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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这年的秋天,我风尘仆仆从山外回到了梨花村,是孟哥一个电话催回来的。
当时,为了找香菱方便,我已经购买了人生中的第一部手机。
回来的原因,是仙台山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事,巧燕出事儿了。
第二件大事儿,仙台山贸易公司遭遇了组建以来的第一次重创,正在遭受灭顶之灾。
二毛那小子利用商业手段,对我的蔬菜公司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攻击,仙台山风雨飘摇,老子不得不回来跟他决战。
巧燕的出现,完全是巧合,谁也没想到她会回到仙台山。
三年前,她被江老婆儿绑回家,囚禁了一个多月。
江百岸还没有回到梨花村的时候,他妹子就被老娘送到了国外。
江老婆儿之所以把亲生闺女远远支开,原因只有一个……担心我把她闺女勾搭走,担心巧燕跟她哥一样,留在仙台山成为她的劲敌。
可她还是打错了算盘,巧燕在国外生活一段时间,仍旧悄悄回到了梨花村。
那是去年的冬天,就在我苦苦寻找香菱,跟小红忙活收购L市造纸厂的时候。巧燕拎着行李下了飞机,上去了出租车。
机场距离她家不远,也就几步之遥。可女孩没有回家去见老娘,反而奔驰了五百里,踏上了仙台山的山道。
再一次回到梨花村,山村完全变了样子。
经过一场大地震的洗礼,房子塌了不少,一幢幢新房盖了起来,所有的山民全都住进了新房里。
巧燕都找不到哥哥的家了。
下去出租车,她先去了奶奶庙,奶奶庙却空了。
她又跟人打听,才知道哥哥跟嫂子一起住进了新房,学校也换了地方。
于是,女孩子直奔工厂。
当时,江百岸正在工厂的办公室忙活,门猛然推开,一个甜甜的声音喊道:“哥……。”
他抬头一瞅,立刻惊喜起来:“燕儿,妹妹啊,你咋回来啊?想死你了……。”
巧燕一下子扑过来,抱上了哥哥的脖子,身子也挂在了哥哥的身上:“哥啊,我也想死你了,抱抱……。”
妹妹见到哥哥,往往都是调皮撒娇,兄妹二人差点哭个稀里哗啦。
亲热够了,巧燕在屋子里徘徊,这儿瞅瞅,哪儿看看,一边看一边赞叹:“这就是我走后你们盖起来的工厂?真好!跟咱们当初设计得一模一样。哪儿都干干净,一尘不染。你的办公室也好酷!”
江百岸一笑:“这里也有你的功劳,当初没有你,这工厂根本建不起来。傻妹子,你还回来干啥?”
巧燕说:“哥,俺博士学位毕业了,想回来找工作,俺是来应聘的,你们厂子要俺不?”
江百岸吃一惊:“啥?你攻读了博士?”
“是呀,都拿到证书了,不信你瞅。”
女孩说着,拿出一个红本本,江百岸一瞅,有点自惭形秽。
他充其量也就是个本科毕业生,工程师。想不到妹妹竟然比他学位高得多。
这个……咋安排啊,还不愁死人?
目前的仙台山工厂,就是一帮泥腿子,博士生种白菜,不大材小用嘛?人家学的可是工商管理,国际贸易。
所以江百岸眉头一皱,特别发愁。
他说:“你难住我了,这个还真没法安排,不如等杨初九回来再说,那小子用人很有本事,一定有适合你的岗位。”
巧燕说:“好,那初九哥嘞!”
江百岸叹口气:“找他媳妇儿去了,王八蛋!这么大一个工厂甩给我,他倒放心!就是个媳妇儿迷。”
接下来,他把香菱出走的事儿,跟巧燕简单说了一遍。
巧燕的眼睛瞪大了:“想不到初九哥还是个多情种子嘞,俺要是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就好了。他对香菱嫂一往情深啊!”
江百岸怒道:“有异性没本性,难成大器!”
“那,既然初九哥不在,晚上俺住哪儿?”
江百岸说:“巧燕,要不这样,你也别闲着,等初九的功夫,干脆到学校做几天老师好了。香菱走了以后,学校正好缺个老师,你暂时给孩子们代一下课。”
巧燕噗嗤一笑,说:“好,博士生教小学生上课,还不小菜一碟?”
就这样,当天晚上,巧燕就住进了小学校的办公室,也暂时成为了小学老师。
她没有觉得屈才,反而觉得能在这样的山村当老师,别有一番味道。
偏赶上孩子们快要放假了,正在疯狂补习,准备考试过年。
这段时间,小学校是上晚自习的,晚自习正好有巧燕带。
几天以后的半夜,下课以后,三年级以上的,呼呼啦啦走个精光。
育红班到二年级,是不上晚自习的,孩子们小,大人担心出危险。
巧燕送走最后一个孩子,准备去关大门。忽然,嗖地一声,一条黑影从门口窜了过去。
虽说夜色昏暗,可她还是瞅清楚了,那是一条狼。
“啊!救命!”刚刚喊出一句,猛地,她的嘴巴就被一只健壮的小手捂住了。
那双小手非常有力气,一下把她按了下去。
巧燕瞅清楚了,那是我家的小王八蛋,杨天翼。
小天翼威风凛凛,身后背着一把铁弓,一下子将巧燕拉在了大门的背后。
“姑姑,你别动,小心有狼!”
巧燕差点没被气死,小声怒道:“小混蛋!有狼你出来干啥?也不怕被狼咬死?赶紧回家,小心你爹回来,打你屁股!”
小天翼呵呵一笑:“我爹不在,娘也没在,没人管了。”
香菱出走,我也出走,孩子在家还真的没人管了,疯了。
我爹跟我娘根本管不住他,这小子就知道玩,两个老人也只知道宠着他。
果然,外面不是一条,而是一大群狼,嗖嗖嗖,无数的狼影从学校的门口一闪而过。
那是一批刚刚狩猎回来的狼,没有袭击村子,正要返回野狼谷。
带头的,还是那条白鼻子狼王,狼群乌压压一大片,从打麦场那边嗖嗖掠过,悄无声息。足足五六十条。
巧燕吓坏了,裤子都湿了,紧紧攥着小天翼的手。
可小天翼却浑然不怕,一下子翻上了学校的拦马墙,一条狼一条狼查看,眼睛乌溜溜的,光芒四射。
巧燕怒道:“不想活了!你干啥?”
小天翼呵呵一笑:“姑姑你放心,这群狼不敢咬我的。”
“啊?为啥啊?”
孩子说:“因为我是全村狗群的首领,我手里有兵,狼瞅到我就害怕。”
巧燕几乎被弄蒙,不知道孩子说的是啥?
小天翼绝对不简单,今年刚刚六岁,育红班还没毕业,而且的确是全村狗群的首领。
仙台山四个村子,两百多户人家,大大小小有两百条狗。
自从上次一场大狼袭,村子里的狗学精了,在狼崽辛巴的带领下,开始学习各种扑咬的绝技。
三四年的时间,狗群对辛巴言听计从,一个个身经百战,凶猛异常。
辛巴的任务,就是保护村子的安全,它带领狗群,每天晚上把村子团团围住,跟狼群展开了长久的对峙。
那些狗群里有放哨狗,探路狗,还有领头狗。
两百条狗分作四队,东南西北,各自守住了村子的交通要道,并且遥相呼应,不允许任何一条狼进入。
正是因为有了狗群的严防死守,仙台山的狼才不敢随意造肆,村子里的家畜,跟村民的财产才没有被狼群攻击。
辛巴对仙台山的安定团结立下了汗马功劳。
而它最服从的人,就是小天翼。所以,小天翼是狗群的头领,狗王之王。
巧燕趴在拦马墙上,将打麦场那边的情景瞅得清清楚楚。狗群正好跟狼群走个迎面。
呼啦一下,狗群停住了脚步,狼群也停住了脚步。
那是一支跟狼群数量大约相等的狗群,守护的就是村南道路的入口。
南边的原始密林,是狼群的领地,原始密林这边是狗群的领地。
平时,大家互不干涉,井水不犯河水,狼群忽然无辜闯进村子的范围,立刻激怒了狗群。
狼崽辛巴也在其中,它如临大敌,立刻浑身一抖,身上的毛发就炸了起来。
低声一吼“哗啦!”狗群就一字排开,列出了一字长蛇阵。将狼群进去村子的道路瞬间堵死了。
狼群也吓得不轻。
这是一群疲惫不堪的狼,没有人知道它们是如何闯进打麦场的。
它们本不愿意闯进人跟狗的领地,可不知道身后有什么样的危险,将它们追得疯狂逃窜。
可能是迷了路,也可能是慌不择路才冲了过来。
但无论如何,辛巴也不会让它们向前一步。
在狗群列开长阵的同时,狼群也不由自主形成了方阵。
这个方阵十分严密,中间是幼小的狼,还有怀崽的母狼,外面是头狼跟壮狼。
而且每一条头狼跟壮狼都是头朝外,身朝里,将幼狼跟将要生产的母狼保护在了中间。
这是一种默契,大自然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传下来的默契,也是它们保护家族不被攻击的本能。
这种本能是天生的,也是与生俱来的。
打麦场里鬼火闪闪,绿光到处闪烁,分不清哪儿是狼的眼睛,哪儿是狗的眼睛。
巧燕趴在墙头上眼睛直了,浑身冷汗淋漓,不由自主抓住了小天翼的手。
可小天翼却旁若无事,嘴角一列,冲着那群狼显出了一股狡猾的微笑。
“姑姑别怕!我来保护你!”
巧燕小声怒道:“胡扯!小豆芽子,你凭啥保护我?还不把脑袋缩回去?别出声。”
天翼说:“姑姑,你不知道,那些大哥哥每天晚上下自习回家,都是我跟辛巴在保护他们的。要不然,他们不知道被狼群咬多少回了。”
“你说啥?那些下晚自习的高年级学生,都是你跟一条狗在保护?”
天翼说:“不是一条狗,是两百条狗。俺让那些狗干啥,它们就干啥?”
巧燕一声苦笑:“不亏是杨初九的儿子,杨初九是人王,你小子是狗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