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利字当头

婆娑忍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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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有了马文芳,农庄大小事务,再也不用方小宝操心。

    河渠分段建闸,兴办养殖场,培育果木树……一项项改造工程,有条不紊进行。

    马文芳很有能力。小到治理虫害,大到水利工程,样样精通。不止方小宝打心里佩服,农庄上下人员对于这位新管事,也是佩服到五体投地。

    方小宝毫不怀疑,自己捡到了宝。有马文芳这位得力助手,他日子过得很清闲,很舒服……甚至闲到无事可做。

    天生骨子里面流淌着不安分的血液。方小宝闲着蛋疼,决定给自己找些事情做做。

    在马文芳接手农庄事务一个星期后。他打着前往城区集市采购的旗号,带上四头黑獒,独自驾车外出。

    傍晚返回的时候。物资没采购多少,黑獒崽子带回来一群。

    没错!就是一群!

    或许是环境原因,诞生于灾劫后的星兽,大多繁殖能力都很强。黑獒也不例外。

    方小宝扔下张彪,独自驾车带着四头黑獒出门,当然是为了方便利用溯流之泉,催生已经怀孕的母獒,诞下幼崽。

    有马文芳这位管事,各项工程如火如荼进行,相信用不了多久,经过改造的农庄就能快速步入发展轨道。

    农庄发展中,防卫需要加强。培育黑獒充实护守力量,这是方小宝既定计划之一。

    在积攒足够溯流之泉过后。他立刻着手实施。

    两头母獒很给力。溯流之泉滋润下,白毛顺利生了一窝幼崽,足有十二只之多。另一头母獒‘高小姐’也不怂,诞下十只幼崽。

    当方小宝见到一团团肉呼呼的小家伙,内心兴奋,无法形容。过后,他利用早准备好的一车肉骨头,外加积攒下来的溯流之泉,直接将这群小家伙催生成半大獒崽。

    返回农庄的时候。四头成年黑獒领头,一群獒崽子跟在后面。大队伍浩浩荡荡,气势十足。

    农庄所有人员见了,都是惊得合不拢嘴。包括张彪和马文芳,也是如此。

    早已想好说辞,方小宝对手下宣称,自己运气太好了,刚到城区集市就撞见售卖獒崽子的驯兽师。并且对方急需用钱,自己只花了六万金元,就买下二十二只獒崽子。

    对于方小宝所说情况,手下没人怀疑,因为在他们心中,东家连雷劈概率的八星彩都能独中五注大奖,运气好是理所当然。

    两名得力助手反应各不相同。张彪就是大小孩,瞅见一个个长得圆滚滚的獒崽子,乐得合不拢嘴。用他的话来说,以后有玩伴了。

    至于马文芳,从农庄发展大局着想,相劝方小宝转手卖掉一部分獒崽子。这样的话,农庄不用因为豢养獒崽子增加负担,同时还能小赚一笔。

    这回方小宝没听马文芳建议。好不容易培育出一群忠实打手,他才舍不得转让出售。

    “农庄如果缺钱,河渠还有不少鱼货,起网捕捞拿去卖了就是……至于这些獒崽子,都是守护咱家产业不可多得的帮手,绝对不能转手卖掉!”

    这是方小宝给出的理由。

    东家坚持。马文芳也不好再多说些什么,继续埋头苦干,下决心要让农庄尽快出效益,步入正轨。

    因为这样,才能养得起农庄所有人,包括食量惊人花费巨大的獒崽子,给东家减轻负担。

    至于方小宝,从那日以后,再也不会闲着蛋疼。没事训练獒崽子,看看书,长长见识。日子过得很充实。

    这天清晨。

    山地果林,枝叶繁盛,在晨曦露水沐浴下,吞吐草木清香,显得格外静谧。

    山顶别墅却是另一番景象。

    一群獒崽子整齐列队。在四头成年黑獒带领下,一个个叼着狗食盆,摇着小尾巴,排队领餐。

    伙夫张彪,助手周姐,拖着推车拉来四大桶香喷喷的肉骨头。在不远处的红丹果树下,方小宝斜靠在躺椅上,手拿一本外壳泛黄的书籍,正在聚精会神阅读。

    “小的们,都给彪哥排好队,谁不听话,早餐没得吃啊!”

    张彪大呼小喝的声音传来。落在方小宝耳中,让他嘴角不自觉泛出一抹笑意。

    獒崽子很听话。有它们父母做榜样,精心调教下,一个个循规蹈矩,善解人意。除了开始几天,方小宝亲手喂养,过后这项重任就交给了张彪。

    张彪就是一大小孩。如果换成别的任务,或许还不情不愿。让他喂养黑獒一大家子,兴趣十足。

    很享受指令下达,一群黑獒乖乖服从的感觉,乐此不疲。张彪甚至改了睡懒觉的坏毛病,准时准点起床,喂养黑獒吃早餐。

    而方小宝倒想睡懒觉,只是每天早晨就被张彪大呼小叫的声音吵醒,睡不着,索性起床看书。

    书是马文芳带来的孤本。不属于当今古氏皇朝,而是几百年前人类文明遗留的书籍。

    当然,经历几百年光阴,纸张再好的书籍也不可能完整保存下来。大多都是后人临摹撰写的拓本。

    这类古籍在市面少有流传。但马文芳家中藏有不少,从他入职第二天开始,就带来送给方小宝借阅。

    方小宝很喜欢看书。特别是有关‘前朝’文明的孤本小说。就拿手中这本快要看完的来说,就非常合乎他的口味。

    说来也巧,这本书主角名字竟然跟他一模一样,也叫小宝,并且出身经历都有雷同之处。

    方小宝从拿到手开始,日以继夜,看得滋滋有味。对于其中故事情节,更是达到沉迷的境界。

    “东家!”

    就在方小宝聚精会神阅读这本小说大结局的时候。耳边传来马文芳的喊声。抬头望去,这位不知何时来到,面带微笑站在旁边。

    马文芳很有能力。为此,方小宝这东家也不吝啬,除了高薪,还有专车接送等丰厚待遇。

    早出晚归。马文芳天天如此,可以看得出,他是个很顾家的男人。

    “文芳,就剩两页了,等会啊!”

    知道马文芳大清早过来,肯定有事。但方小宝看书正在兴头上,故事大结局,不看完心痒难耐。

    “东家请便,我来就是看看这两棵红丹果树的生长情况!”

    马文芳笑着说出此话。随后便不打扰,开始围着两棵红丹果树,仔细观察起来。

    也就五六分钟。

    方小宝抬起头来,长长吁了口气。书已经看完,内容虽然情节曲折、描写细腻,但对结尾部分不太满意。

    “东家,这本《鹿鼎记》可还精彩?”马文芳笑着走来。

    “还行!就是结尾不咋地,还有主人公的行事风格……说实话,令人不敢恭维!”方小宝撇了撇嘴说。

    马文芳深感赞同:“出身市井,虽有好机遇,却无深远眼光和大胸襟,执迷于钱财女色,终究难成气候!”

    方小宝摇了摇头,却给出不一样的评价,“贪财好色并不足影响大局,关键是他本非忠义之人,却执着于一个‘义’字,放着大把好牌烂在手中……结果,两边不讨好,只能落得归隐山林的下场!”

    话到这里,他望向马文芳,兴致勃勃又道:“这还算他运气好,或者说,执笔者赋予主角光环,容他带着妻儿归隐……若在现实里面,这种情况绝不会发生,他早被皇帝砍了头!”

    马文芳听了微笑点头,过后想了想,忽然问出一句:“东家,如果换成是你,该如何取舍?”

    “这很简单!”

    方小宝坐起身子,笑嘻嘻给出四个字,另立门户。若他是书中主角,会牢牢把握住机会,先从皇帝手中捞足好处,过后带着手下兄弟,招兵买马,自立门户。

    “皇帝掌控下的时局并非乱世,相反国泰民安,百姓生活富足。如果另立门户的话……恐怕很难发展壮大!”马文芳给出不同意见。

    “这好办!”

    方小宝望着这位,嘿嘿道:“代表皇帝的势力本属少数异族,主角可以利用对方信任,瞅机会干掉他……这样一来,在群龙无首的情况下,时局必然大乱。此时主角只要竖起‘驱逐异族’大旗,揭竿而起,别说称王称候,运气好打下整座江山都有可能!”

    这是方小宝真实想法。落在马文芳耳中,让他明显一愣。

    “东家别忘了,他们可是好朋友,好兄弟!”

    再次望向方小宝,马文芳神色明显古怪起来。

    “兄弟?”

    方小宝一声轻笑。脑海不自觉想起死鬼郑杰,心中对这两个字,竟然说不出的反感。

    “利字当头,所谓兄弟之情……在我看来,连个屁都不算!”

    马文芳抬头望去,这位小东家说出此话后,稚嫩脸庞满是自嘲,不禁心中一动:“东家,难道你……”

    “亲身体会!”

    方小宝接口,摇头叹了口气,“别提这些扫兴的事,想起来我心里就不舒服!”

    马文芳默然。他对小东家的情况很了解,也知道对方原本是一偏僻小城的流民,可以想象到,经历过许多自己不曾经历的苦难。

    如今心态不正常,也在情理中。

    “东家!”

    想到这里,马文芳转移话题,眼瞅方小宝手中书籍,微笑说:“这本书作者在前朝被人称为文坛大师,精通武侠传记,除了这本《鹿鼎记》,还有十四本著作……东家如有兴趣,属下可以拿来给您消磨打发时间!”

    方小宝听后眼神一亮:“好!全部拿来!”他很喜欢武侠传记类小说,特别是这本书的作者,笔下描写的人物细腻生动,情节曲折,绝对是值得拜读的好书。

    “全拿来恐怕不行……得需要几天!”

    马文芳笑着解释。此书作者另外十四本著作,他家也没有收藏。但曾经拜读过,因此可以花些时间默写出来,一本本交给方小宝。

    “一本书这么多字……文芳,你都能记得?”方小宝满脸惊奇。

    马文芳愣了愣神,过后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笑着说:“读过很多遍,每本书情节都在这里面,一字不落可能做不到,但大致内容应该能默写出来!”

    方小宝听后满脸佩服,伸出拇指赞道:“你牛!”

    “做我们这行,记性必须得好……职业原因,东家过奖了!”

    马文芳很是谦逊。不过当他说出这番看似合理的解释过后,额头竟然微微冒出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