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偶遇

一年春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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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天成跟着田芬芳进了院子, 心里一直提着,他是怕田芬芳昨天自己一个人住,出了什么危险。

    等到田芬芳领他走到鸡鸭圈舍前面,他松了一口气的同时, 也理解了为什么对方看起来脸色不太好。

    一只比家猫还大的黄鼠狼横在鸡圈前面。

    它得死壮有点惨烈,脖子被咬断了,肚子也被掏开了, 看这手法应该是猎犬干的。

    猎犬在咬死猎物之后,如果没有被主人及时制止, 便会将猎物的肚腹挖扯开, 吃里面最柔软的内脏部分。

    这是动物的本能,跟残忍不残忍没关系。

    孙天成常年在野外工作, 见多识广, 自然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先是安慰了田芬芳,让她不要害怕, 然后才说道,“芬芳你看, 鸡苗和鸭苗都没事儿, 应该是你的狗咬死了黄鼠狼, 保护了鸡圈和鸭圈。”

    田芬芳自然也猜出了事情的原委, 只是刚搬过来没几天, 家里就招了黄鼠狼, 还是让她心里有点别扭。

    不过幸好鸡苗和鸭苗没事, 也是万幸了。

    对着孙天成笑了笑,她便站在院子里喊了几声“大黄”。

    没一会儿,听到主人喊声的大黄竟然从院子外面跑了回来。

    看到大黄活蹦乱跳的没有事,田芬芳才彻底松了口气。

    孙天成在看到大黄之后,主动把它叫到了跟前,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卤鸡蛋喂给了它,还拍着它的头夸道,“真是条好狗!”

    大黄狼吞虎咽的同时,没忘了用头去蹭孙天成的腿,看上去对他很是亲昵。

    得到额外奖励的大黄吃完卤蛋,才想起舔着嘴跑到主人跟前邀功。

    田芬芳蹲下身,抚摸着大黄的脑袋,看着自家的大狗享受的眯起了眼睛,她心里自豪的同时,却也觉得有些奇怪。

    昨晚她明明是让大黄牛跟自己睡在了正屋,而且屋门也让她在里面栓上了,那大黄是怎么跑到外面咬死黄鼠狼的呢?

    还有就是,刚才孙天成来之前,院门也是关着的,但是大黄却是从外面回来的,难道它半夜跑出家门了?

    然而这些疑问,都在她看见了挂在鸡圈栅栏上的那个小红布袋的时候,解开了谜题。

    估计是雀仙!

    这么一想,一切可疑的地方就都好解释了。

    心里默默感谢雀仙的同时,田芬芳又有点心疼大黄,自己的狗还得给雀仙打工,也是有点不公平的感觉。

    但不管怎么说,保护的都是自己家的财产,这让本来自己住还有点害怕的田芬芳有了护心肉。

    因此,当孙天成提出来,要帮她加固一下院墙的时候,田芬芳委婉的拒绝了。

    她不好跟对方解释雀仙的事儿,只说,“大黄能干的很,没关系的,有它在我就一点都不害怕了。”

    但孙天成还是说,“那我以后每天晚上来你家附近打着手电筒巡逻一圈吧,要是有坏人,也能被吓走,免得你害怕。”

    他说这话的时候一本正经的,还微微皱着眉头,看样子是十分不放心田芬芳。

    这样暖心的提议当然让田芬芳感动,但孙天成白天那么辛苦,晚上再折腾他来巡逻,自己心里过意不去不说,也确实没必要。

    田芬芳便劝道,“孙老师,你真的不用再跑一趟,咱们村挺太平的,只要没有坏人,这些黄鼠狼和狐狸之类的,也伤不了人。”

    “那倒是,其实我还是怕你害怕,昨天晚上一起风,我就跑过来看你了,但看你屋子里没了灯亮,猜你是睡下了,我也没敲门,直接回去了。”

    孙天成说完,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走了嘴,太过明显的暴露了心思,忙紧张的低下了头。

    田芬芳没想到对方昨晚还来看过自己,心里有点甜蜜的同时更不好意思,心想,看来得赶紧买个窗帘,把前后窗户都挂上才行。

    两人在院子里对着红了半天脸,还是田芬芳先开口笑着道,“对了,孙老师,我昨天发现一个有意思的事儿。”

    孙天成看着她闪亮的眼睛,不禁好奇的问,“什么事儿?”

    “你看看这鸡圈和鸭圈是不是跟昨天你走的时候不太一样?”

    田芬芳故意逗他,让孙天成自己过去看。

    可孙天成这个呆子,看了半天,竟然没看出个所以然来,最后一脸纳闷的表情,挠着头问田芬芳,“没看出不一样啊?”

    田芬芳这才忍着笑说,“哎呀,我昨天想把小鸡、小鸭放出来遛一遛,可是发现竟然没有……”

    最后那个“门”字还没等说出来,孙天成的脸就红透了。

    他一边尴尬的咳嗽,一边笑。

    看他的样子实在好玩,田芬芳也跟着笑出声,两人的欢声笑语把附近小树林里的鸟叫声都比了下去。

    乐了一阵,田芬芳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做饭,她忙说,“孙老师,我去做疙瘩汤,咱们吃点热乎饭再上山吧,山上露水重,小心别着了凉。”

    孙天成听说能吃到田芬芳亲手做的饭,即使已经吃过了早饭,他也没拒绝,赶紧点头道,“那我帮你烧火。”

    “不用,我自己来就行。”

    说着,田芬芳就进了屋。

    孙天成本来也想跟着进去,但看了看脚边黄鼠狼的尸体,他觉得自己还是干点力所能及的正事儿吧,说实在的,烧火这事他也不算是特别擅长,可别在田芬芳这个关公面前耍大刀了,万一再被取笑了呢。

    想想自己昨天竟然忘了给鸡圈做门,他还是觉得有点不好意思,看来自己这个书生对于芬芳来说,能帮上忙的地方真的不太多,要想对她好,自己还得更努力才行啊!

    孙天成心里卯上了劲儿,便更卖力的收拾起了院子。

    他将黄鼠狼的尸体拿铁铲铲到了小树林里,还挖了个小坑给掩埋好了。

    等干完这些,返回院子的时候,他又听到仓房有动静,以为是田芬芳在里面干活,他想着过去帮忙,便跟了进去。

    可到了仓房一看,原来发出声音的不是田芬芳,而是昨天自己套到的那只大肥兔子。

    跟他一块听到动静的还有大黄,大黄冲进来之后,毫不客气的用前爪扒拉了一下兔子,吓得那兔子赶紧趴在地上不敢动弹了,一副装死的模样。

    芬芳怎么没舍得吃呢?是不是自己不敢收拾啊?

    孙天成看到兔子还活着,不免猜想。

    对啊,也怪自己粗心,应该把兔子收拾利索了再给她拿过来。

    这么想着,他便拎起兔子,去了厨房。

    厨房里的田芬芳已经把疙瘩汤都做好了,正从锅里往外盛。

    听到孙天成进屋的动静,她没回头,只是笑着说,“孙老师,洗洗手,准备吃饭了。”

    “芬芳,这兔子,回头我收拾好了再给你送来吧。”

    孙天成站在门口,拎着兔子说道。

    这田芬芳才回过头来看他。

    看到孙天成拎兔子的动作十分不娴熟,还在努力避开兔子弹动的腿,生怕自己被踹到,田芬芳不禁笑起来,心想,这个孙老师,又在逞强了,还说收拾兔子,估计他根本就没干过这种活吧。

    但不想拆穿对方让他尴尬,田芬芳笑着道,“我还想着把它养起来呢,都说兔子下崽特别快。”

    一听田芬芳原来是有养兔子的打算,孙天成如释重负的笑了一下,说,“那太好了,那我帮你搭个兔笼子吧,这个活以前我干过,我们家原来也养过兔子!”

    看到对方急切想表现自己的样子,田芬芳忍不住笑,她点点头,说,“行,不过不着急,咱先吃饭吧。”

    孙天成被她说出的那个“咱”字给美得不行,一时间就顾着傻笑,忘了躲开兔子不断弹动的腿,不小心被踹到了一下。

    他手上劲儿一松,兔子一下子掉在了地上,撒腿要跑,幸好大黄机灵,上去就给扑住了。

    孙天成捂着被兔子踢得有点疼的侧腹,看着田芬芳笑得都弯了腰,还有院里大黄得意的汪汪叫声,他感觉自己挺傻的,但傻得也挺幸福,要是以后能每天犯一次傻,换来一次田芬芳的开怀大笑,他觉得正和买卖也很划算。

    这么想着,他自己也“嘿嘿”傻笑起来。

    没用田芬芳帮忙,孙天成单独跟兔子搏斗了一番,终于在大黄的帮助下,把兔子腿给重新绑好了。

    将兔子重新放回仓房,又拔了草、准备了水,他才回到正屋跟田芬芳一起吃饭。

    田芬芳做饭的手艺是相当不错,家常饭菜做得很香。

    而且她为了感谢孙天成,做饭的时候用了灵泉水,所以简简单单的一碗疙瘩汤吃得孙天成差点把舌头给吞了。

    看他吃得头都不抬,田芬芳一边笑一边劝,“慢点吃,锅里还有呢。”

    孙天成笑着说,“其实我早上都吃过饭了,芬芳,你做饭也太好吃了。”

    面对称赞,田芬芳有点不好意思回应,她端着碗吃了两口之后,才说,“孙老师,你今天是不是上山都晚了?”

    “没事儿,其实我前几天就把考察任务都完成了,只不过学校不太忙,我想再去山上转悠几圈,看看还有没有意外收获,所以这几天的都没任务,正好可以领你去山上找找药材。”

    听说没有因为自己的事儿耽误了他的正常工作,田芬芳的心里轻松了不少,说实话,她虽然觉得孙天成为人热心又特别照顾自己,可越是这样,她越不想给对方添麻烦。

    “对了,芬芳,这是我的标本册子,里面就有你敢兴趣的中药标本,你看看。”

    说着,孙天成从黄军挎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大本子,递了过去。

    田芬芳接过来,一页一页的翻开,发现都是一些被晾干的植物被贴在了纸上,纸面上还有些对应的文字介绍。

    有一些是她见过的,熟悉的花草,但她发现,这些标本上标注的名字和她平常说的都不一样。

    很是好奇的请教了孙天成一番之后,田芬芳才知道,原来这上面标注的才是这些植物的学名,她们以前喊得都是当地人给起得土名。

    不过不管是学名还是土名,只要能卖钱就是好东西。

    看到田芬芳认真翻看标本册的样子,孙天成一时被她吸引的端着碗忘了吃饭。

    他原来就觉得田芬芳长得可爱,性格也好,这几天接触下来,他更觉得对方性格又大方又爽朗,人品更是没话说,是个勤奋上进又聪明机智的好姑娘。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已经先入为主的喜欢上了对方,孙天成感觉自己越看田芬芳越好看,好像看不够似的。

    村里人还说她长得黑,长得不好,这孙天成一点都不认同,明明就非常可爱啊,尤其是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纯真质朴,特别打动人,还有她爽朗的个性,脆生生的嗓音,跟她在一起就感觉是坐在了夏日的林荫下,清泉边,让人舒服,让人舍不得离开。

    被注视的久了,田芬芳也有感觉,她扭头看了一眼孙天成,疑惑的问,“孙老师,你还要一碗不?我去给你盛,千万别客气。”

    孙天成偷看被人抓了个现行,闹了个大红脸,赶紧把脸埋进碗里,扒拉光了最后的一点疙瘩汤,感觉脸没那么烫了,才拿开碗,说道,“我,我吃饱了,不用了。”

    看到他把碗吃得溜干净,田芬芳挺有成就感,自己做的饭这么受欢迎,她就想着,等以后孙天成有机会再来吃饭,到时候给他炒两个拿手的菜。

    孙天成主动帮着田芬芳收拾起了饭桌,然后两个人便坐在炕上看起了标本册子。

    因为她想采药,所以孙天成给她讲得都是药材标本。

    “这个属于稀缺的中药,叫石斛,特别不容易采到,一般都长在悬崖边上。据中医的说法,这种药材的功效很大,甚至能医治一些现代西方医学都束手无策的绝症,但我觉得略微夸张了点。不过肯定是很昂贵和稀有就对了,我这次来你们这边,还没有发现过,但之前在隔壁乡发现过一次,你们两个乡的气候和地质条件差不多,如果条件适合的话,肯定也会有的,但这种名贵药材是可遇不可求的,你了解了解就行,有的采药人在山上风餐露宿一个多月,都不一定采到一株。”

    听着孙天成的讲解,田芬芳认真的端详着这株草药标本,看外表的话,真的是非常稀松平常的样子,没有特殊形状的花或者叶,植株也非常矮小,可以说是特别不起眼了。

    就像她这种不懂中草药的人,恐怕看到也不会注意到的。

    虽然孙天成一再跟她说这种药材不好遇,但田芬芳还是盯着看了半天,就想着把它记下来,要是哪天自己真的走了好运遇到这样一棵珍惜的药材,却因为不识货错过了怎么办。

    见田芬芳看得仔细,孙天成在旁边忍不住笑。

    听见笑声,田芬芳有点不好意思的问,“孙老师,你笑啥。”

    “我?我笑你眼睛都放光了,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的想上山采药卖钱了?”

    田芬芳知道他没有恶意,便跟着笑了起来,而且还大大方方的承认道,“是,咱们收拾收拾走吧,孙老师,其他的药材,你路上再跟我说,要不一会日头高了,上山就太晒了。”

    “那行,咱俩走吧。”

    说着,孙天成就跳下了炕,呼噜了一下黄军上衣,扶了下眼镜,一副整装待发,干劲儿十足的模样。

    田芬芳看了他有些小帅气的模样,忍不住有点心动,没敢再看第二眼,赶紧拿上草帽出了屋门。

    两人出门之前,孙天成递给她一个行军水壶,说道,“芬芳,你灌点水带上吧,到了山上要走很远才有一个泉眼,要是渴了还得忍着,再说你家的井水甘甜,喝着也比山上的好。”

    听孙天成说起灵泉,田芬芳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说道,“孙老师,把你那个水壶也给我,我帮你也灌点我家的井水吧。”

    能被田芬芳关心照顾,孙天成很是开心,他答应了一声,便把自己的水壶从肩膀上拿下来,递了过去。

    田芬芳这才发现,孙天成给自己的水壶是全新的,可他自己用那个却已经剥皮掉漆,很多地方也坑坑洼洼的了。

    心里不由一暖,田芬芳觉得自己以后真的不应该再吝啬给孙天成用灵泉了,这个人对自己真的是实心实意的,好的一点都不掺假。

    自己也得将心比心,不能让孙老师的好意落了空。

    两人一人背了一个水壶,田芬芳戴着草帽,孙天成则戴了一顶黄军帽,肩上除了背着水壶,还交叉着背了个黄军挎包,有说有笑的出了门。

    黄军挎包和军用水壶,在八十年代都是特别时髦,特别酷的装备,谁要是有了这两样里的一样,都够炫耀一阵子的了,可孙老师竟然有两个,所以,他穿着这身野外考察的装备走在村里的时候,那就是所有人瞩目的焦点。

    而田芬芳这次也背了水壶,两人穿戴整齐出了门,就更引人注目了。

    虽然田芬芳家住的偏僻,附近没有邻居,而且出门就是后山,两人直接上山,基本上遇不上什么人。

    但这天巧得很,两人刚出门,就碰到了出门办事的村长闺女田玉茹。

    田玉茹看见这两人说说笑笑的模样,格外刺眼。

    她发现,自从这次孙老师从城里养伤回来之后,对自己就更加冷淡了。

    以前她借口请教问题,去和他套近乎的时候,孙天成还会礼貌的讲解一下,对自己的主动,虽然也表现得比较回避,但至少不那么特别冷淡。

    可自从这次回来之后,田玉茹几次过去找他,他都借口忙,有事儿,推掉了。

    甚至田玉茹拿村长老爹当借口,请孙天成去家里做客吃饭,都请不动他。

    这可把田玉茹给急坏了。

    其实从孙天成一进村考察那天开始,她就注意到了这个英俊斯文的男青年,感觉他和村里那些黑粗的傻小子可太不一样了。

    等到接触过几次之后,田玉茹更是对他倾心不已,孙天成知识渊博,谈吐文雅,待人接物也特别和善。

    本人很有魅力是一方面,关键,他是城里人,而且还是个大学老师,据说一个月的工资有一百多块,就连到村里来考察,还带着单位和政府的补助,吃穿用全都是公家负担,人孙老师一分钱都不用花,就能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还特别受人尊敬。

    看着村里人望向孙天成那艳羡的眼神,又进一步打听到孙老师是个实打实的单身汉之后,田玉茹的春心就动荡的一发不可收拾了。

    要是能嫁给孙天成,那自己不就能进城了?不仅能进城,还能成为受人尊敬的,大学老师的媳妇儿!

    那样就成了真正的人上人了,不比嫁给什么隔壁村的村支书的儿子强,也比前段时间她爸跟他说得乡里的派出所小警官风光啊,要是真的能和孙天成结了婚,肯定得让村里人都红了眼睛。

    一想到大家会羡慕甚至嫉妒自己,田玉茹只是想想就兴奋的不得了。

    而且她也有十足的把握,因为田玉茹自认是田家村的一枝花,不说别的,就凭她这一身白白亮亮的皮肤,和又黑又粗的大辫子,就能比下去多少常年务农不修边幅的农村姑娘。

    所以,她以前面对孙天成的时候,都是很有自信的,觉得孙天成早晚得屈服于自己的魅力之下,也许来往的次数少,他表现的比较冷淡疏离,但相信日久天长的,他看多了那些土妞之后,自然就能体会出自己的好处来。

    自认为在田家村没有竞争对手,一枝独秀占鳌头的田玉茹却发现最近自己的算盘要落空。

    她竟然有了危机感。

    而带给她危机感的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个田家村最有名的丑丫头,田芬芳!

    看着对方背着一个崭新的军用水壶,迎面走来的时候,孙天成还对她笑语连连的样子,田玉茹醋得一口银牙差点咬碎!

    这个丑丫头!她凭什么跟自己抢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