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这龙江一州,只有一个王!

不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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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倩倩恍如落入了一种匪夷所思的幻觉之中!

    怕是想象力如何丰富,也不会想到,身边这位老同学,竟然就是擎天的大老板!

    而就在她神色急剧变得夸张之时,秦未央已经转身看向了她,“怎么不认识了?”

    “我……我,我先前那些话,都是乱说的,您,您别见外啊!”

    孙倩倩紧张的要死。

    先前,她还想要给秦未央介绍离异的闺蜜,介绍富婆,还在炫耀所谓的上流生活,此刻才发现,这一切真是愚蠢至极!

    更是班门弄斧!

    人家金口一张,就将金悦大厦从白家手中夺走了。

    此等手段,骇人听闻!

    她摆在秦未央的面前,蝼蚁罢了,先前居然还感觉高对方一头,处处显摆挤兑!

    好在秦未央闻言,就笑了。

    并没一丝生气的样子。

    “想当年,我记得有次考试,还是你偷偷让我抄了试卷,现如今你我见面,即便身份不同,我仍认你这个同学,赏你一场富贵又如何?”

    “安排新的采购经理,然后跟我这个老同学谈下合作,在合理的价位上,我希望她的老公成为唯一的供货商。”

    两句话,就定了乾坤!

    抬手赏富贵,一言赐横财!

    孙倩倩当即激动的身子发抖,面色潮红,都不知该说什么感谢的话了。

    怕是绝对没想到,自己今日不仅没倒霉,还鸿运照头了!

    而秦未央却仍旧一副淡然的样子。

    这一切,对于他这位玉龙大司马而言,真如鸡毛蒜皮的小事,随后李青安排人将张迅带下去接受调查,又立即安排了可靠的人接手采购部。

    孙倩倩作为秦未央要照顾的老同学,自然被采购部的新经理视为了贵人,热情无比的领去了一边商谈合作。

    余下人,便与秦未央去了会议室,开始磋商慈善基金的事情。

    ……

    大夏王朝建立至今六十载,想当年金戈铁马之中,气吞万里如虎,横扫天下贼寇,外抗诸多强敌,将分崩离析的疆土再次聚拢,完成一统。

    而今疆域共计三十州,一州辖地辽阔至极。

    州之下便是府,府之下便是县。

    州府县是大夏王朝巩固统治的三级管理制度。

    临川府所在龙江洲,乃为江中之地富饶区域,如临川府一般的繁华城市,不在少数,如此而来龙江洲手握大权的刺史,自是身份尊贵无比,封疆大吏般虎视天下。

    年关将至,刺史本应忙碌于各种公务之中,梳理一州的功绩,筹划来年各府衙发展路线,但此刻,却非也。

    龙江洲刺史长孙瑾瑜,以年末巡查为由,自龙江府出,半月途经四大府,今夜正在云城之地,软玉温香中,醉生梦死。

    外面寒风如刀,然刺史大人下榻处,却歌舞升平,纸醉金迷。

    在龙江洲,长孙瑾瑜就是一王。

    天高皇帝远,又经他八年经营,龙江洲内,他想要什么,都是唾手可得,谁人能拒?

    一番梨花压海棠之后,年轻的名媛,扭动曼妙柳腰而去,那红木大床之上的长孙瑾瑜,端起高脚杯,喝了一小口红酒。

    很快,一名年轻的女官走入。

    见到一地狼藉的卫生纸,女官脸色微红,却不敢眼中流露半分异动,“大人,洛都宇文家将那人的资料发了过来。”

    “我要的东西,可曾到?”

    长孙瑾瑜问道。

    “前夜就已经送来,乃为青铜长剑,华丽至极,气势逼人,剑身中间有浅槽,下端刻有孟德之剑四字小篆,属下已经找业界大师鉴赏过,说乃是真品。”

    女官如实道。

    长孙瑾瑜闻言,顿时面生悦然,“宇文千古还算识趣,否则老子真不会帮他去杀一个黄口小儿,既然曹操剑到手,那我便顺道去一次临川府吧。”

    “那需要大人裁决的人,名曰秦未央,资料有些分量。”

    “什么背景?”

    “……西北境内最大的王,万里疆主。”

    女官低头,似有些紧张。

    毕竟大夏王朝建国之后,公开册封的疆主,屈指可数,其中拥有万里称谓的,更是仅有一人!那便是西北境内,万里疆主秦未央!

    当朝重臣,战功显赫!

    其实直到女官看资料时,才惊愕发现,宇文千古让主子杀的人,竟就是这尊赫赫万里疆主!

    她怎能,神经不绷紧?

    可等她抬头,小心朝主子看去,才发现,对方竟神色泰然自若,且嘴角浮现了一丝轻笑。

    当下不由有些不解。

    “原来是他,手下败将也,你去吧,告诉宇文家,我既然敢要孟德剑,就敢帮他取了秦未央项上人头。”

    说完长孙瑾瑜起身,白衣披在修长的身形之上,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眼神渐迷离,似如穿越时空,回到了过往。

    那年,西北昆仑军入龙江州。

    前往汉中增援。

    十万急行军,龙江府外扎营,一眼望去,浩荡如万马,聚拢如群山,扑面的血勇之气如凛冽的大风!

    按照兵部之令,沿途州府需负责急行军粮草,以免延误计划,让汉中贼寇成势。

    但,那年长孙瑾瑜刚大兴土木,以恢复大汉荣光为由,兴建了一连串大型宫殿,表面打着旅游经济的噱头,实则暗地里做了自己的行宫。

    奢侈之举亏空一州财库。

    哪有闲钱,给路过的昆仑军享用?

    就是本州用度,都有些捉襟见肘了。

    于是乎,长孙瑾瑜将陈米烂菜腐肉,送去了昆仑军营地,记得那时也是冬日,行宫暖适,何管城外十万兵。

    随后,兵营怒声四起,险些引发哗变。

    最终,是秦未央金令到,束缚了将士,压下了所有怒火,随后忍饥挨饿远赴汉中……

    今时今日想起,长孙瑾瑜不会感到半分不堪,反更是洋洋得意,暗道即便你是西北之王,到了龙江,也不过是一条虫。

    昔日十万军,都被我羞辱!

    寒冬日,忍饥挨饿!

    万般怒火口中咽!

    此番,我亲至,独面你一人,任你绝世将星,又能如何?

    这龙江一州,只有一个王!

    那便是,我!

    阴笑伴红酒,月下吟长诗,孟德剑来,他似乎见到了来日,自己入盛都述职,官位高升的一幕。

    帝统年老,少帝初成。

    大统交替,权臣博弈!

    一番风雨就要来。

    像极了上一朝落幕前的凄美。

    若杀了西北境内的王,他长孙瑾瑜就能独领风骚,盛都之中那群见不得秦未央的人,应是鼓掌奏乐,不得不高看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