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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非洲之旅
1999年8月5日。
午夜,大伙儿站在飞机跑道上,看着飞机慢慢地从机坞中拐到跑道上,停在我们面前。大家准备登机了,底火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我一句:“刑天,听说你学开飞机时经历了很多磨难,是这样吗?”
“是啊,别提了,那个可恶的杰森上尉真不是东西,对我进行不人道的折磨。还有那个凯特中校,也不是个好东西!可把我整惨了。”
“是吗?原来你这么恨我!”正在我愤愤不平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扭头一看,杰森上尉和凯特中校竟然站在人群中笑眯眯地看着我。
“他们怎么在这儿?”我问队长。听到就听到,反正我也不再接受你的训练了,有能耐你咬我!
“我来介绍,这是咱们的副队长凯特·拉什中校,绰号骑士,还有杰森·布朗上尉,绰号扳机。不过你们早就认识了,其他的我就不多说了。这次由骑士带队执行刚果的任务。”说完队长登机走了,留下我和骑士、扳机大眼儿瞪小眼儿。
“长官,我……”我不知应该说什么,敬了个军礼,傻傻地愣在那儿。
骑士只是笑了笑,便上了飞机。
“让我逮到你了吧!”扳机走到我面前,“你以为你跑得了吗?”
说完扳机也上了飞机,我有点儿垂头丧气,跟在后面。登机后,我拽着底火离扳机和骑士远远地坐下,问道:“怎么回事?他们不是法国外籍兵团的教官吗?怎么是我们狼群的人?”
“他们本来就是我们狼群的人,听说吸收你进来,就去观察一下你的情况。进狼群是要两个队长都同意的。结果,经过两个月的观察和训练,骑士也同意你加入,所以你就在这儿了。”底火笑得很贱。
“原来还有试验期?那也用不着把我往死里整啊。用得着把训练量弄得那么大吗?”我恨恨地说。
“那是骑士对你好奇,想测试你能承受多大的训练量,给额外加的!你表现得很优秀!骑士都不愿放你走了。你的训练量是美国海豹突击队的1.5倍,你做得很棒!”底火说。
“呵呵,谢谢!”我笑了起来。
“不过,在狼群中这可不算什么好成绩!”底火打击我。
“那倒是!”见过大熊和屠夫他们的训练后,我总结出三个字——非人类!
看着骑士和扳机坐在前面,我的头有点儿大,这可坏了!把副队长给骂了,以后可怎么办?希望他不会给我穿小鞋。不管他,这次任务又不和他们在一起,活着回来再说吧。才打了一仗,我就对战争的残酷性有了体会,所以我不认为自己是福星下凡,子弹打别人就不打我。
大家一路上说说笑笑,不像去打仗,倒像是去旅游的。我们先到了刚果(金),因为我们是帮政府军打仗,所以有光明正大的驻地。在那里休整几天适应一下天气后,就乘船前往利比里亚。
我们坐着小小的渔船,什么防御都没有,这要是被海岸巡逻队看见,一炮就给全端了!
“队长,这样行吗?这船也太单薄了!要是碰见海警怎么办?”我轻轻挪到队长身边问道。
“不会,利比里亚天天打仗,我们从东南方接近没有什么关系,叛军已经击溃了东南部的大部分港口驻军。而且,政府军也没有工夫来查海上像我们这样的渔船!”队长摆摆手说,“去休息一下吧!一会儿上了岸就没有工夫休息了。”
“噢!”我应了一声就坐回原来的地方,和大家一样闭目养神。睡是睡不着了,闭上眼,我一边慢慢回味这几天领悟的格斗和暗杀技巧,一边调整身体的状态。前两天我身上的肌肉就不疼了,好好和快刀他们练习了一下,觉得在力量的使用上有了质的提升。由于力量的增大,反而显得我的肉体没有那么结实,全力挥出一拳打在沙包上,手上的皮都会裂开。这让我想起我哥给我介绍一些拳法时说过的话:铁砂掌之类的功夫,是在残酷的练习中不断锻炼手的抗击打能力,所以能开砖裂石而不伤手。我现在没进行这样的练习,所以选了双带指盔的作战手套(就是在手指部分有铁环的半包手套)。正在沉思中,听见队长说:“大家准备五分钟后弃船。”
所有人都重新检查了一下装备。我把军刀稳了稳,检查了一下弹药,对队长点了一下头。队长走到我跟前,拿出迷彩条,又给我补了补脸上的伪装,然后,拍了一下我的脸对大家说:“好了,出发!”
放下橡皮舟,八个人两艘船一前一后,趁着夜色向正对面的河流入海口划去,顺着窄窄的河道逆流而上,慢慢地进入了陌生的利比里亚。进入河道后,关闭马达行进了一个小时,我们弃船登岸,间隔五米,呈搜索队形前进。之前队长曾吩咐,穿军服的全是敌人,我们快速地向内陆挺进。在四点时我们遇到了第一个村庄,如果它还能被称为村庄的话。残破的房屋,冒着烟的教堂,到处是血迹和弹壳,但没有尸体。我们在村边的大树下隐藏起来。
“政府军!”队长小声地说,“他们来过了,本来说好在这里接头的,看来只能按B计划行事了。大家小心,政府军可能还没有走远。”队长拿起一个弹壳补充道。
所有人都示意了解,一行人迅速地退入丛林。离开村落500米后,队长重新校正坐标,指示向北前进。跟在队长后面,我们深入了人迹罕至的丛林。我以前对非洲的印象还停留在沙漠和平原,没想到利比里亚还有这么多的森林和山地。又走了一会儿,我们停了下来,因为大家发现了一件事——我们和政府军走的是一条路。
“兄弟们,我们正跟在利比里亚政府军的后面,估计政府军已经发现叛军的基地了,现在正前去剿杀。看来我们要跑快点儿了,不然,他们跑到前面把雇主一杀,我们就拿不到佣金了!”队长开玩笑地说。
“我们要不要在后面干他们一家伙?”屠夫高兴地搓搓手。
“不要,从痕迹上看,他们的人数不会少于200人。我们人数太少,只要跑到他们前面就行了,给他们设几个‘路障’。”队长说。
“好的!”所有人都点头应是。
“OK!我们走!”全队加快速度前进。
两个小时后,我们正在赶路,最前面的狼人突然在无线电中说:“有落队的士兵!”所有人马上停止前进,就地隐蔽,然后慢慢地向狼人的方向聚拢。趴在树后,我向狼人注视的方向打量,果然前方十几米处有六个穿军装的士兵,正三三两两地慢慢往前走着。
“狙击就位!”快慢机冰冷的声音传来,仿佛变了一个人似的。
“把他们干掉!让前面的部队知道他们后面有人,好拖慢他们的速度。”快刀出主意说。
“可以!刑天、快慢机前两个,刺客、快刀、狼人、恶魔后面四个,安静点儿!”队长吩咐道。
队长语毕,我们六个人便向那队小兵慢慢摸了过去。我慢慢地爬上树,安上消音器,架好枪,把击发方式调成单发,瞄准队伍最前面的人。
“我第一个。”我报出目标。
“我第二个。”快慢机也报出目标。
其他人慢慢地接近队尾的人。从夜光瞄准镜中可以清楚地看见那些不知末日将近的家伙在大声说笑,后面四条黑影已经慢慢锁定各自的目标。这情景让我想起《侏罗纪公园Ⅱ》中迅猛龙在草原上接近捕猎队时的情景,只不过现在猎杀者不是恐龙而是狼群。
恶魔扑上第一个人的同时,狼人和快刀割开了另外两个人的脖子。只是前面三个和后面的离得有点儿远,就在刺客飞身跳起一刀扎在第三个士兵的后脖颈儿上时,瞄准镜中,前面两个人听声音不对忙扭过头,刚张口要问话,我就扣动了扳机。
看着瞄准镜中飞溅的脑浆,我连心跳都没有加快,好像打碎的是练习时的酒瓶一样,我知道我已经克服了杀人后产生的恐惧感。
镜中的狼人对我伸出大拇指,我也伸出拇指表示收到。
跳下树,看到快慢机还在树上没有下来,我走到树下,好奇地问:“怎么了?怎么不下来?”
快慢机没有理我,一动不动。我感觉不对劲儿,忙爬上树,正要推他,就听见他从牙缝中挤出一个字:“蛇!”
虽然天快亮了,可光线还是不亮。我在他身上瞅了半天,才发现他肩上缠了一条并不粗的蛇。我在云南的时候跟人学过怎么抓蛇,可没学过怎么从人身上抓蛇,只好用最笨的办法,用左手去逗蛇头,让它来咬我。蛇头一蹿,我顺势一把捏住蛇的脖子,然后使劲儿一夹,把蛇头夹碎,从快慢机身上把蛇拽了下来。
“你怎么会让蛇爬到你脸上?”我好奇地问。
“我正在瞄准,它就爬上来了。等我干掉目标后,它已经爬到脖子上啦。”快慢机不在意地说,“谢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中明白了这就叫狙杀第一,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打断伏击。我摇摇头,跟在快慢机后面,心想估计自己办不到。要是有蛇爬到我身上,我一定会先把蛇扔一边,看来我还需要加强锻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