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同居?同租!

血手仁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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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时范惠美收摊很晚,晚饭都是提前做好,带上和嘟嘟在外面吃,这几天她碰上点麻烦,这才早早的收摊回来。

    范惠美的二层小楼临街,楼后面是个小院,她的小餐车就停在那里。

    陈长庚下午为叶诗涵熬药的时候,顺便给自己熬了一锅药膳,他在市场买了一只老母鸡,加了各种药材,去医院的时候放在小火上炖着,这时候正是汤鲜肉烂,香气四溢。

    因为没有合适的主药,这锅药膳虽然味道鲜美,可是蕴含的灵力却没多少了,比鱼王差的远,普通人也能喝,还不至于补坏身子。

    嘟嘟一进门,就从陈长庚身上跳下来,抽动着小鼻子,奶声奶气的说:“好香啊,妈妈,咱们家来田螺姑娘了,帮咱们做饭呢!”

    范惠美一边收拾餐车,一边笑了起来,有女儿陪着,在外面受再多委屈,吃再多苦,她都不怕。

    “嘟嘟,没有田螺姑娘,是陈叔叔做的鸡汤,你要不要喝?”

    陈长庚弯着腰,捏了捏嘟嘟的小鼻子,逗的小姑娘直皱眉头。

    “要喝,这么香,陈叔叔你真厉害!”

    小孩子没有太多心机,心里想什么,嘴上就说什么。

    陈长庚关了火,找来嘟嘟专用的小碗,给她盛了一碗鸡汤,里面还加了两个鸡翅膀。

    范惠美连说不好意思,可陈长庚这人最是爽快,又念叨范惠美深夜等自己回家的好,自然不会在乎这点药膳,说今晚他请客,让母女俩尝尝自己的手艺。

    两个大人还在客气,嘟嘟已经坐在餐桌旁吹着气,用小勺挖着鸡汤喝,喝上一口,还似小大人一般哈上一口气,说:“太好喝了,陈叔叔你真棒!”

    见女儿爱喝,范惠美不再客气,下厨蒸了一锅米饭,又炒了几个菜,这才热热闹闹的围着餐桌坐下,一家三口一样吃起了晚饭。

    换了家居服的范惠美一身曲线若隐若现,陈长庚见了不由自主想起昨晚看到的那一抹白腻,眼神忍不住的直朝人家胸口上瞟。

    范惠美倒是没发现,她见嘟嘟吃的香甜,就在一边不停地劝女儿要多吃蔬菜,不能只喝鸡汤吃鸡肉。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有个软糯可人的声音在外面叫:“范大姐,范大姐,在家吗?”

    范惠美赶紧站起身,冲陈长庚笑了笑说:“今天中午有人来看房,也是一中的学生,订下来要住的,估计是搬家来了。”

    打开门,从外面进了一个戴着眼镜的美女,有十六七岁,一副乖乖女的模样,就是胸口有点夸张,丝毫不比身材丰满的范惠美差。

    陈长庚抬头一看,这女孩他认识,也是陵田一中校花榜上前几名的美女,高二文科班的尹晓晓,号称文科校花。

    相互介绍认识之后,范惠美就招呼尹晓晓一起吃饭,尹晓晓本来打算拒绝的,可是陈长庚做的药膳鸡汤实在是在过鲜美,小姑娘最终没有抵抗住诱惑力,半推半就的喝了一碗鸡汤。

    陈长庚买回来的砂锅很大,饶是两大一小三个女人敞开了肚子喝,一锅鸡汤也只消耗下去三分之一不到,就在众人都摸着肚皮看着剩下的鸡汤和饭菜直说可惜的时候,陈长庚开始了他的表演。

    半锅米饭,四个炒菜,外加多半锅鸡汤,全都被他吞进肚子里。

    嘟嘟盯着一扫而光的餐桌,瞪着大眼睛冲范惠美说:“妈妈妈妈,我以后好好吃饭,长大了能不能像陈叔叔一样能吃?陈叔叔太厉害了!”

    虽然大家都知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可是,陈长庚也太能吃了吧?

    范惠美还好点,新来的尹晓晓则暗暗咂舌,自己这个同租同学,也太强悍了,去参加大胃王比赛都够格!

    洗碗收拾这些事自然被范惠美和尹晓晓包了,陈长庚拍了拍肚子,说了一声自己去温习功课,转身就进了房间。

    回到房间,陈长庚盘膝坐在床上,胸口随着呼吸的频率不断起伏,竟然透着一股说不清楚却非常和谐的韵律。

    体内灵气流转,丹田上方的元符不停轻颤,肚子里的药膳慢慢转化为一丝丝灵力,涌进元符,最后转化为一滴滴金色的灵液滴落进丹田。

    过了半晌,陈长庚满足的吐出一口浊气,只觉得丹田之中又充裕了几分,再这么吃上几锅药膳,估计就能尝试着冲击一下练气三层。

    而帮着范惠美收拾餐桌的尹晓晓却暗暗撇嘴,陈长庚的大名陵田一中谁人不知?温习功课?呵呵,骗鬼去吧!

    饶是尹晓晓是个一心只顾学习的乖乖女,却也听说过陈长庚的事迹,一个被人欺负都不敢反抗的弱鸡学渣,他要能主动学习,太阳不得从西面升起啊?不想干活就明说嘛,找什么烂理由?

    陈长庚暴打刘元、过目不忘的事迹只有高一三班的学生最清楚,高一其他班级的学生隐隐约约听说过一点,信不信的还在两可之间,至于高二高三,大家对他的印象不可避免的还停留在弱鸡学渣的形象上。

    仿佛是印证尹晓晓的猜想,吸收完灵力的陈长庚从房间出来,一头扎进了卫生间去洗澡,刚刚他可出了不少的臭汗。

    撇撇嘴,尹晓晓对陈长庚这个合租同学非常不感冒,虽然刚刚范大姐说那锅好喝到不像话的鸡汤是他熬的。

    第二天一早,陈长庚和尹晓晓一同出门,不想被住在附近的同学看见,于是文科校花和陈长庚这个无能的垃圾同居的消息,开始在陵田一中的学生中慢慢传播。

    当然,这些话没人会当着尹晓晓的面说,这位学霸校花一直蒙在鼓里,要不然,估计她会一刀劈死陈长庚明志啊!

    话说经过李记野生大鱼坊事件之后,冷佳文和卢思琪两个小姑娘内心都不平静。

    冷佳文好说,本来就被陈长庚救过一次,内心深处的想法没人知道,可是她对陈长庚不由自主想要亲近的念头,那是如何也打消不掉的。

    不过因为家庭原因,她是不可能主动追求陈长庚的,甚至连谈恋爱,都很困难。

    至于卢思琪这位大家眼里的乖乖女,也不可避免的被陈长庚吸引了。

    在卢思琪的心里,现在的陈长庚,犹如夜空中的一轮明月,其他男生和他相比,完全只能充当一闪一闪的星星,这两者之间的差别可就大了。

    或许陈长庚以前很苦逼,让人看不起,可正是有这样的过去,才让他如今的崭露头角,更加有对比性。

    卢思琪知道,在自己被青龙哥挟持的时候,陈长庚冲上来救人的那一刻,自己就喜欢上了对方。

    这种感情虽然有些朦胧,却纯洁无比,不会夹杂功利的因素在里面。

    不过,卢思琪自然也能看出来冷佳文对陈长庚的感情不一般,毕竟她和冷佳文相处将近一年了,小女生凑在一起,相互之间的性格习惯之类的东西,那是没有秘密可言的。

    和自己的闺蜜相比,卢思琪知道自己没什么优势,她算是个小美女,可是和冷佳文一比,顿时相形见绌,至于家世之类的东西,更是天差地远。

    那么,这种情况下,想要和闺蜜竞争一下,只能主动出击了。

    于是当卢思琪装作分享秘密似的向冷佳文说起,自己好像喜欢上了陈长庚的时候,冷校花的内心是极度纠结的。

    “佳文,你是不是也喜欢陈长庚?”

    “啊,没有的,再说,我家里也不会同意的。”

    “这样啊,那我就没什么压力了,我要倒追陈长庚!佳文,我觉得现在的陈长庚,绝对算得上最优秀男生中的一个,趁大家都没发现他的好,我先下手为强,等到大家都知道他的好之后,恐怕他身边会有不少女生追,那个时候,我就没有优势了,对吧?”

    “嗯,肯定的。”

    “身为闺蜜,你支持不支持我?”

    “啊,支持。”

    天知道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冷佳文的内心是什么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