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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购买满40%的小可爱, 请等待36小时哦~ 她一边迈着还没发育完全的小短腿,一边忍不住一眼一眼地偷看大佬:
从这个角度看, 大佬的侧脸很好看呢~
饱满的额头被落下的碎发稍稍遮掩,按书里的描写,遗传自母亲的漂亮眼睛在尾端收束成一线,修长中无端显出一丝勾人的意味, 高挺的鼻梁,形状优美的薄唇……一看, 将来就是个能迷倒万千少女的祸水长相。
事实也确实如此,当大佬真正成为大佬之后, 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从来都没有少过,莺莺燕燕的不管是出于爱慕他的身份地位, 还是迷惑于这副皮囊,总之一个个都装出了一副情深似海的模样。可惜, 大佬却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从没见他对哪个女人有过一点特殊。
作为书中既不是男主也不是男配, 却长期人气高居不下甚至有好几次让男主粉爬墙的角色, 自然免不了有人将他和女主拉郎配。
大约是因为相似的童年经历,当后来已经大权在握的秦重碰到重生后努力想要往上爬并且数次大闹京城的女主时,曾经向她伸出过几次援手。
正是这一点, 让无数CP党们纷纷叫嚣着秦重心里其实是有女主的, 之所以直到书的结尾都孑然一身没有娶妻生子一定是因为放不下杨妮妮, 只不过在他们相遇之前女主就已经和男主暗生情愫, 以他的骄傲不屑插足罢了。
——对于这种说法,顾竺向来嗤之以鼻。
以大佬的个性,如果真的喜欢女主,区区一个不管是家族还是事业都差他老远的男主怎么可能让他却步?肯定会来一出虐恋情深巧取豪夺,搞不好还会玩一玩小黑屋play什么的o(*////▽////*)q……想想都让人激动。
所以,她坚定地相信——秦重之所以没有和任何一个女人在一起,完全是因为“尔等愚蠢的凡人怎么配和高贵冷艳的大佬在一起”——这样的理由好嘛。
顾竺脑内小剧场飞得无比欢乐,却忽然注意到原本一直走在她右侧靠前一点点的人慢慢停下了脚步。
咦?
她小心翼翼的探头,想瞧瞧他是怎么了,目光所及,立刻被他苍白的面容吓了一跳:“你不舒服吗!?”难道是刚才被那群小混混堵在巷子里的时候其实还是被打伤了?
就见大佬漂亮的眉毛微微蹙起,半晌,轻道:“……我没有吃午饭。”
“……”
最后,从来不吃外面食物的乖乖小孩汪筱晓陪着自己的大佬爸爸坐进了一家全天候开门的早餐店里,点了一份豆腐汤加包子……端给了大佬,自己则是乖乖搬了一张小板凳坐在他对面,撑着下巴眼巴巴盯他。
望着她如同一条摇着尾巴的小狗般湿漉漉的眼神,秦重垂眸掩下其中的暗色,再抬起时,已是一片清澈的微赧:“今天真是麻烦你了,又送我去校医务室,又带我来吃东西。”
摸了摸自己的口袋,他微微低头:“……吃饭的钱,我会给你的。”
果然是要趁着还没有成为大佬之前刷他的好感度呢,瞧瞧,这羞涩的小眼神,这袋中空空的不好意思……顾竺的爱心瞬间泛滥:“没关系的,你不用还我!”
再想一想,这么说也不好,可能会伤到大佬的自尊心,于是又换了种表达方式:“那你就什么时候有了再给我吧,我不急。”
这么慷慨大方……她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看起来可怜的人都会如此么?
秦重面上露出一丝微带感激的笑意,心底却渐渐漫上黑暗。
一想到面前这个引起了他兴趣的人会朝着别人露出这般傻气却又莫名温暖的笑,会扶着别人到医务室查看身体,会和别人一起坐在一间小店中吃着点心……他那大约是遗传自那个高高在上的父亲的可怕占有欲便会隐隐作动。
但凡被他看上的东西,从来都不容许旁的人再来触碰一下!
还以为他是个单纯可爱少年的顾竺哪里会想到面前人此刻心中翻涌的竟是如此狠戾的想法?瞧着他香喷喷吃着面前的食物,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秦重注意到她的小动作,挑了挑眉:“你自己……不吃么?”
明明看着他一副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样子,瞧她这穿着打扮也不像是没有钱的小孩。
“我……”说起这个,顾竺眼中便带上悲愤,“我爸不许我在外面吃东西!”
她都馋了一路了好嘛!路边的棉花糖,大爷手里举着的糖葫芦,还有炸肉串、烤玉米……这些东西放到二十年后做的是越来越精致,卖的也越来越贵,可她总觉得失去了小时候那份令人垂涎三尺的滋味。现在好不容易能重温一下,却因为还没有见过这具身体的爸爸,不知道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所以乖乖的连爪子都不敢伸,真是苦逼极了。
听起来她有一个很幸福的家庭,拥有一个会管着她不许做这做那的爸爸。
秦重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
“——所以!”谁料小姑娘却突然抬起头来,猛一拍桌子将大佬从阴鸷的情绪中惊醒,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中满是亮闪闪的光芒,“只能拜托你把我的那份一起吃了!”说完还双手合十,做了个“拜托拜托”的表情。
秦重不是生活在二十年后的人,没有经历过各种各样表情包的轰炸,所以并不明白这种胸口一麻仿佛“biu~”地一下被射中的感觉叫做正中萌点。只好揉了揉鼻子,突然觉得有点痒。
“那……”他瞧了瞧面前还没有动过的包子,取了双干净的筷子,夹起来,举到她面前,“吃一口?”
大佬、亲手、喂她、吃东西!?
这份他亲爹都没有享受过的荣宠顿时从天而降砸的顾竺呆若木鸡。
我的天哪!
要是让现实世界的那些每天追在大佬身后嗷嗷叫着流鼻血的小粉丝们知道她这次的经历,估计能一人一眼刀把她给活剐了。
秦重却把她的怔愣误会成了犹豫,于是又往前递了一些,微笑道:“没关系的,只吃一口,再说这是你同学给你吃的,不算是在外面乱吃东西,就算你爸知道了也没什么。”
大佬爸爸都已经伏低做小到这种程度了,她还有什么可说的?
当然是吃吃吃!
哪怕回去真的要被这身体的爹揍一顿,她也认了。
“好!”
早就心痒难耐了好吗?
顾竺摩拳擦掌,嗷呜一口便咬上去——
嗯 ⊙V⊙!真是太好吃了!
皮薄馅多,剁碎的肉馅同菜丁揉在一起,既有肉的鲜香又有蔬菜的清新,和着蒸腾的热气缓缓流淌出的汁液在口中蔓延开来,简直就是人间最无上的享受啊!
秦重望着她那陶醉的表情,眼中露出一丝莫名——一个包子而已,为何会是如此的……销魂神情?
顾竺向他投来的目光中却满满的都是他无法理解的感激:这么好吃的东西都愿意和她分享,大佬果然是个好人!
“所谓大隐隐于市!”她嚼巴两下就把那口包子吞了下去,竖起大拇指,“美味果然是藏在这些小巷子里的!”和吃特产不能去大饭店是一个道理!
……就是个普通的早餐小店而已。这附近每天上学来不及吃早饭的小孩,很多都是在这里解决的饱腹问题。
秦重不太能理解她露出这么夸张的表情是什么原因,但并不妨碍他从中感受到她的喜欢。于是看了看手中一口就被她咬的只剩下三分之二的包子,非常上道的又递了过去:“这么喜欢的话,就再吃一口吧。”
她就喜欢这么“善解人意”的人。
顾竺笑眯眯,舔了舔闪着油光的嘴唇,嫩红的舌尖在其中若隐若现,绯色衬着白白的牙齿,说不出的对比鲜明又无比诱人。
秦重瞧着瞧着,眸色便深了。
在顾竺张大嘴巴又要咬上来的时候,他忽地手一侧,于是等着欣赏美味的舌尖便蹭到了他骨节分明的手指。
一瞬间,那种软软的微带湿意的感觉,直直痒进了他的心里。
!?
“闯祸”了的顾竺呆愣当场安静如鸡。
——我、我不是故意的QAQ!
顾竺苦逼着脸,接受着一轮又一轮来自上方的“爱的注视”。
为什么要给她一个“汪筱晓”的身份?要知道她自从上了大学,就再没有感受过这种“背背手排排坐”的友好氛围了啊!
好不容易挨到放学,她几乎是瞬间站起身来:“累死了……”
坐在她后面的林玲探身上前:“哎,昨天你爸妈有没有问你在学校的事情?”
顾竺摇了摇头:“没有,我妈说了我外公的事情。”
林玲和汪筱晓所住的小区靠近这个城市里唯一的一座综合性大学,里面住了很多大学老师及其家属。她们的爸爸就是同事,关系很好,买房子的时候买在了一起,让两家小孩也能做个伴。两人从小就一起长大,对于对方家里的情况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