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十一郎

弄雪天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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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家

    陈双宜倚在榻上,看桌上的一碗睡莲,睡莲是十一郎给她拿回来的,米白色的花瓣儿,娇嫩可爱。

    看着睡莲,想到十一郎迈着小短腿儿,也不要奶娘抱,一小步,一小步,稳稳当当地走到她身边献宝,她心里就安稳了许多。

    正想到十一郎,十一郎就来了,手里拎着食盒,一溜小跑,跑来献宝。

    “这是鸡油卷,杀乌骨鸡制的鸡油,阿方说了,常吃能让姐姐的头发又黑有亮,对身体也好……”

    粉面玉雕的小人儿,板着一本正经的小脸,脆生脆气的说话,陈双宜爱得不行,忍不住抱在怀里好生揉搓。

    姐弟俩说了好一会儿话,陈双宜就放了他出去玩,回头就见阿郑怔怔地看着十一郎的背影,面色忧虑。

    “阿郑?”

    阿郑早些日子受了些惊吓,身体还没完全康复,陈双宜心疼她,让她歇着,只这也是个闲不住的,一缓过来就到小娘子身边伺候。

    “七娘,咱们小郎君这几日是不是和表姑娘走得太近了些?”

    她脸上忧虑的神色更浓,隔着窗户看过去。

    陈双宜顺着她的视线向外张望,登时笑起来。

    方若华坐在蓝馆外的大青石上,十一郎也学她的模样,坐在石头上,两腿悬空,却是坐得笔直笔直的,特别肃穆端正,只是总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去瞄方若华,还要努力不让自己的急切表露出来……真是可爱极了。

    “我的好七娘,你可别只顾着笑,小郎君最近嘴里老念叨表姑娘,表姑娘长,表姑娘短的,你也不怕……不怕她带坏了咱们十一郎。”

    陈双宜又笑,她知道阿郑是什么意思,也知道阿郑是为她好,自从母亲去了,父亲又再娶妻,她对父亲的观感本也不算好,如今相处时更像隔了一层,她与十一郎,才是真的相依为命,阿郑一心为她,自然害怕别人把十一郎笼络过去。

    阿郑似是也觉得自己这样,好像在挑拨姑娘和表姑娘的关系,不大妥当,连忙掩饰道,“表姑娘是个小娘子,一门心思爱玩也无妨,咱们小郎君将来可要读书光耀门楣的,和一个小娘子总在一处,哪里妥当?我还听小丫头们说,表姑娘老讲故事给小郎君听,迷得他吃完晚饭就往怡美园跑,功课都不肯好好做了……”

    自家小娘子只有十一郎一个亲弟弟,父亲又是个靠不住的,阿郑觉得怎么在意都不过分,终于顾不上规矩体统,小声咕哝,“小娘子,您也到了年纪,马上要说亲,将来嫁了人,怕是娘家只有小郎君能给您撑腰,可不能和咱们十一郎生份,您就管束着他些,别让表姑娘把人拉拢过去,您是亲姐姐,怎么也比一个外八路的表姐亲的多。”

    拉过阿郑的手,打断她的忧思,陈双宜轻声一叹,笑起来:“自从十一郎跟华儿妹妹玩在一处,活泼了许多,我尤其喜爱他此时的眼神,明亮有光。”

    实在是没想到,华儿居然和十一郎处得很不错,十一郎和她交好,也变得快活多了。

    她是疼爱十一郎,可也只会关心他的饮食起居,教他写字,可也做不了其它的,那孩子羞涩腼腆,一天到晚的一句话也不说,对着她这个亲姐姐还好些,却没少被那个当父亲的责骂,说他蠢笨,不堪造就。

    十一郎一天比一天更沉默,她却束手无策……如今这样就很好,她喜欢淘气的十一郎。

    “你该相信我们十一郎,他最疼我这个姐姐。”陈双宜幽幽道。

    隔着大门,隐约传来男孩子细声细气的声响:“我也要学画画,画米老鼠,画唐老鸭,画好多好多,三胖子想要就给他,不用他抢的。”

    方若华大笑:“你真可爱。”

    “我是男子汉,不能说可爱!”

    陈双宜弯了弯嘴角,嗯,确实很可爱。

    方若华从大青石上跳下来,远远地望了陈双宜一眼,做了个口型:“我带十一去吃饭。”

    陈双宜含笑点头,一脸欣慰。

    方若华就这么相当大气地牵走了人家的宝贝弟弟,和姑母说了声,领着他回土地庙,至于他爹,孩子多得很,对这个相当不待见,所以也无所谓。

    不是她脸皮厚,是这孩子一眼就能看到她那本百科全书上有字,虽然还看不清楚,但他年纪小,很有发展潜力,为了这么个好苗子,她也只能厚着脸皮拐带女主的弟弟了。

    刻意近乎了几日,方若华才发现十一郎有点儿自闭,应该是后天造成的,尚不是特别严重,但若放任不管,很容易出大问题,当年方若华在民国的时候,曾经开了一家孤儿院,遇见过不少因为各种原因患自闭症的孩子,在这方面还算有经验……要是把这孩子养好了,估计能刷高女主的好感度。

    唔,这对她吸引力蛮大的。

    当然,孩子本身也极讨人喜欢。

    土地庙外观很传统,二层这会儿没了那日宴客时的神秘,不过还是专门按照未来的格调装修,除了两间客房,一间书房,一个小花厅,还有一个吧台,一个游戏娱乐室,一个大厨房,两个卫生间。

    哪怕在战火纷飞的民国生活了十多年,方若华还是没有改掉自己的宅属性,总想把家弄得舒舒服服,要有那种能让人住到地老天荒的魅力才好。

    十一郎也不是第一次来了,自动自发,乖乖巧巧地走进书房,到他专用的小书桌前坐下,一脸期待地看着方若华,方若华笑眯眯:“今天先画画,然后吃东西,再讲故事。”

    “阿雾和童童不来了吗?招娣姐姐也不来?”

    十一郎没有抗议,画画也很好,他很喜欢,只是转头看了看,小伙伴们没来,不免耷拉下脑袋,有点儿不开心。

    “也许一会儿就来了。”

    方若华眨了眨眼,想了想,推开窗户,向外张望了张望,没有看到招娣。

    招娣是开封书会会长王全德的女使,说是女使,其实是当亲孙女看待的,直接让她叫翁翁。

    王老丈经常带着她去勾栏瓦舍说书,虽说有些上不得台面,但贫寒人家的孩子,能有一口饭吃就该知足,哪里有那么多讲究。