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血色婚礼(16)

凉风薄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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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上午,刑警队。

    “顾队,张辉的表弟郭广财已经找到了,郭广财是个烂赌鬼,在老家欠了一堆赌债,为了躲债才跑到贺宁,据郭广财说,大约三个礼拜前,通过中间人,他拿到了一笔钱,对方说要租张辉的房子。”

    那间房子,正是藏匿陆凯尸体的地方。

    “郭广财和中间人都没有见过那个人,对方很谨慎,联络用的手机号也已经停机了,查不到线索,”郁南抬手按了按太阳穴,继续说,“婚礼前一晚和婚礼当天上午,郭广财和中间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应该没有疑点。”

    说完,他又揉了揉眉心,眼里还泛着红血丝,似乎前一晚没有睡好。

    顾靖扬点点头,没有说话。

    郭广财是这个案子的最后一环,但不是关键点。

    “我和顾队去盛昌集团见过叶信辉,”阮夏看了看沉默的顾靖扬,主动开了口,“我们约的时间是下午两点,但是叶信辉好像猜到我们会提前到,一点半就出来了。”

    然而实际上,阮夏和顾靖扬一点二十分到达盛昌集团,并且见了叶信辉的总助,正好打了十分钟的时间差。

    “叶信辉承认了自己结过婚,”阮夏蹙着眉,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两年前,他和盛昌董事王庆宗的女儿王悦办了结婚手续,但是在婚礼之前,王悦抑郁症复发,割腕自杀。”

    “所以在那之后,没什么人知道他已经结婚了。”话音刚落,她又补了一句,“这是叶信辉的说法,至于婚戒,叶信辉说是因为怀念王悦,所以,在岳父王庆宗的面前,还会戴着戒指。”

    “叶信辉这套路真是深,”梁诚冷哼一声,神色质疑,“陆凯和王悦,都是死于办了结婚手续之后,婚宴之前,而且他们的另一半,还在搞地下情,这难道就只是个巧合?”

    “你们想想,办完了结婚手续,一方死了,另一方就能继承遗产。更何况盛昌集团和陆家是什么家底?叶信辉结了个别人都不知道的婚,就能摇身一变,成了盛昌的老总,周梓苑就更别提了,她还怀着孕呢,她婆婆就算再不喜欢她,至少她现在把局面稳住了,将来陆家这块饼,迟早也会被叶信辉给吞了。”

    “要我说,不管是两年前王悦的死,还是现在陆凯被杀,叶信辉肯定都脱不了关系。”梁诚信心十足,下了结论。

    叶信辉因为利益和婚外情,杀害陆凯。

    这个结论,把一切拉回原点——这正是刑警队最初的假设,可惜苦无证据,现如今,情况仍然没丝毫改变。

    周遭的气氛,像演奏至高.潮的交响乐,突然中断,让人猝不及防。

    过了好半晌,这样的沉默最终由阮夏打破。

    “对了,小久告诉我,伴郎团四年前彼此就认识,但是之后的两年彻底断了联系,直到两年前,邓仲明因为他二哥公司的官司,通过周岳认识陆凯,之后伴郎团四个人又开始重新联系。”阮夏昨晚接到顾久的电话,得知这些信息时还很奇怪,顾久怎么会去查伴郎团的事情。

    可阮夏太了解顾久的性子,顾久不愿说的事,怎么也没办法从她嘴里撬出来,干脆作罢。

    听到顾久的名字,郁南忽然抬眸,却没接话。

    “还有,小久让我留意吴智,”阮夏敲了敲额头,试图理清思路,“可能是我之前跟她提过吴智,让她想到什么。而且,我总觉得吴智在隐瞒什么,又想暗示什么,他和伴郎团其他三个人都格格不入,邓仲明很明显看不起他,至于叶信辉和周岳,也几乎不会提起他。吴智的出身也好、性格也罢,跟伴郎团其他三个包括陆凯都不是一路人,偏偏又成了陆凯的伴郎,你们不觉得奇怪么?”

    阮夏说话的同时,顾靖扬已经在白板上留下了几个关键词。

    他的字很漂亮,刚劲有力,连笔很少,却不显呆板。

    最后,他左手腕动了动,在白板上圈出两个关键词。

    四年前、吴智。

    “吴智并没有融入其他几人的圈子,但是又成了伴郎团的一员;至于伴郎团,彼此切断联系两年,再次来往的交集点是陆凯,说明……”顾靖扬说着,用力点了点刚刚圈出的两个地方。

    阮夏眼眸一亮,脱口而出,“四年前肯定发生了什么,把伴郎团四个人绑在了一起,但是这件事情不能让别人知道,所以他们四个切断了联系!”

    “吴智在伴郎团里处于最劣势的地位,所以是我们最好的突破口。”原本一言不发的郁南,也终于来了精神。

    *

    陆凯的案子,总算有了突破口,然而就在顾靖扬让郁南和阮夏着手去查伴郎团这几年的来往情况时,突发一段令人意外的小插曲。

    下午两点。

    阮夏和顾靖扬比约定的时间早了一会儿到咖啡厅,随便点了杯咖啡之后,阮夏扭头看了看窗外,“程聿舟是刑辩律师,我记得伴郎团几个人都没涉及过刑事案,跟他应该没什么交集吧,他对于伴郎团会有什么线索提供?而且如果他知道什么,为什么之前不说?”

    话音未落,阮夏余光已经瞥见不远处走来的身影。

    从落座到点头打招呼,这个过程不过两三秒。

    “四年前,在对面会所门口,我和伴郎团打过照面,”程聿舟很快切入正题,依旧是低沉的烟嗓,说话间他转头,视线投向了对面的私人会所——淮岳会。

    “一共是两次,两次都是邓仲明、周岳和叶信辉走在前面,吴智跟在后面。”

    其中一次,是他和朋友刚从会所里出来,和伴郎团打了照面;另一次,是他等人打电话时恰巧遇见伴郎团,持续的时间都不长。

    “你是白天还是晚上看见的?”阮夏问。

    “晚上。”

    “时间隔了这么久,而且是晚上,你确定两次看见的都是伴郎团四个人?一个都没有错?”阮夏有些疑虑。

    不排除程聿舟的确记忆力出众,可是一来,时间相隔太久;二来,晚上光线不好,只是打个照面的功夫,程聿舟就能将四个人的样貌记得清清楚楚?

    “而且你确定,他们四个人当时互相熟悉?并不是恰好走在一起?刚才你也说了,吴智是走在最后的,说不定只是巧合?”

    气氛有片刻的僵持,因为阮夏连珠炮般的发问。

    “第一次是在13年4月,那天晚上周岳告诉其他三个人,今天过来的几个女孩,是师大音乐系的,邓仲明说他喜欢嫩的,之前的已经玩腻了,叶信辉当时用左手推了一下眼镜没说话,吴智一直看着周岳和邓仲明赔笑,但是从始至终没看过叶信辉;第二次是13年6月……”

    程聿舟语速不急不缓,将四年前两次撞见伴郎团的过程,完整还原出来。

    甚至,就连每个人习惯性的小动作,他也没漏掉。

    “你怎么可能做到,记得这么清楚……”阮夏听到最后,嘴巴微微张着,惊得几乎快要说不出话来。

    反观顾靖扬,却一脸平静,似乎对于这一幕,早就习以为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