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修)留宿

天人少爷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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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长庚心里为小李氏点了个赞,心说总算有机会去外面好好看看这个世界是怎么样的了。

    刚要跟过去,被小李氏连忙拉住。

    “好歹也是去你二爷爷家,娘给你换身新一点的衣服,不能让人家嫌弃咱。”

    换了一身月白的棉布薄袄子,虽然洗得微微发白,但穿在面皮白净,五官清秀的小长庚身上,怎么看怎么让人喜欢,让小李氏满意不已。

    临出门前,小李氏还往他怀里塞了一块鸡蛋糕,蒸得蓬松暄软,韧性十足,凉了也十分好吃。

    方万英携着两个小童上路,中途碰到不少村民,看见方启明和方长庚都忍不住逗弄,连声夸两个崽子长得好,让方万英喜得胡子都翘了起来。

    从云岭村去永镇需经过一条曲折的山路,方长庚两岁多时曾经跟着方大山去过镇上一趟,虽然是方大山把他放到背篓里走的,但他又不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的两岁幼儿,对于周围的环境还有几分印象。

    约过了一个时辰,爷孙三人终于到了镇上。

    方万明家里富裕,住在永镇的闹市区,要穿过一条两边都是商户的长街,行人来来往往,小摊贩高声吆喝,十分热闹。

    方启明不管走了多少遍,只要经过这里就会东张西望,看着各色小玩意儿和特色小吃流口水,要不是他怕方万英,早就跑过去仔细看了。

    方长庚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在别人眼里似乎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其实是真的不感兴趣,因为实在没什么特别的,都是小孩才会喜欢的玩意儿。

    方万英指了指卖木陀螺的小摊,问方长庚:“长庚,想不想要这个啊?”村里不少孩子有这东西,倒是从没见过长庚玩。

    方长庚摇了摇头。

    方万英微微讶异,又指着扎着冰糖葫芦的稻草垛子:“那这个呢,冰糖葫芦,酸酸甜甜的,长庚要不要吃?”

    方长庚照例摇头。

    方启明见他这样,顿时觉得十分心痛。

    他故作正经地对方万英说:“爷爷啊,长庚他没见过这些,你买了让他尝过他就知道多好吃了。难得来镇上一趟,不吃多可惜啊。”

    方万英瞅他一眼:“你就记着吃,念了这么多年书,一点长进都没有。”话虽这么说,方万英还是心情不错地上前买了一串糖葫芦,花了两文。

    方启明满脸喜色地接过糖葫芦,先递到方长庚嘴边:“弟,这个可好吃了。”

    方长庚不爱吃甜食,但方万英笑呵呵地看着两个小孙子,方启明又是一副非要投喂他的模样,只能咬了一颗,下一刻就被酸得皱起了五官。

    方启明一边大笑一边提醒他:“里面有核,别噎住了!”

    方长庚僵住,我还能不知道里面有核!

    三个人走着走着,折入一个相对僻静的巷口,远远就听到清脆嘹亮的读书声,不用看都能想象出一群小少年持着书摇头晃脑的样子。

    听方启明说,他们平时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读”书,必须大声朗读出来,才能加深映象倒背如流。像方启明这个年纪以及文化程度,还没到夫子讲解书本的时候,每天从早到晚就是背书,也难怪方启明觉得痛苦。

    到了门口,只见眼前白墙黑瓦,红漆木门紧闭,方万英上前敲了敲门环,就见一个门房过来开门,看见是方万英,十分客气地把他们迎了进去。

    正对着大门的厅院里,书声琅琅,四列五排桌案前齐刷刷坐着一群十余岁的少年,顶着两个小发髻,衣着整洁,后背挺得笔直,十分赏心悦目。

    最后一排左边余了一个空位,应该就是方启明的座位了。

    站在桌案中间的方思成正微闭着眼听学生朗读,瞟见门口来人,微微一愣,随即一整袍袖迎了上来,身后的学生立刻抓住机会休息,探头探脑地打量方万英三人。

    “大伯来了!”方思成站定后回头看了看,读书声才再次响起来。

    方万英把方启明拉到跟前,瞪了他一眼,然后笑着对方思成说:“我把小明送过来,这孩子又给你添麻烦了。”

    方启明皮糙肉厚,但在这么多人面前还是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方思成碍着一层亲戚的关系不好说什么,只摆摆手说:“哪里麻烦了,大伯别跟我客气,这……是长庚吧?”

    方思成的目光落到方长庚身上,见他长得玉雪可爱,又不像这个年纪的孩子到处乱瞄,不禁心生喜爱。

    方长庚叫了声“伯伯好”,就安安静静地等方万英说话。

    方万英笑眯眯地说:“我带长庚来镇上走走,你爹在不在,我带长庚去见见他。”

    方思成忙说:“我爹还在王家,我让门房去叫他,正好该吃午饭了。”

    说完,他领着几人到了偏厅坐下,方万英放下身上的背篓,两人又闲聊了几句,方思成就出去了,方启明也跟着方思成去了学堂。

    不过一会儿,方万明回来了。

    只见他五官端正严肃,身着锦布长衫,鬓发微白,蓄着长须,气度幽静深远,完全是一副秀才老爷的模样,看不出一点农家出身的痕迹。

    “兄长来了。”他露出亲切的笑,显然很是高兴。

    方万英也眯眯笑,叫了声“老弟”,两人一番寒暄。

    方长庚在椅子上坐了一会了,看见方万明回来就要跳下椅子叫人,谁知脚刚一落地,就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他哎哟叫了一声,估计是起水泡了,之前一直走着反而没有感觉,不禁心里暗骂小孩子的身体也太娇弱了!

    方万明和方万英马上就知道怎么回事,等脱掉鞋子,白色的棉布袜早就粘在脚底,黄黄的脓水中夹杂着血色,又是在方长庚这样的小娃身上,看得人心一惊。

    方万明立刻让人打了清水取了药,方万英一脸心疼,看着方万明给方长庚撕下布袜清理伤口。

    方长庚也不知道后果这么惨烈,但他又不是真的五岁小孩,只在实在忍不了的时候低低嘶叫一声,并没有哭闹。

    方万明忍不住夸他:“我们长庚能忍,是个好孩子。”

    然而方万英却愁容满面,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方长庚有种自己惹了麻烦的感觉,抬起头对方万英说:“爷爷,一会儿就好了,也不是很疼。”水泡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一会儿就能好。

    方万明摸摸他脑袋,好声好气地说:“长庚啊,这两天住二爷爷家,等脚上的伤好了再回去,知道不?”

    方长庚愣了一下,也不知道要不要留,这是他来到这里以后第一次离开家和陌生人相处,似乎性格都内向了不少,有些排斥这种完全不熟悉的环境。

    他把目光转向方万英,见他担忧地点下头:“长庚啊,你在二爷爷家住两天,到时候爷爷再来接你,要听话,不能给二爷爷添麻烦。”

    方长庚点点头,也觉得自己没必要逞强,或许留下来还能多了解一下外界的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