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出群山送太子 随商队入凌关

方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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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你一样官阶的人活得那么轻松惬意,你却要到北越敌国受别人的白眼,回来的路上还被人围追堵截,你说你不落魄谁落魄?”于跃的话就像是刀子,每一个字都像是在剐那个将军的心头肉。

    那将军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其实他也不是没想过自己怎么就那么倒霉,被选中派到了被越国陪太子,只不过他一直告诉自己这其实也是一件荣耀的事情,毕竟他和太子的付出,换来了北越国与天黎国相互罢兵十几年。直到今日被于跃一说,他才有些回过味来。

    “真没想到,我田战为国征战这么多年,最后却还是遭人算计了。”那将军听了于跃的话之后有些失落,以往的锐气已经全然不见。

    于跃看着田战那泄了气的样子,有些恨铁不成钢,忍不住道:“我说你这人脑子不灵光,就是不灵光,眼前其实也有个机缘,就看你能不能把握住了!”

    田战听于跃这么说,才缓缓抬起头,说道:“你说的是什么机缘?”

    于跃有些无语,用手指了指骑在马上的天黎国太子魏武君。

    田战似乎若有所悟,对于跃道:“多谢你的指点!”

    田战这次是真的开窍了,在他面前的确摆着一个大机缘,那机缘就是太子魏武君。

    他是与太子魏武君一道被派到北越国为质的,在这期间他与太子魏武君可以说是相依为命,彼此都是依靠,这样的君臣情谊,如果魏武君有朝一日真的面南背北做了天黎国的皇帝,论功行赏又怎么能少了他的?

    当然,为了能让魏武君面南背北登上皇位,他也必须让魏武君好好历练一番,如果连骑马都觉得累,那他以后哪里有机会荣登大宝号令天下?

    此时的田战似乎知道揣度主子的想法了,他不再一味规劝魏武君,但是对魏武君照顾得更加周到了。

    于跃看着这一对君臣,脸上总算有了笑容。这两个人虽然都受过些苦,却还缺少历练,现在他们能如此,说明两个人也不算太笨。只要这两个人不算太笨,那么成为新的天黎国国君和辅政大臣也并不是不可能的,到时他想为九仙宗讨回公道,也有个熟门熟路,所以这一趟,也并不算是白忙活了。

    商队的护卫有许多都想离开的,不得已之下,太子魏武君只能再次加价,将他们留了下来。

    当然,这些护商护卫之所以肯留下来,除了金钱外,还加上那些高手的威逼利诱。

    于跃没有出面,在别人眼中,于跃虽然能和商队的买办说上话,却也是仅此而已,彼此之间,并没有过多的交集。

    其实于跃也不想与天黎国太子有过多的交集,那样的话,有许多事情都不好办了。

    黑大个儿方大虎还经常找于跃说话,扯闲天。不过他对于跃的态度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由之前的大大咧咧,变得谨慎了不少。

    以往于跃没有展现实力,他吹吹牛也无伤大雅,可是那天他见到于跃杀了斑纹蛇后,便觉得于跃不简单,在于跃面前还是少吹牛为妙。

    于是乎,他们之间的位置发生了对调,现在多是于跃找黑大个儿方大虎扯闲天,有的没的说一堆,而方大虎则在一边听得津津有味。

    一路有说有笑,商队的气氛渐渐恢复,并不像之前那般死气沉沉,现在再看这支商队,已经有了几分商队的样子。

    走在商队最前面的,依旧是那个骑马的汉子,依然背着那把长剑,那剑缨子也依旧摇摇晃晃的,就像这支商队的旗帜一样明显。

    这骑马的汉子后面还是那驾马车,车夫也还是那个中年汉子。

    马车后面还是一列驴子车,运送的也依然还是那五车皮货。

    与之前不同的是那驾高棚顶的马车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匹枣红马和一匹大黑马。

    枣红马上坐着一个买办模样的青年男子,青年男子的马鞍前,还有一只金色皮毛的猴子。那金色皮毛的猴子坐在马鞍前面,一双前爪拽着枣红马的鬃毛,看起来倒是别有一番风趣。

    紧跟着枣红马的是一匹大黑马,大黑马上坐着一个保镖模样的男子,这人四方脸、剑眉、星目、悬胆鼻、方海口,骑在马上有一股威风凛凛的杀气。

    骑着枣红马的买办自然就是当今天黎国的太子魏武君,而那大黑马上的,就是跟随太子魏武君的四品将军田战。

    商队中还有不少护商护卫,他们都按照于跃的要求,分散到载着货物的驴车边上。至于于跃本人,依旧提着那把明晃晃的詹刚刀,走在队伍的最后面。

    现在的商队,比之前更像商队了,没有了扎眼的大棚顶马车,一切都带着一股风尘仆仆的味道。

    于跃与这支商队一连走了三天,这三天里他们走走停停,前行了四百多里路,中途并未遇到什么拦截。

    太子魏武君很高兴,他觉得于跃对这商队小小的改动很有效,起码让他安全度过了三天时间。

    四品将军田战脸上也终于有了笑容,身上的杀气悄悄隐去,此时他更像是一个护卫,而不是战场杀敌的将军了。

    与魏武君和田战相比,于跃脸上依旧很严肃,他这一趟护送着天黎国太子回黎都,无疑是一场豪赌,赌赢了他有机会为九仙宗上上下下讨回个公道,当然也只是有机会,而赌输了,很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这要是在平时,也不会那么严重,毕竟于跃是仙宗弟子,修为虽不甚精湛,但是对付世俗王国还是有些手段的。但现在却不同,因为天黎国已经与天兽宗搅和到了一起,如果他不能让这位太子上位,成为天黎国的皇帝,那么必然会引来下一任国君的报复、引来天兽宗的追杀。

    于跃虽然已经做好了准备,但是这件事情对他而言真的是需要承担大巨大的风险的。

    商队行进的第四天,终于暂时告别了大山,来到了一个小镇子。

    小镇子名为凌关镇,过了凌关镇再走三百里就是天黎国的第一雄关凌严关了。

    其实凌严关内,才算是天黎国的权力中心,过了凌严关里面才是平原地带,那里的居民比居住在山里的山民可要富庶多了。

    凌关镇距离凌严关有三百里路,这里虽不在关内,但也比那些山里的镇子要富庶不少。

    于跃和商队到了凌关镇外,看着往来的行人,当真有些中原富地的味道。

    “凌关镇啊,还记得我当初就是从这里辞别了故土,一路北上到北越的。”到了凌关镇,魏武君不禁感慨,当初他就是从这里经过,沿着官道被送到北越国的。如今时光荏苒,他已经在北越国待了五年,五年之后重临故土,心中难免有些感慨、有些激动也有些伤怀。

    感慨时间过得太快,激动因为重新回家了,伤怀则因为他再临故土时,一切都已经变了,变得物是人非。

    “殿……掌柜,您不用伤怀,等我们到了黎都,一切都会好的!”四品将军田战还是习惯称魏武君为太子殿下,但是话到嘴边,发现于跃在看他,所以临时改口,将殿下变成了店掌柜。

    买办只是魏武君在这商队里的职责,一般来说,无论是买办还是行商走贩的小老板,都称呼为掌柜的,所以田战称魏武君为掌柜也没什么不妥。

    “希望如此吧!”魏武君不是田战这样的武夫,他想得比田战更多,实际上他很清楚,自己越是临近黎都,就越是危险,因为有人不想让他回黎都。

    现在的魏武君,倒是有些羡慕那些寻常人家的兄弟姊妹了,虽然家境不如帝王家富庶,但兄弟间起码不至于勾心斗角到不死不休。

    魏武君知道,这一切都是那个面南背北的龙椅在作怪,但是在权力面前谁都不能免俗,他想坐那个位置,别的兄弟自然也想坐那个位置。此时,并没有谁对谁错,只有谁更强,谁更适合那个位置。

    一别故土五年,在北越国做了五年的质子,虽然北越国明面上对他礼遇有加,可实际上却是处处提防、暗中刁难,到如今,太子魏武君早已经不是五年前的魏武君了,他学会了隐忍、学会了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学会了礼贤下士,当然也渐渐学会了帝王家兄弟争斗的手段。

    学会的东西越多,也就让人看得越远,所以魏武君所想的,与田战这个五大三粗的武夫所想的当然不一样。

    于跃没工夫关心魏武君与田战的谈话,因为他觉得这凌关镇有些不对劲,可具体哪里不对劲,他却有说不明白。

    于跃将方大虎叫到了身边,嘱咐道:“叫兄弟们加小心了,我觉得这镇子有问题。”

    方大虎似乎也心有所感,对着于跃点了点头,说道:“我也觉得有问题,这镇子我们就不能不去吗?”

    于跃微微摇头说道:“现在我们进不进镇子已经没区别了,进入镇子也许还要好一些,毕竟这镇子里人口不少,就算有人要动手,也不敢明目张胆,只要小心防备就好了。”

    方大虎点点头,然后去下面交代去了。

    其实方大虎所说的,于跃也想过,但是商队前行,不管是人还是车马,都需要休整补给,这几天赶路,已经将从青山镇带来的干粮和净水都消耗得差不多了,而这凌关镇是方圆几百里内唯一的镇子,不在这里补给一下,他们以后的路上就要挨饿。

    再者,大家在山里赶了几天路,也确实找个地方好好休息了,于跃觉得,这凌关镇纵然有危机,也会发生在他们出镇子的时候,而不会是在进镇子的时候。

    因为通常来讲,进比出要更加小心,不是下手的最好时机。

    就像于跃所料想的,他们进镇子并没有觉得有什么阻碍,但于跃却知道,有人在暗中窥视他们。

    不过,于跃对这些人,却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因为现在对他们采取行动,肯定会打草惊蛇。

    进入凌关镇,于跃找到了最大的馆驿,这里地处闹市,往来人流不断,是个热闹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