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狼城

天降庸才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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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密的爬山虎垂在青褐色的城墙上,掩着千年以来刀斧的痕迹,城池东西两头连着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城墙,向着天际延展开去,恍若天堑,隔离了内外两个世界,显然,这是一座边城。当然,它还有一个响彻整个大陆的名字——狼城。

    八百年前,亡灵与兽人被驱逐,逃入冰原,这里便是封关之地。彼时,一个叫做叶天的人类在此宣告天下:天佑皇朝,光明为号,建万世不拔之基业,犯光明者,虽远亦必诛。这一位开国皇帝雄才远略,麾下名将如云,用铁与血建立起一个完全属于人类的国度。从此天下三分,亡灵及其附属部落在冰原上建立了神赐共和国,而兽人各族也于黑海边建立了自己的兽人王国。

    亡灵与兽人在随后的百年内纷纷蛰伏,龟缩于冰原黑海,战战兢兢,不敢南顾,生怕惹怒那位暴君。而崛起于北疆的开国大将郭征及其后代镇守狼城,更将整个北疆打造得固若金汤,以至于天下间都流传着一句话:“欲得天下者必先北疆,欲得北疆者必先取狼城”。

    无论从历史还是军事的角度,狼城都堪称大陆前三的名城,能与之比肩的也只有光明皇朝的帝都,以及神赐共和亡灵部落的政治中心——布鲁达城。当然,如果有感怀古今的诗人,站在城头看着塞外冰原的萧瑟美景,那么他一定会认为这座饱经风霜的城池也堪称游览胜地。

    此时,狼城中最繁华地域的一个巷子里。“砰!”一声闷响,仿佛一拳打在了破沙袋上。一个人影倒飞出去,在地上滚了两圈。还没等爬起来,五六个高矮不一的身形扑上去,继续对着倒地的身影拳打脚踢。

    “住手!”巷子口出现了两个身影,初夏的夕阳的斜晖照着,看不清模样。

    “哪里来的杂种,敢管老子的闲事儿”打人者又踢了两脚,才转过身,朝巷子口走去。身后青石板上,那个被打的身影一动也不动,不知是死是活。

    “知道老子是谁吗?”领头的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身穿青色学院长衫,这种长衫在烽火连绵的边塞并不常见,却深为光明皇朝帝都年轻人所喜好。他施施然来到巷子口:“看来老子四五年没回来,这狼城是要变天了。什么阿猫阿狗也敢来乱叫唤”此时他也看清了巷子口多管闲事的俩人,不过是两个不识好歹的青少年,一个高个儿毛刺儿头,十八九岁的模样,一脸桀骜不逊的神情;一个矮胖一些,年龄也小些,正忐忑不安地看着身边的同伴。

    “给我好好招呼招呼他们”年轻人对着身后一招手。

    “招呼你大爷”桀骜的高个儿少年忽然一个箭步冲上来,一拳照着长衫年轻人的面部打去,长衫年轻人一个后退,单手想去架开。然而,隔开的居然只是拳影。

    “砰!”

    “啊”硕大的拳头正中鼻梁,只听一声惨叫,那领头的年轻人涕泪俱下,痛入骨髓。

    “给我打!”长衫年轻人痛苦大叫。

    不用提醒,身后的打手们早已纷纷出手,然而,只见那高个儿少年拳影翻飞,众打手竟然奈何不得,而他旁边矮胖的少年却是滑不溜秋,跟着高个儿少年左躲右闪,众打手连衣角都没碰到。结果,愣是被他闪出包围,一拳再次朝着长衫年轻人打去。

    长衫年轻人吓了一跳,连忙双手抱头,捂住脸部。

    “砰“

    “啊呜”惨叫声一下子变得尖细,却是被一脚正中裆部。

    “我要让父亲把你们通通抓起来,我要杀了你们“年轻人痛的痉挛,却不忘发横尖叫。

    矮胖少年嗤笑,正要继续打下去。

    “住手!”

    “又是哪个该死的叫住手!”长衫年轻人捂着鼻梁暴吼道。

    “是我,少爷”一个管家模样的人从远处赶来,避开打斗的人群,扶起长衫年轻人,耳语了几句。

    长衫年轻人痛苦的脸庞上阴晴不定,无奈地喊了声:“都住手!”

    “砰,砰,砰”又有几个打手鼻梁纷纷中拳。

    “你!”

    “你什么你,你说住手就住手啊?”高个儿少年人正要继续打,却听那管家叫了一声:“郭少,莫要再动手了,都是一家人,别伤了和气。”

    “行,”那叫做郭少的高个儿少年也干脆,停下手,一指巷子里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身影,对身旁的矮胖少年道:“小楼,你去瞧瞧那人怎样了?若是害了人家性命,哪怕你是刘督察家的公子也得赔命。”

    “原来你早就认出我!”那长衫年轻人犹在咬牙切齿,又指着倒在巷子里的身影道:“那不过是一贱民,敢招惹我刘成城,打死也就打死了,有什么大不了”。

    刘成成?当真好名字啊!高个儿少年撇撇嘴,眼中寒芒一闪,作势又要再打,长衫年轻人骇得猛然后退一步,正撞在管家身上。管家苦笑不已:自己这少爷也不过去了帝都几年,居然变成了这幅德行。

    这时,只听那叫做小楼的少年失声喊道:“大哥,这人没气了。”

    “啊!”管家脸色一变,匆匆走过去,一摸鼻息,再摸手腕,竟然脉搏气息全无。他讶然:我的祖宗啊,才回狼城几天,就闹出人命,闹出人命也就罢了,居然还被姓郭的看到了。他站起身,脸上堆满了谦卑的笑容,“郭少,能否借一步说话。”

    “不行,此事我定当秉明父亲。”高个儿少年一脸正气道。

    “郭少——”管家瞥了一眼不远处不知所措的自家少爷,进一步凑上去,手往袖中一收,变出一叠青底黄纹纸张来,正是光明皇朝发行、几乎整个大陆都通行的货币,他身子微微一侧,挡住众人的目光,然后讨好地看着少年人。

    “唔……”少年人看着一大叠纸钞,每张面值千元,怕有数十张之多,不由眼前一亮,伸手接过,往怀里一揣,又道:“好吧,既然都是自家人,快走吧,这件事我可以当作没看到。不过你家这位恐怕最近恐怕不能留在狼城了,得避一避。”

    “一切都听郭少的,”管家心中一喜:“老奴马上告知老爷,连夜便让人把少爷送回帝都老家去。”

    “这些你不用说与我听,行了行了,快走快走。”高个儿少年挥挥手,像赶苍蝇一样驱逐道。

    “那这边的事——”

    “放心吧,狼城这么大,少个把人不会有人关心的。”高个儿少年手腕一转,出现一个装着透明液体的小瓶,小瓶上写着阴森森地三个红字——“化尸水”。

    管家只瞧得脸上一阵抽搐,赶紧带人扭头就走。

    看着众人远去,高个儿少年掏出那叠印着光明皇朝皇帝头像的纸币,在手上甩了甩,朝巷子里喊了一声:“行了!起来啦,人已经走远了。”

    顿时,仿佛诈尸一般,刚才还气息全无,躺在地上的身影一跃而起,被笑嘻嘻的矮胖少年搂住走了过来。

    叫做郭少的高个儿少年将钱分成三份,笑道:“兄弟们,刘督察家还真是豪富啊,就一管家出门身上都带这么多钱,不敲他一笔简直天理难容啊,这下发了。阿恒,把你那面具拿掉,简直丑爆了”

    只见刚才装死的少年在脸上一抹,坑坑洼洼的黝黑皮肤消失不见了,露出光滑洁白的肤色,原本仿佛空洞一样眼睛也一下子迸发出星辰一般的光彩,他看着高个儿少年手中的钞票,嘴角一弯,顿时出现一个浅浅的酒窝,当真是一个漂亮的少年郎。美中不足的是明明光泽黑亮的头发,此刻却像个鸡窝一样顶着,还有那粗布衣裳上面全是脏脏的脚印。

    “阿恒,你这门既扛揍又装死的功夫堪称一门绝学啊。”胖胖的少年嬉笑道。

    “你想学?”阿恒斜睨着胖子。

    胖子连连摆手:“算了算了,这种催人泪下的神功绝学还是你自个儿留着吧,太辛酸啦!”

    这个十七岁的少年,正是十年前跟随月无影来到狼城隐居的阿恒,经过郭子忠的安排,他们现在已经是光明皇朝的合法公民,至于真正的身份,只有当今光明皇、北疆总督郭子忠、中央军总督伯鲁上将才知晓。只不过,另外两个人似乎也已经把他遗忘了一般,几乎是不管不问。

    “拿来!”阿恒伸手抢过一叠钞票,还真是收入颇丰啊,两万多呢,够普通人家四五年的生活开销了,他朝另外两个少年摆摆手,“我先走了。”

    “阿恒,你答应这次我帮了你,就做我小弟的。”高个儿少年在身后喊道。

    “再说吧——”阿恒无可无不可地挥挥手,慢慢走远了。

    “大哥,都十年了,你为什么还是坚持要收阿恒作小弟啊?”一直一副憨憨傻傻模样的矮胖少年小楼问道。

    高个儿少年鄙夷地看着矮胖少年,拍拍他肩膀,道:“唉!你呀,就是没有上进心,我不收小弟,谁叫你二哥呢?更何况我有种感觉,有阿恒那样的小弟,我们的格调也能稍稍高那么一点。”高个儿少年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也是啊,不过阿恒好像说过,收他做小弟的都没啥好下场——”矮胖少年聂诺道。

    “放心,我命硬得很!”高个儿少年满不在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