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 坏心眼子

美伢大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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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2坏心眼子

    江戈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刚追着林蓁蓁回到元木城的时候,秦晟的眼睛里,对林蓁蓁那抹不掉的爱恋。

    于是他的心里渐渐有了个主意。哼,男人小心眼起来,也是很毒的!

    林蓁蓁见他半天不说话,就抬起头来看他。

    就见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

    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

    林蓁蓁下意识的就去摸了摸他的眉毛。

    痴痴的道:“真好看……”

    江戈看她那个花痴的小样子,低下头去,深深地吻了她一下。

    这个吻看得那些和侍女面色通红。

    林蓁蓁笑眯眯地亲了他一会儿。见他不说话,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是对那些事情不感兴趣。只要没有人受伤,而且事情算是没有闹大,就好啦。

    见他面色那么蜡黄,就知道今天一定累坏了。

    江戈抱着林蓁蓁,一天的疲惫都消失了。

    林蓁蓁对江戈道:“知道王爷今日要去军营,肯定又是身先士卒,吃的肯定很一般,也很累。今天蓁蓁亲自下厨,给王爷做了好些好吃的呢!”

    林蓁蓁发现,江戈好像格外喜欢吃自己亲手做的饭。

    为心爱的人洗手作羹汤,也是作为女孩子,一种很幸福的感觉呀。

    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一对情侣选择走入婚姻的殿堂,必定抱着此生最大的诚意与爱意。无论以后要面临的是琴瑟和鸣还是劳燕分飞,至少在说出“我愿意”三个字时,他们的心是如此真挚地想要和执手之人“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林蓁蓁突然想到了王建的《新嫁娘》。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这首诗歌是说一位新嫁娘巧思慧心的情态。

    她第一次烧饭菜。为了把握婆婆的口味,先遣婆婆养大的小姑尝试。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

    林蓁蓁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当初自己为了讨好未来的大姑姐,江韶,没想到却被下了大牢……

    爱情还真是让人百感交集。

    林蓁蓁让江戈去洗了手,然后命人将饭菜送了上来。

    先是小米捞翠斑。

    这道菜刚上桌,江戈就被其金黄的色泽和浓郁的香味吸引,禁不住拿起调羹尝之。

    果然,林蓁蓁的厨艺非常了得。这汤底鲜得很有层次感,用小米加鸡汤熬成的汤底本就鲜美无比,再混合了鱼肉本身的鲜,用鲜得令人落眉毛这句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搭配上滑嫩的翡翠斑鱼片,那个滋味令人赞不绝口。俗话说,小米粥在中医里有“代参汤”之称,用小米粥作汤底来配翡翠斑,除了菜品的卖相、味道、口感都很好之外,也是一道营养价值很高的佳肴。

    第二道菜是粉蒸肉。

    林蓁蓁做的的粉蒸肉,米粉放得不多,一蒸笼上来,肉型清晰排列在眼前,很完整,不似有些地方不锈钢盆子端上来,一盆子米粉埋肥肉。

    从这个角度讲,这一款比较投南方人的心,卖相比较得体,量也适中。

    有的人偏偏就爱吃那厚实的米粉,油润润的,和着五花肉大口大口吃下去,热量加倍了。如果光是肉,那只是吃菜,可稻米粉又是粮食,拿粮食当菜吃,对于生活优越的人来说,也是有一点负担的,这也是粉蒸肉让人又爱又恨的地方。

    眼前的粉蒸肉,米粉的部分已经降低到很少,只是保留了蒸菜与米粉的意思。那肉里带着水汽,很酥。相对而言,这样的做法,比较秀气一点。一直觉得粉蒸肉,要比红烧肉更荤,那大肉里肥的部分,直接就是米粉的调料之一,其实也是粗放的朴拙。说粉蒸肉不油腻的人,都是爱肉爱到当饭的。吃下一长块粉蒸肉,可以配合喝半碗西红柿鳜鱼汤,这样不至于胃里太肥腴。

    主食是一道干挑辣酱面。

    干挑辣酱面是林蓁蓁在穿越之前曾经的一种经典吃法,面嚼起来特别有劲道,软硬适中,不粘牙,不黏口,一看就胃口大开。此面还可湿吃即汤面做法。古朴木制大碗汤面上桌,料多汤浓,实实足足。至于面上浇头的讲究,豆腐干有嚼劲,小方肉有柔劲,茭白莴笋有脆劲,且辣度适中。

    从汤头、面料、浇头,下面,调味等每道工序体现了精致口味的讲究。

    菜色不多,可是道道都经典又美味。

    江戈好心情地摸了摸林蓁蓁的小脑袋,“吧唧”一声亲了她脑门一下!

    于是两个人就呼哧呼哧地吃起了饭。不到一刻钟,江戈居然就吃完了!

    林蓁蓁才吃了一半,见他已经吃完了,就一脸蒙蔽地看着他。

    江戈“哈哈哈哈”非常大男子主义地笑了几声,示意她继续吃,然后自己就去院子里溜达了!

    林蓁蓁一脸黑线。这男人的确就是粗犷的代名词啊……

    两个人吃饱了喝足了,就叫人搬了几把椅子来,沏了壶好茶,在院子里坐下了。

    秋天,炎夏终于悄悄地溜走了,阳光照射大地的时间比夏天短了,不再从早上五六点一直照到傍晚六七点;阳光开始变得柔和温顺了,不再像炎夏时那样怒气冲冲披挂上阵,让人望而生畏;秋天的阳光已经较为斜射,不像炎夏时那样直射,因而温度明显降低了许多。

    林蓁蓁窝在江戈的怀中,感觉真是岁月静好。

    林蓁蓁看着江戈的侧脸,喃喃道:“我家敬亭下,辄继谢公作。相去数百年,风期宛如昨。

    登高素秋月,下望青山郭。俯视鸳鹭群,饮啄自鸣跃。

    夫子虽蹭蹬,瑶台雪中鹤。独立窥浮云,其心在寥廓。

    时来顾我笑,一饭葵与藿。世路如秋风,相逢尽萧索。

    腰间玉具剑,意许无遗诺。壮士不可轻,相期在云阁。”

    说完以后久给了自己一个赞!这么久了居然还会背!

    江戈有些惊讶她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伸出大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自己作的?”

    林蓁蓁不要脸道:“那必须的!”

    江戈:“不要脸的傻玩意儿……”

    林蓁蓁被噎了……趁着夜色冲他翻了个白眼。但是也无言以对……

    毕竟的确不是自己作的诗嘛……

    “王爷……我真的想要跟你去随军……你就带着我吧……”

    林蓁蓁不相信他没听出来这首诗里的哀伤之情。

    秋天本来就是多愁善感的季节,林蓁蓁眼看着时间越过越快,江戈也是越来越忙。马上就到了要出征的时候了……

    可是江戈还是没有同意带她去随军。

    江戈看着她那个忧伤的小眼神,心里那个愁。

    他决定还是循循善诱,道:“蓁蓁,不是我不想让你去。我也很希望你能一直陪伴在我的左右。可是去打仗真的不是那么好玩的事情。我自己一个人去也就罢了,左右也是了无牵挂的。孤身一人,噗拼哥你死我活,也就是两个人的事。但是呢,我一但要是带上了你,心中就有了牵挂。你懂吗?我肯本就放心不下,我会时时刻刻都去想你。军营之中危险的情况太多了。更何况这次我们是去讨伐蛮蒙。那是一个嗜血、暴力地民族。你觉得,是不是危险性太高了?你要我怎么能放得下心?”

    林蓁蓁在心里咆哮着:我知道!我当然都知道!可是我根本就不怕危险啊!我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而已啊!没有你,我自己一个人在家里日日守候着,还不知道你的情况下!不知道你是死是活!

    怎么能那样!?

    眼泪似乎源源不断的落了下来,眼睛红红的,看了就令人心疼。

    林蓁蓁不想哭的,可是眼眶中突然掉下什么东西,潮湿地划过她的脸颊,在柔软的皮肤上留下一道曲折的线。

    江戈见她一直不说话,低下头去,才发现这小丫头自己憋着气哭呢。

    江戈顿时就把一嘴的话都换成了满腹的柔情。

    “蓁蓁,你莫要再哭了。能不能就听我的话?就这一次?等我回来了,我什么都听你的,好不好?”

    手忙脚乱地擦去她的眼泪。

    林蓁蓁顿时就爆发了:“我才不要听你说什么狗屁的等你回来!我就要陪着你!如果你战死沙场,我也要陪着你马革裹尸!我不要你说什么以后以后!我只要现在陪着你!陪你每一分每一秒!你别推开我!别推开我!”

    林蓁蓁再也憋不住了,嚎啕大哭起来。

    她狠狠地在哭,一边强抑制着又终于抑制不了的哭,一种撕裂人心的哭。

    哭得江戈心都要碎了。

    “我真的不要……不要你回来……这样的话……我只要……我只要你现在……今后的每一天……我都能陪伴在你身边……你能不能……别推开我……”

    江戈捂着胸口,第一次有一种心碎欲裂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