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番外:我等这天等了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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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正拿条小青虫偷偷地放进旁边小朋友的帽兜里,被我发现了。她瞪着大眼睛像要威胁我,我没有理会她,也没有去提醒那个倒霉蛋。

    那时候我爸妈正要闹离婚,奶奶为了让我少受点影响,特地临时把我送到小镇另外一个幼儿园。我很早熟,大概是大人们吵吵闹闹的环境下逼出来的吧。我喜欢安静地一个人待在没有人的地方,玩玩石头,看看天空。妈妈说,我有轻度自闭症,让我要开心点儿。但她自己不是每天对着镜子说要开心点儿,也没有真正快乐起来过吗?

    我是转学生,可以安然地享受别人对我的生疏和冷漠。因为陌生,没有人说我怪胎,只是离群而已。我不想融入这个嘈杂的大环境,只想享受一个人的清净。

    第二天她过来揪着我的衣服,让我当她的兵,酬劳是可以借我她最宝贝的冲锋枪摸一下。我仍然没理她,聒噪的人我不喜欢。

    第三天,她把青虫放我的饭碗里,得意地看着我笑。我把青虫抓起来,放在她的碗里,并搅拌了一下,但还是没有跟她说一句话。我承认,我当时是在挑衅她。做完后,我也觉得自己很无聊。她没有说话,只是盯着饭碗发愣。然后,她举起胖嘟嘟的手:“报告老师!”

    我以为她要揭发我的壮举,冷眼看她。女孩子最喜欢打小报告,她做得白痴点儿罢了,当面就检举了。

    老师穿着尖尖的高跟鞋慢慢走过来,甜甜地说:“周林林小朋友,有什么事情吗?”

    “报告老师,今天做饭的叔叔没有把米洗干净,里面有小虫子。”她边说边用筷子把那条蠕动着的肉虫夹起来,高高地举在空中给老师看。

    老师是个刚毕业分配过来的年轻女孩儿,看到活着的虫子吓得花容失色。旁边围成一团的小朋友们本来还不了解状况,听到老师的尖叫声,都慌了神大哭起来。

    无意间,我们两个人合作起来,把老师和同学都整了。

    放学前,我等我奶奶来接我。那天的天气我记得很清楚,台风来临前的强暴雨天气,小镇的交通全面瘫痪。幼儿园老师们把能通知的家人都通知了,意思是学校可以把寄宿小朋友的床位腾一腾,挤一挤,家长们就不要冒险来接了。

    但我仍然固执地站在校门口的屋檐下等我奶奶。小时候我最依赖的就是我奶奶,因为我当时以为爸爸妈妈把我抛弃了,不要我了。如果最疼我的奶奶也不要我了,我便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

    雨下得很浓很密,透过厚厚的雨帘,我焦急地等待着。老师把我劝回去,说已经通知到我奶奶,老人家过来不方便,让我安心在这里住一晚就好。我忽然变得很任性,哭着喊着要见我奶奶。因为我害怕。

    她走过来,搂着我说:“好了啦好了啦,晚上我陪你睡不就好了。不要怕不要怕。”说完,她居然哼起歌谣来,“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外婆叫我好宝宝……”

    我渐渐停止了哭声,擦了擦脸,蹲在檐下看雨。她稚嫩真切的声音如同那场雨一样,在我的心里凿了一个又一个的洞。

    晚上她果然和我躺一张床上。她肯定没想到,在若干年后,我正式走进她的生活时,我们也在同一个房间开始。不过那时,她正跑到室外跟她的朋友说,她喜欢上了一个男生。可惜不是我。

    床上的她跟抱洋娃娃一样抱着我。我闻到她身上有股好闻的香皂味道,跟她人一样清新。她嘟着嘴告诉我,其实她不是陪我,她自己也怕,尤其是台风刮得停电停水,有个人让她抱着,她就不怕了。

    她还偷偷地谢谢我,说她以后要是变成男的就娶我,以后我要是变成男的就娶她。我不知道她说的“变成”是不是指下辈子的意思,但是她是不是搞错我的性别了?睫毛长一点儿,眼睛大一点儿,她便糊涂得连男女都分不出来了吗?只是没想到十多年后,她仍然用她独有的方式向我求婚,我还是不知道应该要怎么面对。

    她每次不经意地说出那些话的时候,我都很羡慕她。我不是神经敏感的人,但每次听她说这些,我都很紧张,而她活在自己的王国里快乐逍遥。她轻易地控制我的想法,让我觉得很失控,所以我羡慕她。文涛没有说错,我是个胆小鬼,顾虑太多,患得患失的心情让我失去一个又一个的机会。如果我可以学到她的古灵精怪,她向我求婚的时候,我就答应,然后立刻把她拉到民政局登记。这样,她会不会以后就不会在我面前乱开玩笑,给我乱点鸳鸯谱了呢?

    晚上睡觉的时候她很乖,只是搂着我,跟后来乱蹬被子的她不太一样。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抱着她,她才会比较乖呢?不过,早上起床时,她的头发还是跟鸡窝一样竖起来。她迷糊地看着我,跟看外星人一样。

    在接下来的几天,我没有像以前那样享受一个人的乐趣。我跟在她后面,看她恼怒地对着那把她从邻居家偷来却又被她弄坏了的玩具枪。那时候我想要是我变得很有本事,能排除很多故障就好了。后来的我喜欢上计算机,帮别人搞定一个又一个的电脑漏洞时,我总能回想起那时受挫的她。

    我准备了这么多年,才等到她让我帮她买电脑。那时她对着电脑里面突兀的A片,傻得不知道怎么办,事后又要自吹自擂地假扮自己是过来人。呵呵。

    事后她请我去食堂吃饭,她战战兢兢地讨好茹庭的样子让我有些生气。她每次都高喊自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无敌金刚美少女,但在其他美女前面,她都会表现出自卑来。这种自卑让她刻意地去讨好,去迎合。我不喜欢她这样。她长成什么样子都无所谓,即便脸上长包了,她还是我心里的那个她,跟她长成天仙还是村姑是没有关系的。

    她在大巴上跟我犟嘴,说她注重心灵美,而且憎恨假的东西。我很想赞成她,可话到嘴边却又变成嘲笑。大概我也变笨了,和她在一起,往往会把智商降低到很低。话说回来,自从给她买了电脑后,她再也没找我修电脑什么的,这很让我失望。早知道这样,我就在她电脑里做点儿Bug好了。我这样想,是不是又变得跟她一样白痴?

    我在这家幼儿园待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妈妈觉得那家幼儿园师资不够,便又把我调回原来的幼儿园。大人们永远不懂小孩子要什么。80年代的幼儿园哪里有师资上的区别,妈妈只是折腾点儿事情而已。那时候的妈妈太寂寞了,老想点奇怪的事情做。

    我刚开始的时候死活不同意,我已经适应了这个地方,忽然合群的生活让我觉得新奇。跟她一块儿捉青虫做恶作剧,跟她一块儿冲锋打仗,我过得很惬意。我甚至不那么赖着奶奶了。每次奶奶来接我的时候,我都有一丝不舍。倒是她爸妈来接她的时候,她都扔下一切扑进他们怀里。她确实不适合待在由围墙组成的地方。所以当我在高中,看到她某一次的成绩竟然到第二十名时,我竟有些意外。是我低估了她还是低估了神的力量?

    大人们的力量永远比孩子们强。我转校没多久,又搬了一次家,离那个郊区的幼儿园更远了。我在新的幼儿园里,也慢慢开始学着合群,学会和别的小朋友打交道,但却再也找不到那么痛快的心情。但不管怎么样,我渐渐长大,也渐渐变得开朗,愿意和别人交朋友,比如邻居小西,比如后来搬来的邻居茹庭。

    小西是个懂事的哥哥,从小就知道他要学什么,长大要做什么。我们小学时的理想都是骗大人说要成为科学家、数学家之类的大家,其实我们都不清楚科学家、数学家究竟具体要做什么。小西却已经确定了要成为一位医生,要做一个持手术刀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然而他在高考前夕,却因为他心爱的女子放弃了学医的梦想,而选择了经济,只是想和她并肩作战。结果这位女子却和别的男人双双飞向美利坚,留下形单影只的他一个人缅怀忧伤。我会像小西这样吗?

    茹庭从小就喜欢跟在我后面,就像我当初愿意跟在我的那个她后面一样。虽然上小学该懂事了,但我还是恶作剧地把青虫放在茹庭的饭碗里。茹庭吓得哭个不停,喉咙都哭哑了,我也不想道歉。奶奶第一次因为茹庭打我,奶奶说我们家欠茹庭家一个大人情。要不是他们家帮忙,也许我都没有爸爸了。我厌恶大人们这种做法,我们铭记别人的好,却不能因此而让自己卑微。每次和他们家相敬如宾地来往,都让我疲惫。我把青虫放在茹庭碗里,是我用我独有的方式挑战茹庭。如果茹庭像她一样,正面迎战,或许我们真会成为奶奶希望的那样结为亲家了。所以,我的她永远是独一无二的她。

    小学的时候,我都没有见着她,我以为我这一生都见不到她了。我回忆着她的眉目,开始渐渐模糊。我不再确定她额上是不是有粒小痣,不确定她是不是喜欢嘟嘴。只有她搂着我说“好了啦好了啦”还让我念念不忘。几乎我自己都以为我要忘记这段历史,以为这只是人生长河中的一首插曲。但为什么我听到有人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的时候,我还会无端地忧伤和期许呢?

    初中的时候,爸妈和好了,我们全家都搬到了新小区。隔壁家善善虽然比我大好几岁,但还是变成我的好友之一。他喜欢收集各种冲锋枪,他说小时候老被人抢冲锋枪,看到冲锋枪的时候,就怪异地想把它抢回来。他责怪小时候的邻居过于勇猛,害他有了怪癖。我当时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她,她那会儿也是对冲锋枪有着独特的情绪。我脱口问他抢他冲锋枪的人叫什么名字。我的心莫名地激动起来,仿佛埋藏了很多年很多年,埋藏了很深很深的东西忽然就要破土而出,忽然就要重见光明。

    当善善告诉我她的名字时,我心如擂鼓。我执意地要求他给我看那个人的照片,善善跟看怪人一样看着我。我知道自己不太正常,但是没有办法。她说得对,也许感情是一种执念。为了这份执念,我陷在这个泥潭中,到现在也没拔出来。我看着照片里没心没肺笑着穿着小学校服的她。门牙刚掉,新牙还没长,对着满脸是泥巴的善善放肆地笑。很好很好,我跟得了宝贝似的把照片取走,然后把它放在了钱包的最里层,我最难受的时候总会把它抽出来看看,就像镇静剂,就像安魂汤,看完了我便心安。

    从善善那里,我得知她初中所在的学校。

    我压抑不住自己心里的想法,偷偷去找她。我想过了这么多年,我肯定认不出她了,但我还是向学校请了事假,固执地去了她的学校。我不安地寻到她的教室。正值下课,教室里面人头攒动,我紧张地没有放过任何一个投入视线的人影。可我还是没有找到她。我黯然地想,莫非我是在追寻一个虚无缥缈的幻影?也许她早已不是当时那个她,我只是活在一个自己编织起来的梦里面而已。当上课铃响,我准备从这里消失时,我在教室窗户外看到一张面朝我的睡脸。微风吹过,她的刘海儿随风轻轻拂动,脸部线条没有小时候那么刚毅,多了些柔和。上课铃声丝毫没有影响她,只是眼睑略微地颤动。我担心她会醒过来,但她还是那么安静地睡着,像个天使。我悸动地站在一旁,那个遥远的梦境瞬间如此真实,我伸手便是。她的同桌猛地摇醒她,她惊恐地醒来,看到周围所有人都在起立和老师问候,她也慌慌张张站起来,坐下后便开始翻箱倒柜地寻找教科书。我很想笑,想靠近摸摸她的头发,想把她搂在我的怀里,我第一次清醒地明白,这就叫心动,这就是爱情。

    在她的学校瞎逛,我忽然觉得整个天空变得晴朗,整个学校变得亲切,仿佛她待过的地方如天堂般散发着金色的光芒。

    后来,我每周都会骑单车去她的学校,有时候能远远看到她,有时候只是在学校里闲逛。我对这个学校的感情甚至超过我的母校。我清楚,学校什么时候开了第一朵玉兰花,哪棵树上新筑了燕子巢窠,还有她什么时候开怀大笑,什么时候独自忧伤。偶尔去他们食堂吃饭,会碰上她嘟囔着嘴狼吞虎咽,每天雷打不动的一个鸡腿、一小盘红烧肉。所以那次她请我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便点了这几个菜。她照常一扫而光。

    让我伤心的是,她没有认出我来,尽管我站在她面前,目光灼灼地看着她。她只是静静地走过,然后在我身后偷偷地跟旁边的人说:“哇,你看到那个帅哥了吗?”旁边那个人点头后,她又说,“看到帅哥你还这么淡定,我还以为我长了阴阳眼,只有我一个人看到帅鬼了。”

    我笑。她总有办法让我笑。

    后来,她亏欠般地给我讲脑筋急转弯,给我讲冷笑话时,我都很想笑,但我还是假装很生气,她便忐忑不安地承认错误了。虽然承认的方式有些怪,但确实是她独有的方式。

    她永远有办法让我生不起气来,即便她把亲吻这个事情解释得乱七八糟,甚至把从飞虫到王八之类的所有动物都动用上。我威胁她不能在别人面前喝酒,我怕她失态后,找别人亲去了。这事我不能惯着她。

    我眼睁睁地看她两次醉酒,每次醉酒,都把我折腾得不轻。

    她第一次喝醉之前,刚好茹庭让我帮她去超市抬饮料回去,却没想到碰上她。那时候她和小西每周都一块儿吃饭。我知道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她迟早都要面对这个现实。但我却没法告诉她,我明白心痛的感觉。我还嫉妒小西,嫉妒是个坏东西。当我看到她冲着茹庭发邪火的时候,我也发火了。大概邪火是可以传染的。我坚持着要她道歉,没有一点儿退让,仿佛她的退让能让我好受些一样。可是当她真的退让,鞠躬道完歉去结账的时候,我却愣在那里。

    我看到柜台上的啤酒,看到她慌乱地寻找钱包,看到她傻乎乎地落泪,看到她怪诞地飞奔离去,我便知道,我永远别想伤了她。因为伤了她的同时,只会更伤自己。我未必是她的连体儿,而她却是我的心脏。

    我疯狂地打她电话,手机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她却没有接。我急得撞墙。想起她狼狈的样子,我便产生从未有过的不安。我甚至打电话给小西,问他有没有她的消息。小西茫然地说不知道。我心更慌了,那时我都开始期望她能找小西哭去,总比一个人躲起来好。

    电话接通的时候,我声音都是哆嗦的,我问她在哪儿,只会重复着问她在哪里。她说得对,我变成复读机。遇上她,我便没有了正常的逻辑,不会清晰地思考。这真是个不好的习惯。我陪她喝一罐一罐的酒,听她讲她的爱情,她的一见钟情,她的怅然若失。而我只能做听众,一个心里淌着血却又无法呻吟一声的听众。

    我把她扛回家的时候,她躺在床上不停地哭,一会儿叫妈妈,一会儿又要回家,像个小孩儿一样地闹。我只好搂着她:“好了啦好了啦,大不了我陪你睡啊。”然后我给她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我想我真是个傻瓜,只会用她给我留下的东西安慰她。我已经没有了别的办法。

    她第二次喝醉酒的时候,场面已经超出控制。我万万没想到她会这么肆意地亲我,亲完后跟没事人一样趴桌上,剩我傻瓜一样伫立在原地。我又闻到了小时候那股肥皂的香味,闻到了那股清香,尽管当时的酒味快要掩盖住它。她像猴子一样挂在我的身上,在我耳边轻声说着只有我能听得到的情话。男人的本能让我有些冲动,可是她还不自知地要脱我的衬衫,全然不顾旁边傻愣着的善善。

    我让善善自己打车回宾馆,又把她连哄带骗地驮出海底捞。海底捞旁边就是个宾馆,迎宾小姐热情地走向我们,害得我狼狈地背着她跑。

    她这个状态,没有出租车司机想接我们的活。我想给朋友打电话让他们开车来接,又怕她人来疯。

    我就这么走几步停几步,夏天的晚风吹向我们,我的她在我背上。我很幸福。她时而啃啃我的耳朵,时而揪着我的头发,我被她弄得很难受,只好吼她:“你再这样就要后悔了。”她傻傻地乐,拍着我的脸说:“我觉得我认识你,也许很久很久之前,在我们还没有记性之前,我们就认识了。”我的心变得软软的、暖暖的,她闹什么她要怎样便都随她。本来我就是要宠她的,她不闹,我怎么宠呢?

    到宿舍的时候,她大唱大跳,要告诉全世界,她找了个帅哥。

    我不介意她这么说,我还恨不得变成事实呢,只是我想让这个事实在她清醒的时候发生罢了。

    初中升高中的时候,我执意地要去我爷爷的学校。因为我确定她会去那所学校上学。我们终于在同一片蓝天下。她选择了文科,我选择了理科。我知道高中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我不希望自己影响她,也不希望自己受太大的影响,尽管我已做好和她一块儿上任何一所大学的准备。

    某一天我看见她在学校的光荣榜前感叹我的那些张榜的成绩如同讣告栏一样,我很想笑,她总是把一些事情说得轻描淡写又妙趣横生。在食堂里,我看见她大口大口地吃肉,然后隔一天满脸的痘。我想,她是准备往残的方向长了。再残下去,所有人都不要她了,那我只好把她捡回家了。

    高三时,她的成绩忽涨忽跌。每次模考前,她都拿着小扑克算卦,预测她的考试成绩。最好的时候她到了20名,最坏的时候她发烧发得厉害,到了120名。那天她爸爸来学校劝她不要考试了,她反而执拗地要考。大概是受了老师的刺激,她的冲劲被激起来了,每天看她捧着书看,跟补习计算机课的表情一模一样。高考放榜时,我没想到她考得那么好,居然能上北大。我想老天是不是在冥冥之中帮我两全其美了。

    高考完后,她妈妈给我打电话,我慌乱地不知道在回答什么,只会说好的。我很感谢阿姨把她的女儿托付给我照顾,偷偷地希望她能把女儿托付给我一辈子。

    火车上,我紧张得不敢抬头,我傻乎乎地转着笔,傻乎乎地看着形同虚设的杂志,傻乎乎地冷若冰霜。我不知道自己用什么样的语气,什么样的姿态才能自如地跟她说话,所以我只能装清高装不可一世,跟我第一次认识她的时候那样。我在大学还将等着她,等她再次用她独有的方式让我又一次放下只对她存在的盔甲。

    她欢快地跟我说:“请问,你是方予可吗?”

    我等这天等了十四年,等她叫出我的名字等了十四年。从原来的懵懂无知到现在的坚如磐石,我都在一个人的舞台上。而现在我想正式邀请她,请她走上我的舞台,请她和我共舞。

    曲不停,幕不谢,直到人生终了,我的舞伴还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