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要当地主

背着家的蜗牛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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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柳小娘。”

    林慕向前划了几下水,顺着船公递过来的船桨爬上了船。

    “林公子,你这是……”柳如烟打量了眼湿漉漉的林慕面露困惑之色。

    作了个揖,林慕道:“刚才在桥上与人口角,拉扯中掉下了水,多有惊扰,见谅,见谅。”

    柳如烟瞥了眼被另一艘画舫救起书生抿嘴轻笑,“一年不见,看来林公子依旧生龙活虎,如此,家父便可安心了。”

    “生龙活虎?”林慕稍一思索,明白柳如烟笑指他打架这件事,不禁莞尔:“柳小娘取笑了,看不惯这些书生自视清高而已。”

    “人家肚子里有墨水,自视清高本是自然,倒是林公子不思进取,自暴自弃,枉费了我家老爷一番苦心。”

    柳如烟身侧的丫鬟忽然面露不忿分之色,出口讥讽。

    “小栾,休得无礼。”柳如烟厉声呵斥,端庄中露出一抹威严,颇有上位者的气势。

    歉意地看向林慕,柳如烟道:“这丫头自小和我一起长大,有些没大没小,还望林公子见谅,不过家父的确不愿见林公子如此耗费余生,曾告知如烟,若是林公子有什么难处,可随时来柳府。”

    “多谢柳府尹美意,改日林某必定登门拜访。”

    林慕眼睛一亮,没想到他打了一架还遇上了一条金大腿。

    当代身为销售精英,林慕深知社会人脉之重要性,一个良好的人脉甚至能养活一个公司,在古代这官场人脉的重要性就更不必说了。

    二人说话的时候画舫靠了岸,奴奴早已下了桥,这时一边摸着眼泪一边跑了过来。

    “爹爹,呜呜……”上了船,奴奴抱住林慕的腿哭的更大声了,显然被吓得不轻。

    柳如烟笑容温婉,如仙子临凡,她矮下身子柔声问道:“你就是奴奴吧?”

    奴奴眼泪婆娑,害怕地躲到林慕身后,一边哭一边警惕地打量柳如烟。

    叹了口气,柳如烟说道:“素素姐姐还是没有消息吗?”

    林慕摇了摇头,柳如烟口中的素素便是他消失了的内人。

    若是前身林慕,柳如烟提及此事,他必是心中酸楚。

    因为林慕心中自始至终喜欢的人是柳如烟,他和李素素的婚事不过是父母之命而已。

    只是他也清楚林家和柳家门不当户不对,柳江白仕途坦荡,将来位极人臣绝非戏言。

    而林家不过是商贾之家,虽说华朝商人自由很多,但是士大夫阶层对商人的鄙视是刻到骨子里的。

    华朝皇族甚至直接规定任何宗室不得与商人通婚,即便这个商人通过进纳得到一官半职。

    “林公子不必难过,我听说素素姐姐的父亲已经沉冤得雪,她或许是去投奔家人了。”柳如烟出言安慰。

    林慕朗声说道,“一个抛夫弃子之人,林某已经与她没有半点关系,承蒙刘小娘费心,林某还有事,这就辞了。”

    拉着奴奴的小手,林慕下了船。

    柳如烟微微叹了口气,她提醒道:“林公子,不要忘了我刚才说的话。”

    “林某记得。”林慕露出笑容,前身林慕是因为不想柳如烟见到自己颓废的样子而拒绝了柳白江的好意。

    不过他可不傻,在这个人吃人的古代,有关系还是要用的。

    画舫离案,渐渐向河中驶去。

    望着岸边的父女,小栾说道:“小姐,这江宁城的青年才俊不计其数,老爷为什么要对林慕如此上心。”

    “十七年前爹爹还是个穷书生时赶考路过林府,因盘缠耗尽,饿的昏了过去,是林慕的父亲救了爹爹,临行前还赠予了爹爹去京师的盘缠,也是那一年爹爹中了进士,所以爹爹一直记得林家的恩情。”柳如烟缓缓道来。

    “原来如此。”小栾打一下自己的嘴巴,“奴婢刚才真是多嘴,不过老爷为了林家的事也是四处奔走,不然这林慕说不定也掉了脑袋。”

    ……

    岸上,林慕目送柳如烟的画舫消失不见,望着河水中的自己对奴奴说:“奴奴,爹爹帅不帅。”

    “什么是帅?大将军吗?”奴奴仰着头,小脸上全是困惑。

    “帅就是英俊。”林慕洗了把脸,露出一张稚嫩的脸。

    林慕十四岁的时候娶了当时十七岁的李素素,明言女大三抱金砖,所以现在林慕不过十七岁多点。

    “帅!”奴奴大叫一声,似乎觉得十分有趣。

    抱起奴奴,林慕神态轻松,十七岁,一个黄金的年纪,当代他的生命终结了,而在这里的一切才刚刚开始。

    大步向繁华的街道走去,林慕心中已经有了决定,重活一世他就要活的潇潇洒洒。

    “爹爹,我们要去哪里?”

    如川的人流中奴奴发出天真的疑问。

    “爹爹要给你找一个家。”

    “有了家娘会回来吗?”

    “呃……应该不会吧,爹爹可以再给你找个娘。”

    “不要,呜呜呜……”

    “……”

    沿着街道走了一里路,父女二人在一个典当行停下。

    打量了一眼里面,林慕拉着奴奴走了进去。

    一个金坠子换来一两银子,这一两银子只够几天的花销,拿来做生意就太少了。

    按照他现在的想法,科举当官是不可能了,自己繁体字写不了一个箩筐,这条路比登天还难。

    目前最实际的办法是依靠华朝繁荣的商业系统做生意。

    再通过做生意赚来的钱购置田产,向朝廷进纳买官。

    虽说进纳官被进士出身的官员轻视,但是这是朝廷官方合法卖官,对商人来说这是提高身份的最佳途径。

    而且华朝不限制商人参与科举,若是在朝中有人,说不得可以在为进纳官和荫封官员准备的考试中谋个进士头衔,毕竟现在的华朝昏君当道,奸臣乱政,非正规途径机会大大增加。

    如此一来他就是士大夫头衔的地主,不会再和林家一样如同猪狗一样被宰杀,在这个朝代他至少有了安身立命的本钱。

    想到这,他进入了城市中,因为不必担心外面时间的流逝,这次林慕在城市里悠闲地逛了起来。

    现在这座夏国首屈一指的国际都市完全成了他的后花园。

    以他的估计,这座城市方圆一百五十公里被白光切割掉了。

    这个区域也是最繁华的,充斥这里的物品也十分充足,他大有可为,而具体有什么还需要继续探索。

    再次进入市中心的那家金店,林慕这次挑了一个玉镯子。

    尽管这里的财物很多,但是他不能一次拿太多,不能惹人眼目,否则财物便是催命的祸害。

    一边赚钱,一边招募护卫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