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格杀

贪财江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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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力士进行疯狂进攻时,力士主动进行防御,每一剑都砍在力士的斧上,这让我很不爽,而且又要格挡剑士攻击。

    但是凭借我的速度,可以做到游刃有余。

    要是妮娜他们不在就好了,我可以直接switch死侍对剑士进行必杀一击,然后格杀力士,这样可以在最快时间内结束战斗。

    不行,前后夹攻对我极为不利,得打破这样的场面。

    虽然跳起来可以越到力士后方,但是他一个转身,依然可以挡住我的攻击,剑士再绕到我后方,还是一样的情况。

    不过我好歹也算军事一类的人物,在以前所玩过的游戏里面,我可是成为主导地位的人。

    首先,力士主防御,但是防御资质太单一,总会有死角的地方。

    其实,剑士对我毫不留情的攻击,但是在十秒的武技冷却后,他就会发动武技。

    也就是说,在他释放在武技的瞬间,找到力士的死角,打乱他的动作后,剑士必定回来救,那个时候就是他露出破绽的时候,但是这个时候,我必须挨力士一击。

    不过为了打破这格局,只能这么做了。

    机会来了!

    剑士释放武技,我格挡下来后,借由冲击的力量,朝力士眼睛刺去,力士的头向右偏去。

    而在这一瞬间,我抓住力士斧柄,我一个翻身,脚往力士脸上踢去,力士忙用斧头挡住,而他的身体也开始向后倾。

    我施展出武技,而在此时,剑士突进了我,我的脚踩在力士的斧头上,做好架势,对剑士露出轻蔑的笑容。

    我能看出剑士眼中露出的那种恐惧感觉,跟我在死亡设定中的一模一样。

    施展武技的剑划过剑士的脖子。

    一股强烈的杀气从我背后而来。

    “大哥!”力士的话语中我能感觉出他的愤怒,但是他的愤怒怎么比得上被他们杀过一次的我。

    突然,我感觉身后传来剧痛,似是一把利刃切开了我的身体,我瞬间失去224点血,只剩94点了。

    但是不管如何,至少得把剑士给干掉。

    趁着剑士还未反应过来,我又对他发动猛烈攻势,剑士用剑格挡,然而已是风中残烛。

    我望向妮娜方向,此时的她用手捂着眼睛,看来她还是不能逃出那一次失去伙伴的事实。

    虽然那件事我已经不在意了,可是她心里一直对没有救同伴而感到愧疚,如果这样下去,注定无法成为强者。

    “你可以的!”我大吼道,说着,剑刺进了剑士的心脏。

    而在此时,力士的斧子落下,我瞬间少了82血量。

    我拭去嘴角的鲜血,嘴角微翘,剑指力士。

    “你个混蛋!”力士暴怒,一斧子挥向了我。

    我轻松闪过,举着剑缓缓朝力士走去,冷冷道:“还记得那天被你们杀的剑士吗?怎么杀的?我记得他当时的笑声好像是这样,哈哈哈……”那是第一次看到异世界的情景,本以为被神选中的我,还没踏出一步,便被这几人杀害,那时候我的眼神是多么的无助,但是现在,我的笑声里,充满了轻蔑,充满的不屑。

    力士开始惊慌起来,不断的后退:“你……是人是鬼?”他胡乱挥动的斧子,但是他的攻击碰都碰不到我。

    “我啊?不是人,但也不是鬼。”我狠狠的盯着他,举起剑,舔了一下上面的血,“仇人的血!”

    “我是……来寻仇的!死吧!”剑士的武技施展开来。

    “不要,不要杀我!”力士扑通一下坐在地上,“不是我杀你的,不要来找我。”

    “记住我的名字,我叫……死亡!”噗呲,我的剑刺进了力士的胸口,鲜血喷涌而出,但是力士还未死,他的血量正以极快的速度跳着。

    “爽吧!是啊,当时我也是被你们这样对待的,现在该让你们也尝尝了。”我缓缓的拔出剑,在力士惊恐的目光下,一剑斩落他的头颅。

    突然眼前跳出一个页面:LV10晋升LV11。

    原来杀了人也可以获得经验,这倒是涨知识了。

    我清点了三人的东西,收下了斧跟刀后,把剩下的东西都给了那几个少年,至于钱,我也给了哪几个少年,因为他们比我更需要钱。

    这刀跟斧的属性分别是,刀:F级,攻击+2,会心+1,斧:F级,攻击+2,命中+1。

    由于死去剑士的那把剑比我所带的这把属性要差,所以我也把他给了剑士少年,别的就是一些垃圾新手装备,还有一些钱,看来这些人专门喜欢对新手下手。

    接下来就是某个出卖我的小子了。

    我望着边上那个颤抖着的少年,他之前的伤还未养好就这么急着透露我的消息,这让我非常不悦,尤其是我们刚打完BOSS,幸亏我们出来前恢复了一番,不然的话别说我会死,就连妮娜等人也会死在那三个人的手里,这让我相当不悦。

    我正要去收拾他时,妮娜抓住了我的手,哀求道:“放……放过他吧!”

    我看着妮娜,又望着那个少年,冷冷道:“还有下次的话,我不会再留情。”

    “好了,事情解决了,我要去第三层了,你们呢?”我对着妮娜等人说道。

    “我们也一起去!”几个少年赞同道。

    第三层,亚梅尔拉城。

    来到第三层后,让他们先去休息了,而我跑集市去逛逛,他们跟我的生物钟不一样。

    来到集市后,首先逛的还是集市,我身上的材料以及食物以及告罄,又要照顾这一群小朋友,无奈长叹起来。

    不过回想起来,今天吃什么好。

    来到海鲜摊前,我看到一样东西,全身都颤抖起来。

    那个竟然是章鱼!看到的那一瞬间,我脑海中出现章鱼丸的样子,很快我的口水开始流了下来,距离我上次吃还是在大学时候,跟自己暗恋的对象一起吃,从此我就爱上了章鱼丸。

    不分直说,我直接将摊位上的章鱼全部买下来,我可不知道这东西在上面几层还有没有。

    紧接着,我跑到武器店,画了一张图纸给武器店老板看,这是制作章鱼丸所用到的器具。

    这倒是难住了武器店老板,毕竟他做惯了武器,还没做过这样的东西。

    不过给了他一些钱,他倒是也给我制造出来了。

    接下来就是材料的收集,鸡蛋,色拉,油……

    果然,材料收集是个难题。

    油的话可以用猪油,然后就是鸡蛋了。

    集市没有卖鸡蛋,去村庄看看,应该会有收获。

    出了城后,我一刻不停的朝离这最近的村庄而去,从第三层的怪开始,就变成了哥布林了,要说这个世界种族最多的就是哥布林了,几乎每层都有哥布林存在。

    据消息贩子称,离这最近的村庄是米亚特村庄。

    我此时开始后悔起来,明明第二层的村庄有卖鸡蛋的,为什么我要跑这么远?早知道事先就买好再过来了。

    出乎我意外的,要获得鸡蛋需要完成委托任务。

    这样不就跟游戏里一模一样了嘛。

    我看了一下任务:前往科鲁马山采集二十株芳香菇,任务奖励:鸡蛋X10。下面还有一张简易版地图。

    光是采集任务的话,倒是能轻松不少。

    沿着地图的路线,我绕过哥布林群族,朝科鲁马山而去。

    到了科鲁马山后,我四处观望起来。

    地面平坦,哪有芳香菇啊?

    除了哥布林还是哥布林。

    这时,我看到附件有一只哥布林抓起一条蛇,而那条蛇的头上,竟然有个蘑菇形状的东西,莫非那就是芳香菇?

    哥布林将蛇头上的香菇一口吞下后,便将蛇丢飞出去,继续搜索起来。

    这时,一股奇特的香味朝我鼻子涌来,厨师直觉告诉我,用那芳香菇做菜,肯定能做出异常美味的菜来,想到此处我不禁开始流口水,擦干口水,我准备伺机而动,因为不知道获得这芳香菇,所以只能靠抢了。

    恰巧,不远处有个落单的LV12哥布林,我悄悄躲在它后面。

    直接它蹲在地上不知道做了些什么,不一会儿,它的手上便出现了一条蛇。

    好机会,我施展死侍武技,在它快吞下芳香菇之前,我率先一步抢过芳香菇,匕首朝它刺去。

    直接砍掉它400+血,但是这一击并不足要它命,因为它的血量足足有1200加。

    哥布林暴起,将蛇捏死后,朝我攻来。

    “Switch!”切换成剑士武技后,朝它砍了一剑,直接砍去了500+血,又接连斩它两剑,每下150+血后才将它解决掉。

    武技攻击果然比普通攻击伤害要高许多,更何况现在我相当于LV20剑士的武技。

    砍死哥布林后,我注意到在哥布林的手上拿着一只死掉的青蛙。

    原来是用诱捕啊!这哥布林倒是聪明。

    我将死蛙绑在线上,开始钓起蛇来,这个方法却是奏效,这也让我想起了以前钓龙虾的场景,一说到龙虾,我口水都流出来了,说起来,我也好久没吃到龙虾了,要是这里有龙虾钓就好了,要是有的话,我得提前准备材料,制作麻辣小龙虾。

    想着想着,几条蛇上钩,我将它们头上的芳香菇摘下后,任由它们逃走。

    过去几个小时后,我摘到四十多个香菇,这比我钓小龙虾的技术差多了,想当年我一个小时就能钓一盘小龙虾。

    虽然我钓上来的蛇不少,但是有数条头上没有香菇,这不是我能改变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