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杀人了

刺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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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我杀人了

    不知哪位科学家说过,神经总是比思想反应快。

    我的脑子还没有反应过来,抵御危险的本能已经命令手指先一步行动了。弩箭飞出,正好钉在长脸匪徒的左眼上,大半支弩箭都没进了他的脑袋。由于是近距离发射,弩箭的力量带动他的脑袋重重地撞到了墙上。同时他手中AK的枪口也喷出了火舌,子弹贴着我的身体飞过,估计是单手持枪,AK又是高后坐力武器,再加上我先射中了他的脑袋,他并没有打中我。

    见射中了长脸匪徒的眼睛,我甩开手中的弩弓,直奔大鼻子冲过去,手中的骑兵刃从下向上直刺他后背。我记得我哥教我这种技巧时说,从下向上刺入后背可以避过肋骨,直接刺入肺部,一击致命而且让伤者无法发出声音,这是特种兵解决哨兵的法子。

    可是刀子并没有刺入大鼻子的背部。也许是由于刚才射杀长脸匪徒时距离较远,又没有身体接触,我并没有那种杀人的感觉。可是当我如此接近大鼻子时,他身上散发出的烟味、体温,哪怕是那恶心的狐臭,无不向我揭示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手上不自觉地就慢了下来。大鼻子是背对着我的,当长脸匪徒倒下来时,他还没转过身,就在我犹豫的瞬间,他已经侧对着我了,感到后面有人袭击他,他用拿枪的右手向后一扫。我的刀子没有刺入他的后背,而是直接刺穿了他的小臂,两个人身体撞在一起的冲力把刀尖扎入了他的肩膀。

    看到没有扎死他,我也慌了。我把他顶在墙上,刀子使劲向他身体里捅,血溅了我一脸,枪掉在了地上。大鼻子用左手一拳打在我脸上,力道大得直接把我打飞到了背后的柜台上,把柜台都压扁了。大鼻子拔了拔插在手臂上的骑兵刃,刀背上的锯齿卡住了骨头,他没拔下来,于是他就用左手从腰后面抽出了把丛林王向我扑来。我也拔出了腰后的三棱军刺,左手握了把虎牙MT。

    三棱军刺我用起来很熟练,因为我大伯就是军人,家中有两把56式军刺。我从小就玩儿,我哥也教过我怎么用三棱军刺肉搏。可是我从没有真的和人打斗过,和大鼻子打在一起,明显可以看出这家伙经常肉搏,两三下工夫就在我身上划出了四五条口子。好在我躲得快,而且他又是左手用刀,所以伤口也不重,可我一直找不到出手的机会,越打越心寒。

    就在这时,我发现他的右手耷拉着,已经没有攻击能力,便在他右手边躲来闪去,想等他右手的血流尽,我就可以不战而胜。大鼻子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突然加紧了攻势,一刀快过一刀,一刀紧过一刀,把我逼得节节倒退。等我背部碰到了硬物我才发现,他已经把我逼到了墙角,我没有退路了。

    大鼻子狞笑道:“小子,你再蹦啊,乖乖过来,让我扎你两下。”

    没有退路了,只有拼了,我咬咬牙向他冲去。大鼻子看我冲过来,笑了笑,那笑容看起来那么狰狞,左手刀子闪电般向我心口扎来。刚才我就发现他左手用刀虽然灵活,可是总爱往心口扎,向脖子划,所以早有准备,看他刀子扎来,我就用右手的军刺一架,左手的虎牙短刀结实地扎进了他的右胸。虎牙MT军刀可是连直升机外壳都能轻松划开的“凶”器,我耳中只听见“叽”的一声,16厘米的刀身就全扎进了他的胸口,血像爆开的水阀一样喷了出来,喷得我一脸都是,热乎乎的,把我的眼睛都迷住了,眼前一片血红,我什么也看不见了。忽然肩上一热,我知道他还活着,凭感觉用右手的军刺冲着他左胸的心口扎了下去,手头传来沉重的阻力,直到刀尖压力一松,刀身飞快穿过,我知道32厘米长的军刺直接穿过了他的胸口,扎了个对穿。他左手掐住我的脖子,我们一起倒在了地上。

    他怎么还这么有力?掐得我透不过气。眼前一阵阵发黑,我把左手的虎牙MT拔出来,扎进去,拔出来,扎进去,不知扎了多少刀,手上的血都凉了,脖子上没有了窒息的感觉,我才停下来。擦了擦眼,闯入视线的是大鼻子稀烂的胸口,白森森的胸骨都露了出来,右胸被虎牙MT扎得塌了下去,肋骨全被扎断了,花花绿绿的内脏全部露了出来。

    我掰开他的手站了起来,用手一抹脸,一股浓烈的咸腥味冲入鼻腔,引得我胃部一阵收缩,不自觉地张了张嘴,差点儿把早上吃的东西全吐出来。

    看着眼前的尸体,我第一次有了杀了人的感觉,原来杀人并不难,就像扎穿一个牛皮包成的水袋。书上说的什么害怕、四肢冰冷的感觉都没有,除了刺鼻的血腥味让胃部不太舒服外,就是用力过度后的疲劳了。拔出扎在我肩膀上的刀子,好像按下了痛觉开关,搏斗时完全感受不到的疼痛全部涌上心头,我痛得龇牙咧嘴蹦了半天。

    “朴顺、许德,那个家伙没下来,还在楼上,你们再找找,他听见了我们的计划,不能留活口。”

    “朴顺、许德,你们听见了没?他没下来。”

    “朴顺、许德,你们他妈的听见了没?”

    对讲机传来的声音一下子治好了我的疼痛,提醒我还身处危险之中。

    我从大鼻子的尸体上拔出刀子,拾起他们的枪和背包,搜了一下他们的东西。当我正从边上的衣服摊上扯两身衣服的时候,电梯突然响了起来,我抓起东西就跑,当电梯门开的铃声响起时,我已经蹿出电梯走廊跑进了紧急通道,向六楼跑去。

    坐在六楼一个隐蔽的角落,拿出大鼻子的丛林王,打开后盖,希望仿制的丛林王也有药品。运气不错,还真的有,钓钩、指南针什么的我不需要,扔了。翻出创可贴和清洗液,把伤口清洗包扎了一下。肩膀上的伤口最大,还好不影响手臂功能,为防止伤口感染,我吃下两片抗生素。一场搏斗和失血让我有了疲惫和饥饿感,好在我有先见之明,从超市拿了吃的,忙从口袋里翻出食物吃了起来。正吃着东西,手机又振动起来。拿出手机接通电话,小白“亲切”的声音从手机中传出:“你干吗呢?打电话怎么不接?你和老丁死哪儿去了?听说市中心发生了劫案,我正想去看热闹,你别回来了,直接去吧!”

    “小白,你听我说,市中心是发生了劫案,我不用去了,我就在大楼里,估计老丁也在。我刚才还杀了两个匪徒,现在一身伤,你还想来凑热闹?刚才就是你给我打电话吧?就那个电话,让我被人发现,差点儿被崩了!别给我添乱了!”

    “不会吧,老大,你在开什么玩笑啊!”小白还以为我在拿他寻开心。

    “谁跟你开玩笑?门外十几具尸体呢!我一身刀口,我开什么玩笑啊!”

    “你怎么不报警啊?”小白知道我不是开玩笑,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后,开始语无伦次了。

    “报什么警啊,警察就在外面围着呢,警车都被炸了,到不了跟前!对了,等一下,我不跟你说了,先挂了。你不要给老丁打电话,不然会害了他。”我突然想起老丁也有手机,可以给他打电话。不过电话铃声太长了,发条短信试试,希望他调成振动了。

    我用女友的口气给老丁发了条短信,问他在哪儿,好不好。不敢问别的,生怕被人发现他和我有联系,给他带来杀身之祸。

    过了一会儿,一个电话打了过来。我一看是老丁,接通没有人说话,听筒里传来的都是被劫人质的哭声、匪徒的叫骂声和警笛声。老丁挺聪明的,这样既不出声,还告诉了我他的处境,看来他是在一楼了。

    唉,希望他好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