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眼缘

富贵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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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秦冕你有什么目的?

    反正没有,想两人合作的目的。在合作赚钱这方面,秦冕其实是没有想法的,就算想赚钱,他也没想过,要靠这个赚钱,这个方法,不怎么适合他。

    秦冕觉得,一个优秀的人才,不能够放过,特别是那个人才,还特别的符合自己的胃口,那就更不能放过了。

    先别说以后,会不会做生意,俩人成为朋友,也是挺好的呀。有什么困难,互帮互助,这也是挺好的。

    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要强。

    朋友不在多,在于精,如果那个人有才华的话,这样的朋友就值得交,如果两个人,脾气符合得来的话,那就更应该交了。

    秦冕是一个,不会错过机会的人,有这样的机会,他自然要好好把握,好好争取了。要想短时间内,得到别人的信任,最好是,帮他解决一个,非常大的难题,让他能够相信自己,这次,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我的目的,是想交李总你这么一个朋友,不知道,你是否能给我一个机会呢?如果你没有这个想法,我也会帮助你的。我这个人,也想当一回月老,恰好我在这方面,也有一些心得,所以应该可以帮得上忙。

    不过,我对你们之间的事情,不怎么了解,如果你能告诉我,事情的原委的话,我想进展,可能会更加迅速一些,总比我自己调查要强的多。我想你也不愿意,我去调查你们的关系吧。当然,如果你不需要帮忙的话,那我什么都不会做的。”

    不经过别人的同意,就调查别人的事情,会让人反感。尤其是那种情感方面,家庭方面,或者他私人方面的事情,要是让对方知道了,他可能会很生气。

    这种事情,还是问一下比较好。

    这样啊,显得他比较有礼貌,对方也会对他,有更深的了解,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两人之间,有一个更好的了解。

    有些人,在调查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的时候,总是不经过他们的同意,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是为了他们好,但这只是,他们一厢情愿而已。

    好不好,其实在他们心里,是有他们自己的想法的。别人认为的好,和他们自己本身认为的,不是一样的,所以最好,还是征求一下他们的意见。

    除非有特殊情况,那就可以另当别论了,大部分时候,如果要想真正的帮助别人,还是让他们,主动说出口比较好。

    如果他们自己肯说的话,那就少了很多事情,也可以不用,去请那些侦探,调查这些事情。也可以省一笔钱,也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反正效率,会提高很多。

    不过,秦冕相信,李息应该会让他,插手这件事情的。

    虽然说,向一个陌生人,说自己的感情,可能会有点不好意思,会觉得有些尴尬。但没什么,如果那个陌生人,很合自己眼缘的话,其实这就和,相处多年的朋友差不多,有时候,和自己相处多年的朋友,也没有这样的感情。

    这就说明,这一切都是缘分。

    交朋友?

    在酒吧里面,遇到一个陌生人,想要和自己交朋友,这怎么想都有点奇怪?

    如果,是真正的陌生人的话,刚才秦冕就不会称他为李总了,所以,秦冕一开始是认识他的。在酒吧里和他遇见,说不定,也是早就准备好了的,只不过等着和他相见而已,这一切,说不定都是有预谋的。

    李息可不相信,两人这是第一次见面,秦冕很有可能,已经暗中早就调查过他,还说什么,让他说出他的感情?和一个陌生人,说自己的感情,天底下有这么好的事吗?

    虽然说,他其实挺欣赏,秦勉这份诚实,但在不了解他之前,他也不敢把自己的事情,说给别人听。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大事情,但无缘无故,把自己的**事,说给别人听,怎么都感觉有点奇怪。

    想和他交朋友,这个李息不能确定,他说的是真是假?但他可以确定,秦冕确实一开始,就认识他,确实知道他会来这里。所以这个人,也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单纯。想想也对,一个一眼,就能看破自己心思的人,心思,怎么会单纯?

    虽然可能,他的眼神太过炽热,一眼人让别人看出,他的想法,但只有秦冕,会这么勇于,说出实情,有勇气敢和他交流。这是第一次,有人和他说这些话。就算有些人知道,也不会直接跟他说。

    其实,李息还是挺佩服秦冕的。

    “你早就认识我了?对吧!你知道我会来这里,所以你是在守株待兔,你所谓的这个交朋友,应该不怎么单纯。所以,你觉得我会告诉你,我的感情故事吗?”

    就这么明白的,说出他的想法,李息倒是想知道,秦冕会怎么回答他?

    “你有这样的想法,我早就猜到了。李总,你该不会真的以为,随便在大街上,在酒吧,在超市里,遇到一个人,看他和眼缘,什么都不了解,就想交朋友吧?自然不是的,自然得去了解一个人,知道他的平生事迹以后,才能判定,他是不是真的一个,交朋友的对象?

    交朋友可不是谈恋爱,一见钟情就可以的。虽然是有那种人,但还是比较少的。我是在一个合适的时机里,知道了你的事,所以才想认识认识你。之所以不去你的公司,不去你的办公室,那是因为我觉得,太过公式化,那样太打眼了,还是在这样的地方,比较适合交流。”

    在茫茫人海里,一眼就看中一个,合自己眼缘的人,那么这个人的眼力,得多好啊!马路上那么多人看着眼睛,难道不花吗?还有来来往往的车,还有各种各样的事情,根本就没心思,去注意每一个人。

    那些在大庭广众之下,成为朋友,成为恋人的,那都是上天,赐予他们的缘分。如果没有缘分的话,没有机遇的话,他们是不会,有那样的相遇的。其实他们应该珍惜,应该觉得幸福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