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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一朵簪花
女儿这么一说,廖氏也略想通了些,可心底还是有疙瘩。
沈老爷是一个因素,以前沈来宝痴傻过也是一个问题,他能突然好转,那谁知道会不会突然又被打回原形。
虽说男子大多三妻四妾,但沈家的情况还是复杂了些。
她心事重重,回到房中,坐在小榻前沉思。花平生见久未相见的妻子眼中都没了自己的影子,像是没瞧见他。他放下手里的珠算,走过去往她脸上凑。
廖氏眼前忽然出现张脸,近可触碰鼻尖,瞬间回神,惊吓道,“别吓唬我。”
花平生笑笑坐在她一旁,“在想什么?有什么比我还重要的,竟不理会我。”
廖氏凤眼轻挑,“想铃铃的事。”
花平生这才说道,“那的确是比我还重要。”
廖氏笑不出来,叹道,“铃铃那傻孩子,怎么偏偏就喜欢沈来宝了呢。”她偏身盯着丈夫说道,“你说为什么?”
花平生笑道,“喜欢来宝不好么?来宝处事稳重,为人大方,性子也爽朗,而且对铃铃那样好。我倒想不出嫁给来宝有什么不好的……当然,除了名字难听了点。”
廖氏瞪眼,“他是沈家的孩子。”
“这不是很好么?”花平生抱她揽进怀里,握了手抚着,“你总担心铃铃在夫家受委屈,又担心风俗不同她住不惯。都说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嫁去另一条街都要想想有没有什么不适应的。但嫁在隔壁家,翻个墙就是娘家了,知根知底,多好啊。”
说到这个,廖氏的心才彻底地“噔噔噔”敲响,连呼吸都变得轻缓了。
“来宝滴酒不沾,又从不在外头过夜的,还懂得许多新奇点子,而且同朗儿是好友,我看呀,来宝哪里都好。当然,”花平生一顿,“除了名字难听了点。”
廖氏轻抿唇角,倚在他怀中说道,“的确是难听得很,俗气。”
“最重要的是,铃铃喜欢他,他也喜欢铃铃,青梅竹马,两情相悦,这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廖氏没有言语,低眉细想,权衡之下,仿佛被丈夫说动了。她仍有些不放心,“你当真觉得他是铃铃的良人么?”
花平生点头。
廖氏也像被抽了筋骨,话里没了什么力气,“你知道续儿的婚事是我的心梗,你说琴琴不喜欢他,为什么非得嫁他,嫁了又不好好过日子,何必。”
长子的婚事对花平生而言又何尝不是一根利刺,他说道,“自是有缘来,不必强求。人是续儿选的,他不觉得苦心,我们也不用多想。琴琴本性不坏,就是没看透罢了。”
“这都三年了,有什么没看透的。”廖氏说到糟心事,不由拧眉,“孩子也没一个,也不知道夫妻俩一年同房多少次。”
要不是新婚翌日嬷嬷拿了落红给她瞧,她真要以为两人冷淡得连周公之礼都未行。提及长子,她又道,“朗儿也是,天天去校场,晒得跟黑炭似的,哪里像我们花家的孩子。”
“晒黑点,瞧着多健康。”
“不见斯文气,都成武夫了。”廖氏又道,“铃铃也不让我省心了。”
花平生笑笑,“那我让你省心么?”
“你不要岔开话题。”
“哎呀,所以我也不让你省心?”
廖氏抿紧了唇,终于说道,“你倒是让人省心的。”
花平生笑意更深,“儿孙自有儿孙福,你管好我就行了,不必太为他们操心。”
廖氏叹气,也觉得操心不来,躺在他腿上闭眼休息,“我知道,但当娘的心,是闲不下来的。等有了孙子外孙,我又该操劳小一辈了。”
花平生说道,“嗯,续儿现在在他州为官,知道你不喜欢琴琴,都不敢常带她回家。可这不是也苦了你挂念么?下回他们中秋回家,放宽些面色,他们才会勤快回来不是。”
廖氏应了一声,算是答应了。如今她最该操劳的事,是女儿的,长子长媳的反倒没那样上心了。再怎么上心,也就那样,不会有什么大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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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铃答应了母亲不私下见沈来宝,但不给他句话,他又得胡思乱想了,就让二哥带了话。
花朗自从知道两人的事后,打心底是赞成的,立刻就带着妹妹的话过去找沈来宝。他刚出大门,恰好潘家大门也开了,他一瞧,拔腿就往沈家大门跑,冷不丁背后就有人喊道:
“花朗你站住!”
他偏不,那个缠人的盘子,缠了他大半个月,回到家还不让他喘口气。
盘子跑得不慢,更何况见他是跑到沈家,更不避讳。花朗跨过门槛,他也随后跟上。
两人一前一后跑进了沈来宝住的院子,急停在他门前,几乎是将沈来宝的门给撞开。
正要午睡的沈来宝刚要解衣服,突然听见一声巨响,随后门就被撞开,惊得他目瞪口呆。一见是两人,大声道,“盘子!你又闹事。”
盘子不乐意了,“先撞你的门的明明是花朗,为何骂我?你讲不讲道理?”
花朗说道,“如果不是你在后面追我,我也不会跑这么快。”
“谁让你看见我就跑,我又不是老虎。”
“你是会吃人的盘子!”
“……”盘子炸毛道,“不要喊我盘子,我叫潘孜,我都快把自己的真名给忘了,混蛋。”
沈来宝已经毫不关心他们为什么跑到他房里来了,大半个月没睡好,今天总该让他好好睡一觉。他往自己的床上走去,不再理会他们。
两人叽叽喳喳地吵了半天,发现主角竟睡下了。花朗说道,“宝弟你就这么睡下了?”
沈来宝没吭声,睡眠质量向来很好的他几乎入了梦乡。
花朗又道,“铃铃让我捎句话给你。”
那个名字瞬间就将周公一脚踹开了,沈来宝猛地坐起来,“小花说什么了?”
盘子嗤笑,“简直跟灵丹妙药似的。”
“我母亲知道你和铃铃的事了,不愿你们私下多见,所以近日暂时不能相见了。”
沈来宝顿了顿,知道花朗不是盘子,会将一段话分开好几段说,因此也相信的确就只有这么一句话。这话实在让人怅然,连午睡的心思都没有了。
他躺回床上,一会又坐起身,“小花看起来心情怎么样?”
花朗说道,“挺好的。”
挺、好、的?沈来宝颇觉意外,又躺下了。
盘子掸着扇子坐在床前凳子上,笑道,“看起来丈母娘难攻哦,小花在你和她母亲之间,选了她母亲呢。”
沈来宝缓缓合上眼,说道,“选母亲也并不奇怪,只是小花绝对不是因为这件事而高兴。”
盘子故意问道,“那是因为什么?”
“大概是又吃到什么好吃的东西了。”
“……自欺欺人。”
花朗禁不住说道,“你怎么就总见不得别人好。”
“事情太顺利就不好玩啦,虽然我想捏包子来着。”盘子还想打趣沈来宝几句,可他已经睡着了的模样,扇了几扇子眼睛一转,拿扇柄戳了戳他的背,“今晚来我家吃饭吧。”
沈来宝动了动耳朵尖,“也请小花?”
“你要是夸我一句我就请小花姑娘。”
“不夸。”
“怎么,不想见小花了?”
沈来宝当然想,可是见了,她该得多为难,“想,但不能见。”
没得到夸奖的盘子不甘心道,“那你夸我一句,我就不喊小花了。否则我去喊,她肯定会来。”
沈来宝瞥了瞥他,玩心怎么就这么大,真该给他找点事做,才不会整天想着怎么寻他们开心,他懒声道,“盘子你真是个英姿飒爽风度翩翩温文儒雅知书达理的好少年。”
盘子朗声笑了起来,“我就欣赏你这么识时务者为俊杰!”他说完又瞧了花朗一眼,“不像他,一根肠子。”
被拖出来踩了一脚的花朗板着脸道,“对,对,哪里像你,肠子都能编成麻花了。”
说完了要带给沈来宝的话,花朗也准备离开去外面,快到门口转身,“我去马场,要不要帮你把飞扬喂饱?反正也要给铃铃的小云喂草。”
“午睡醒来后我自己去一趟。”
马倌会定时给马场的马喂食,沈来宝之所以风雨无阻地喂马,只因这样能跟马更好的培养感情。所以能自己去,都会去。花铃也一样,只是这次时隔大半个月回来都不去,可见她母亲当真将她管得很严。
他默默想,小花连马都不能去见,那不能见自己,也在理的。
有朝一日竟然要跟匹马比,沈来宝有点心酸。
追媳妇可真不容易呀。
他翻了个身,带着对隔壁小花的挂念再次去找周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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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朗以为盘子会这么直接回家去,谁想他刚出了巷子,就听见背后又有脚步声,回头一瞧,盘子竟又跟了上来。
“你是尾巴么?”
盘子摸了摸脸,“有我这么俊朗非凡的尾巴你该高兴。”
“……”花朗没他牙尖嘴利,不再自讨苦吃。
盘子跟在他一旁,说道,“今晚记得来我家吃饭。”
花朗想到沈来宝要去,三个人也很久没一起聊天吃饭,就答应了。他刚应声的瞬间,就好像看见盘子笑了一下。可等他再往他脸上瞧,却什么表情都没有。
他微微拧眉,为什么总有一种会被坑的感觉。
希望是他的错觉。
两人步行到街上,还未走出五步,盘子就突然捂了肚子,“我肚子疼,我要回去蹲茅坑了。”
花朗眨巴了下眼,然后就见盘子拔腿往家的方向跑。他摇摇头,让人捉摸不透的盘子啊。
盘子没有直接回家,而是跑到了花家大门口,抬手敲了敲门。
片刻下人开门,见是他,还没问好,盘子就直接进去了,“你们小姐呢,我找她有事。”
下人虽然惊怕他的身份,可护主的心强烈,忙拦住他,“潘家小少爷这可使不得,我们小姐是姑娘,您是公子,这样贸然闯进院子里实在是不像话呀。”
盘子一顿,难得通情达理,“也是,太熟悉,又忘了。那你去喊小花姑娘出来吧,我在这里等她。”
“您还是进大厅里等吧,那儿有位置。”
“不用,你快去喊她。”
“您真的……”
盘子脸一黑,“快去!”
下人一个哆嗦,急忙进里头去请人。
不一会花铃就出来了,见了他颇觉奇怪,盘子虽然常来花家,但都是兄长在家的时候,单独来找她的情况倒是几乎没有。
“盘子哥哥。”
正在院子里拔一下花草摸一下花瓣的盘子抬头,也不打招呼,直接就道,“你哥去马场喂马了。”
花铃点点头,“嗯,我知道的。”
“他喂完马就去校场,一直待到晚上。”
花铃终于问道,“盘子哥哥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跟我说。”
盘子点头,“对啊,我们约了今晚一起在我家吃饭的,你二哥非得叫上你,可那小子又不得空回家了,所以我来知会一声,真是麻烦。哎呀,你家下人还拦着我不让我找你,男女有别,真不方便。”
以往几人也有一起吃喝聊天的,不过都有沈来宝。花铃便问,“来宝哥哥……他也去?”
在沈来宝那被同样问过一回的盘子学聪明了,说道,“当然不会来,他要是来,我就不来叫你了,我像是那么不懂事的人么?”
花铃唇角微弯,说道,“像。”
“……”盘子差点没把手中扇子折断,恼了,“你记得今晚酉时准时来,不来我就天天去马场带着你的小云骑六个时辰,累死它。”
花铃蹙眉,声调微低,“盘子哥哥。”
盘子微顿,“好了好了,开玩笑的,不威胁你了。那你记得来,我新请的厨子做菜好吃得不行,想让你们也尝一尝。我一个人吃饭,吃什么都无味。”
最后一句话击中了花铃的软肋,声音都软了下来,“嗯,一定去的。”
盘子展颜,“那我等你们。”
花铃送他出了大门,见他蹦回家的背影着实欢喜,又想到潘相,听说他近来身体不好,从父亲的语气听来,似乎……命不久矣。
那到时候,盘子就真的是一个人吃饭了,逢年过节都是。
盘子回到家里就吩咐管家去准备晚饭,今晚要招待他们来吃饭。等他吩咐完,见管家还不走,他的面色便沉了下来,“拿来。”
管家将一封书信交到他手上。
盘子拆了来瞧,看了两遍还给管家,“知道了。”
管家也不言语,拿了信当场烧掉。信笺纸薄,刚触了火,就被烧成灰烬,化作灰白,散在空中。
他默然片刻,转瞬面色又恢复如常,一副吊儿郎当天塌下来也不惧怕的模样,“好了,我会听外公的话找个姑娘成亲的,但人得我来挑。你先去准备晚饭吧,我跟他们说了是新厨子,所以你首先得去找个新厨子来,菜做得难吃也没关系。”
管家应声,盘子就又出门去了,让下人快马加鞭,驾车去马场,生怕花朗喂完了马跑了。
好在花朗喂完马每次还会骑马驰骋,所以盘子到了马场时,花朗还在骑马。今日已经过了赛马的时辰,整条跑道都是空的。盘子寻了个位置坐下,远远瞧着那扬尘驰骋的少年。瞧了半晌,花朗忽然慢了下来,咯噔咯噔停在他下面的跑道位置,朝他招手。
盘子弯眼一笑,跑了下去。
跑道和观众台之间有一道很高的栅栏,盘子没法过去,只能隔着栅栏说道,“等会你去校场是吧?等练到酉时,我们再一块回去。”
花朗讶异,“你也去校场?你不是从来都不去那种酸臭的地方。”
要是不拖着他,花铃和沈来宝还怎么在他家来个“意外相见”,笑笑说道,“突然想去,反正吃饭也没那么快。”
花朗也觉在理,反正早回去也没事可做,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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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刚至,便见晚霞满天,红如锦鲤的云层层交叠,空似池子,云似鱼。
花铃在院子里看了好一会夕阳,觉得着实美妙,说云层之上住着仙人,她是完全相信的。
美丽而神秘的东西总让人心情愉悦,见时辰已到,心满意足地出了门,敲响了潘家大门。
进了里头大厅坐着,下人才道,“小少爷和花家二少爷还未回来,您稍等。”
如果是进门时就听见这话,花铃就回家去等了,也不至于一个人坐在这。但既然进来了,就没办法再出去,这样会失了做客的礼数。
下人似乎早就料到她会在这里久等,还给她拿了两本书,说是平时他们家小少爷看的,特地嘱咐拿给她解闷。
花铃不曾去过盘子的书房,也觉好奇,接过来瞧之前还以为盘子多看灵异神怪的书,要么就是地方志怪,但这里一本是各地舆图,一本是各地风貌。都是常年游历各地的人所写,地方名字也是千奇百怪,有许多她都不曾听过。
书上有许多备注,备注的字工整好看,笔尖勾勒有力,潇洒而不拘泥,笔画飞扬,倒也符合盘子的性格。
花铃细细翻看手中的书,书已经被翻得有些破旧,可见平时盘子翻得很勤快。
不不说,花铃对盘子的印象一直都是个不知人间疾苦,我行我素的纨绔公子,知他本性不坏,但也绝对说不上好。以前沈来宝曾用一个奇怪新奇的词来形容他的,叫什么来着……
对,病娇。
今日仅是这两本书籍一事,花铃意外地大有改观。其实……他们谁都不了解盘子。
嫌弃着他,却又包容着他,明知道他总会“坑”他们,还是宽容着。
关系奇怪得很。
但如果让她说盘子是不是她的好友时,她依然会说是。
奇怪的盘子,却无可替代的盘子。
“小花?”
正沉思着的花铃蓦地一顿,手中的书不由被她握紧,抬头往门外看去,见了来人顿觉诧异,“盘子哥哥明明说你不会……”话说到一半她就明白了,他们竟又是被盘子给坑了。
可恶的盘子,哪里是无可替代,可恶可恶。
沈来宝听她一说,也知道他们两人又被盘子“拐骗”了。他知道花家婶婶不喜他们现在见面,不愿花铃为难,暂时也打算克制克制。可想见她的*又几乎难以抑制,这会相见,竟忘了是要离开还是靠近,只是在大厅的门槛外看着她。
花铃又何尝不是这么想的,四目相对许久,她才垂首偏头。她这一低头,少女发髻上的簪花就落入了沈来宝眼里,可那竟然不是他送的。
他睁大了眼瞧了好几回,终于问道,“小花,我送你的簪花呢?”
“没戴。”
“为什么不戴?”
“都让我娘收起来了。”花铃抬眼看他,瞧着四下无人,才道,“我偷偷藏了一对,没敢戴,怕又被我娘拿走。”
听见是花家婶婶收走的,他没再追问,又听她说还藏起了一对,便问,“你藏哪对了?”
花铃闻言笑笑,“送了那么多,你能每对都记得么?说了你也不知道呀。”
“记得,知道的。”沈来宝微微一顿,还是看着她说道,“送你的每一对簪花,我都记得。”
——因为每次买的时候,他总要在脑海里想一会,这个款式到底适不适合她。这个颜色可否能让她更熠熠生辉,没有一对是随便挑的,所以模样他都记得。
花铃愣了愣神,片刻默然,才道,“你送我的第一对簪花。”
沈来宝怔住,“原来你还留着,我总不见你戴,还以为你弄丢了。”
“没有,我放起来了。”花铃睫毛微颤,低声,“放进了盒子里,不落一点灰尘的地方。所以我娘没有找到。”
两日沉郁的心情因这一句话就如同拨云见日,刹那明亮,令人充满了朝气。沈来宝微微屏气,“以后……我会送更多更多簪花给你的。”
花铃就知道他还是会送的,以后啊,没人提的话,他估摸会送一辈子簪花,以为她喜欢得紧。许是心里喜欢他,这种不知变通的模样,她竟觉得喜欢得不行。
“嗯。”
沈来宝知道不能和她单独久待,心中不舍,却还是得离开了,“那我走了……你娘那边,我会继续同她说的。”
花铃没有点头,也没摇头,直到余光瞧见他的靴子已经转了个方向,才抬头看去。
步入红霞余晖的男子背影修长,步伐有力而坚定。他的身影消失在大门时,花铃似觉万物静止,心也跟着沉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