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大佬鹿有为

秣陵别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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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清醒的混混,都有些畏惧的看向沈夜。

    因为,他们都不知道这个怪人接下来会做什么。

    毕竟,他们刚才可是看到了刀疤哥的尸体。

    这年头,敢于杀人而不变色的,都是令人畏惧的人物。

    沈夜撑开了正义之眼。

    “林之龙,黑,道混混,偷盗,杀人,强,奸良家妇女,逼良为娼。罪恶值,十二。”

    “肥强,黑,道混混,杀人,强,奸良家妇女,逼良为娼。罪恶值,十一。”

    “刘刀,黑,道混混,杀人,强,奸良家妇女,并强,奸过亲嫂子,罪恶值,十二。”

    沈夜用出了正义之眼扫着这二十个人物,只要罪恶值超过五的,全部一根筷子穿咽喉而过,片刻的功夫就已经杀了四个人,其它人都是罪恶值低于五的,罪不至死。

    血腥味,已经在这一楼层全部散逸了。

    “对了,余下的人,我就不杀了,把你们的手机全部交出来,放到我面前的地面上,以免你们现在报警。”沈夜淡淡的一笑。

    余下的人,见得了沈夜的杀人手段,心中都已经无比的害怕。立即老老实实的,把手机交了过去。

    沈夜抬脚,跺下,轰!

    噼啪噼啪。

    这些手机全部被破坏掉,有的手机电路板发出滋滋的声音。

    沈夜轻轻拍了拍手,沿着楼梯走了上去。

    ……

    走上了第三十三层。

    门,没有被锁。

    轻轻的一推门就打开了。

    门内,装修得相当的豪华。

    地面上铺的是微晶石,这种微晶石比起高档地板还要贵上一些。装修用的木材都是高档的实木家具。而在客厅的那一台电视,大得夸张,是一百二十寸的电视,这种电视的售价高达十多万元。曾经有人发贴嘲讽,这种一台电视十多万怎么卖得出去。

    但是,发贴嘲讽的人没有想过,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的人不差钱。

    在沙发上面,正坐着一个清瘦的,戴着金边眼镜的中年男子。

    久在上位者,必然有一股非同一般的气势。

    而眼前这个男子,气势就相当的大。

    他坐在那里,其它人似乎就必须俯视他。

    沈夜淡淡的一笑,一点儿也不急,由着烟盒当中抽出了一根红双喜,点燃,重重的抽了一口,这才不慌不忙的说道:“想必,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南马北鹿,东熊西狼当中的北鹿,鹿有为,鹿先生,鹿老板。”

    其实,刚才用正义之眼也扫过了,这个人确实是鹿有为。

    正义这眼对于此人的形容,也相当的惊人:“鹿有为,专门放高利贷者,杀死过数人,逼良为娼过的人无以计数,陷害过很多家庭,使得这些家庭家破人亡。罪恶值,三十三。此人罪恶滔天,不杀不行。”

    当年就算是马国生,罪恶值也只是三十。鹿有为还更高上一筹,居然三十三了。

    这样的人,早就应当下十八层地狱。

    “对。是我。”鹿有为由着专门的烟盒当中,取出了一支雪茄,剪去了后面的一部分,用ZIPPO打火机,点燃了雪茄,狠狠的吸了一口:“那你又是谁?戴着面具的怪人吗?这里,可不是COSPLAY的现场。”

    “我是谁?”沈夜淡淡的一笑,然后鼓掌,啪,啪,啪的响声响起:“南马北鹿齐名,不过南马马国生死的时候,可没有你这么镇定,他当时是惊慌失措的表情。”

    “哦。南马马国生是你杀的。”鹿有为的眉头微微的一皱:“你就是在公安那边有案底了,大名鼎鼎的筷子狂魔。幸会,幸会。”

    到了他这个层次,自然可以知道很多消息。

    鹿有为抽着雪茄:“不过,我没有想到,筷子狂魔是这么了得的功夫高手,一对二十,居然可以把二十多个人都击败。若是知道哪儿有你这样厉害的功夫高手招揽,怎么也要招揽一个来为我效力。”

    “你没有机会了,因为,你马上要死在我手中。”沈夜淡淡的一笑:“给你三个选择,一被我筷子插在咽喉上死。第二,被我用锁喉直接的杀死。第三,这里是三十三层楼,你就由着这里跳下去,好不好。我感觉第三个方法最好。你好歹也是道上有名的大哥,要死得有尊严,有逼格。不堪死在我这样的无名小卒的手中。自愿跳楼,岂不美哉。”

    鹿有为摇了摇头:“这三个办法我都不会选。因为,死的会是你。”

    “哦。我到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镇定?你有什么杀手锏藏着?是一个像杜文锋那样的猛人吗?”沈夜问道。

    “不,不,你别误会了。只是,现代不是古代,现代是科技高度文明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有一件东西可以完美的克制的武人,使练家子的人数越来越少。”鹿有为先是缓慢的放下了雪茄,然后,他的动作一下子变得极快,接着还没有等沈夜反应过来,一柄乌黑的手枪,已经出现在他手中。

    这柄乌黑的手枪,闪动着一种勾魂夺魄的魔力。

    枪口,直指向沈夜。

    杀机,笼罩向沈夜。

    “这柄手枪,是美国柯尔特M1911A1式手枪,该枪发射的子弹是11.43毫米,枪全长216毫米,枪重1.13千克,枪管长127毫米,使用七发弹匣供弹,有效射程50米。这种枪的威力很高,威力更大。曾经在美国的军方和警察服役长达七十年之久。直到十年前才由着美国警察那边退役。我在七年前,搞到了一把。毕竟,在咱们国家要搞枪,真不容易。这七年来,我一共用过这把枪两次,杀过威胁我性命的两个人。”

    “我,隔上三天,一定会保养这柄枪一次。因为,这是我保命的最好工具。”

    “人,之所以能胜过工具,是因为人会使用工具。”

    “现在,你就是强大的野兽。”

    “而我,是会用工具的人。”

    “无论再强的练家子,碰到了枪,只有完蛋。这是在一百多年前,八国联军侵略大清的时候,就已经证明的事。”

    “我只要轻轻的扳动扣机,你几十年练的功就废了。是不是很讽刺?”

    “这就是我镇定的原因。”

    “死的人,会是你。”鹿有为冷笑着。

    他并没有停住。

    砰!

    扣动扳指。

    时间,几乎是在瞬间流逝了。

    沈夜虽然身体素质是一般人的三四倍。但是终究是人生第一次面对着枪,这种威名赫赫的大杀器。再加上侠客本来就是偏力量型,敏捷方面也就是那样,才刚刚才二点三罢了。在措手不及之下,虽然用力去闪避。但是在鹿有为扣动了扳机之后,下一个刹那,就感觉到自己中了弹。

    好痛!

    但是,属于可以忍受的范围内。

    砰!

    鹿有为也是一个狠辣之人。

    压根没有停留。

    再度扣动了扳指。

    他是做事就做绝的性子。

    第二枪直接的命中了沈夜的胸腑部。

    这时候,沈夜可以明显的感觉到,自己身体高达三点,是正常人三倍的防御,帮助了自己。不然的话,自己这一刻,这一个子弹可以射入自己的心脏。

    而鹿有为的第三枪已经射了出来。

    他一定要杀死沈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