说,他的账户余额,一共也没有一万刀了。不过倒是不用太急,这笔毁约金并不需要马上支付,而是一个月后,从他出售肉牛的货款里直接扣除。

    老兰斯是霍尔西镇上资格最老的牛仔,与县治屠宰场的老板也是老相识。所以,这事由他出面,对方还是很好说话的。

    但不管怎样,终归是又欠下了一笔债。虽然,对于灵液能够改造生物基因的效果,丁翔还是很有信心的。无论是父亲的伤势快速好转,还是母亲和姐姐这些天身体上的内、外在变化,更主要的是连续饮用了一周的灵液后,丁翔自己都能感觉到,他现在的体质就如同SUPERMAN一样,肌肉内蕴藏的力量有种要爆炸般的感觉。

    唯一担心的是灵液对于肉牛的改造,到底会得到一种什么样的结果?能否大幅提升牛肉的等级,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美帝最新对牛肉质量的评定分为了八个等级,这其中最要的依据便是牛肉中的大理石纹。从商用级以上,每相差一级,价钱都相差很多。所以,一头肉牛能卖出多少钱,关键就是牛身上各个部位的肉质,也就是大理石纹的分布情况。

    当然,牛肉的价钱,还取决于牛的生理成熟度。这方面也分为A、B、C、D、E五个等级。年龄越小的牛,肉质越鲜嫩,级别也就越高。只有9—30个月的肉牛,才会被评为A级。因此在美帝,肉牛的出栏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三十个月。

    丁翔牧场中的两百多头安格斯牛已经养了近两年,年龄大多超过了二十几个月,可以任他尝试的时间并不算多了。

    所以,丁翔很焦急,恨不得一下子就飞回牧场。毕竟,这些牛不仅关系着他能否及时的偿还债务,甚至还关系着牧场能否经营下去。

    好的肉牛,光长肌肉是不行的,牛肉的大理石花纹还需要肉肌中的脂肪呈纹状分布。在这方面,小鬼*子的和牛表现最为突出,其产出的雪花牛肉,一直占据着世界各地顶级餐厅的高端市场。

    丁翔牧场里所养的安格斯牛,与大名鼎鼎的岛国和牛相比,则要逊色一些。但安格斯无角黑牛在英、美地区,还是比较受欢迎的,其肉品的质量以及高等级的特优和特选比例,也还相当不错。

    只可惜丁翔接手牧场之初,没有听从老牛仔的建议,固执的坚持自己选定的养殖方法,以混合饲料喂养,不仅造成了成本上的浪费,还使得这一批肉牛虽然够肥够壮,可屠宰后出肉率一般,高等级牛肉的比例更是远远低于安格斯牛的平均水准。

    如果是在国内,这种情况可能还没什么,但在牛肉分级标准十分严格的美帝,丁翔的损失就大了。牛肉评不上级别,就卖不出好价钱。

    最顶级的特选牛肉售价,能达到每磅几十美元,而一般的商用级牛肉,每磅的价格则只有一到两美元之间。同样的重量,二者相差十几甚至数十倍。

    在丁翔此次回国前,曾与老兰斯将自己牧场里的牛挑选了一头,送到屠宰场试杀,结果令人十分的沮丧,出肉率勉强达到百分之五十五,特优级以上的顶级牛肉更是少得可怜。

    一头近一千磅的大牛,居然只换回来两千多刀,每磅价格不足两美元五十分,这与丁翔的期待实在是相差太多。要知道,品相好的安格斯牛,屠宰场甚至愿意开出每磅五美元的价格收购。

    可这事……怎么也怨不到人家屠宰场,实在是自己的牛养得太差。没有什么可怨天尤人的,事实证明:纸上谈兵,永远都是一个笑话。无论是打仗还是养牛。

    如今,丁翔的全部希望都寄予在灵液上了。如果灵液对肉牛的强化,不能体现在牛肉的品级上,那么即便他还可以用灵液催化其他物种,恐怕也不会有保住牧场的机会了。

    “丁,欢迎回来!”

    距离霍尔西小镇不足五公里的乡村公路旁,一身牛仔装扮的老兰斯站在蓝星牧场的木栏大门下,热情的对BOSS的回归表示欢迎。

    站在老兰斯身旁的,则是他的妻子海伦和他的儿子小兰斯,丁翔更喜欢称呼其拉姆。拉姆丶兰斯,兰斯是姓氏,拉姆才是他的名字。正如老兰斯的全名是霍夫曼丶兰斯一样。

    这一家三口,就是蓝星牧场的全部雇工了。兰斯爷俩全职养牛,而海伦大婶则兼职一些农场的杂务。当初因为资金有限,丁翔能够选择的余地并不是很大。正好这家占地只有一百余英亩的蓝星牧场前任老板赫夫纳,一个犹太老头准备退休去大城市生活,急于出手,售价不高,丁翔才有机会入手。

    兰斯一家,之前便在这个牧场中工作,牧场转卖期间得到了赫夫纳的极力推荐,称他们都是霍尔西镇最优秀的牛仔。人生地不熟的丁翔入主蓝星牧场之后,自然留用了他们。

    三年下来,老兰斯一家人在牧场中的工作勤勤垦垦,与丁翔的相处也算是比较和谐。当然,因为截然相异的文化理念和生活习惯,有些小冲突还是难以避免的。

    好在,丁翔一直都很随性,对于老兰斯的日尔曼式固执,也无奈的表示可以理解。而与丁翔年龄相仿的拉姆就好的多,工作之余,经常与丁翔一起烤肉喝啤酒,偶尔还结伴去克拉马斯山的余脉中野营打猎。可以说,在美帝,拉姆既是蓝星牧场的牛仔,又是丁翔的朋友与玩伴。

    “哇哦,好棒的小狗崽,BOSS,你这是要打算扩大牧场的养殖规模了吗?”

    二手道奇公羊稳稳的停在牧场住宅区前的平地上,拉姆一眼便看到了后排座位上木箱里的五只山红犬。至于大黄和小黑,则完全被他忽视了。

    “汪汪汪……”

    灵性十足的两只田园犬感觉到了自己被冷遇,不满的大叫了起来。可当拉姆的注意力被吸引过来,想伸手抱起小黑时,却被小黑嫌弃的躲开了。

    那眼神……直接让拉姆惨遭暴击伤害:“噢——上帝,BOSS,你从哪里弄来的狗崽,这简直太……我要杀了你!”

    “汪汪汪……”

    面对拉姆的毒手,小黑不甘示弱的露出小奶牙奋力反击,而它身旁的大黄也颇有同仇敌忾的气势,狂吠着冲了过来。

    虽然在国内时,这俩货也经常的打闹,可同在他乡为异客,总得抱成团不是?

    “哇……太棒了,BOSS,这都是什么品种的狗崽?它们太棒了,我敢断定,只要长大了,它们一定会是最棒的牧牛犬。”

    手上被小奶牙咬了几口,拉姆反而更加的兴奋了,冲到丁翔的跟前,大声的嚷嚷着。就连平日素来稳重的老兰斯也忍不住将目光投向了这一群小狗崽:“丁,这是你家乡的狗种吧?我从来没有见过它们的样子。”

    “没错。它们都是我从国内带出来的!这五只一样的,是华夏山红犬,长大后将是非常出色的守卫和工作犬,完全可以担当起牧牛犬的职责。那边的两只,大黄和小黑,都是中华田园犬,在我家乡那边,被称为土狗,忠诚度非常高的护家犬。”

    “嗯,都是非常棒的小家伙。不过丁,你带回来的,不会仅仅是它们吧?”

    “哈哈……当然不会。兰斯大叔,你看这是什么?”

    丁翔拉过来装得满满的行李箱,打开后拿出几瓶烧刀子——东北特产的高度烈洒,其味浓烈,入口似火烧而得其名。

    “哇哦,就是这个!谢谢你丁,我要的就是这个,冬季工作时,喝上一口就能暖和许多。”

    虽然是德裔,可做了几十年的牛仔,老兰斯的性格中,不乏日尔曼人的固执和严谨,但也多了一些美帝式的直爽和洒脱。

    传说中的西部牛仔,就仿若中华古代的江湖侠客。但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深入,美帝的牛仔已经变成了苦力和粗俗的代表。

    几个人边聊边一起动手,将狗崽和行李都搬下车来,拉姆忙着去给狗狗们找新鲜的牛奶和肉食,而海伦大婶去了厨房准备大家的晚餐,老兰斯则与丁翔走进了斜顶木屋的客厅之中。

    这栋木屋是蓝星牧场的主建筑,也是丁翔的居所。

    丁翔打开了冰箱,拿出了两罐可乐,扔给了沙发上的老兰斯一罐:“兰斯大叔,这些天,那些大家伙们都还好吧?”

    大家伙,当然指的是牧场里的牛,成熟期的安格斯无角肉牛,公牛都在千磅左右,母牛也达到了六、七百磅,是实打实的大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