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瑗

李树清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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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瑗(993年~1059年),中国北宋学者、教育家。字翼之。泰州海陵郡如皋县人。原籍陕西安定堡,门人学者称他为安定先生。他在如皋和湖州的藏书讲学处称做安定书院。20岁起北上泰山,同孙复(992年~1057年)、石介(1005年~1045年)一起读书,专心致志,各有成就。学者称做“三先生”,而以胡瑗的学生最盛。苦读十年后,胡瑗南归,私设讲坛,传授经学。从43岁起,先后在苏州郡学和湖州州学,坚持教育工作20多年。44岁时,曾到开封参与更定雅乐。研究钟律,制成钟磬等乐器,一度充任秘书省校书郎。晚年曾任国子监直讲和主持太学。

    十年苦读

    胡瑗自幼聪敏好学,7岁能文,13岁通晓五经。乡邻视为奇才,对胡讷说:“此子乃伟器,非常儿也!”胡瑗读书勤奋,好学上进,且志向远大,常以圣贤自任,曾与孙复、石介等同学在山东泰山栖真观求学深造,一心只读圣贤书,十年不归。他为了不让心志受到干扰,每当拆开家书,见有“平安”二字即投入山涧不再展读。在此期间,他“食不甘味,宿不安枕” ,刻苦钻研学问,为以后从事教育打下坚实基础。30岁开外的胡瑗从山东回到家乡,当上了一名塾师,并在泰州城内华佗庙旁的经武祠(今江苏省泰州中学民营初中部内)讲学。

    景祐元年(1034年),42岁的胡瑗开始到苏州一带传授经术。二年,苏州郡守范仲淹奏请创建苏州郡学,聘请胡瑗担任郡学教授。三年二月,朝廷诏人校定钟律,经范仲淹推荐,胡瑗赴京师开封,更定雅乐,撰写《景祐乐府奏议》。45岁~47岁,胡瑗在任苏州府学教授期间,严立学规,“苏学为诸郡倡”。康定元年(1040年)八月,宋仁宗派范仲淹守西北边陲延州(今陕西延安市),时年48岁的胡瑗又由范仲淹推荐任陕西丹州(今陕西宜川县)军事推官,参与幕府军事谋划,并撰《武学规矩》,建议国家大兴武学,以抵御外部侵略。庆历元年(1041年),胡瑗父亲去世,遂辞密州(今山东诸城)观察推官,回家乡奔丧。二年,他又出任保宁(今浙江金华)节度推官。同年,又就湖州知州滕宗谅聘请,主持湖州州学。四年,朝廷在京师开封建立太学,派专人赴湖州总结胡瑗教学经验,后取先生“苏湖教法”为太学令。此时胡瑗被征为太子中舍,不久,便以殿中丞致仕。皇祐二年(1050年)十一月,朝廷更定雅乐,仍诏胡瑗参与其事。他与阮逸等同心协力,在司马光和范景仁的支持下,花三年时间完成。五年,他和阮逸合作撰就《皇祐新乐图记》三卷。在此期间,胡瑗又被朝廷任命为光禄寺丞、国子监直讲,主持太学讲坛。嘉祐元年(1056年),64岁的胡瑗晋升为太子中允、天章阁侍学、管勾太学。四年,胡瑗虽年事已高,但仍坚持刻苦读书,勤奋教学。他不仅主持太学教务,兼任国子监直讲,还辅导皇上“日侍启沃万言”,终因积劳成疾,卧床不起,难以上朝,经仁宗皇帝恩准,以太常博士官衔东归,赴杭州长子胡康任所养病。临行时送行队伍“百里不绝,时以为荣”。不久病故,终年67岁,赐谥“文昭”。

    从事教育

    胡瑗毕生从事教育,先后在泰州、苏州、湖州和京师太学执教三十年左右,受教育者不下数千人,对教育事业作出了很大贡献。胡瑗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很有特色和首创精神,不愧为一代宗师。他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成就,经受了千年历史检验,依然熠熠生辉。概言之,大致有以下八个方面:

    ㈠注重教育,培养人才

    胡瑗在《松滋县学记》中开宗明义地说:“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教化之所本者在学校。”他从 “致天下之治”的政治目的出发,揭示了人才、教化、学校之间的内在联系,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一是为什么要重视教育。胡瑗认为,治理好国家关键在人才,人才要通过教育培养。二是如何办教育的问题。他认为,一要“师儒”,就是以孔孟之道管理和从事教育;二要普及教育于“民”;三要地方行政长官兴办学校。

    在封建社会中,人民处于无权状态,封建政权内部的监督机制有名无实,各级官吏的政治道德、文化素质对于吏治的好坏、人民负担的轻重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培养真正的人才对封建社会的长治久安有着现实意义。北宋初期,教化不兴,风俗偷薄,当时的科举制度崇尚声律浮华,以诗赋取土,社会上普遍存在着“苟趋禄利”、轻“教化”、重“取土”的风气,且各地又没有建立学校。为了培养真正合格的致治之才,胡瑗认为必须建立“敦尚行实”的学校,这种“立学教人”的主张在当时是有进步意义的。

    ㈡力纠时弊,以体为本

    在宋仁宗明道、宝元时期,为了纠正取士不以“体用为本”,只讲究诗词歌赋、学校教育思想,主张以培养通经致用的人才作为教育的根本目的。胡瑗在答宋神宗问时说:“臣闻圣人之道,有体、有文、有用。君臣父子,仁义礼乐,历世不可变者,其体也;举而措之天下,能润泽斯民,归于皇极者,其用也。”很清楚,“体”是指君臣父子,仁义礼乐,是封建社会的基本道德标准;“用”是指掌握运用这个基本道德标准去治理国家。也就是说,教育不能只是为了科举考试,获取功名,而是培养出既精通儒学经典,又能在实践中运用的人才。胡瑗为贯彻“明体达用”思想,作出很大努力并取得成功,开创了宋代理学先河。同时他又将“明体达用”的思想,渗透到教育改革之中,成为他从事教育改革和实践的理论基础。

    ㈢改革教育,分科教学

    胡瑗为了贯彻“明体达用”的教育思想,在中国教育史上首先创立了分斋教学的制度。他设立经义和治事二斋,依据学生的才能、兴趣志向施教。经义主要学习六经;治事又分为治民、讲武、堰水(水利)和历算等科。凡人治事斋的学生每人选一个主科,同时加选一个副科。另外还附设小学。这种大胆尝试,即使学生能领悟圣人经典义理,又能学到实际应用的本领,胜任行政、军事、水利等专门性工作。实践证明,这种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是非常有效和成功的,培养了一批学有专长的人才。如长于经义之学的孙觉、朱临、倪天隐等,长于政事的范纯仁(范仲淹之子)、钱公辅等,长于文艺的钱藻、腾元发等,长于军事的苗授、卢秉等,还有长于水利的刘彝等人。

    ㈣普及教育,主张办学

    面对宋初“轻教育”学风不正的状况,胡瑗还运用历史对比的方法,着重阐述了“师儒”和“兴校”的重要性。他说: “学校之兴莫过于三代,而三代之兴莫过于周。大司徒以六德、六行六艺教万民而宾兴之。纠其有言异者诛,行异者禁。其所言者皆法言,所行者皆德行。”当时宋代官学有两种:一是中央官学,二是地方官学(即州县二学)。庆历四年(1044年),在第一次兴学运动之前,中央官学生员很少,绝大多数为官宦子弟;地方官学,只有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宋真宗准允曲阜先圣庙立学,并赐额“应天府书院”,是为州县办学之始,余则寥若晨星。于是胡瑗大声疾呼“弘教化而致之民者在郡邑之任”,不仅是对地方行政官员的强烈呼吁,也是对宋朝统治者的忠告。胡瑗主张“广设庠序之教”,大兴地方官学,它不仅可以使人才“继踵而出”,更为重要的可以“正以民心”,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以达到太平盛世之目的。故庆历四年四月,宋仁宗采纳范仲淹的建议,开天章阁,与大臣们讨论扶 振兴的良策,慨然下诏全国,要各州、县都要兴办学校。这与胡瑗倡导的“以仁义礼乐为学”、“致天下之治”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㈤探索新路,言传身教

    胡瑗在苏、湖执教的二十年间,亲手制订了一系列教育规章制度。如学校作息规定:一般上午讲解经义,课后复读500遍;下午讲解历史,复读100遍;晚上讲解子书,复读300遍。他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注意言传身教,并规定师生之间的礼节,自己常常“以身先之”,盛夏之季,他也整天公服端坐堂上,决不稍懈。有一次,学生徐积初次见胡瑗,头稍稍有些偏了,他就直呼“头容直”。这使徐积从中受到教育,时刻警示自己不仅要仪态端庄,更应该注意自己的心也要正直。同时,他又十分关心学生的生活,如学生安涛患了痼疾,他慈父般地给予关照,学生非常感动,说先生之爱如同冬天的太阳。

    在规章明、要求严的情况下,胡瑗的弟子“皆循循循雅饬”,“衣冠容止,往往相类”,外人一看就知道是胡瑗的弟子。据统计,他的学生有1700多名。胡氏这种独特的学风与校风,先施行于苏、湖,后旅行于太学,并使此规章制度经皇上批准,在全国推广,可见其影响之大,效果之好。他的这套教学规章,与后来朱熹所订的《白鹿洞学规》前后辉映,同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的重要文献。

    ㈥注意教育,提高素质

    胡瑗十分强调学生要有一个好的身体。他经常教导学生在吃饱饭以后,不要立即伏案读书,这样做将有害于身体健康。他要求学生要适当参加体育锻炼,平时要学会“射箭”、“ 投壶”和其他各项游乐活动。在重视德育、智育的前提下,他也注重音乐教育,注意用音乐来陶冶学生的精神情操。如在各种考试之后,他常与学生们会于“肯善堂”歌诗奏乐,至夜始散。在平时,诸斋亦常有弦歌声达于户外,致使路人也驻足倾听。胡瑗提倡体、美、音乐教育,这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不能不算是一大开拓创新。

    ㈦提倡社会实践,开展游历考察活动胡瑗在教学中除重视书本教育外,同时还组织学生到外野外、到各地游历名山大川,并把此项活动列入教程之中,做到让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统一。他认为:“学者只守一乡,则滞于一曲,隘吝卑陋。必游四方,尽见人情物态,南北风俗,山川气象,以广其闻见,则有益于学者矣。”故他曾亲率诸弟子自湖州游关中,上至陕西潼关关门,回顾黄河抱潼关,委蛇汹涌,而太华、中条环拥其前,一览数千里,形势雄张。他慨然曰:“此可以言山川矣。学者其可不见之哉!”由此证明胡瑗反对闭户读书,主张接触实践,了解社会,浏览名山大川,以开拓胸襟视野,让书本知识与客观实际相结合,有利于实现他的教育目的——真培养出“明体达用”的致治之才。同时也一语道破了知识来源于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真谛。

    ㈧实行太学“寄宿制”

    宋代起初规定太学学生不能住宿,主要因为太学右侧是御书阁,消防工作特别重要,每到夜半时分,宿舍里的灯烛要全部熄灭,实行“火禁”。嘉祐元年(1056年),胡瑗与孙复主持太学,他们为了让学生有较多的时间过集体生活,请求有关部门放宽火禁,如发生意外,概由他俩负责。此后太学就实行“寄宿制”。每晚由师生轮流值班,督促火烛小心。同时规定学生每月放假四次,其余时间皆留校住宿。每日起身、就寝以鸣鼓为号,进出校门必须请假,平时也不准随意会客和离校。这种寄宿生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延伸到州、县之学,在今日的学校中还直沿袭使用,且日臻完备。综观胡瑗教育生涯,他的确留下了丰富且可行的教育制度和教学经验,并作出了巨大贡献。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他自强不息、艰苦创业、以苦为乐、终身教育的敬业奉献精神,而且可以看到他勤勉好学、求真务实、力纠时弊、锐意改革的创新勇气。同时,还可以看到他淡泊名利、忧国忧民、躬行力践、诲人不倦的高尚品质。

    思想倾向

    胡瑗不仅是著名的古代教育家,而且是杰出的思想家。他独特的教育理论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皆源于其学术思想的深厚造诣。他的学术思想内涵丰富,主要根源于《周易》一书。

    易学为讲天人之道、讲万物变易法则的学问。胡瑗的《周易口义》是他的学生倪天隐根据先生口述整理而顾。其特点是大胆疑经,自立新解。据统计,胡瑗仅在《周易口义》一书中,疑经的地方就有10多处;在《洪范口义》中,也纠正了许多不合理的注解。据《宋元学案》记载,胡瑗“日升堂讲《易》,音韵高朗,旨意明白,众皆大服”。丁宝书在《安定言行录》中引用胡瑗学生王得臣的话说:胡瑗为国子直讲,“朝廷命主太学,时千余士,日讲《易》,予执经在诸生列,先生每引当世之事明之。”毫无疑问,胡瑗是宋初易学的权威,是一位开源发蒙、鼓动风气的人物,也是宋代义理易学的创立者。清人全祖望亦在《宋元学案》中追根溯源地说:“宋世学术之盛,安定、泰山为之先河。”

    胡瑗的安民之道,一在求贤用贤,二在养民教民。他以为,君王再能干贤明,若无贤臣辅佐,则“倡而无知,令而无从”,虽有仁义爱民的欲望,亦无法施行仁政于天下。因此,胡瑗说,“天下之广,生灵之众,一贤不可独治,故必群贤并进于朝廷,则可大行其道。”广纳天下群贤,一可佐君施行仁政,二可辅君增广视听,三可致君无为而治。当然,这里所说之“民”,不过是统治阶级的左臣右相。但他倡导在州县办官员学,则是从教育培养地方基层民众入手,努力提高他们素质。尤其胡瑗在《周易口义》中“论民本”时说:“不以一己为忧乐,所忧者天下,所乐者天下。”这与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其实是一致的。

    胡瑗还提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他在讲授“三礼”(《周礼》、《仪礼》、《礼记》)时,因其中所记载的礼仪器物久已失传,无形象教学之具供学生观摩,就自制挂图,悬于讲堂之上,让学生直观,以增强学生的记忆力和理解力。另外,还组织学生走出课堂,到远近地区去游历考察,观名山大川,开阔学生视野,做到书本知识和社会实践的统一。

    宋代著名思想家朱熹把古代圣贤名流的“嘉言善行”汇集起来,编成《小学》一书,作为儿童读本,其中就详细记录了胡瑗一生的教学活动和事迹,认为可作“百世之法”。南宋书院举起,宋宝庆二年(1226年),泰州在胡瑗讲学之处,亦创办了“安定讲堂”。明代学士程敏政断言:“自秦汉以来,师道之立,未有过瑗者。”明嘉靖九年(1530年)世宗正式以胡瑗从祀,尊称为“先儒胡子”。泰州亦在“安定讲堂”之地,建立胡公祠,纪念胡瑗先贤,清乾隆五年(1740年)改称“胡公书院”。嘉庆二年(1797年),胡公祠移至泰州岳墩南麓,现存祠三间,列为泰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清初学者黄宗羲直接继承了胡瑗“明体达用”的衣钵,开创学贵践履的经世致用新学风,其实质就是胡瑗倡导的“实学论”。胡瑗的教育理论与实践,不仅示范于当时,而且也垂法于后世,在中国教育史上树起了一座丰碑。无怪乎他的名字和“苏湖教法”为人们所熟知,且享有很高的声誉。当代研究胡瑗及其教育方法的不乏其人,国外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学者均涉足此领域,当代出版的《中外著名教育家小传》、《中国历史大辞典》、《中国人名大辞典》、《中国历代思想家》、《中国大百科全书》、《辞海》、《辞源》等权威性著作,对胡瑗都列有专条,翔实介绍。当然,胡瑗毕竟是封建社会的学者和教育家,其思想与行为不可能不打上封建统治阶级的烙印。然而,历史地、公允地评价,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诚可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胡瑗一生著作不少,有由门人编录的《周易口义》、《洪范口义》、《论语说》和《春秋说》;有他同阮逸合著的《皇□新乐图记》,还有丁宝书辑的《安定言行录》。其他著作如《尚书全书》、《春秋意义》、《中庸义》、《景□乐府奏议》、《皇□乐府奏议》等,都已散失。《学政条约》和《武学规矩》等两部教育专著,也都失传。(沈灌群)饮,醉倒不去眠君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