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信

连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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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弟妹,这是你大哥从人民公社大队部(类似于现在的村委会)拿来的包裹,是小叔子寄来的。”大嫂递过来一个大大黄色的包裹上边用线绑的结结实实的。

    林秋接过包裹有些好奇,宋墨给自己寄了些什么。

    这包裹若说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大大的包裹上面贴了四张五十分的邮票、一张二十分的邮票还有一张八分的邮票共计两块两角八分,感觉有些新奇,跟寄信一个样。

    林秋拿来剪刀剪开绳子,怀着有些激动的心情拆开包裹,这里面会是什么呢?拆开之后露出来两件衣服,一件粉色大衣和一件蓝色大衣。现在寄过来还正是时候,天气乍暖还寒,穿件大衣保暖刚刚好。

    再加上之前那件红色大衣就有了三件,三件大衣多了点,两件换洗就够了,这种大衣想必大嫂是没法子穿,照着自己的尺寸来的,大嫂身材比较丰满,小姑子应该差不多,两件让小姑子挑一件穿。

    自己不过随口提提,如果他没有寄来,只怕自己已经忘了。宋墨一下子寄来了衣服,还蛮令人惊喜的。

    把两件衣服拿出来以后,林秋看到下面还压了一封信,林秋拆开信封,拿出里面米黄色的信纸。

    林秋:

    家里还好吗?我挺想你的。半年后接你。

    写信人:宋墨

    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这真是一封简洁的信,这是自己有生以来收到过的最简洁的一封信,正文不包括标点符号仅仅只有十五个字。

    两人分离已经半个多月的时间了,心里还怪想念他的,不过还有不到半年就要重逢,日子过得挺有盼头的。

    林秋想着自己是不是也得给他回封信。

    林秋抬头看见挂在墙上的照片,照片里自己笑靥如花,宋墨笑得有些不自然可能是不经常笑的缘故显得有些僵硬。这照片是十来天前自己去镇上照相馆取的,顺便去邮局寄了结婚证,这结婚证拍照片加上手续办理需要一点时间,宋墨走的那天还拿不到结婚证。

    林秋又去了趟书店买了一些书,图书馆是没希望的了,镇上哪里会开设图书馆呢?

    不过不得不说一句书的价格那是真贵,林秋买了十三本书花了将近二十四块八毛钱。这么几本就花掉了一个教师将近半个月的工资,林秋感觉有点小心疼。

    当家方知柴米油盐贵,这么多钱都够买三十一斤猪肉。如果没有宋墨上交的存折本只怕林秋会舍不得买这么多的书,听书店有不少人抱怨书价涨得厉害,原本买不起的现在更加买不起了。

    后来回去的时候才想起来,林秋作为一名教师自己肯定有藏书的,又回了一趟娘家。大哥林春和二哥林夏已经外出闯荡做小本买卖,现在做倒卖服装的生意,这要是在之前可是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过现在时代在变化,做合法生意是受鼓励的。

    不过两人的眼光不错,这年头服装的样式很简单,如果有些新鲜好看的款式,很快会被一抢而光,生意会很不错。这世界上做容易赚的就是“嘴巴”和“女人”的钱。

    林秋把闺房里面的书籍全部搬出来,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林秋居然有上百本的书,自己是没有办法弄回去,还得找人帮忙运回去。

    回到家中翻翻看,发现自己买的十三本书里面有七八本都是已经买过的,问了小姑子要不要,最后还剩下三本小姑子已经有了的,林秋就把旧的书捐给了学校的图书馆,倒也不是小气舍不得那些新书,只是那样做太过显眼罢了。

    林秋将这些生活中的芝麻绿豆大的小事给写了进去,只不过是省略了不该写的内容。

    林秋想想又把之前虎子与人打架的事情给写了进去,但最终……

    “二嫂,听说二哥给你寄了包裹,都有些什么啊?”宋秀秀走了进来,眼里透出好奇的神色,二哥这回给嫂子会寄什么呢?

    “两件大衣,你过来挑一件,看喜欢哪件。”小姑子既然来了,就让她直接挑件大衣走。

    宋秀秀啧啧称奇,二哥这个榆木脑袋到现在终于开窍了,知道懂得如何讨好媳妇,“这果然有了媳妇就不一样,他以前从未想过给我这个妹妹寄漂亮衣服。”

    宋秀秀想起二哥没有娶嫂子之前可没有给自己寄过漂亮衣服,这回怎么……

    “他帮我买衣服肯定是顺带的。哼……”

    林秋不知道怎么接上去,难道说你二哥到现在也没记着要给你这个妹妹带件漂亮衣服,是婶子念着你,“来试试看,哪件好看。”

    宋秀秀不是个传统意义上的美人,顶多算个小家碧玉,这还是白皙嫩滑的肌肤给她加的分,不过笑容很灿烂,有两个可爱的小酒窝,让人感觉很舒服。

    一张娃娃脸看起来显小,不知道人会以为她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平日里小学五年级的孩子都有的比她看起来显老,这个年代孩子上学的年纪没有一致的,自己教的三年级最小的九岁最大的已经十二岁了。

    蓝色显然不怎么适合她,宋秀秀显得有点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粉色倒是蛮合适的,显得粉嫩可爱,挺好看的。再加上小姑子的眼神一直往粉色大衣上瞄,显然粉色大衣更加合她的心意,“还是粉色大衣比较好看,你喜欢粉色这件吗?”

    每个女孩心中都有一个公主梦,粉粉的嫩嫩的,大部分地区这个时候衣服颜色都比较单调,这么漂亮的粉色很难见到,宋秀秀一眼就喜欢上了,“谢谢二嫂,喜欢,那我把粉色这件抱走了。”

    宋秀秀脸上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露出两个可爱的小酒窝。

    宋秀秀走后林秋又把这件趣事写了进去,小姑子抱怨你对她不够好。

    林秋停下笔来,数数信的页数已经有五六张了,对比一下宋墨的信区别还真挺大的,在用米饭粒封口之前,她思索了一小会儿又添了一句:我也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