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宝珠

鹅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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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出这条小弄堂,外面是一条小街。街上一样是空荡荡的,几乎没有人在行走。杨华稍稍观察了一下,便低着头向外走去。一路走在街边的阴影里,让人看不清他的面貌。

    不多久,他就走到了小县城的主街道上。这里他就有点熟悉了,白天的时候,他和周重就是从这条街道开始,寻找到了乔振邦的老屋。于是,杨华凭借着记忆,顺着这条街道往右走,大概十几分钟后,便来到了那片即将拆迁的区域。

    此刻已经过了半夜,拆迁区也已经几乎没有住户的存在,所以一眼看去,这里的整片区域黑漆漆的,不要说人了,大概连鬼都没有一个。杨华仍然是走在最黑暗的街边,轻手轻脚,不露声息。不多一会儿,他已经进入拆迁区,很快来到了乔振邦老屋的附近。

    到了这里,他也没有冒冒失失的马上去开门。而是就站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静静的观察和等待起来。

    这一等,就是十分钟左右。整个拆迁区,仍然是寂静无声,无人走动。到了此刻,杨华才稍微松了口气。现在都没有任何动静,那么那帮绑匪肯定是没有发现他已经离开了旅馆,可以开始行动了。

    于是他再也没有顾虑,马上走出角落来到了老屋大门前,掏出钥匙,迅速的打开门,然后进入。

    轻轻地关好门后,杨华掏出了手机,打开手电筒功能。顿时,一道亮光射出,老屋里不再是伸手不见五指了。

    没有去别的房间,杨华径自走到了老屋里的厨房。手机亮光一照,他看到了房间靠左的老式灶台。乔振邦父亲的那封信里写得很清楚,宝物的放置地点,在灶台的边上,从左往右数靠墙的第三块地砖下面。

    杨华的心脏开始剧烈的跳动了起来,他马上走到了里面墙前,低下头,从灶台的边上往右数,很快,他找到了第三块地砖。蹲下身去,先把这块地砖上的灰尘抹去,然后用手指敲了敲。听回声,下面果然好像是空的。乔振邦的父亲没有骗人,这块地砖下,显然就是他放置宝物的地方。

    没有任何迟疑,杨华马上便想办法要先撬开这块地砖再说。可是检查了一下,这块地砖牢牢地粘在了地面,用手想要撬开是不可能的。他只好立刻站起来,手机亮光四处照射,看看这里的厨房内,有没有合适的东西可以帮他。

    不得不说杨华运气很好,很快,他就发现了一样可以用来撬开地砖的东西。那是一把铁火钳,已经是锈迹斑斑了,就放在灶台前的地上。自从乔振邦离开这个老屋后,它大概就一直被人扔在那里,再也没有使用过。

    杨华心中暗喜,立刻走过去,不顾上面的灰尘和锈迹,马上捡起来,然后又回到那块地砖面前。有了这把铁火钳的帮忙,地砖很容易就被撬开了。杨华忙用手机亮光一照,看到地砖下面果然挖有一个洞,在洞的中间,放有一个黑布包裹的方形物体。

    怀着激动和兴奋的心情,杨华小心翼翼的将这个黑布包裹的方形物体拿了出来。用手摸了摸,他估计里面应该是个木头盒子。而盒子里面放置的东西,不用说,肯定就是那个神奇的宝珠了。

    杨华都已经快迫不及待了,他马上解开了盒子外面包裹的黑布,里面果然是一只小小的木漆盒子。盒子并没有锁扣,伸手轻轻一掀,盒盖便已打开。

    杨华看到,在这个盒子的里面,果然放有一颗圆形的物体。只是这物体的外边用油纸包裹着,看不到真实的模样。

    但就算这样,杨华也发现了油纸里面物体的奇异之处。因为就算被油纸包裹,也挡不住里面东西的光华。整块油纸被光华照得透亮,隐隐有青色的光芒,在油纸里面闪动。

    杨华开心的笑了,他知道,无论是老板还是乔振邦父亲的那封信里都说过,宝珠是会放射光芒的。这油纸里面的圆形物体既然会发光,那肯定就是宝珠无疑了。

    小心翼翼的解开了那层油纸,顿时,厨房内光华大亮。一颗鸽子蛋大小,通体浑圆的绿色珠子,就这样显然在杨华眼前。

    杨华的心在剧烈跳动着,用手轻轻捏住宝珠,放在眼前细细的观看。果然,跟老板说的一样,此珠非珍珠,看上去,好像就是一颗绿色的圆形石头。但说它是石头吧,它又会发光,而且还有如此神奇的功能。真不知这东西是怎么产生的,那些神奇的功能,是天生就有的呢?还是人为制造的?

    宝珠放射着青色的光华,整个厨房内,都被照得绿莹莹的。杨华顿时又想到,老板和乔振邦父亲那封信里都说过,宝珠每次发出光芒的颜色都是不同的。而每一次赋予人的本领,也都没有重样。所以大概每一种颜色,便代表了一种不同的能力。那现在这颗宝珠发出青色的光芒,又是代表这一次赋予人什么本领呢?

    杨华猜测着,好奇着,恨不得马上使用这颗宝珠,看看自己到底被它赋予怎样的神奇本领。

    可是他知道,在这里使用不安全。谁知道把这颗宝珠吞下肚去会发生什么状况,万一外面有人听到动静进来查看,事情就会非常麻烦。

    所以,既然宝珠已经到手,现在的当务之急,是马上回旅馆去,锁好门关好窗户,确定不会有人闯入,再来使用宝珠!

    于是杨华不再多看,马上把油纸包了回去,又捡起扔在地上的那块黑布,将油纸连宝珠一起层层裹住。这样,亮光果然完全被挡住了。就算拿在手上出去,大概也不会让别人看出什么来。

    临走之前,杨华还特意把那块撬开的地砖又安放了回去。木漆盒子是带不走了,他没留在厨房里,而是走到另一个房间,跟一些其他的杂物放在一起。这样,就算以后有人进来,大概也不会发现什么异常。这个世界上,便不会有人知道宝珠已经被杨华得到。

    将层层包裹的宝珠放在上衣内袋,杨华悄悄的离开了老屋。走在路上的时候,他忽然想起来,那封信上写的使用宝珠的方法,还需要烈酒这个东西。于是他在经过一家半夜还在营业的小吃店时,买了一瓶红星二锅头。这种酒度数很高,怎么样,也都称得上是烈酒了吧?

    至于为什么一定要用烈酒吞服宝珠,杨华猜测这可能就是以前人墨守成规的结果。因为这颗宝珠是从古墓里被人盗出来的,谁也不知道它正确的使用方法。乔振邦父亲的信里,说过第一个被宝珠赋予本领的人,其实是误打误撞,机缘巧合下的结果。既然有烈酒,那杨华大概可以猜到,第一个被宝珠赋予本领的人,其实那天应该是喝醉了,然后不小心把宝珠掉到了酒碗里或者酒壶里。醉醺醺下,他也没注意,再喝的时候,就连酒和宝珠一起喝下了肚。于是,就在这种无意间的情况下,他被宝珠赋予了本领。

    后面的人当然也不知道宝珠的正确使用方法,既然第一个人是这样得到本领的,那么他们也只能有样学样,一点差异都不敢更改。

    杨华也不敢随便去改,万一酒精真的对宝珠有促进作用呢?所以这时候,也只能买一瓶酒带回旅馆去。

    不多久,杨华就回到了旅馆后面的小弄堂,来到了那根下水管道的面前。当时下来的时候容易,现在要上去回到房间,可能就要比较困难一点了。

    当然,这同样也难不倒杨华,他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常年的打工生涯,让他比一般成年男子都还要健壮一些。过程就不描述了,反正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通过下水管道,爬到了窗台上。然后打开虚掩的窗户,安全回到了房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