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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察觉到的是梅茜,她哭个不停。母亲病倒的时候,梅茜才一个月大,因此她跟我一起挤在我那张窄窄的小床上,与我们的兄弟同住在一间没有窗户的小屋里。那间小屋如此幽暗,我说不清眼盲是否正是这种感觉——无所不在的空虚。在此之前,我曾经这么揣摩过很多次。我几乎看不清弟弟们的身影,只能感觉到他们不时翻个身,却并没有醒过来。地上铺了一张草垫子,六岁的双胞胎多米尼克和詹姆斯正双双睡在草垫上,挤作一团取暖呢。
我背靠着墙壁,坐在小床上,按妈妈教的办法搂着梅茜,让她伏在我的肩上。我千方百计地哄她,把以前管用的招数全都用上了:轻抚她的后背,用两根手指刮刮她的鼻梁,轻声在她耳边哼起父亲最喜欢的歌——《我那歌唱的小鸟》:我听见黑鹂吟唱,也听见画眉与红雀;但没有一只鸟儿的歌喉比得上你那么甜美,我那歌唱的小鸟。可惜梅茜尖叫得更大声了,小身子一阵接一阵地抽搐。
当时梅茜已经十八个月了,却轻得像捆破布。她出生才刚刚几个星期,妈妈就发烧病倒了,再也无法给她喂奶,所以我们用温糖水和文火熬成的碎燕麦凑合着喂她,有钱的时候再买点牛奶给她。我们全都很瘦。能下肚的东西实在不多;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几乎只有嚼不动的土豆,掺在寡淡的清汤里。即使在身体最好的时候,妈妈的厨艺也很够呛,有些日子她压根儿懒得动手。在我学会做饭之前,我们不止一次把土豆从罐头里倒出来直接吃掉。
我们离开爱尔兰西海岸的家已经两年了。那里的生活也很艰辛,我们的爸爸接二连三地找了一串工作,又丢了一串工作,其中没一份能养活我们一家子。我们住在戈尔韦郡一个名叫金瓦拉的小村庄里,住的是一所丁点小的石屋,室内还没有暖气。左邻右舍一个个争先恐后地拥向美国。据传闻,那儿的橘子有马铃薯大小,灿烂晴空下麦浪滚滚,洁净又干爽的木头房子里配备着水电装置,工作多得像树上的累累果实。爸爸的父母和姐妹东拼西凑攒齐了我们一家五口越洋航行的费用,算是最后一次再帮我们家一把(也有可能是为了免得我们一天到晚让他们操心)。于是在一个暖融融的春日,我们一家登上了开往埃利斯岛9的艾格尼丝·波琳号。我们与未来的唯一纽带是写在纸上的一个名字,登船时父亲把这张字迹龙飞凤舞的字条塞进了衬衫口袋。名字的主人是个十年前移民过去的男人。据他在金瓦拉的亲戚们声称,此人目前在纽约经营一家体面的餐馆。
尽管我家一直住在海边小村里,家人中间却没有哪个坐过船,更别提在茫茫大海里航行的船只了。除了我那体健如牛的弟弟多米尼克,我们其他人在航行途中都经常病倒。妈妈的处境更加糟糕,上船后她才发现又怀了孩子,几乎吃不下任何东西。即使如此,当我站在甲板上,站在我们那间又黑又挤的统舱舱房前方,望着艾格尼丝·波琳号在油腻腻的海水中劈波斩浪时,依然觉得振奋不已。当然啦,我想,我们会在美国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抵达纽约港的那个清晨雾气森森,阴霾万里。弟弟们跟我一起站在栏杆旁,眯起眼睛望着蒙蒙的雨丝。自由女神像就在离码头不远的地方,我们却几乎看不清它朦胧的轮廓。我们被赶进了长队,接受检查和质询,接着有人盖上章,把我们跟几百个移民一起放了进去。在我听来,那数百个移民嘴里的话活像农场里牲畜的嘶鸣。
我并没有看见滚滚麦浪,也没有看见大个儿的橘子。我们乘坐一艘渡轮到了曼哈顿岛,走上大街。妈妈和我被行李压得步履蹒跚,双胞胎吵着要我们抱,爸爸的两只胳膊下各夹着一只手提箱,一只手攥着地图,另一只手则捏着皱巴巴的纸条,上面写着他母亲龙飞凤舞的草书:“马克·弗兰纳里,德兰西街爱尔兰玫瑰店”。迷路了几次之后,爸爸干脆把地图丢到了一旁,开始向街上的行人问路。他们多半没答话就走开了,其中一个还往地上吐了口唾沫,脸上满是厌恶的表情。最后我们终于找到了那个地方,那是家爱尔兰酒吧,跟戈尔韦郡后街小巷里最不上台面的酒吧一样破。
爸爸进了酒吧,妈妈和家里的孩子则在人行道上等。雨已经停了,湿漉漉的街道上腾起缕缕雾气,飘进潮乎乎的空气中。我们身穿湿衣服站着,挠着结痂的头(都怪船上的虱子,简直跟晕船症一样躲不开),汗水和灰尘害得我们身上黏糊糊的。我们的脚被新鞋磨出了水泡:出发之前,祖母给我们买了新鞋,但妈妈非让我们等到踏上美国土地的那一刻再穿。除了眼前这家蹩脚的翻版爱尔兰酒吧,这片新大陆跟我们想象的那个世界没有半点相似之处。
马克·弗兰纳里已经收到了他姐姐写来的信,正在等我们抵达。他雇我爸爸当了洗碗工,又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小区。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地方:窄街上密密麻麻地挤满了高高的砖楼,四处人头攒动。他知道有间公寓要出租,租金一个月十美金,就在伊丽莎白街一栋五层公寓楼的三楼。他把我们带到公寓楼门口,我们一家便跟着波兰籍房东卡明斯基先生走过一段铺了地砖的过道,上了楼梯,带着行李在热浪和黑暗中挣扎;与此同时,房东先生却喋喋不休地念叨着爱干净、有礼貌、人勤快是何等美德,而他显然很怀疑我们身上是否有这些美德。“我对爱尔兰人没什么偏见,只要你们不惹祸就行。”他用洪亮的声音告诉我们。我偷偷瞥了瞥爸爸的面孔,却望见一种从未见过的表情,但我顿时恍然大悟:爸爸已经发现了一件事——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只要他张嘴讲话,人们就不会给他什么好脸色。这个发现让爸爸大吃一惊。
房东把我们的新家叫作车厢式公寓住宅:房间一间连着一间,活像火车车厢。其中一头是我父母那间丁点小的卧室,屋里有一扇窗,正对着另一栋大楼的背面。紧挨着的是我、梅茜及兄弟们合住的屋子,接着是厨房,随后是前厅,厅里还有两扇窗户,俯瞰着繁忙的街道。卡明斯基先生拉了拉厨房金属天花板上垂下的一条绳,一个灯泡随之洒下了光亮,苍白的光影映照着伤痕累累的木桌、煤气炉,还有一个污渍斑斑的小水槽,水槽上的龙头可以放出冷水。我们与邻居合用的卫生间则在公寓门外的走廊里。房东告诉我们,邻居是一对姓夏茨曼的德国夫妇,没有子女。“他们一点也不吵,也希望你们不要吵。”他说着皱皱眉:我的弟弟们整天不肯安生,正在互相推搡对方闹着玩呢。
尽管房东瞧不上我们,房间黑漆漆的,周围闷热难当,还充斥着我这乡下人从没听过的各种奇声怪响,我的心中却还是涌起了一缕希冀。我环顾着家里的四间屋,看上去我们一家确实像有了一个新的开始,将金瓦拉的种种煎熬抛在了身后:那种渗入骨髓的潮气,可怜巴巴挤死人的小屋,还有我爸爸酗酒的毛病。刚才我提过这一点吗?正因为这个恶习,每一点每一滴成就都化成了泡影。但在这里,爸爸会得到一份工作;只要拉拉绳就会有光,只要拧拧把手就会有水。就在门外,在一个压根儿不潮湿的走廊里,我们还有马桶和浴缸呢!无论多么微茫,这终归是一线希望,通向一个新的开始。
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一点渲染了我的这段记忆,是我现在的年纪呢,还是我当时的年纪?离开金瓦拉时,我七岁;梅茜哭个不停的那天晚上,我九岁。那一晚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甚至超过远离故土。八十二年过去了,她的哭号依然在我耳边萦绕。如果当时我留心查一查她哭号的原因,而不是一心设法安抚她,那就好了。如果当时我真的留心查了她哭号的原因,那该有多好。
我是如此害怕我们的生活会再次支离破碎,因此千方百计不去理睬那些最让我心惊的事:尽管到了异国,爸爸的酒瘾却一点也没变;妈妈不时心情低落,大发雷霆。他们两人一天到晚争执不休。我盼望一切安好。我把梅茜搂到胸口,在她耳边轻声低唱,想让她安静下来,但没有一只鸟儿的歌喉比得上你那么甜美,我那歌唱的小鸟……等到梅茜终于不再出声时,我总算松了一口气。但我压根儿没有料到,其实当时的梅茜正在示警,提醒我们大祸将至,但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纽约,1929年
[英]克里斯蒂娜贝克克兰(Kline, C.B.) / 著投票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