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现代番外3

今夜来采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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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比例少于百分之七十, 48小时后替换防盗章,谢谢支持正版!  “这就对了,元欢真乖, 朕听张肃说,你晚膳吃了很多肉,若是不活动一下,一定会比现在还要胖。”

    大象还吃草呢!瘦了吗!本大王这是品种问题!你懂什么!

    大王很是不喜欢狗皇帝说他胖, 可这个狗皇帝好像是把胖拴在嘴上了一样,一说话就一晃悠。

    “元欢,想不想玩球?朕扔出去,你去捡回来, 这样你很快就能瘦下来,会更好看, 你说好不好?”赵先傲说着,把绣球扔到了大王的脚边上,“咬着, 给朕送回来。”

    大王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稳稳的坐在那里。

    “元欢, 来啊, 把绣球咬住,送过来。”赵先傲殷切的看着他,怎么想, 能驯服这样一只猛兽, 都是值得骄傲的事, 他很有耐心。

    大王耷拉着眼睛,前爪微动,把那轻巧的绣球扒拉到与赵先傲相反的方向很远。

    赵先傲笑眯眯的看着他,“不对,是要送到朕这来。”

    到底是虎,再怎么聪明也会有听不懂的时候,多教几次就好了。

    赵先傲怎么训狗,就怎么训练大王,他打算先给大王示范一下,赵先傲过去,捡起绣球,拿到了大王身旁,放在了他的两个爪子前面,“元欢,看到了吗?这样送到朕身边就好了。”

    大王幽暗的绿眸扫过狗皇帝,再次用爪子把绣球拍走,然后盯着狗皇帝看。

    只见他微微一愣,二话不说就跑过去捡球。

    果然,狗皇帝和狗一样愚蠢,这种扔球捡球的愚蠢游戏都能玩的这么开心。

    当大王又一次把球拍走的时候,赵先傲猛地反应过来。

    好像哪里,哪里不太对劲。

    他,他是不是被这胖老虎给耍了!

    赵先傲扔了手里的绣球,大步流星的走过来,恼羞成怒的拍了一下大王的脑袋,“你去给朕,把球捡回来!”

    大王皮糙肉厚一点不疼,可他生气,“嗷!呜——”

    我陪你玩你还敢打我!

    赵先傲算是看出来了,这是胖老虎不威胁是不会听话的,他抿着唇从袖口里拿出一把匕首,冷着脸压在大王的脖子上,“去给朕捡回来!”

    我今天要不咬死你,你是不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啊!

    大王迅速移开脑袋,长着大嘴,尖锐的牙齿闪现着比刀刃还有锐利的寒光,冲着赵先傲冲了过去。

    赵先傲脚尖一点,腾空而起,瞬间后退了十余米,刚刚若他不退,必然被咬的鲜血淋漓,“你敢和朕动真格的!”

    “嗷呜!”

    猛虎的低吼声令人畏惧。

    听到带着怒意的虎啸声,前园的太监急忙赶来,一人手里带着一把刀。

    狗皇帝同款。

    大王凶猛的虎啸顿时来了一个急转弯,“嗷呜——呜……”

    声音愈发小,到最后已经没有了动静。

    错了,错了还不行……

    你们这帮人也是,皇宫是大家的大家庭,一家人就不能和和睦睦的相处吗……干嘛总是动刀动枪的……一点文化人该有的素质都没有!

    赵先傲眼睁睁的看着胖老虎态度大转变,怂了吧唧的躲到了树后面,刚刚的恼火像是被一场大雨浇灭了一般,连个火星都不剩。

    赵先傲生气的原因不外乎是他对大王这么好,给他赐名,给他加官进爵,给他亲手穿黄马褂带虎牌,给他选厨子,而大王不仅不听他的还要咬他。

    可仔细想想,他给的都是他认为好的,或许这只胖老虎并不在意。

    想通了后,赵先傲忍不住笑那个因为大王要咬他而感到难过的自己,真是,和一只虎置什么气。

    大王躲在树后面,感觉自己这次是死定了,得罪了人家地盘上的老大,一定会被生吞活剥,就像当初他吃掉那只风头鹦鹉一样。

    好日子一天还没过到头就要结束了,他不禁感到后悔。

    不就是打脑袋吗,这算什么啊,哪有命重要啊!

    等了好半天,园子里还没有动静,大王准备英勇就义的心逐渐平静下来,他坐在树后面,伸出脑袋往外看,园子里七八个人都在盯着大,都没什么表情,看不出情绪。

    大王嗖的一下又把脑袋缩了回来。

    怎么办,怎么办……

    动动脑子,一定能想到好办法的!

    大王那双绿眸骨碌一转,看到了不远处孤零零的绣球。

    就这样吧!牺牲小我,拯救大我!

    大王迈着小碎步,四条粗腿捣腾的那叫一个快,一眨眼的功夫就挪到了绣球的位置,然后,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他叼起绣球,又哒哒哒的走到了赵先傲面前,松开口把绣球扔在那后,他躺倒在赵先傲的脚边上,身体蜷缩起来,刚好把赵先傲的腿围住,撒娇似的用爪子拨弄他的衣摆,“嗷呜~”

    赵先傲的喉咙里溢出两声奇怪的声音,是他硬憋着笑憋出来的。

    不能笑,这小胖虎太聪明了,要是笑了,他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了。

    到底是皇帝,赵先傲很快稳住的自己的情绪,冷着脸要抽出自己的脚。

    两只雪白的爪子死死的抱住他的腿,“嗷呜~”

    “放开!”

    大王乖乖听话,放开了爪子,顺势将一只爪子塞进了自己的嘴巴里。

    你看我,我超可爱。

    赵先傲的心都软和的不得了,却还是执意要走。

    大王动作那叫一个快,直接咬住了他的衣角,也没有使太大力气,轻轻的扯着,摇晃着。

    他以前去猎户家偷家禽吃的时候,猎户家的小孩不管做了什么让人生气的事,只要这样,那家人就不生气了。

    难不成是因为他和狗皇帝没有血亲的缘故。

    好像不太管用。

    “元欢。”

    “嗷~”

    “你以后可会听朕的话?”

    “嗷呜~”

    赵先傲微微颔首,对着盘在他脚下的大王说道,“坐起来。”

    大王听话,坐了起来。

    “右爪抬起来。”

    右爪?哪边是右爪?

    听说用哪只爪子使筷子哪只就是右。

    嗯,他不使筷子。

    真会为难虎……

    大王抬起两只前腿,坐在那里,圆滚滚的脑袋扭到这边又扭到那边,随即抬起头用迷茫的眼神看向赵先傲。

    赵先傲终于是笑了,他俯下身,摸了摸大王的右爪,“这边是右,这边是左。”

    见他笑,大王松了口气。

    这条宝贵的命可捡回来了。

    心情好,胃口就好,赵先傲对大王说道,“元欢,跟朕走。”

    大王老老实实的跟在他脚边上。

    这样受制于人,被压迫着,大王心情着实好不起来,整只虎都透着一股淡淡的哀伤。

    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他是可以凌驾在狗皇帝头上的。

    赵先傲的晚膳是在自己的寝殿里用,各宫妃嫔得知他今天有了新玩伴,都不敢来打扰他。

    大王跟着赵先傲进了寝殿,在空气中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味,有点像是花香,却并不刺鼻。

    他抬起头,只见一个宫女端着金盆走到了狗皇帝面前,狗皇帝把手伸进金盆里,仔细的清洗着自己的手指,另一个宫女用托盘送来一块香喷喷的皂角,狗皇帝拿起皂角揉搓了两下,弄出了许多白色的泡沫,那香味也更加浓郁。

    大王看的目瞪口呆。

    好神奇。

    无意中扫到大王的眼睛,赵先傲勾起嘴角,洗掉手中的泡沫,把站在手指上的水珠扬在了大王身上。

    大王没有闪避,水珠都落在了黄马褂上,赵先傲这才在烛火的映照下,看到被大王弄的脏兮兮的黄马褂。

    “来人,把兽王的衣服脱了,李秋实,命内务府给兽王赶制一批新衣,颜色要喜庆些的,就暗红色吧。”

    “嗻,奴才这就去办。”

    赵先傲又叫住了他,“对了,告诉内务府,不要大红大绿的绣花,黑色的祥云暗纹即可。”

    “奴才遵旨。”

    等赵先傲转过头来时,大王的花马褂已经被脱掉了,正趴在地上舔自己的爪子。

    是看朕净手,有样学样吗?

    赵先傲越看他越觉得真配的上那天真烂漫四个字,一举一动都招人喜欢。

    “元欢,来,看看有没有你想吃的。”

    寝殿外靠窗的方桌上摆着十道菜品,皆是色香味俱全,和大王今日看的那些不太一样。

    味道也复杂的多。

    大王一时好奇,直接跳到了桌子上,未曾想这桌子年久失修,赵先傲节俭一直没舍得换,大王一跳上去,桌腿便歪了,整张桌子都倾斜过来,那精致的盘子及美味佳肴落了一地。

    大王反应的快,一下子跳了出去,没受到波及。

    可他一回头,看着一地的汤汤水水,碎盘子碎碗,心里直突突。

    怎么,这么倒霉,前脚刚从鬼门关踏出来,后脚就又被拖回去了。

    大王这次是真委屈了,他不是故意的呀。

    脖子上面时时刻刻悬着一把刀,这日子没法过了。

    想回虎头山!

    大王都没看赵先傲一眼,自行忧郁起来,他一屁股瘫在地上,短粗的后腿张开着,前腿并排杵在后腿之间,奶白色的肚皮都露在外面,藏着的小肚子层层叠叠堆在了一起,肉感十足。

    大王耷拉着脑袋,感觉才短短一天的时间,他就从大王变成了狗皇帝口中的元欢。

    而大王口中的狗皇帝,看着小胖虎不开心的样子反而揪心的紧,忙凑过去问,温柔小意的问,“元欢?是不是吓到了?这桌子不稳,明日换个更大更结实的,到时候你在往上跳。”

    赵先傲的态度让大王始料未及,以至于一脸懵逼。

    嗯?

    大王还是非常聪明的,他意识到,这个狗皇帝是吃软不吃硬。

    那,他想,他找到了再次成为大王的办法。

    如此美景大王却没心思欣赏,他正趴在草丛里进盯着不远处的小白兔,直淌哈喇子,他看准了时机,猛扑上去,一口咬死了正埋头吃草的小白兔。

    “大王威武!”小松鼠趴在树上不停的叫好,拍着大王的马屁。

    大王把兔子咽了,添了添嘴边的血,“蠢兔子而已。”

    松鼠拍完马屁后快速的钻到了树洞里拍了拍胸脯,深吸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大王只喜欢吃野鸡和兔子,还好野鸡和兔子能生,要不然他们这一山都不知道怎么活。

    大王是一只棕毛黑纹的老虎,平时看着像大猫似的温顺,总眯着眼睛,蜷缩成一团趴在那晒日头,唯有捕食的时候,那双绿眸里隐隐泛着凶光,活脱的人间阎王。

    自打有意识起大王便生活在这虎头山上,是这一山霸主,这山上生灵皆称他大王,除了山里的龟爷爷,没有谁比他活的长久,可自己究竟多大了,大王也不清楚,他每日满脑子都是野鸡兔子,并不知晓时间流逝。

    吃饱喝足后大王又像往常一样趴在树荫地下开始听路过的小鸟讲故事,这次的小鸟是只凤头鹦鹉,她和往常那些鸟可不同,她来自长安皇宫里。

    皇宫,大王不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以前来往的鸟儿都给他讲了宫里好多事,大王想听新鲜的,便吩咐啄木鸟送些虫儿来给鹦鹉,“给本大王好好说说。”

    鹦鹉偏头,有些看不上这些虫子,不过到了人家的地界上,人家老大都发话了她也得给点面子。

    鹦鹉怀念的诉说着皇宫里的锦衣玉食,以及她高贵的身份,“我可是皇后的爱宠,我的鸟笼是金丝楠木的,平日里有两个宫女负责服侍我,只要我开口说句话,就能把皇后哄的花枝乱颤……哎,要不是皇后失宠,我哪里会在这……那会就连这世界上最尊贵最厉害的大人物见了我都要夸我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