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有一个是冒充的(4)

周德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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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打算借着这个不见五指的黑夜,接近夏邦邦和小题,用飞刀杀死仇人之女,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返回营地,坐到车上,继续玩游戏。在此之前,他从来没在团队亮过他的刀子,那些刀子始终藏在他的背包里。如果他真杀了小题,他会把其他的刀子都埋进沙子中,成为未来的文物。

    干戈知道,杀人这事儿不能犹豫,只要拖下去,十有八九会改变主意。

    团队出现了命案,不会继续穿越罗布泊了,肯定全部撤离。干戈压根就不想去冒那个险,对于他没有任何意义。

    而小题是夏邦邦带出去的,他千口难辨……

    小题怎么都想不到,她正面临杀身之祸。

    第3节:公共微信号上老K的留言

    骚叔在北京。

    他是处女座,A型血,离异,太太带着女儿在国外。他的职业是个小说家,《罗布泊之咒》作者,那是唯一一部描写罗布泊的小说,在网上发表之后,一周点击过百万,连载完毕,获得近亿狂热读者。估计你也看过。如果没看过,到网上搜搜去。不过,还有一部同名小说,作者四个字,那是冒牌的。

    那么,骚叔到底去没去过罗布泊?这是众多读者最关心的问题。

    吐露个秘密——实际上,骚叔没去过。

    不过,他曾经跟罗布泊有过一面之缘。那是在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骚叔在一家媒体当记者,他去新疆是采访,离开若羌之后,曾经从罗布泊边缘路过过。当时,由于路况太糟,颠簸剧烈,越野车发动机的固定螺丝崩断,导致移位,最后车辆在罗布泊边缘抛锚。茫茫荒原,不见一个活物,只有满世界荒芜的风。

    车上人都傻了。

    等了几个钟头之后,终于看到一辆破旧的客车远远驶来,扬起冲天的尘土。客车之上,装着高高的货物,用粗粗的绳子横七竖八地捆着。开车的是个维族老大爷,骚叔记不清他的模样了,只记着他留着长长的胡子。

    他们的司机赶紧拦住客车,爬了上去——他去若羌县寻求救援。骚叔和另一个男同事在原地等待。

    客车渐渐开远了,不见了,世界再次陷入死气沉沉。

    没有女人,骚叔就变成了呆叔。

    他和那个男同事缩在车内,锁了四个车门,也许是情绪太糟了,从始至终,他们都没有说一句话。骚叔从工具箱里拿出螺丝刀揣进了怀里,另一个男同事看了看他,也抓起一支大扳手放在了胸前。

    四周尽是不毛之地,不要说人了,连鬼也没有,那么他们在怕什么呢?骚叔也不知道,只是感觉不踏实,无边无际的不踏实。

    他们的心情随着太阳一点点低落,直到被黑暗充满……

    凌晨,他们等来了救援。

    在半天半夜的等待中,骚叔一直在和罗布泊对视,那么漫长。骚叔听到了它的自我描述,它不是辽阔,不是荒凉,它是深不可测。骚叔也对它老实交待了自己的渺小与胆怯。总之,那次相处,确定了骚叔和罗布泊的基本关系——他怕它。

    他怕它。

    而另一个比他年轻的男人,一个叫干戈的男人则在日记里说——他怂了。

    谁都别想跟自然斗,我们的老祖宗伏羲牛X,他也只能在画卦台上观察和揣摩着大自然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记录它的脾气和规律。

    很多读者都以为骚叔真的去过罗布泊,骚叔也不解释。那些读者看过《罗布泊之咒》,好像真的中了咒,跃跃欲试,通过各种渠道给骚叔发消息,希望他组织一些读者再赴罗布泊,骚叔统统拒绝,别说罗布泊,他连新疆都永远不想再去了。

    现在,罗布泊变成了骚叔的资本,每次跟女孩在一起,必谈罗布泊,听得女孩全神贯注,崇拜得不要不要的。

    夏邦邦那个团队进入罗布泊之前,那些成员几乎都读过骚叔的小说,他们必须要了解罗布泊到底什么样。他们不算是骚叔的粉丝,只是罗布泊的关注者。

    前面说了,夏邦邦专程到北京拜访过骚叔。

    本来,骚叔应该阻止他们的,但他们不是去探险,而是去寻找亲人。那是他们的决定,骚叔无权多说什么。

    骚叔并没有对夏邦邦说,他没去过罗布泊,写《罗布泊之咒》的时候,他毕竟读过大量关于罗布泊的资料,采访过很多了解罗布泊的学者,因此,他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给夏邦邦提出了很多建议和忠告。老实说,那些东西是有价值的。

    夏邦邦回到吐鲁番之后,一直与骚叔保持着联系,在他们进入罗布泊之后,骚叔成了他们的“场外指导”。

    说说骚叔这个人。

    他之所以很关注夏邦邦他们团队的探险,也藏着一点私心——他想写《罗布泊之咒||》,再次掀起一个高潮。

    这个人有点急功近利。有媒体这么评价过他,他写文章反驳道:我不偷不抢,只是把别人娱乐的时间用来做事,急着去追求成功,获得利益,有什么不对吗?

    这么一说,似乎也无可厚非。

    作为一个完美主义星座,骚叔很适合写小说,细腻、敏感、富有想象力,不能容忍一个错别字。

    那么大家为什么叫他骚叔呢?

    他还有一个特点:好色。他认为自己是痴情。男人在这两个问题上界限模糊,甚至交叉,很难解释。

    此人确实很风骚,他比注重文字更注重自己的外表,甚至比女人还了解各种护肤品,似乎天天都在逆生长。他的读者中美女居多,甚至很多是00后,有很多大叔控,他天天被这些女孩追捧,春风得意。值得一提的是,他有一把吉他,那是撩妹的致命武器。如果说干戈每个汗毛孔都冒着痞子气,骚叔每个汗毛孔都冒着风流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