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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精疲力尽地在墙角半躺下来,闭着眼睛,抹掉额头的汗水。此时他多么希望立刻回到他租住的小公寓,那张硬邦邦的木板床现在像是铺满天鹅绒一样充满吸引力。
经理看见他这副累得脱力的样子,骂道:“那边不是有凳子坐?”
“坐着不如躺着舒服。”他咕哝道。
经理便不再理会了。铅字版虽然已经排完,但还得检查有没有错漏,需要集中精神。
保罗的脖子和右手酸胀得厉害。印刷工坊刚刚接了一个大单,有人要印一本书。他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不是因为感兴趣,只为了干活。因为他的工作,就是按照书稿的内容,把活字一个个排好。这本在他看来很是无聊的文集,按照作者的要求,还要有插画;版画工正在忙着按照原画雕版。
“有没有错?”眼瞅着经理把铅字版看完,他深吸一口气问。正确率越高的,他今天的工钱也越高。
经理白了他一眼:“着急什么,才粗粗看了一遍。”
又仔细看了两三遍,果然挑出几个拼错的词。
保罗垂头丧气。只好安慰自己,连着排了一个早上,眼都花了,出错也没办法。
经理已经走到压印机旁,冲着一个工人吼起来:“轻点,别把纸弄破了!”
总有一两个毛躁的新手,不晓得对待宝贵的纸张要小心翼翼。铅字可以重复使用,墨水则非常便宜,只有纸张是真的很贵,通常由作者或者印书人自己按照印量提供,所以坏一张少一张,工坊就得照价赔一张;这笔开销自然会落到弄坏纸张的工人头上。虽然经理骂骂咧咧态度不好,却是出于一片好心。
这位经理比一年前的那个强多了,保罗想。
他12岁起就在这家工坊给前任经理当学徒,那时的老板也不是现在这位。
最开始生意非常地好,仿佛一夕之间所有巴黎人都学会看书了一样,印刷量几乎是每个月都在翻倍。印东西来钱快,看在眼里的人多了,像是苍蝇闻到臭鸡蛋,工坊的数量也在以差不多相同的倍数增加,很快就超过了印刷量。
生意渐渐变差,但也还能维持下去。三年前,老板在赌场输了个精光,工坊濒临破产。
保罗一点也不伤心。
父母为他凑钱,让他当上学徒,是指望将来有一门手艺;但随着保罗年岁渐长,他已经看得很清楚了:他的师父根本没打算让哪个学徒继承他的衣钵,而只是将他们当做不需要付工钱的廉价工人而已;否则怎么会一直只让他们做最重复最无聊、完全不需要动脑的活儿?
为了不让父母担心,在寄回家的信里,他什么也没提,只说一切都好。
如果说学徒生涯里他有什么收获的话,那就是学会了认字和写字。有一次抽空回家,他曾经兴致勃勃地想教他们也习字,但他们总说脑子笨,学不了,怎么劝都没用。直到现在,他们还是要请附近教堂里的神父帮他们读信。
没想到情况很快有了转机;工坊被一位大老板给买了下来,而经理也换成了现在这位;至于工坊里的工人,新老板说了,以自愿为原则,去留都由自己决定。
保罗决定不跟师父一起离开,留下来说不定会有别的机会呢?
很快,他就因为识字而被换到了排版的岗位上,再也不用重复千篇一律地扑墨、压印工作了。
本来排版也未必需要认字——只要对照原稿形状,不知道怎么念也无所谓——原先工坊里就是这么安排的;不过新经理说,会拼写的人更不容易出错,能提高效率;结果真的像他说的那样。
“上帝啊,算我求你,”经理双手叉腰,冲着一个一脸睡意的新手喊,“皮特,行行好,用用你的脑袋,别把手指往绞盘靠。你绝对不会想看到断掉一截血肉模糊的手指,因为我见过,所以我知道。”
——他总是有吼不完的事。
这位头发半百的先生精力充沛得不像是那个年纪的人。保罗很是好奇,他见过那位新老板吗?
不是会时不时来查看工作情况的那位老绅士,而是真正的老板。他曾经无意中听到两人的谈话,用“她”和敬称来称呼老板,所以那一定是一位出身高贵的女士。
或许还跟新王后关系密切——他这么猜,是因为一年以来巴黎最流行的“王储妃南巡故事”是这个工坊首先开始印刷的。虽然都是没有经过国王批准的一本本薄薄的小册子,却不妨碍人们传阅的热情。
工坊每次只印一篇短篇,故事比他原先听过的还精彩曲折,用词用句简单易懂,还有那么些颜色——要想卖得好,你总得加点露骨的描写——但是,当然这些污秽的东西绝对跟王储妃无关。
工坊从来不会为同一篇短篇印第二版,而是用另一个新故事接替——这些故事都是那位老绅士带来的。
“再印会亏本的。”经理说。
翻印这种小册子非常容易,不过几天,你就会发现盗版到处都是。
后来干脆出现了模仿的故事——放在后世,就是山寨——同样以王储妃(现在是王后了)一行人在各地巡游时发生的事为主线,情节更粗糙,语言更低俗,描写更露骨,甚至不避讳王储妃。那些写王储妃同维耶尔神父、或者博伊队长(有时是三人一起)花式滚床单的小册子卖得尤其好;保罗看到的时候气得想要撕烂本子。
哪怕他也会津津有味地看其它船g戏段落,但涉及到他心目中正义善良智慧化身的女神,就是不行。
“别发呆了!快来倒水!”经理喊道。
他抬头一看,有客人上门了。他忙送上水,躲在门后边偷看。
从穿着打扮,他猜测是一位贵族或者中产阶级的仆人。他提着一个小手提箱子,从里面拿出一沓不太厚的稿纸。
“我可敬的女主人想要印一本书。”
猜对了!但该不会又是一本无聊的文集吧?最好是诗集,字数少些。
经理更关心的是专业问题:“万分荣幸为您和您的女主人服务!请问要印多少?”
“50本。”
这个数量相当少。经理不得不告诉对方,印刷费会更贵一些。
耳濡目染的,保罗也知道一点。这种情况通常是作者想要少量印一些,拿去分发给亲友,或者在是沙龙里传阅,都的只是为了收藏,有的则是为了先听取他们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正式印刷。
等拿到稿件,他才发现这是小说集。
“《贞德的冒险:尚贝里谜案》?难道是历史小说?”
——不是。
原来它写的是,贞德被污蔑成女巫烧死后,上了天堂;神仁慈地赐予她一个愿望,贞德表示,希望能再一次守护法兰西。于是上帝让她带着记忆降生在某个不可考的年代的一个大贵族家中。带着前生的愿望,她带着忠诚的侍女、勇敢的侍卫,与不放心她的家庭教师一起,踏遍法兰西各地,路见不平时拔刀相助——
保罗至少读了三遍。不只是因为文辞优美,也不只是因为前所未见的破案情节,更是因为这太明显了:虽然用的是贞德转生的名义,但原型是谁,连猜都不用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