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四十四章

耳朵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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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晓卉替高雯英觉得可惜, 杨建国绝对是个好男人, 婚后也会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就这么失去了他, 她觉得高雯英不一定能找到比他好的男人, 最起码没他英俊。

    最要命的是他本人一点也不知道自己长好, 浓眉大眼,一副标准阳光潇洒小帅哥的模样, 他这种无知更显得特别地吸引人。

    不过分都分了, 说这些也迟了,杨晓卉心底里还暗暗松了一口气,自从知道有高雯英这个人,她就在脑子胡思乱想, 想着以后姑嫂俩之间的相处,杨建国对她好, 她也不能因为这个问题让他难做啊。

    杨晓卉顿了顿,抬起头问:“二哥,你的生意最近好吗?”她不想理会这些操心事了, 就换了个话题。

    “挺好啊,有梅丽的渠道,销售都不用我操心,只要做的出来都能出掉。之前忙着厂里的事情, 货没接的上, 她那边都着急上火了, 现在厂里的事情忙完了,我要把货抓紧赶出来,也不能让人家难做啊。”杨建国说完,咧嘴一笑。

    “哦,那挺好的。”

    “小妹,我想把发夹生意给扩大,拉着黑子一起做,黑子你应该还记得吧,是我朋友,他人很好,也仗义,就是家里条件不是很好,我能拉他一把是一把,再说,现在我一人也忙不过来。”

    杨建国边说边看她的脸色,如果发现她不愿意,这个提议就到止为止,毕竟朋友再怎么好,也不上自己妹妹。

    现在这会儿他的这个小本生意,赚头又挺大的。不是没人眼热,可他们没材料没法做,而一些大厂子暂时还看不上这小打小闹的。所以杨建国做地风生水起,起这个心思很正常,说明他把这个当正事,一直有在考虑做好做大。

    杨晓卉沉吟了片刻,没想到木愣愣的杨建国也开始成长了,她笑笑,“二哥,你有这个想法挺好的,现在这门生意已经交给你了,你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我相信你都考虑全面了。”

    杨建国这边突然被小妹一夸奖,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呵呵一笑。

    兄妹俩说了会话,各自洗漱后就回房了,天已经很晚了,杨建国隔天还要上班呢。

    半夜,葛红花睡得迷迷糊糊中感到身边人滚烫滚烫的,那点子睡意一下子就没了,借着月光察看杨一山的脸色,还好不是发烧了,应该是酒喝多了,没发出来。

    于是起床去厕所接了盘水,拧了湿毛巾给他全身上下都擦拭了一遍,再用手背搭在他额头上一探,好像没那么烫了,心放下了不少。

    正准备上床睡觉呢,耳边传来杨一山的梦话,“……出息啊,真出息……一辈子都没有这么高兴过……好孩子……”

    边说还边嘿嘿笑,这大半夜地还有点吓人呢。

    葛红花一听就知道这还是想着小女儿调动工作的事情,拍了拍他的背, “现在是知道女儿好了吧,不仅孝敬你,还让你长脸。当初要不是我坚持着,这么好的女儿早就没了。”

    这里边还有一段往事,当年她怀上第五个孩子时,本来不想要的,家里都有四个孩子,儿女齐全,她不缺了,回家后跟杨一山商量这事怎么办。

    杨一山考虑了一个晚上,隔天早上对她说:“红花,咱把孩子流了吧,家里负担太重了,养不起。”

    结果听他这么一说,葛红花改主意,她不流了,其实家里抚养五个孩子也是过得去的,就是日子会紧巴巴一些。杨一山是怕有了这个孩子后,就不能补贴老家了。

    凭什么啊,不要自家孩子,拿着钱补贴别人家的崽。

    他说不要,她就是要生下来,争这口气,那钱与其给别人,还不如用在自家孩子身上。杨一山好说歹说,她都没改主意,后来杨晓卉就出生了,家里的父母对她的感情也挺复杂的,这就是为了斗气出生的一倒霉孩子。

    杨晓卉在家里休息了一天,隔天去市歌剧团找叶秀秀了,她们都有一个多月没见了,这么长时间没见怪想地慌,顺便把从羊城带的礼物给她。

    按着梅丽给的地址,不知道怎么走询问路人,杨晓卉好不容易找到了歌剧团在的地,一个门面看着一点也没有文化气息的老旧三层楼房。

    就这样的破旧单位,门口还有一个传达室,里面坐着一位打瞌睡的老爷子,看年纪差不多有七十了吧。

    杨晓卉走上前去,敲敲玻璃,人没醒,要么睡迷糊了,要么这老爷子有耳聋。如果就自己这么进去,一是对老爷子工作的不负责任,年纪都这么大了,还做着这份工作,想来家里就不容易,她不能把人家养家糊口的饭碗给打了吧,她一向是个尊老爱幼的好青年。

    二是她进去了,又不知道叶秀秀在哪里,怎么找啊,总不能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找吧,怪累人的。

    又加重力道得敲了敲,老爷子睁开松弛的眼皮,往外一瞅,阳光洒在来人的身上,金灿灿的。得,他老花眼了,根本没看清楚。

    瓮声瓮气地问:“你是哪位啊,是来找谁啊?”一点也不客气。

    杨晓卉倒也没计较老爷子态度不好,人家是长辈,笑眯眯地说:“老爷字,我是来找人,找从机械厂调过来的叶秀秀,您知道吗?”

    老爷子当然知道啊,招进来这么多丫头,就数这丫头最活泛,整天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比麻雀还让人脑子疼。

    “你等着,我进去给你叫去。”老爷子说完,背着手就进去了。

    他们剧团穷,传达室里没电话,都要人工叫,其实这时候大部分单位都穷,也都没有电话,老爷子是看个别单位有电话眼热,你说他这么大年纪了,一有人找,还要一趟趟叫,累的慌啊。

    杨晓卉站在门口等了十几分钟,就听到从楼房里传来高跟鞋的踢踏声,没多久,叶秀秀就出现在她眼前了,穿着白色带小碎花的连衣裙,脚上还穿着黑色高跟鞋,不用说,是梅丽那边给弄的,现在这高跟鞋少见的很。

    虽然穿着打扮有了明显的变化,人还是原来那个人,只是更加洋气漂亮了。

    叶秀秀见了她,又叫又跳,也难为她了,穿着四寸高的高跟鞋还能这么灵活。

    “晓卉,你什么时候从羊城回来了?”自从离开机械厂后,叶秀秀的消息链就断了,她不知道杨晓卉回来都一个月了。

    杨晓卉抿嘴一笑,很是斯文的模样,“早回来一个月了,之前一直在忙,梅姐来找我了,才知道你调动工作了,都不来跟我说一声。”说着,脸上带着点小生气。

    叶秀秀多会看脸色啊,挽着她的手,就说:“好晓卉,我这不是忙吗,刚进剧团的时候,她们或多或少都有些基础,就我一点基础都也没有,看着人家唱歌跳舞样样都会,我这不是要抓紧学啊。来了快一个月了,可一天都没有休息,要不是今天你来看我,我还要继续联系呢。说说,你想去哪里,我带你去,我请了半天假,时间够够的。”说的是豪气冲天的。

    “哟,你什么时候这么阔气了?还我想去哪里你都带我去,那我想上天呢。”杨晓卉见她洋洋得意,忍不住讥讽一句。

    叶秀秀挥挥拳头,咧嘴笑,“那我随时随地送你去。”

    还威胁上了,这丫头不好惹。

    这时,叶秀秀听到楼房里传来的脚步声,拉起杨晓卉撒开腿就跑,一直跑出离剧团三条街了,这才停下。

    杨晓卉跑地上气不接下气,气喘吁吁地问她,“你刚才是怎么了,难道后面有鬼追你吗?”

    “比鬼更可怕,要不快点跑,被我们团长逮住了,又要被他念叨了,我请假的事情就跟老师说了一下,他还不知道呢。平时就喜欢盯着我一个人,总说我站没站像,坐没坐样,唠唠叨叨,比我妈都会念叨,听得我耳朵都起茧子了。”叶秀秀哭丧着脸说。

    杨晓卉心里有了个猜测,“传达室里的那个老爷子不会就是你们团长吧?”

    叶秀秀点点头。

    杨晓卉有点吃惊,这么大年纪了还奋战在工作上,精神值得佩服啊,“他差不多都七十了吧?”

    “哪里啊,团长刚六十,他啊,这都是操心操的,老得快。”叶秀秀现在还是融入新环境,没交上好朋友,有些事情对家里人不好说,对着杨晓卉把自己心里的苦闷都说一了一通。

    例如她学地慢,教她的老师总说她,还说她不勤奋联系,天地良心,她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这上边,归根究底是她没有基础,学得没有那些同事好。

    至于堂堂团长为什么守着传达室,叶秀秀也说了。

    上边是给歌剧团平反了,可现在文艺工作还没有正式开展,市里的财政拨款都紧着重要单位发,歌剧团是边缘单位,拨款不及时也不多。团里的经费紧巴巴的,没法再请个人坐传达室,可没人看着不行啊,歌剧院招了一水的漂亮小姑娘,那些小青年们隔三差五地爬窗户,吓地小姑娘哇哇叫。

    那些家长是信任他,才把自己孩子交到他手上,不能不负责任啊。团长只能自己在没工作的时候坐在传达室里看着,这些个小青年才暂时消停了。

    杨晓卉缓过气来,看着她脚上的高跟鞋,说:“穿着这个跑这么远,脚不疼吗?”

    叶秀秀伸出脚,给她看鞋子,“好不好看,团里好多小姑娘都穿这个,我也不能格格不入,就托了表姐给我带的。”

    又撅起嘴说:“刚开始穿的时候,脚上磨出了好多水泡,一穿这鞋就疼,我妈都藏起来不让我穿了,说太受罪了。我看其他人穿着都没这问题,不服气继续穿,穿着穿着就不疼了,现在我穿着高跟鞋还能跑呢,比你跑的还快。”

    “是啊,比我跑的还快,真能耐了你。”杨晓卉翻了个白眼,她以前也是穿高跟鞋跑步的主,这不是很久没穿了大概退化了,反正现在也没流行穿这个,她这样穿白胶鞋的普遍着呢。

    俩人在路上边走边说话,杨晓卉把带来的丝巾递给叶秀秀,颜色艳丽,是她最喜欢的。

    叶秀秀收了礼物,看差不多也是午饭的时间点了,拉着杨晓卉去国营饭店吃饭。杨晓卉想想回家也是一个人,就没拒绝她的好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