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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丫头,赶紧的
庄思秦终于不再沉默了,我听她道:“何泽修,你走吧!我们两个人之间,不是因为李果的问题。所以,别把事情往李果身上扯。”
“庄思秦,那我现在告诉你,李果现在已经回来了,你看见他能无动于衷吗?”
隔壁的房间里瞬间就沉默了!
我不由一惊讶,想起那周我和林森一起去给林兰上坟,就看见了何泽修和李果,这已经过了差不多半个月了吧,怎么李果就没有去深圳和庄思秦见面呢?
那刻,我想起他那天在林森的老家,在林兰生前的房间,猛然的吸着烟,吐出一个又一个烟圈孤寂、忧伤的样子,我想,他大概是爱林兰多些吧。
凌天见我突然凝然的神情,就低声问:“这个夜晚够丰富了吧。猛料一个比一个还厉害。看来,何泽修只是要了庄思秦的身体,还没有要到她的一颗芳心。这厮还得继续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要努力。”
而我那刻的心绪却不在这里,我的脑海里却还萦绕着那天李果不问青红皂白,就拳打脚踢的向林森扑去。
一个男人,要有多爱一个人,才这样为一个已经不在这个世间的女人这样伸张正义呀?这样怒气冲天的剑拔弩张?
可是,李果既然这样爱着林兰,和庄思秦又到底是怎么回事情?
我的脑海里不由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这时,凌天打了一个哈欠,他将我往他的胳膊里一圈:“丫头,赶紧的,睡了。不然,明天该像霜打的茄子了。”
我那刻虽然脑子里思绪凌乱,但是,还真的大脑头皮有点沉沉的,于是,我索性枕在凌天的臂弯里,什么都不管了。
因为,那些事情,它是不会因为我的不眠和想就能改变它的轨迹的。
每个人在这个世间,都有自己的轨迹,所以,我就袖手旁观吧。
再说,我现在连我自己的事情有好多都管不了呢?
想到这里,我就不再多心烂肺了。
还好,在凌天均匀的呼吸声中,我还真睡下了。
这一睡下,真的就是天地宽了,我连梦都没有做一个,就那样沉沉的一觉睡到大天亮。
直到翌日,农家乐里人声鼎沸,太阳从窗纱透射进屋子,我才睁开了眼,而凌天居然还睡得沉沉的。
只是,我翻了一个身,他才惊醒。
然后,他拿手罩在自己的眼睛上,虚晃一下,才道:“居然天亮了。”
他又慵懒的看了一下他手腕上的表,才道:“丫头,马上就要十点了。”
他说着一个翻身就起了床。
然后,把我从床上拉起来,看着我:“赶紧起来,应该饿坏了吧,昨晚被我折腾了那么久,现在肯定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他这一说,我顿时感到饥肠辘辘。
于是,穿好衣服,洗漱一番就准备和凌天走出那间客房。
可是,刚要开门时,我却没来由的心虚了一下。
凌天见我那样子,就问:“怎么了?”
我不由向他呶了呶隔壁左右的两个房间。
他一下子就笑了:“你又没有做什么亏心事情,又不是见不得人,你怕个什么?”
可是,我一想起昨晚隔壁左右那“鼓声响,号角寒”的那些战火纷飞声音,还有他们最后的对话声,我就像一个窃听者一样,我顿时就觉得自己浑身不自在。
凌天见我那样子,一下子就笑了,他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瞧你这小样!平时在我这里耍混的架势哪去了?这刻,怎么就像过街的老鼠吓破了胆子一样呀,嗯?”
我也说不清我那刻的心思,反正,我是真的害怕一出门就被何泽修、庄思秦,还有沈筝遇见。
所以,我那刻的心是十八只吊桶,七上八下的!
凌天见我那副丑媳妇害怕见公婆的样子,不由虚睨着我:“丫头,已经差不多十点半了,说不清人家都早已退房走了,你还在这里磨蹭个什么?再说,就是遇见不就打一声招呼的事儿吗?用得着你这样谨小慎微的吗?”
于是,我在凌天的强推下,走出了那间客房。
结果,等我走出来,才发现我刚才的担心真的是多余。
我发现我们隔壁的两个房间都安安静静的,或许,人家真的都退了房走之,而我却在这里,明明没有做亏心事,却一副害怕半夜鬼敲门的样子。
我见隔壁两个房间安安静静的,心情一下子就大好起来。
凌天拉起我,就向那个农家乐的餐厅走去。
那刻,用餐的人已经很少,好多客人都用过早餐走了。
农家乐的吃的倒是挺丰富的,那刻已经那个点了,凌天干脆就把早饭连中午一起点了。
这家农家乐最拿手的特色菜就是猪头了,凌天点居然点了半只蒸猪头。还有这里荷塘里养的花鲢,和一份坝坝香碗。
然后,我们在那里就各人吃了一根餐馆里送来的蒸红薯垫底。
大概是饿了吧,那红薯吃在嘴里,我居然觉得特别的甜糯好吃。
然后,我们在里面吃了点毛豆和一小碟煮熟的花生。
满身满心,顿时因为被食物的填充,充满了蓬勃的活力。
没多久,我们点的菜也上来了。
先是那道水煮花鲢,只见一个青花瓷的大海碗,装着香气扑鼻的鱼片端了过来。白嫩的鱼片被红艳艳的香汤淹没着,上面顶着香菜和青葱,那样子,一看就让人食欲大开。
凌天给我挑了一筷子放在碗里,让我尝尝,我一放进嘴里,就觉得满口生香。
鱼片鲜美滑嫩,吃进嘴里,说不出的余味悠长。
接着来的就是坝坝香碗了。
这个香碗很具特色,据说是明清时期请客办酒席八大碗的标配菜。
我轻轻的挑起了一片这看起来和火腿肠有点像,外缘裹着一层蛋皮的东西,吃在嘴里,香软清淡,味道可口。和刚才的鱼片比起来,就像一个是怒放的红玫瑰,一个是刚出水的芙蓉一样。
总之各具特色,各有千秋。
而那道猪头,则堪称一绝,我想,只有锦城这些地方的人,才这样吃吧。
那半个猪头不知道被厨师怎么加工的,反正颜色特别的诱人,猪头上还淋了秘制的勾兑调料,当然,才端上来的猪头,厨师为了好看,上面当然也顶着雕刻的花,点缀着几根香菜和碧绿的葱段。
这道菜端上来,一放在桌上,仿佛整个餐厅都亮丽起来了一样。
凌天又挑了一筷子让我尝尝,天,那味道,真的是绝美,肥而不腻,吃过回味无穷。凌天见我吃的津津有味的,就道:“丫头,你这么喜欢这里的饭菜,以后,我多带你来吃几次,让你和孩子长得胖胖的。”
然后,他的那双能让女人沉沦的眸子看着我,低声说:“丫头,我总觉得你这肚子怎么这么小,我怎么就没有看见有怀孕的迹象呢?你看人家那些孕妇好像走路都是挺着肚子的,怎么你还和以前一样呢?”
我故意傲娇的看了凌天一眼:“哼,这是老天厚爱我,让我即使孕妇也是绝代风华的美少女!”
我已经很久没有在凌天面前这样放肆的没心没肺了,凌天不由一下子就被我逗笑了。
这个资本家,那天居然因为我的这句话,笑得浑身都颤动了,那双黑曜石一样的眼睛,更是光芒四射,亮瞎了那个农家乐餐厅里所有女人的眼。
真的是个祸害!
我顿时觉得我是大慈大悲的观音在世,如果,我不收了眼前这个妖孽,不知道还有多少女子被这厮这张皮相祸害。
那天的那顿早上、中午一起吃的饭,真的让我记忆犹新。
我记得那天中午吃的饭是特意用荷叶做锅盖蒸的饭,所以,那些饭端上来都是碧绿的,充满了荷叶的香味。
更让我记着的是,我们那天还吃了油炸荷花……
总之,是一顿带着荷的味道的饭菜,让人特别的留念。
那天饭后,我们开上车子,又去了荷塘。
那时,阳光万丈,一眼看不到边际的荷塘在阳光的照射下,就像一池碧玉,上面玉立着珍珠玛瑙一样的荷花。
简直是美不胜收!
观赏荷的小径上,到处都是游人,人头攒动的,就像新春上月赶庙会的人那样多。
我和凌天正心神愉悦的漫步在那荷塘的小径上,享受着股股荷风送来的夏凉时,突然,我前面的两双眼睛就像两把利剑一样,带着凌厉的寒芒向我射来。
我一下子就被那两道目光钉在了那里,迈不开步子来。
凌天的目光那刻正在欣赏那些在荷塘里怒放的莲花,他还没有发现我前面那两道淬毒的眼芒。
我心里不由一个紧缩,正不知道自己该是躲避还是迎头而上的时候,凌天他妈的眼睛已经喷火的看向了凌天。
或许,她那天是顾忌游客甚多,所以,没有大声的怒斥,而是只喊了一声“凌天!”。
但是,她那声音却让我不寒而栗,她那声音透露出对我的不满和对凌天那恨铁不成钢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