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你难道不体谅

荞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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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公司刚刚步入正轨正要开始赚钱时,金融危机发生了——

    然后物流公司一下子陷入了危机中,当时几乎要跨台了。

    那时是从赌场拿的现金来周转,当时御集团的很多懂事和股东都不愿意让赌场拿钱过来,说物流就是个赔钱货,根本不值得投资。

    尤其是一些看不惯南宫御的人,直接反对,说做什么做,收人家一个件才多少钱,赌场一把就赚回来了。

    那时幸亏是陈老爷子在管理赌场,他支持了他,他顶风做案,硬是把那些人给压了下去,然后从赌场那边拿了很多钱来支持他,终于让物流公司度过了难关。

    他后来之所以对陈玉洁那么好,很大一部分是小时候陈玉洁的父亲救过他的命,另外就是陈玉洁的爷爷在他最困难几乎要担当不了御集团的总裁时支持了他

    所以,他就对陈玉洁越发的好,任何不能伤到她一点,曾经的很多年把她看成珍宝一样。

    而现在,他的御集团再次陷入金融危机,可现在管理赌场的人已经不是陈家的人了,而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南宫轩了。

    对于南宫轩,他多少是有愧疚的。

    其实小的时候,他还不懂事的时候,他是很喜欢这个弟弟的,第一次见到他,他还送了礼物给他,夸了他的眼睛长得好看。

    他记得南宫轩被带回南宫家才五岁不到的样子,父亲顶着压力,阴沉着脸把这个孩子带回来,然后告诉他,这是他的弟弟。

    那时他已经13岁了,因为个子长得快,都快来和父亲一般高了,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弟弟,看他望着茶几上的糖果,一副眼馋的样子。

    他随手抓了两块巧克力给他,同时还夸了他一句:“你的眼睛好漂亮啊,水汪汪的。”

    “轩的眼睛像他妈妈的眼睛。”

    这是父亲在旁边说话,也许是因为见他对轩没有敌意,反而还友好的抓糖给他吃,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来。

    只是,他没有想到,南宫轩到南宫家来,没有多久眼睛就失明了,其实应该是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好像说他眼睛失明是因为他自己去玩石灰什么的,然后生石灰便把他的眼睛烧伤了。

    那时的他正在念书,进入中学,学业很忙,也没有去仔细追查过究竟怎么回事,然后因为南宫轩的眼睛看不见,他一个人单独住一个地方,他和南宫轩的来往也就少了起来。

    而他渐渐长大,学业重,同时还要去公司学管理等,也没时间,所以他和南宫轩几乎没有来往了。

    再后来,等他念完书,已经是20岁了,然后父亲出了车祸,他接手了南宫家的产业,正式更名为御集团,于是也就更加的忙碌了。

    那时也知道有个弟弟,是个瞎子,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管他,他只想着要忙自己的事业,要建自己的王国。

    龙庭御园是他执意要建的,不过地皮是很早就买下的,请了专门的设计师设计,然后建了这么大一个庭院。

    记得刚搬进龙庭御园时,自己的母亲林瑞香好像是不让南宫轩搬进去住的,于是就跟他说不用帮南宫轩建房子,让他在外边住老宅好了。

    可是他想了想,还是觉得不妥,因为南宫轩是一个瞎子,一个人住老宅怎么生活?

    再说了,外边的人要是知道了,还说他南宫御连个瞎子都容不下。

    所以,他没有听母亲的话,还是把南宫轩接进了龙庭御园,只是因为母亲不喜欢他的缘故,所以他特地在离他们住处远一点的地方给他建了栋小楼,名为晨曦阁。

    真正注意到南宫轩,是夏雪瑶来了后,那时他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的女人居然会和南宫轩来往密切,而且还要用自己卖身的钱去帮他治疗眼睛。

    那是他第一次正视南宫轩的存在,他不再是自己记忆里那个要吃巧克力的小男孩子,而是一个英俊漂亮的大男孩子,他五官漂亮,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而且待人很好。

    那一次他才恍然明白,原来他的眼睛瞎了是可以治愈的,而他这么多年来,居然都没有想到要帮自己的弟弟治愈眼睛,真真是太过混账了。

    当然,再一次正式南宫轩,是和夏雪瑶分手一年后了,那一次是在那家礼服店,他带陈玉洁去试穿礼服,而南宫轩却带着夏雪瑶试穿礼服,只是南宫轩不叫南宫轩,而是自己擅自的改了个宁思远的名字。

    那一次他的记忆非常深刻,因为他站在夏雪瑶的身边,他们俩就像一对璧人一样。

    那一次,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南宫轩长大了,而且具备了和他争女人的本领。

    也是从那一次开始,他把南宫轩正式看成了大人,其实当时的南宫轩和夏雪瑶站在一起真的十分的般配,就连他都觉得他们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可惜,夏雪瑶是他南宫御的女人,而他不允许自己曾经的女人去嫁给自己的弟弟,所以,后来才有了阻止他们婚事的事情发生。

    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弟弟也会一意孤行,根本就阻止不了,就是自己的父母去了也无济于事,他依然还是坚持和夏雪瑶结婚了。

    而他那,最终扮演了畜生级别,去他们的婚礼上强行霸占了夏雪瑶,甚至把南宫轩的眼疾再次弄复发了。

    而那一次,也是他和南宫轩正式走到敌对的一次战争,从今以后,他们的关系几乎就没有融洽过,尤其是南宫轩眼疾好了回到A市发现夏雪瑶死了后,他差点拿把刀杀了他。

    而今,御集团陷入金融危机,他以为南宫轩会落井下石的,可没有想到,他还是从赌场拿钱过来,一直在帮他度过难关。

    ‘冬季恋歌’要在A市开第一场发表会了,这对于冬季恋歌和夏雪瑶来说都是重头戏,所以南宫御决定晚上去参加。

    下午忙了一个下午,就在他准备下班的时候,孟丛云却来了,这到不让林绮罗和众秘书感到惊讶,因为这已经是孟丛云这个月来第四次来公司找南宫御了。

    南宫御和孟丛云的婚事虽然说没有完全公开,可以上半公开的,毕竟孟家不会保密,而林瑞香也不会保密,所以御集团很多高层人员还是知道了。

    孟丛云手里提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南宫御觉得烦,反正她每次来手里都是提了东西的,当然了,如果没有提东西,她就不是孟丛云了。

    “以后买了东西不要提到这里来,”南宫御眉头皱紧,冷着一张脸说:“买了东西就直接提回家去不就好了,我这里又不是你展示东西的地方。”

    他又想起上次孟丛云买了衣服来这里展示,在他的休息换了一套出来给秘书们看,听秘书赞叹后又去换一套,完全把他的办公室当成T型台了,偏她又没有模特那种身材,看了只让他倒胃口。“御,我今天没有买衣服了,”孟丛云知道他已经厌烦了她买衣服来,于是赶紧申辩道:“我这都是医院老中医开的中药,这些中药都是补肾的,我现在回去就熬,你晚上回来一定要喝哦。”孟从云说话时脸

    上还带着极其暧昧的笑容,传递给他的是一种奇旋的意思。

    南宫御的脸当即黑沉了下来,他需要补肾了吗?他自己怎么不知道?他的肾貌似一向很好,而且从来都没有肾亏过好不好?

    “丛云,你赶紧回去吧,我这还有事,晚上有个应酬,”南宫御心里虽然极其的厌烦,可也还耐着性子对她说,只是想要把她给赶走而已。

    “御,妈问我们什么时候要孩子呢?她急着抱孙子,”孟丛云无视南宫御的脸色,反而愈发的走近他,用自己的胸前的一堆肉去挨着南宫御的后背。

    南宫御只觉得背上起了一地的鸡皮疙瘩,他甚至有些怀疑自己几年前是怎么上的这个女人,那个时候的眼光有这么差劲吗?居然连这种货色也上?

    “你该不会是……“南宫御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孟丛云,洗了虽然极其讨厌,而且又闻不惯她一身的脂粉味,不过还是耐着性子问了极其关键的问题。“呵呵,现在还不知道啦,”孟丛云一听南宫御的话,就知道他问的是孩子的事情,赶紧高兴的说:“不过,我原本应该昨天就来月事的,可是昨天没有来,今天也没有来,我又怕是推迟,所以还要等几天才

    能确定呢。”

    “既然如此,那你就赶紧回去吧,如果真要是怀上了,你这风风火火的到处乱跑,万一有个什么闪失,我看到时候你怎么跟我妈和你父母交代?”

    南宫御即刻用手把贴在她他后背的孟丛云轻轻的推开,又说了句:“赶紧回去,听话,别整天没事乱跑。”“那你答应我今晚早点回来好不好?”孟丛云又撒娇的摇晃了他的手一下,然后用祈求的眼神看着南宫御:“御,你每次都要到凌晨才回来,而且总是在黑暗中来找我,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