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重逢苗凯(一)

Lydia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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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在混乱的毕业前夕,所有的同学都在努力面试找工作。北大的金字招牌确实是给了我们比一般的学生更具优势的起点。沈晴考了研究生,继续她北京大小姐无忧无虑的生活。唐糖则进入了全球排名第一的金融公司,这一年这家公司在全国范围只招聘九个应届毕业生,她就是其中一个,起薪就是十万年薪,而且参与全球培训计划。想起当年大家一起吐槽学生会外联部招人的情景,惊觉时间飞逝。她们错过了外联部,但这四年在学习和社会活动中的积累,还是让她们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结局。而我,虽然当年依靠李东明拿到了外联部的名额,之后却浑浑噩噩,除了写小说,对专业课的经济金融可谓一窍不通,社会活动也和专业毫无关系,四年的大学成绩都是混到及格而已。李东明说得对,我当年应该报考文学系,这样我的爱好和专业就完美贴合了,最重要的是,我那些辛辛苦苦的码字打工就不再是廉价的摆不上台面的低端工作,也许还能成为我的优势。

    生不逢时,错过了就是错过了。现在也没什么退路。李东明比我们早一年毕业,在他爸的公司工作,一直在基层锻炼。说是锻炼,没人不知道他的太子身份,都是各种配合。假以时日,一定是要接他爸的班。他也不让我找工作,在他看来,考研我肯定考不上,找工作的话,除了唐糖这种特殊案例,我找到的工作肯定不如他爸的公司那么好。他说得很有道理,我无力反驳。我父母更是拍手叫好,我妈甚至觉得我工作或者不工作意义不大,尽早结婚才是正理。

    毕业前的“五·一”节,我哥要结婚了。新娘的名字很陌生,之前也没怎么听我妈说起。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妈和我的交流只限于逼我结婚。虽然我并不关心我哥,但结婚这种大事总还是要回去露一下脸。我妈更希望我回去的理由是李东明的钱。果然,李东明有事待在公司走不开,就包了一个厚厚的大红包,托我捎给我哥。我是在婚礼前一天才到家的,家里没有人。他们都在我哥的新房里忙活。克扣了我四年的生活费,终于攒够了我哥的新房钱,我爸妈真是有心了。我冷笑着独自窝在家里看电视。铺着老旧针织桌垫的茶几上有厚厚的签到册和来宾名单,还有一份我妈自己用的红包记录表。我随手翻翻,看着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名字,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所谓的亲戚,只是一群根本不了解你的脸熟的陌生人。在朋友栏下,我看到了苗凯的名字,心脏像被打了一记重锤,有了三秒钟的休克。他会不会来?这半年,他过得好吗?他是回了小城,还是留在北京?自我上次坐上李东明的车,他就人间消失了。他敏感的自尊,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给我。

    第二天,我早早地到了酒店。这已经是小城里最好的酒店,按人头收费,每人一百块钱。我爸妈不会做赔本的生意,来的人给的红包金额肯定可以让他们对这个基本套餐价格舒心。这酒店就像小城无数的其他酒店一样,广告牌用廉价的霓虹灯圈成一个个大字,在粗糙的颜色上斑驳露怯。酒店门口摆满了气球,很多我看着脸熟的女亲戚们站在酒店两旁,等着撒明晃晃的彩色亮片,男亲戚们挺着肚子聚成一团又一团站着抽烟,等着鞭炮齐鸣。没有苗凯。如果他在,我肯定可以第一眼看到他。他没有来。我一直等着。

    迎新娘的婚车到了,是一辆老式的奔驰,前后左右都被装饰满了厚重的鲜花,连车牌都没有被放过。我哥先下了车,穿着礼服的他,比平时更英俊。即使在我看来,他的肚子已经开始松垮,但对于小城清一色的将军肚来说,他好像已经从青年步入中年,不是缺点,反是优点。他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打开另一边车门,抱下新娘——我未来的嫂子。我远远地看着那女人的身形,倒是高挑,配我哥也算合适,至少能保证俩人的后代可以好看一点,这样万一像我哥一样蠢,也不会饿死,这毕竟是个看脸的世界。

    我哥抱着嫂子在震耳欲聋的鞭炮声、音乐和嘈杂声中往酒店里面走,经过我时,我仔细看了看新娘子的脸。那厚妆之下,那么一张精致的脸庞,千里挑一的美人,却让我天旋地转——琪琪——刘思琪——呵呵,我万万没想到请帖上的这个刘思“琪”就是苗凯的“qiqi”。大一那年冬天的小旅馆里,我哥在琪琪身边从被子里赤条条地伸出的两只胳膊,突然就明晃晃地隔着三年半的光阴刺痛了我的眼和我的心。琪琪那夜酒醉后撕心裂肺地说她爱苗凯,难道是在搞笑?!苗凯一早就知道,所以才毫无顾忌地约我出去?那我离开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他们什么时候开始的?苗凯这种自尊心极强的人,怎么面对这种兄弟上了自己女人的局面?我三观尽碎。

    冗长的婚礼,充斥着各方神圣的各种虚假艳俗煽情的陈述。我知道苗凯不会来了。在他看来,我哥抢了琪琪之后,我坐上了李东明的车,把他孤身一人扔在北京。他恨我哥,也恨我。所以,他干净利落地杳无音讯。因为我和他之间,前仇旧恨,再没有缓和余地。难道不是吗?我哥拿钱和房子摆平了琪琪,我同样被李东明的钱和势摆平。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真像我爸妈和我哥啊!连我自己都禁不住感慨,又何况是苗凯?!我苦笑连连,只想在新人没来敬酒之前就把自己灌醉到不省人事。

    喝到一半的时候,一只大手把我的酒强压下。我厌烦地抬起头,又看见那张阳光柔软的面庞。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他我一下子眼泪就掉下来。如果18岁那年没有遇见他,也许就不会遇见琪琪和苗凯,也许这一切的一切都不会发生。金子奇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丝毫没有改变,就像时间对他来说是停止的。他看着我,不解地说:“你哥结婚,你哭什么?”我什么都不能说,关于苗凯,关于琪琪,关于李东明,关于这些是是非非。我擦擦眼泪,改个话题:“你过得好吗?”他晒得很黑,头发短了,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显得眼睛里的棕色更沉静柔和,笑笑地说:“还好吧,毕业后我爸把我安排到一家国企,我觉得太闷,就辞职出来做户外运动俱乐部,现在每天晒得像个黑人。再混几年,也就该像你哥一样结个婚,生个娃,一辈子就没了……”他轻描淡写。我知道以他父母的背景和对他的宠爱,他在小城会过得比我哥好上一百倍。这种宠辱不惊的生活,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在北京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他接着说:“你手机号码没变吧?改天约你。我得回桌了,你哥该敬酒了。”我蓦然地点点头,有点神志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