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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林大娘连忙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跟沈贤国夫妻一说,只见沈贤国一张脸更加难看。
换了往常,被那么多邻居看着,沈贤国一个男人, 要面子,总不想家丑外扬, 说一句洗干净就可以了,把矛盾化解掉, 不然邻居看笑话。
可今天他却看着侄子那衣服, 却突然笑了起来,“张姨,之前家里的衣服,都是各洗各的, 小秋她们是孙女, 给你和我爸洗, 是他们做孩子孝顺你们这些长辈, 但是不等于家里全部的衣服都让他们洗, 他们要是愿意洗, 老三老四两家省多点时间干活,也没啥, 但是她们不想洗, 你也不能逼着他们做不属于他们的活儿, 咱们是没分家, 但是不代表我的闺女就要给家旺家玲他们洗衣服,没这个道理!”
“你……两个孩子洗洗衣服咋啦,你这两个闺女不去上工,在家里偷懒,干点活儿能咋的?难道就在家里吃白食吗?现在家里什么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
“对啊,不能让他们偷懒,所以从今天开始,自己家的事情自己做,别让别人做。”说着,沈贤国看了眼沈子秋,“小秋,以后要去上工,上半天也好,不能只在家里洗衣服,像什么话!”
沈贤国这看似在责骂闺女,但是张金花哪里不知道沈贤国在故意呛她。
“你……”
刚开始,家里的活儿也是分工明确,后来渐渐的很多活儿她都是指使沈贤国两个闺女在干。
沈子春沈欢欢年纪大一些,能多干活,拿多点工分,张金花不好使唤,至于老二的小儿子家宝今年才三岁,玩泥巴的年纪,不捣乱就够了。
她自家的孙子孙女,能上学的上学,上工分的上工分,是不可能让他们在家里消耗没有价值的劳动。
所以渐渐的,家里的活基本都是沈子秋沈子夏在干。
久而久之,一家子也习惯了。
可今天沈贤国突然这么一说,张金花却答不上话来。
这也正是沈子夏要做的事情,因为被压迫的久了,渐渐的,都习惯了这种方式,虽然会有反抗,但是就觉得胳膊拧不过大腿,习惯了被奴役着。
沈子夏看着这个记忆中温温顺顺的老爹,心下多了分度量。
这得被奴役的多厉害,才会让一向中规中矩温温顺顺的沈贤国也开始反抗了,而且一次比一次激烈。
沈贤国没管后母气的什么样,一手抱着沈子夏,一手牵着沈子秋,回了自己的房间。
沈子秋还好,除了哭了一场眼睛有些肿,声音沙哑,倒没别的。
沈子夏就不好过了,半张脸被张金花打的充血红肿。
李丽敏用毛巾弄了冷水,给沈子夏冷敷消肿。看着闺女脸颊上的五指印,不停的抹泪。
“咱们是造什么孽了,夏夏好不容易鲜活些,却又变成这样,贤国,这日子没法过了,再这样下去,是要逼死我们不成?”
村子里也不是没有后娘后爹的,但是像张金花这种狠的,他们也是第一次见。
他们也想分家,但是老头子那边死活不愿意,硬来又只会闹大,到时候受罪的也是他们自己。
也不知道要怎么样才能分家过自己的日子,李丽敏越想,心里越难受。
沈贤国从兜里掏出自己种的烟叶丝,用黄纸慢慢的卷起来。
他眉头拧紧,可见今天的事情也是愁的很。
他也知道,这样下去,几个孩子迟早会被磋磨死。
他已经被磋磨了三十多年了,看着眼前的孩子,难道自己还要让她们受自己受过的罪吗?
他妈死的早,他六岁就开始照顾两个三岁的弟弟妹妹,那时候家里虽然没了妈,但是他爸对他们姐弟三个还是不错的。
可没有想到,娶了张金花之后,他小小年纪就开始干活,养活弟弟妹妹,渐渐的,连后面两个弟弟都要帮衬。
记得他七岁那年,那时候张金花刚嫁到家里来没多久,生了贤文,那时候他对张金花这个后妈的印象还是好的,亲妈虽然死了,但是后妈会像亲妈那样对待。
可显然,他想差了,张金花不像亲妈那样对他。
邻居都说,亲妈和后妈是不同的,后妈再怎么样,也没法像亲妈那样疼自己。
他想想也是,虽然有打有骂,但她想着后妈总是为自己好的吧?
可他没有想到,因为照看还是婴儿的贤文,没有及时处理他拉的屎尿,让他屁股红了,却被张金花追着屋子打了三圈,那天,他全身被打的起了一条条红痕,甚至有些打出血了。
他反抗过,却遭到了张金花乃至于他爸更加凶狠的抽打,全身没一块地方是好的,四岁的贤文祥芳在一旁哭着不要,也被抽了几棍子。
那是他第一次反抗,最后失败了,那一天的事情,成为他年少时候的梦魇,再后来,他不敢再反抗了,因为他知道,反抗只会让自己更疼。
被指使听话了几十年,他已经忘记了什么是反抗。
背地里,别人没少说他当大哥的太窝囊,被后娘这么磋磨也心甘情愿,即便不要老爹,也绝对不能让一个后娘这样对自己。
他也恨过自己无能,可是恨完之后,该听该孝敬还是继续。
沈子夏看着沈贤国,见他眉头紧锁,神情发呆,忍不住叫了声。
沈贤国这才回神,看了她一眼。
“爸,我没事的,你别担心。”
沈子夏说完,还冲沈贤国一笑。
换了平时,沈子夏这一笑,肯定是带走沈贤国脸上的忧愁。
可现在,沈子夏一张脸被人打肿半张,加上眼睛因为哭了那么久红肿的很,配上她努力挤出来的笑容,沈贤国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人用钝刀挖着难受,连呼吸都是疼的。
闺女懂事,更让沈贤国难受,一旁的李丽敏也在偷偷抹泪。
她看了丈夫一眼,说道:“贤国,咱们家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实在不想过这种日子了,夏夏这次幸好能捡回一条命来,可是下次呢,下次家里一个子儿都掏不出来,咱们怎么办?”
“贤国,咱们赶紧分家吧,这个家我一天也不想待了,就算分隔牛棚猪棚,也不想挤在这里。”
她和贤业媳妇都是前头的婆婆的儿媳,和老三老四媳妇不同,张金花有什么都紧着他们两家来,可他们和贤业家,却日子过的紧巴巴。
明明干的最多,赚的最多,可是能享受的却更少。
天天笑话她生的都是闺女,不管是什么,那都是她的心头肉,不求他们疼爱,她自己疼。
见丈夫没动,李丽敏心里头对他也气道:“你倒是说句话啊,这不分家,还能过吗?你真的打算一辈子这样子,害了几个闺女吗?还是你跟他们一样,嫌弃我生的闺女都是赔钱货。”
“你说啥呢,我怎么会这么想?”
沈贤国蹙紧了眉头,刚吸的一口草烟,又急忙忙的吐了出来。
“既然这样,那分家吧,赶紧分家,咱们两个工分不差,不会养不活咱们一家。”
工分是十二分制,沈贤国正值年壮,有一把子力气,人勤快,每年年底审核工分,他是十二分。
李丽敏也是勤快的,干活是一堆女人最积极的那个,也拿的是十二分。
两人一个月下来,赚的钱也有五六十块,加上大女儿也能拿个七工分,小女儿也能拿个四工分,一家子一个月下来,七八十块是有的了。
这么多钱,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笔巨款。
所以,有这笔巨款,他们怎么会过不了好日子?
而且,李丽敏有自己的私心,她想让闺女去上学,不要当个文盲,夫妻俩都是干活的好手,没了后面的两个弟弟拖着,就算闺女不上工干活,那也绝对养的活。
伟大领袖说过,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虽然他们都上过小学,但是李丽敏想让他们把中学,高中都上了。
现在没有高考,但是国家有初中高中,那证明也是要上的。
她这辈子没机会学习,但是几个闺女还小,一定要多学习,知识改变命运。
沈贤国不是没有想过,可早年是不好反抗,现在是很难反抗。
没人知道他多么想分家,可想能咋样?
他愁,一个劲的抽烟,也不说话。
沈欢欢应了声,不敢反驳。
其实她平时也需要上工赚工分的,毕竟工分换算成的都是钱,她今年十五了,读完小学,刚好沈栋材大病一场,张金花让她别读了,就一直在家里干活赚钱的。
这两天没去上工,主要也是因为沈子夏生病了,家里的活儿都堆积在一起,沈子夏没法帮忙,沈欢欢只能提前回来帮忙洗衣服。
等沈欢欢一走,张金花刚好看到沈子夏走到竹篙那边帮忙晒衣服。
她平时没去上工,最多帮点小忙。
她拿了张竹椅坐了下来,嘴里嚼着东西,似乎吃的不好吃,嫌弃的呸了一口。
“哼,难吃死了,什么玩意?赔钱的东西,浪费我的钱。”
两姐妹看了她一眼,知道她在指桑骂槐。
看见两姐妹,张金花更加心烦,四周没人,骂的也响亮了,“赔钱的玩意,一天到顶个屁用,还天天吃那么多,晒个衣服都慢慢吞吞,真不知道生那么多有什么用?”
自从张金花不再是劳动力之后,她也懒得去上工赚工分,整天说头疼脑热的,要么到邻居家坐着聊天,要么在家里捣鼓着什么好吃的,一家人里头,最胖的人就是张金花了。
沈子秋一张脸黑沉沉的,但是知道张金花是长辈,呛她只会给自己惹麻烦,咬着银牙往里吞。
张金花见两个赔钱货无动于衷,骂的更欢了,嘴里跟喷粪似得,什么话都敢说出来,让人难以忍受。
沈子秋本来就是急性子,能忍她那么久,也不过是因为不想让上头的爸妈难做。
可是张金花越说越难听,一会说她妈妈太傻,才会嫁给沈贤国,一会说他们姐妹三个真会投胎,都投一个妈,不带把的赔钱货,也不知道来那么多做什么?还说还不如拿出去卖了换点钱。
最后说到沈贤国无用,窝囊的家伙,家里什么都听媳妇的,几个孩子也像吸血蚂蟥那样,让他累的直不起腰,却还是能够笑着养这群赔钱货!
说自己,沈子秋也就忍了,但是这说完她妈妈又说她爸的,她忍无可忍,直接把衣服甩在地上。
“赔钱货,你不也是赔钱货吗?比谁好点啊?这衣服,我不伺候了,凭什么我要洗你们那么多人的衣服,又不是我们家的,凭什么?家玲姐他们自己的事情不会自己干啊!”
沈子秋怒气达到顶峰,愤怒的甩开手上的衣服,那衣服刚好是张金花最宝贝的大孙子沈家旺的衣服。
她嚯的一下站了起来,沈子夏想劝沈子秋的时候,那衣服已经甩在地上了。
只见张金花连忙走了过来,捡起她宝贝大孙子的衣服,伸手朝着沈子秋的脸甩了过来。
“谁让你丢我家家旺的衣服?”
那么多孙子孙女当中,沈家旺是沈家第一个带把的孙子,加上沈家旺又是张金花最疼爱的大儿子沈贤文的儿子,张金花有多喜欢沈家旺可想而知。
张金花六十岁了,身体虽然硬朗,可毕竟不是小孩子,她巴掌甩过来的时候,就被沈子秋给躲了过去。
张金花人没扇到,反而把要给扭了一下,惨叫着,“哎呦我的腰啊!”
说着,她又跨步上前,大骂着,“死丫头,反了你了,今天我就替你爸,好好教训你,一大家子人要吃要喝,让你洗几件衣服都不耐烦了是吧?你赔钱货不洗衣服你还能干啥?”
沈子秋虽然躲开了张金花的第一下,但是毕竟是个孩子,也不敢做出多出格的事情,更别说跑开了,所以当张金花第二巴掌落下来的时候,她却忘了抛开。
“啪!”
凶狠的巴掌打了下来,沈子秋下意识的闭上双眼,却没有想象中的疼。
再看之前在她旁边晒衣服的沈子夏,此时已经拦在她面前,挡下了张金花这一巴掌。
沈子秋惊呼,“二姐……”
沈子夏感觉这一巴掌张金花简直用了她毕生的功力打在她脸上,脸颊本打的时候,完全失去了感觉,等感觉回来的时候,只有刺痛,连耳朵也嗡嗡的响。
“二姐……”沈子秋惊呼,只见沈子夏被打的直接倒在地上。
她哪里管的了那么多,连忙推开张金花,朝她怒吼道:“我二姐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和我爸我妈他们,都不会放过你的。”
也许是沈子秋的眼神过于恐怖,吓的张金花当即没了动作,被她推的往后倒了两步。
“二姐,二姐,你没事吧?”
沈子秋的声音太大,引来了留在家里带孩子没去上工的邻居长辈大娘的好奇观望。
沈子夏觉得脑袋晕乎乎的,但是还不至于被一巴掌给打死了。
当张金花打过来的时候,她的身体本能的护住了妹妹沈子秋,她想,这一定是这具身体的主人感觉到自己同一天出生的妹妹有危险,想要保护。
被沈子秋扶起来的时候,她余光看到了有人朝他们这边探头探脑。
没等别人看明白怎么回事,刚从地上被扶起来的沈子夏突然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声。
她哭的太凄惨了,以至于围观的邻居越来越多。
他们都杵在用竹子木棍钉的围墙外,目光带着狐疑。
只见哭喊着的沈子夏突然朝着张金花跪了过去。
“奶,你要是讨厌我,就打死我吧,反正在你心里,我就是个赔钱货药罐子,整天花家里的钱,还不干活,你打死我吧,这样好替我爸妈省点口粮,呜呜……”
沈子夏哭的太凄惨了,围墙外的邻居窃窃私语起来。
有人走了进来,劝着道:“夏夏,你可别这样,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怎么能说这浑话呢?”
来劝话的人是大队长沈保宗的老娘林大娘。
见状,其他人也纷纷上前劝了起来。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你一个小姑娘,怎么会这么想呢?”
“这孩子是被吓到了吧,张金花你当人奶奶的,怎么能怎么欺负孙女呢?”
“就是啊,孩子还小,做错事该好好教,他们也没做错什么,生病是她想要的吗?”
听着围墙外面的人一句句指着的话,张金花一张老脸憋的通红。
她怒目看着沈子夏,连忙喝道:“你这孩子说什么呢?我有说这些话吗?”
沈子夏可没有管她的反驳,哭声仿佛把人的肠子都哭断了。
她怯怯的看着张金花,磕磕巴巴的说着,“是我不好,我从小容易生病,家里没少为我的事情吵架,这次我出了那么大的事,又花了家里那么多钱,是我把家里害的那么穷,我活着也是拖累家里人,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不用每天在家里什么都不做,浪费口粮,还不去上工,洗个衣服也洗不好。”
也许是沈子夏哭的太厉害了,也许是她的话触动了都是为人母亲的心,让围观的几个邻居带着愤懑看着张金花。
虽然沈子夏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到自己生病的事情上,但是谁不知道,张金花从中说了不少寒心的话。
张金花在村子是出了名的泼辣,出了名的坏心肝后母,虽然表面看着大大方方,但是住的久了,谁家婆娘什么德性他们也都清楚的。
这些年,贤国贤业和祥芳兄妹三人,没少吃苦头,为此还耽误了结婚的年纪。
祥芳嫁的算早,但是贤国和贤业,却到了二十几岁才结婚,特别是贤国,二十五岁才结婚。
一般年轻男人,都是十七八岁就已经结婚了,二十五岁孩子都可以干活了,可贤国为了这个家,熬到了二十五岁,才把终生大事定了下来。
沈栋材家对外说是家里穷,没姑娘看的上,可谁不知道,那是因为家里的钱都被张金花揣着给两个亲儿子,导致贤国贤业两人结婚的时候,连聘礼都拿不出来。
之后贤国连生三个闺女,更是不得沈栋材这个老子的待见。
虽然生女儿没儿子好,可生下来都是自家的骨肉,特别是眼前这一圈都是带着孩子的女人,更想觉得孩子是母亲身上掉下来的肉,就算以后要嫁出去,也是自家闺女。
这么多年了,贤国贤业兄弟俩,为了这个家,可没少受委屈,连带着几个孩子也活的辛苦。
这不,子夏这孩子,虽然身体不好,但是也不至于花光家里的钱,最多三五不时的头疼脑热,弄点树根草头吃吃就行了,能花几个钱?
他们没少听张金花骂几个孩子赔钱货害人精,这些话,偶尔气的厉害骂两句就行了,哪能像张金花那样,对几个孩子跟仇人似得。
要不是贤国贤业两兄弟能干,老材家能住那么大的房子,能吃好喝好?就算子夏生病,也不至于掏空家里了。
沈栋材抬头,看了张金花一眼,说了句,“行了,小孩子玩玩,让他们玩去,赶紧吃,吃了休息会又要忙了。”
张金花撇撇嘴,没想到这沈子夏居然没挨骂,反而自己成了坏人。
她气的把筷子放下,想到不吃也是给这些没良心的人吃,干脆又捧起碗,哼哧哼哧的吃了起来。
沈子夏莞尔一笑,抬头还看了张金花一眼,那一眼的似笑非笑,可把张金花气死了,还以为她这是在挑衅。
其实沈子夏也是知道张金花这为人,所以才会把这些柴禾带回家。
到时候,她只要借着这个帮忙家里的借口,就可以在在家里弄木耳,至于能不能弄好,谁也不知道。
吃过饭,一大家子人也要去田里忙活,就连沈家玲沈家强想偷偷跑去玩,都被沈栋材一个厉眼瞪的只能乖乖去帮忙。
等人走了,沈子夏才把之前弄好的木耳放到屋后墙角阴暗处。
沈家宝睡着了,家里四周静悄悄的。
沈子夏看四处没人,这才壮着胆子将指尖流出的灵泉用水瓢装好,然后兑上井水,走到鸭掌木跟前,水瓢的水一一浇灌在木头上。
木耳的生长速度本来就快,一般下雨之后,两三天就能长大。
像青菜被浇了灵泉之后,能缩短周期长大,更别说木耳这种短期作物了。
灵泉的水稀释过,即便是这样,那些本来干瘪瘪的木耳,在被水浇透浇软之后,现在又被灵泉这么一浇灌,很快,木耳隐隐有长开之势。
沈子夏兴奋不已,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几根木棍柴,仿佛要给盯出格窟窿。
她想让木耳长快一些,但是知道灵泉虽然能增加植物甚至是一些动物的生长,但是过量了,作用并不太大,这就跟高中生物学的生长素一样,过多不但不能让作物长的更快,反而会抑制生长。
看着木耳一点点从木头里头冒出新小木耳,肥嫩嫩的,让人十分喜爱,沈子夏激动不已。
她小心的搓了搓两只手,恨不得马上把长出一小块一小块的木耳给揪下来。
木耳就这么以肉眼的速度,在不到半个小时,就已经长了出来,中间,沈子夏本来想上厕所,生怕木耳会被人偷走,一直忍到木耳完全长大,长到足以收割的时候。
就这么短短半个小时,刚开始还不过是几根不怎么引人注目的棍子柴,现在已经从棍子上,长出了惹人喜爱的木耳。
这些木耳比沈子夏以前在家里后山采摘到的木耳还要鲜美粉嫩。
激动过后,沈子夏连忙拿了把小刀出来,将冒出来的木耳割下来,害怕伤害到正在生长的木耳,她割的非常小心。
等到一个小竹篮里面有一半的木耳,沈子夏连忙把木耳清洗干净,放到边上的架子上晾晒。
虽然这些木耳晾晒出来不过一只手握的完的量,但是对沈子夏来说,这次的木耳给她很大的鼓励。
她想,如果她间回来的木头够多,肯定够长多点些,毕竟木耳是靠菌种而来,它的生长能力是难以想象的厉害。
要不是沈家宝还在睡觉,她恨不得马上去山里再捡些木柴回来。
围绕着屋子转了两圈,见沈家宝还没醒,沈子夏身影一闪,直接进了柴房。
柴房理由除了一把把捆好的硬骨草,还有不少在山里没用的木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