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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晋江独家发表, 请勿转载谢谢! 然而, 林仙儿却不怎么想。
为什么呢?
因为龙啸云就像是留守儿童, 呸, 是留守丈夫那样,管理经营着自家生意, 顺带照顾李寻欢家里的生意, 安安分分不花心,兢兢业业感动人,这让林仙儿想到了独自一人在寒窑中苦度18年的王宝钏,等来了丈夫,等来了小三,享受了十八天幸福美好的生活就挂掉……好好一个人,十八年的苦都受了, 短短十八天莫名其妙死了,要说其中没点什么阴谋诡计,林仙儿她还真不相信。
所以,她真怕李寻欢带着只狐狸精回来,也来一出,小三成功上位,大家都称颂小三善良大度有风范,原配心里苦,却有苦说不出。
见龙啸云迟迟没有找对象的意思, 林仙儿那叫皇上不急太监急, 内心蠢蠢欲动, 再次起了给龙啸云介绍对象的心思。在此之前,她率先做出试探,挑李寻欢的毛病。
一个人存心挑另一人的毛病,鸡蛋里都能挑出骨头,毛病还不好找吗?
李寻欢的毛病还真的不好找。
林仙儿找了半天,对方一不嫖/娼,二不好赌,三不抽大烟,除了喜欢喝酒,但喝酒是毛病吗?它不是啊!江湖上混得,谁不喝酒?酒量越好,越豪杰。就是她,没事也小酌两杯。
这李寻欢生的风流俊美,文武双全,还有一个好家世,老天爷似乎对他格外偏爱,林仙儿想破脑袋,也找不到他身上的缺点。以前,她怀疑李寻欢喜欢男人,林诗音知道真相才离家出走,现在她有了新的看法——一定是李寻欢太完美了,完美的不似凡人,林诗音无法忍受比她还完美的未婚夫,离他娘的家!
林仙儿想找出李寻欢的缺点,找来找去全是优点,甚至产生这种男人打灯笼都找不着,遇到了还不得赶紧拿下,留着自己享受的想法。若不是知道李寻欢喜欢的是男人,她都意志动摇,想再去勾搭一下,使使美人计,一举拿下他。
“那李寻欢除了模样端正,武功高点,有什么好的,值得你如此念念不忘?” 最后,她只能这么说。
龙啸云道:“现在模样端正,武功高点的人已不多了。”
“甩了他。”林仙儿纤手一挥,豪气道:“改明儿给你介绍模样俊俏的小郎君,保管比李寻欢那个老男人叫你满意。”
龙啸云摇了摇头,好笑不已。
“你别摇头,我说真的。”林仙儿道:“前不久我遇到一个有意思的少年,倔强冷峻像是雪原上的孤狼,长得比李寻欢还好看,关键人家年轻,有朝气,还特有范。李寻欢会飞刀,人家也不差,使得一手凌厉绝伦的快剑,他的名字我都打听好了,叫阿飞。”
龙啸云:“……”
系统:“……”阿飞跟林仙儿相遇比较戏剧性。林仙儿“我请你喝酒。”
龙啸云陷入了良久的沉默中。
系统徐徐道:“这是把自己的官配让给你?这种精神实在感人,不然你考虑一下,放弃作者的亲儿子,跟真正的男主在一起?”
龙啸云:“……不考虑。”
他突然想到一件事:“阿飞出场早了十多年,年龄也对不上,按照书中描写,他现在估计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可是他比林仙儿还大两岁。”
系统“咦”了声,说道:“蝴蝶效应?”
龙啸云道:“或许。”
见男人不说话,林仙儿嫣然笑道:“其实,阿飞不是他真正的名字,他真名叫什么,没告诉我。他说了,等到他出名后,就有资格用自己的名字。所以,我猜到他的身世必然不简单。”
龙啸云神色复杂,林仙儿还真猜对了,阿飞的身世确实不简单,他是沈浪和白飞飞的儿子。
林仙儿眼睛一转,又道:“我明日把人请来做客,行吗?”
龙啸云道:“可以。”
林仙儿说到做到,第二天便将阿飞请到兴云庄做客。
少年约莫十五岁,剑眉星目,鼻挺唇薄,面容英俊苍白,气质冷漠,背脊像是坚韧不屈的青松挺得笔直,身体单薄瘦削而又蕴含着爆发力。
林仙儿娇笑道:“龙大哥,他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阿飞。”
说着,转脸笑盈盈看着少年,话音一转道:“你觉得我大哥这个人怎么样?”
阿飞薄唇紧抿,道:“重情重义,是条汉子。”
林仙儿道:“你的意思是看上呢?”
阿飞:“?”
林仙儿加上宾语:“看上了龙大哥。”
阿飞面色茫然,看上龙啸云是什么意思?
阿飞是个纯白如纸的少年,对人情世故并不通达,故而不理解林仙儿话中的含义,他连男人和女人的事情都不大明白,更不用说男人和男人的事。
林仙儿少不得跟他解释一番。
阿飞:“……”
他微微一惊,原来龙啸云喜欢男人,但是……
阿飞冷漠道:“我不喜欢男人。”
他是坚定的异性拥趸者。
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像相亲失败的众多少年那样被踢出兴云庄。他答应林仙儿过来做客,又岂能辜负她一番美意?林仙儿对阿飞暂时很感兴趣,又怎会撵他出门?
半月后,小住变长住。
半年后,阿飞终于跟龙啸云透露真实感情——
“请把仙儿交给我。”
少年,十五六岁就想娶老婆?
太过平顺的爱情经不起考验,只有经过风吹雨打,才能结出美味的果实。
单身狗龙啸云觉得自己还是当一回恶人,适当给他们一点考验好了。
“你有钱,有车,有房吗?”
“……”
阿飞怔了怔,道:“钱,车,房很重要?”
龙啸云道:“作为一个好男人,最基本的就是满足妻子的物质生活。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别妄想娶老婆。”
阿飞点头明白了,坚定道:“我能做到。”
江湖上时不时张贴悬赏捉人的告示,那些人大多是十恶不赦的凶徒,除去这些人,能得到一笔酬劳。阿飞是个好少年,做事脚踏实地,他没有商业头脑,也没有做买卖的银子,只好动作轻快些,身手利落些,撕下一张又一张悬赏告示。
不过以他赚钱的速度,没个三五年,还是娶不到媳妇的。以林仙儿花钱如流水的速度,估计没个三五十年,阿飞休想娶到媳妇。
林仙儿不知道是不是红娘当多了,也开始恨嫁,用自己的积蓄买了块地皮,然后拉了几个赞助商,搞了个擂台挑战赛,在龙啸云建议下,建成了巨大的可容纳上千人的圆形看台,声势浩大,第一次PK赛就邀请了江湖上不少名气响亮的人物。
阿飞一战成名!
半年下来经历过数百场打斗,赢多输少,在一次次比赛中,剑术磨炼的越发精湛凌厉。有时候遇到老奸巨猾,惯会耍诈之人,少不得吃上闷亏,便很快吸取教训,成长起来。
林仙儿看着都心疼,扑在少年怀中,柔声安慰撒娇,歪歪腻腻的让龙啸云没眼看。
经过半年的赛事,阿飞的剑术得到了非一般的锻炼,另外口袋鼓鼓的,不缺钱,代步的马车也有了,还是特宽敞华丽的,买的房子和兴云庄挨得很近,方便他窜门看仙儿。
龙啸云叹着气,在林麻子还想把女儿多留在家两年的反对声中,给两人先订个婚,大办一场。
李寻欢听闻兴云庄有喜事,开始以为龙啸云娶了妻子,后来以为娶的人是林仙儿,一时心痛难忍,气血上涌,喷出一口血,险些吓坏了管家。
待看请喜帖上手写的新人名字,愣住了。
——林仙儿、阿飞。
这阿飞是何人?
于是,管家把最近半年来,让无数人蜂拥而至的擂台赛娓娓道来,而阿飞正是其中最璀璨最闪亮的少年剑客。
李寻欢若有所思道:“这一年来,倒是错过了许多有趣的事。”
管家凝视着他嘴边的血丝,担忧道:“少爷,你没事吧?怎么突然就吐血呢?难道在外面遇到了对手,伤到了身子?不行,我还是把薛神医找来给你看看。”
“……”关心则乱的管家压根没把李寻欢的吐血跟龙啸云挂上钩,李寻欢又不好言明他这是怒急攻心,只好任由他找大夫给他看并不存在的病。
兴云庄喜气洋洋,到处都是大红色。
李寻欢下了马车,便撞见了一个又瘦又干,脸上长着麻子的中年男人,对方见了他一愣,“李大爷?”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笑道:“在下还年轻的很,算不上大爷。”
他以前不喜欢听别人叫他小李探花,现在才发觉李大爷的称呼更让人难以接受。
林麻子挠了挠头,“那叫什么?李探花?李大侠?”
李寻欢道:“什么都好,只要不叫我大爷就好。”
初春,万物生长。
门旁的迎春花已在报喜。
龙啸云走出房门,如今桃花已然盛放,一眼望去,刹那芳华。
倏忽,眼角余光扫到一个颀长挺拔的白色身影。
看着那个思念已久的俊美青年,龙啸云愣住了。
“寻欢?”他像是确认什么似的唤道。。
李寻欢微微一笑,微微蜷曲的长发被风吹起,笑容温和道:“大哥。”
龙啸云快步上前,眸中飞快掠过一丝激动之色,两只手拍在他肩头,“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以为……”
李寻欢神色也颇为激动,道:“以为我不会再回来呢?”
龙啸云摇头,凝视着他道:“我由始至终相信,你还会再回来,你还没有给我一个答案。”这一年中,他强迫自己不去关注李寻欢的行踪,仿佛这样就能少思念一点,所以根本不知道李寻欢已经回来了。
李寻欢微笑道:“是啊,我还没有给你答案。”
两人走到亭中,这里四处环水,水中漂浮着睡莲,岸边栽种着垂柳,风景甚是秀丽宜人。
这里绝对是一个说话的好地方。
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龙啸云道:“你现在可有了答案?”
李寻欢不答,只道:“家中若是没有孩子的欢声笑语,也许会很寂寞。”
龙啸云道:“只要所爱之人常伴左右,那便永远不会感到寂寞。”
李寻欢沉默了下,道:“你知道我最喜欢那一句诗吗?”
龙啸云道:“愿闻其详。”
李寻欢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原本想着与表妹成亲时,许下这个誓言,到头来让他许下誓言的人却换了人。
龙啸云怔怔看着他,沉声道:“你可想通呢?”
李寻欢道:“深思熟虑,想了一年。”
青年俊美的面容带着淡淡笑意,碧水般的眼睛温柔似水,龙啸云只觉得好似在炎炎夏日,整个人吹着海风,于海水畅游,又好似春风拂面,心里那池春水泛起点点涟漪,而后一圈圈荡开,脑海中不禁浮现一句话:“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1]”
作为贵客的龙啸云自然赏脸赴约。
林诗音毕竟是女人,不方便见外男,故而敬了龙啸云一杯,便身姿优雅地离席。
龙啸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脑海中映出一双清冷的眸子,只觉得里面折射出的冰冷寒意使他背脊发凉,直到现在仍然心有余悸。
“大哥?”见他出神,李寻欢唤了声。
“这酒倒是香醇。”龙啸云浅酌一口,心想许是他看错了,林诗音冷是冷了点,但不会露出那种眼神,他们又不是仇敌,没必要发射死亡视线进行恐吓。
李寻欢自养伤以来,在龙啸云严格的监督下,滴酒未沾,肚子里的酒虫早已馋了,修长的手执起酒壶给自己满上,见龙啸云没有出声制止,总算松了口气,将色泽清透的玉液一饮而尽,笑道:“这是表妹亲手酿制的桃花酿,就是我平日也难以喝到,今日算是沾了大哥的光。”
龙啸云瞥了他一眼,打趣道:“哪里是沾了我的光,是我沾了你的光才对。”
林诗音自己不喝酒,这桃花酿为谁所酿,还用猜吗?见青年笑容中藏不住的喜欢,龙啸云由衷希望,没有他的参合,李寻欢和林诗音能有一个好结果。
打趣人,反遭人打趣,李寻欢淡然一笑,倒也不尴尬,举杯说道:“今日一醉方休。”
酒过三巡,龙啸云已不胜酒力,有些微醺,瞧着眼睛越喝越亮的李寻欢,心中嘀咕着,这家伙酒量真好,搞不好喝到明日清晨也不会醉。
就是这样不会醉的男人,突然醉了。
龙啸云轻轻推了推他,见他没反应,正想开口叫管家,意识渐渐模糊,脑袋一垂,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
热,很热。
身体中仿佛有烈焰在燃烧,每个细胞发出渴望的叫嚣,尖叫着,嘶吼着,想要发泄着什么。龙啸云陷入半昏迷半清醒状态,想睁开眼睛醒来,四肢却如同灌了铅,无法动弹,眼皮似是粘在一起,怎么也睁不开,醒不来。
——这种感觉就像是鬼压床。
错金螭兽香炉飘出渺渺轻烟,奇异的香味在屋中扩散开来。
轻柔的好似春风般的感触落在下巴上,紧接着是嘴唇、鼻子、脸颊,铺天盖地的亲吻落了下来,有什么撬开他的唇齿,闯入口中肆意扫荡。龙啸云想将这个走错房间,对他意图不轨的混蛋踹出去,奈何身体无法活动自如,只能由着对方继续轻薄他。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炷香的时间,也许只有片刻。
龙啸云终于收回身体控制权,他毫不留情地抬腿,准备把身上的登徒子踹飞,结果付诸行动时,踹人变成了拥抱,更似有魔鬼在暗处控制他的身躯,让他理智全非,撕扯着男人的衣服,啃噬着他的嘴唇,一口咬上那纤长优美的脖颈,听着对方发出痛苦的闷哼声,身体猛然窜出热流,如同火山爆发,激烈而迅猛……
天空再次飘起了雪。
白色纸窗上映着一个纤细的身影,面无表情地看着房内翻云覆雨的两人,冷冷一笑:“莫要怪我,这是你逼我的,要怪便怪你自己……”
冷风中,青丝凌乱飞舞,那条纤细的身影毫不留恋地扬长而去。
……
龙啸云从来没感觉这样舒爽过,脚下软绵绵好似踩在云端上,身体好似泡在温泉中,意识遨游在天地,浮浮沉沉,自在逍遥。
一夜狂欢,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皆是那么的餍足。
这种感觉让他想到了前世,高考失利,当兵前的那个夜晚。
打小一块玩到大的好兄弟亲自下厨做了了一桌子美食,为他饯别,当时他还在想,这个兄弟长得好,又会持家做饭,真不知以后便宜了哪个女人。
之后他喝醉了,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睡得迷迷糊糊,感觉到有只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柔软的触感落在额头,鼻梁,最后是嘴唇,他呼吸一重,不由自主地张开嘴巴,含住那温软湿滑的舌头……
第二天,意识到昨夜发生了什么,他直接吓得落荒而逃。
当兵的两年中,认识的战友也有出双入对的,他的心态渐渐转变,不会再因为性向问题,避对方如洪水猛兽,仿佛靠近一点就被传染上什么疾病。那两年,只要一得空,他就反复思考两个问题,他的好兄弟为什么喜欢他?当日不告而别会不会伤到他?
龙啸云自认为相貌堂堂,很得女人的喜欢,而他兄弟李忆模样更是出众,从小到大,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有好几麻袋,高中那会儿,还有老师对他表白。
对方从小长得就漂亮,越大越男神,比时尚大片中的明星模特还好看。
相貌上,他没有优势。
体育方面,他兄弟十项全能,比他还行。
性格方面,他兄弟温柔、体贴、细心,比他这个“老干部”好多了。
他唯一的优势,大概是身材更加高大威武,看起来更富有男性魅力……?
所以,他兄弟到底喜欢他什么呢?高大的身材和男人味吗?
不管如何,龙啸云告诉自己以后若能遇见对方,一定要好好道歉,即便他不喜欢男人,也没办法接受他,也不能让对方产生心理阴影,从此对所有男人失去信心,孤家寡人一辈子。
后来,他去了白鹤大学当教官训练新生,在校园中再次遇到对方,才知道他兄弟正在为小时候成为医生的梦想努力着,现在已经成为医学院的一员。另外,凭借温文尔雅,绅士有礼,比明星还要耀眼的出众外貌,大受女生欢迎,被人发在网上的照片还上了头条,是广大民众公认的国民男神。
龙啸云一边为好兄弟骄傲自豪,一边思考怎样打破僵局,和他坐下来谈一谈感情问题。
结果,好兄弟比他还主动积极,当晚两人又聚了一次,在兄弟租好的房子中,敞开心扉,彼此剖析感情该何去何从,是风驰电掣的在弯道上狂奔,还是及时刹车悬崖勒马?
再然后,不知怎么的,酒后乱性睡了。
就像现在,他和李寻欢莫名其妙睡了一模一样。
龙啸云眼神复杂地看着怀中俊美的青年,很想把昨晚那个疯狂乱性的自己揪出来捅死。
酒色误人,酒后乱性,古人诚不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