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花灯会上佳人笑(二)

燕子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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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毓秀从前总是喜欢与婢女偷着出府,糖人她也爱吃,可惜每次握着糖人回去都会被母亲责骂一番。十二岁的时候,她偷偷让回乡探亲的婢女从外头带了糖人回来,却被母亲见到,却被母亲罚跪了一整夜,大周氏言她是钟家的小姐,是不该吃这样的东西,会折了身份。她跪在祠堂里,始终想不明白凭什么钟家的女儿就不能吃糖人,虽到天大亮的时候她也没想明白,可自那以后,她时刻都记着自己是钟府的女儿,再不去碰那些。

    魏渊见毓秀盯着摊子上的糖人分了神,从未想到她竟然会对这玩意儿有意思,一只手拽着她的衣袖,另一只手从腰间掏出钱袋来,转身对着卖糖人的摊主道,“给我来两串吧。”他接过糖人,递到毓秀手里,“买了便是,看了那么久,又不是吃不起。”

    毓秀愣了一下才伸手拿过糖人,魏渊明明是块木头,可每当他出这些举动的时候,又让她莫名的感动,再抬头的时候,魏渊竟笑起来,他笑得很是收敛,只嘴角稍稍上扬了些,不过真正的喜悦是藏不住的,能一眼就被别人看出来,“我可没说我想吃。”明明糖人都拿在手里了,毓秀还是嘴硬道。

    “你的表情早就出卖你了。还说不吃,不吃把手里的还给我。”魏渊自己手里也拿了根,“你先吃手里的吧,这根我帮你拿着,街上人甚多,我们再往前走些。”

    说完他又拉住毓秀往人群里走,身边人来人往,拥挤不堪,毓秀被魏渊护在身后,生怕她被莽撞之人给碰着,毕竟那可是他心尖上的宝贝。没想到手里不再抱着剑,魏渊看起来比平日亲近许多,委实比街上的男子要英俊不少,气质也更胜一筹,倒配得上出类拔萃一词。

    “前面在干什么啊,好热闹呢。”不远处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还不时传来呼叫声,毓秀被这声音引了去,抬头一瞧,尽是密密麻麻的人,什么都看不到。又沮丧起来,好不容易来了兴致想凑个热闹,哪知道这热闹还偏不给自己凑,那么多人看着就知道自己挤不进去的。

    魏渊朝着人群扎堆的地方走了两步,“在这里待着,我去看看。”他自然是发现毓秀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黯然神态,想去又望而却步,那不如自己代她去。因魏渊身形高大,轻而易举就到了人堆的最前头,毓秀站在后头老远都能见到他的头顶上飘着的发带。

    毓秀乖乖站在原地等着,直到魏渊从人堆里挤出来,被挤开的都是围观的百姓,他往人堆里一站,如同小山似的,巍然不动,仍别人怎么挤,他都是站得最稳的那个,“没什么,一群百姓在猜谜而已。”

    “猜谜?”毓秀面露喜色,早就听说逢年过节民间都有猜谜的活动,拔得头筹者还能拿到摊主准备的小玩意儿,虽不值钱,但毓秀早就想这些想了许久,就算拿不到头筹,也想体验一回民间的猜谜究竟是怎样有趣。民间有民间的好处,百姓们节日出行,想吃什么玩什么都能随心所欲,而毓秀去过最多的地方,是皇宫。在那里,凡事都得察言观色,人人都要依着皇帝的脸色说话,稍有不慎便是掉脑袋的事,毓秀自幼谨记着这道理,一直到如今,到了外头,才想像普通百姓一样过一回,她也想猜次谜,拔个头筹。

    魏渊有些为难,他虽说也读过书,识过字,可他对文人们玩得那些字眼实在提不起兴趣,或者说,他对于猜谜一窍不通,也不想在毓秀面前丢脸。

    魏渊低头道了句,“我不会猜谜。”与其等下丢脸,不如现在就坦白承认了,他不爱读书,毓秀是知道的。

    “噗”毓秀少见魏渊这副模样,倒看出几分青涩来,“谁说让你猜了,我猜还不行吗?”没想到魏渊竟如此坦诚,一点不怕自己笑话他。

    “好。”他见到毓秀脸上和笑颜,那一瞬间其实魏渊觉得,哪怕让自己扯了脸面在那些书生面前被他们讥笑,他也愿意啊。自从那时候被毓秀救回来,魏渊心里就没再想过别的,只求她这一生都平安无忧,事事如意。

    有了魏渊跟在旁边,毓秀要想挤进去也方便许多,魏渊在前头替她开路,那些无头苍蝇一样的百姓也安分地推到了两边去,谁让他魏大爷看着就不像个好招惹的主儿呢?

    刚凑到前头,毓秀就听到几个书生的声音,看起来十七八的模样,正凑在摊主的迷题前面,你一言我一语的也不懂到底在说些什么。

    毓秀从迷题上扫过去,简单的答案一目了然,难些的毓秀也能猜个大概只是心中没有把握罢了。

    “这位娘子,看你的样子,是也想来猜上一猜?”眼尖的摊主见到毓秀穿着不凡,看着就是个富贵主儿,定然是要做她的生意,笑脸迎上来,手里还掂量着两条木头手串,“娘子,我这也不做黑心的生意,你但凡是能猜出一条,这手串就归你了,娘子可还满意?”

    目光落在手串上头,分明就是民间平常的木头串子,这摊主分明是在戏弄自己,毓秀哪里忍得,自己好呆也算是个才女,一串木头串子就想把自己打发了?未免太看不起人了,“大叔,这木头串子就是今日的头筹?”毓秀瞧了瞧旁边儿站着的几个书生,一脸等着看热闹的样子,更是要猜上一条了。

    “嘁”老板长嘘一声,高声道,“小娘子,你也太瞧不起人了吧,我在这片儿摆摊也摆了二十多年,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么会拿这种东西做头筹。只不过嘛……”摊主手指拨弄着手串,讥笑道。

    “只不过什么?”毓秀接问。

    老板笑起来露出颗银牙,“只不过小娘子也只能拿到木手串了,没瞧见吗?那边儿几个公子还等着呢,挤到前面也不容易,这手串就当是送你了,小娘子还是早些回去吧,哈哈哈哈哈哈”摊主笑起来,那几个书生也跟着笑起来,前面的围观百姓见摊主取笑年轻貌美的女子,也哄笑一堂。

    “莫不是你们读书的也瞧不起人吗?”毓秀从摊主手里将木手串夺过来,“啪”地一声扯断了,木珠子散了一地,摊主冲到毓秀跟前,正想质问毓秀怎么扯断了他的东西,却装在魏渊胸口上,弹出去老远,“诶哟……我的脑袋哟……”抬头一看,吃痛地摸了摸脑门儿,又道,“我当是谁,原来是小娘子的郎君啊,怎么你家娘子弄坏了我的东西,还不许我讲道理了?”

    摊主这话一出却顿时让毓秀和魏渊红了脸,不过众人看来却无半点不妥,郎才女貌,甚是登对得很。“今日我还非要猜了,大叔,你便出题好了,答不上来,我付你十倍的手串钱,这样可好?”

    “好好好……”摊主也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女子,何况人家身边还有个人高马大的相公,除了答应她还能怎样呢?“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你若是答不上来,可别怪我让你在众人面前丢了面子。”

    毓秀瞥了魏渊一眼示意他退到身后去,接着就走到几个书生跟前,“你们刚才不是瞧不起人吗?这样,你们来出题,我来猜,大叔,你看如何?”她身形瘦削,可站在那儿就有这不同于常人的气质,书生们噤了声,便当是默认了。

    摊主求之不得,正省了自己的麻烦,这几个书生都有些能耐,想必应付区区女子也不是问题。

    “冒犯夫人了。”左边的蓝衫书生拱手道,“小生便出题了。夫人听好了。”书生清了清嗓,在地上踱步了两步,“裂一半,裳一半,夫人可知道是什么字?”

    这字谜就能难得住她了?怎么说也是自幼关在书房里长大的人儿,“不就是开裂的裂吗?公子,我说得可有错?”

    “额……”蓝衫公子哑口无言,这题虽不算难,可本来他以为对付这么个女子定是足够的,结果人家不假思索的就将谜底给说了出来,蓝衫公子面上羞红,“这题算是容易的,夫人可听听赵兄的题。”见自己考不倒毓秀,蓝衫公子又将包袱甩倒旁边的青衣公子头上。

    青衣公子以为是蓝衫公子书读得太少,嘲笑道,“王兄还真是看得起我啊。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听好了,谜题为五双,打一字。”

    短短两个字就为谜题,这青衣公子的功力想必是要比蓝衫公子要深些的,地下围观的百姓想破脑袋也没想出到底是个什么字。

    毓秀狡黠一笑,朗声道,“五双,即是十又,十又为支,不就是支吗?”青衣公子大惊失色,这字谜当初他也猜了两日才猜出来,这女子一会儿工夫就答了出来,恐怕还真是自己小瞧了她。

    “怎么样,两位服还是不服?”毓秀得意道,这些字谜她都能想得明白,摊主的脸色更是难看,这下丢了面子的可不就成了自己吗?这小丫头厉害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